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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页

书籍名:《七重纱舞》    作者:E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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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的警探望着他,看到这个男人蓬乱的头发和皱巴巴的衣服——在阿莱克斯的印象里,衣贯楚楚的他似乎从未如此狼狈过,发红的眼睛里还流露出一种愧疚和焦虑混合起来的情绪。阿莱克斯想起了他在灯下和自己一起陪丹尼尔入睡的情景,心中不由得放软了一些。他正要点点头,又一阵电话铃声响起来,所有的人都愣了一下,很快就发现这声音是从莫里斯·诺曼的口袋里传出来的。
绿眼睛的男人连忙把电话放到耳边,但随即就露出古怪的神情。他慢慢地把电话递给了阿莱克斯:
“找你的……”
(二十)
时报大楼位于时代广场,它的立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大型广告和霓虹灯,真正的面目已经被遮得严严实实,新年夜晚总有配合倒记时缓缓下降的金球,在那一刻它就成为了无数镜头的焦点。不过平常时间它也只是纽约无数座写字楼中的一员,繁忙而波澜不惊地度过每一天。
当阿莱克斯推开修理通道的门踏上楼顶,一股带着尘埃的风扑面而来。他听到了嘈杂的声音,那是机动车辆、行人、电视墙广告和流行音乐混合起来的声音,他看到周围林立的高楼和远处百老汇剧院区,还有近处闪烁不停的霓虹灯,但却惟独没有发现自己想找的人。
他转身朝后面的莫里斯·诺曼问道:“他在哪儿?”
绿眼睛的男人摇摇头:“他想见我们,又说了这个地方,那应该不会错。”
阿莱克斯咬着牙,想到了半个小时前的电话——
当莫里斯·诺曼神色古怪地把手机递给他时,黑发的警探就猜到了最糟糕的结果:詹姆斯会向他提出危险的要求,而事实证明他确实猜对了。
那不是阿莱克斯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却感觉陌生而冰冷,就像一条湿冷的舌头舔过自己的心脏。
“您好,警官。”电话中的那个人用聊天一样的口气跟他说,“您的儿子,可爱的丹尼尔,他在我这里。”
“你想做什么,詹姆斯?”
“哦,莫里斯把我的名字告诉你了?”他笑起来,“那伪君子对你还真好。不过我想他总不至于把自己那肮脏的过去全部告诉你吧?”
“很遗憾,詹姆斯,我已经知道了。”
电话里忽然沉默了了片刻,接着那个声音变得尖锐起来:“好吧,警官,那你就和他一起来!来见见你的小水手,否则我就把他的头送给你。”
“等等!”阿莱克斯叫道,“让我听听他的声音。”
手机里传来了一阵杂音,然后丹尼尔抽泣着叫了声“爸爸”。阿莱克斯的心都抓紧,他放软了声音:“嘿,小水手,是我。你怎么了?”
“他不让我回家,爸爸……詹姆斯他本来和我说好了就出来一会儿的,我们买到漫画书就回去……”
“他伤害你了吗?”
“没有……但是我不喜欢他——”
“好了!”有人从丹尼尔手里夺走了电话,阿莱克斯听见男孩儿抗议的叫喊,他惊怒交加,然而那个人笑着对他说,“警官,现在您知道您的小水手还活生生的,对吧?但是如果您——啊,还有莫里斯——如果你们不在四十分钟内赶到时报大楼的话,我就不敢保证了。哦,记着,别带其他人来……”
阿莱克斯不会完全照他要求的那样做,因为从警察的职业角度来说他知道这个时候信任警方才是最好的选择,于是他打电话告诉爱米丽·维森,详细地说明了一切,把接下来的布置交给她和老鲍伯;但他同时也从一个父亲的角度决定,得先和莫里斯赶到时报大楼。
现在他们站在屋顶上,看到的只有钢铁的供暖管道和水箱,却没有发现凶手的影子。阿莱克斯的脸上明显透露出恐慌,莫里斯·诺曼拉住了他的手。“先找找,阿莱克斯。”绿眼睛的男人安抚道,“他一定藏在这上面的某个地方。”
黑发的警探绷紧了肌肉,冷冷地说:“希望他别做傻事,莫里斯,我不会给他机会伤害丹尼尔的。”
莫里斯·诺曼没有说话,只是跟他一起慢慢沿着管道在楼顶上寻找着詹姆斯的影子,过了几分钟,他们在一个铝合金广告板的旁边发现了那个人——他正靠着外墙抵矮的护栏坐在地上,而丹尼尔被他揪住衣领拽在身边。
