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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页

书籍名:《捡了个儿子谈恋爱》    作者:陶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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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有时意味着很多很多。。。














过生日







时间一缓真的好快,就是三年过去了。岳秋风,18岁,却以是他们所在城市中最好的一所大学中的大二学生。说实话,这小子肯定是疯了,为了保护他那美人似的恋人,对,现在已是他的恋人。岳秋风这小子整天除了陪他的爱人之外,就是努力的读书读书。终于,直接跳过了高中,一不小心,小小年纪就上了大学,智商真是高的恐怖呀!
  三年中,发生了一些不大不小的事,现在咱就来瞧瞧。
  首先当然是主人公岳秋风和陶知秋。
  知秋身上的伤在秋风不屑努力下,终于是完全康复。那无暇的肌肤上,也没留下什么伤疤,这一点让秋风十分自豪,总觉得那是自己辛苦照顾得来的结果。知秋的记忆在他的可以隐瞒下,自然也没恢复,这点,到是没有一个人急的。因为,有时忘记也是一种幸福。
  林风和紫已经结婚,并且生了个大胖小子,他们时常也会举家前来看看知秋和秋风,日子也算过的惬意。唯一不足的就是,即使结了婚,林风那活泼好动的个性也没改掉,每次见着秋风时,总会抱怨道:“小风啊!你就快点长大,快点毕业吧!你看,我这老骨头也撑不了多久了,那么大的公司,我真的快管不过来了!”
  这时,一旁的紫总是温柔的看着自己的丈夫,不言不语,逗弄着自己的儿子,一家三口到也幸福。
  所以,我们的秋风也不是那种爱偷懒的人,为了秋,为了林{林风,因为大了,所以再也不愿意叫那个还似孩童般好动的人为叔叔,这一点,让林风很是丢面子呀!可却依然叫紫为紫姐},自己一定要尽快休完学业。所以,才会三年来,除了陪秋,剩下的唯一活动就是读书了。
  看在知秋的眼里,那个心疼啊!不过,看着秋风那鼓认真尽,自己还真的有些满足。这小子,这样是为了自己。真庆幸当初选了他。
  我们的秋大美人是完全变成了一个闲人,和林风,紫的关系也好了许多。朋友是可以重新交的嘛,尽管忘记了以前,但这并不防碍几人重新的交流。
  外界似乎也闻到了些不寻常的味道。毕竟秋可是跨国公司的总裁,一夜之间像是人间蒸发一样,完全失去了消息。为这,林风可没少费脑筋,动了多少口舌,才让大家相信知秋是去了国外发展事业,暂时不会回国的消息。
  一切似乎都要重新开始了。
  这一天,阳光还是那样的明媚,早以是大二学生的秋风坚持不肯住校,所以每晚都会在8点多之后才能回来。其实到不是学校放的迟,大学无所谓的。只是秋风要学的比别人多,因为他只是想要尽快毕业,所以每天放学后他都会在图书馆看书看到很晚才回来。今天却是列外,太阳还没下山,知秋坐在呈亮的落地窗前,便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车子,正缓缓的驶进了别墅范围内。一阵激动,像个守侯丈夫回来的妻子般,飞也似的跑到了玄关处{说明一下,因为媒体大多知道知秋家的位置,所以最后决定!在别处又重新买了一栋房子,过起了不受外界干扰的快乐生活。},打开门,迎接着那道挺拔修长的身体第一时间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小风,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终于,那道自己想念的不得了的身子出了车子,知秋就喊了出来,真的有些激动,真的!
  “秋,怎么站门那!”只见一个留着碎碎头发的大男孩,嘴角擒着一抹阳光般的笑容正温柔的看着玄关处的男人。脚步似乎一瞬间也轻快了些,阳光下,那抹笑容真的很让人温暖,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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