“嗨,警官!”他懒洋洋地朝黑发的男人抬了抬手,“很高兴见到你,你早到了十分钟。”
这是阿莱克斯第二次见到詹姆斯,第一次他还叫做伯纳德·斯派克,对混血警探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快餐店店员,而现在他却成了一颗危险的定时炸弹。
阿莱克斯用极为警惕的眼神打量他:这个男人穿着普通的夹克,戴着鸭舌帽,在日光下看不清脸,他手上没有任何武器,却戴着手套。
“爸爸!”丹尼尔惊喜地朝阿莱克斯挥动着小手,又厌恶地扭了扭身子,想摆脱后面的人。
阿莱克斯朝儿子露出鼓励的微笑,然后对绑架者说:“我真佩服你居然能躲到这里来,詹姆斯。”
“哦,不过是在送披萨的时候偷过这里一个保安的通行卡。”那个男人笑着从夹克里掏出一个塑料卡片,满不在乎地扔到了楼下。”
“你到底想怎么样?”阿莱克斯朝他走过去。
“站住,警官。”那个男人大声对他说,“别靠近我,否则我就把这小杂种丢下去。”
阿莱克斯竭力压制住胸中翻腾的怒气留在原地:“别冲动,詹姆斯,你可以把你的要求说出来。”
“那就掏出你的枪丢在地上,警官,你身上有那玩意儿我不放心。丢远一点儿。”
阿莱克斯没有犹豫地照做了。
詹姆斯满意地点点头:“好极了,警官。别担心,我只是想叫你们来聊聊,看看你这次怎么带着儿子死里逃生。我想你们很愿意配合我进行下一步的动作,是不是?”
莫里斯·诺曼皱着眉头上前一步,站到了阿莱克斯的身旁,带着一点保护的意味。
那个男人的目光逐渐移到了博士的身上,然后笑起来:“莫里斯,看看你那个样子,就像条狗。”
绿眼睛的男人神色一暗,却摇摇头:“你错了,詹姆斯,如果有人要伤害你,我也会陪在你身边。”
年轻人的身体动了一下,随即大叫道:“你撒谎!你从来就没做到!要是你能保护我,我就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突然摘下了帽子,连同假发一起扔在地上,在他的光秃秃的头顶上,那一大片片肉红色的伤痕毫无遮掩地暴露出来了!
黑发的警官和莫里斯愕然愣在原地,仿佛都被惊呆了,绿眼睛的男人喉头剧痛,他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觉得眼眶里迅速湿润了,而阿莱克斯也不忍地调开了视线。
“这个……是轮船火灾留下的吗?”莫里斯·诺曼苦涩地说,“那次事故之后我找过你,可是没有你的消息。”
詹姆斯冷笑了一声:“真可惜,我没有死,虽然受了严重的烧伤,我还是活下来了,有人救了我,把我带到了纽约。
“是不是彼得·帕尔默?”阿莱克斯猜测到。
“彼得?”年轻人点点头,“是他,好心肠的彼得。他当时在密西西比河拍照,我落水以后他把我救了起来。”
“我不明白你怎么成了伯纳德·斯派克?”警官追问道,“帕尔默应该把你送到医院去。”
“你当然不明白!”詹姆斯恶狠狠地看着他,“你不知道我是多么渴望早点离开那个巫婆!那次事故给了我一个绝好的机会,从一上船我就在等待机会,大火中我偷了一个死人的身份证——那家伙和我有点像——就是伯纳德·斯派克,加上后来我脸上有烧伤,彼得根本就没怀疑。他长得很粗鲁,不过确实心很软。我告诉他我没有亲人,也不愿意让人看到我受伤的样子,他就相信了。”
“他把你带到了纽约?”
“是的。”
“那你为什么杀了他?”阿莱克斯不解地说,“你知道彼得·帕尔默爱上你了。”
“爱我?怎么可能?”年轻人摇摇头,“他不会爱我,没有人会爱我。彼得只是可怜我……他也可怜被偷猎者打伤的浣熊,可怜失去巢穴的沙鼠。”
莫里斯悲哀地看着他:“不,詹姆斯,你错了,同情是没有办法让曾经生活放荡的他和你这样……这样性功能不健全的人一起五年的。他也可以在你伤势好转并找到工作以后就让你自力更生,不是吗?”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对别人笑?为什么还要把我留在纽约而全世界到处跑?为什么还要对陌生人关怀倍致?我对于他来说或许跟养的豚鼠差不多?”
阿莱克斯忽然想起了爱米丽·维森曾经跟他说过,这个人的心理状况已经决定了他无法接受任何形式的爱。他看着伤痕累累的詹姆斯,觉得他有些可悲。
坐在地上年轻人又叹了口气,似乎有些惋惜:“原本我不想伤害他,彼得至少救过我。但是那天,我去扔掉丹尼斯的时候,被他看到了……”
“丹尼斯·肖恩?”阿莱克斯问道,“你杀了他?”
“没错!是他!他背叛我!”年轻人平常的面孔上透露出几分怨毒,“他跟我作朋友的时候说他爱上我了,可是……他后来参加了那个什么该死的‘坚贞者’协会,他跟我说他不能抛弃家庭和孩子!那么我呢?”
“所以你砍下了他的头。”
“还有彼得的。他曾经说过非洲某些部落的土着常常把自己的爱人吃下去,以便和自己融为一体,于是我就照做了。”詹姆斯咯咯地笑起来,“我买了很快的刀,要不要看看。”他从怀里抽出一把足有17英寸长的刀,一下子架在丹尼尔的脖子上。
阿莱克斯和莫里斯·诺曼惊呼了一声,不约而同地踏上一步,却又不敢动了。丹尼尔也吓得号啕大哭。詹姆斯大笑起来:“别害怕,先生们,我只是开个玩笑。”
阿莱克斯的心脏狂跳,神经绷得紧紧的,他觉得自己真的快受不了了!莫里斯·诺曼拉住他,朝后面退了一些,转移话题:“好了,我明白了,詹姆斯。你是从他那里得到十字架,进入了坚贞者协会,是吗?”
年轻人哼了一声:“我不过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够让丹尼斯离开我,没想到那里有很多好男人,让我非常感兴趣。”
阿莱克斯厌恶他说话的腔调,却不想再刺激他,只是淡淡地问道:“你从里面挑选到出了爱德华·班特和克里斯·里切路卡雷?”
“他们都很容易约出来,一个只需要打个电话,另外一个我跟他预约说是检查水管。他们都是活该,我告诉过他们,如果爱我就可以避免一死,可他们都说我疯了。”
你确实是疯了!阿莱克斯在心底大叫,把那该死的刀拿远点儿!
詹姆斯好象是对孩子的哭声厌烦了,他把刀放下了,摇了摇丹尼尔:“好了,小家伙,当着一个警察的面哇哇大哭,这太丢人了。”
阿莱克斯心疼地看着儿子,小水手倔强地抹了抹眼泪,涨红脸憋住哭声。他克制着怒气对这个凶手说:“我想知道你做案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留下指纹和脚印?我们在现场没有找到你身上任何的衣物纤维。”
年轻人得意地笑了笑,他脱下手套,露出手掌和胳膊,那上面也有伤痕,手腕上还缠着纱布:“没有留下指纹是因为我手上的旧伤得缠着绷带,至于脚印,警官,你知道有一种家庭主妇用的拖鞋吗?它的鞋底是一层柔软耐磨的布料,可以方便她们走动的时候打扫地板,我不过是在电视购物里看到了,所以对自己的鞋加工了一下。在我走出他们的房间时,我只需要把鞋底那层布料撕下来带走就可以了。哦,对了,我还可以告诉你,每次赴约我都会准备一套干净的连身工作装和一张大大的塑料布,完事以后我会站在上面把工作装穿上,这样就没有人会从我身上看到血迹,现场也没有落下布料的纤维。然后我把塑料布也收起来,再用鞋底把它的痕迹擦去,一切就很完美了。”
阿莱克斯顿时明白了在教堂的休息室里,为什么博士的脚印会有被擦掉的痕迹,但他不打算告诉詹姆斯最后他还是留下了手腕上的纱布纤维。黑发的警探承认,尽管如此,这个年轻人还是像莫里斯·诺曼说的那样,非常聪明。
“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些?”他纳闷地问道。
“实际上我很喜欢看《C·S·I》。”年轻人大笑起来。
绿眼睛的男人一点也不觉得这很幽默,他放开混血警探的手,看了看哽咽的小男孩儿,对那个得意洋洋的人说:“詹姆斯,你后来要杀阿莱克斯,是不是因为我?”
年轻人脸上立刻像笼罩上了一层阴云,刚才的轻松立刻被一种阴森的表情取代了,他脸部肌肉抽搐着,加上头上的伤痕,显得异常恐怖。那是一种刻骨的仇恨和嫉妒,就像地狱里的魔鬼附在他身上。
“当然是因为你,莫里斯!”他细声细气地说,“我那天在教堂门口就看见你们俩了,我知道你喜欢这个人!你对他说话的神态、动作,还有你的演讲,都让我明白你非常喜欢他!真是见鬼,一个和自己母亲都能上床的人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地恋爱……你为什么就像没有受过影响似的?难道因为那个巫婆而痛苦的人只有我吗?”
阿莱克斯看见绿眼睛的男人脸上瞬间失去了血色,就好象一个即将出现裂缝的瓷器。他忽然很想冲上去给这个家伙一巴掌!“你是在嫉妒吗,詹姆斯?”他尖刻地对他说,“你嫉妒你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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