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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书籍名:《醉里挑灯看剑》    作者:眉如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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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宵醒来的时候,连城就坐在他旁边,马车里面铺了厚厚一张长毛氆氇罎子,摆著一张小小的酸梨木矮榻,上面是四时鲜果,五色蜜饯。
登宵用手肘撑著坐起来的时候,长袍从身上滑了下来,登宵有些迷迷糊糊的看著身上被咬得青青紫紫的印子和齿痕,皱著眉头说:“你可真狠……”
连城用食指和拇指捻起一块蜜饯放在登宵唇上,看著他吃了,才笑眯眯的说:“你咬得更狠,不信我们脱了衣服比比看看……”
登宵笑了笑,半坐了起来,把身子靠在车里的软垫上,然後伸出了一只手,说:“我的衣服呢?拿来……”
连城笑著摇头:“牛郎若非藏起来七仙女的衣服,七仙女早就飞走了……我怕我受不了相思之苦……”
登宵眼睛闪过几个眼神,最终黯淡的看向脚下的毛毯,“现在要去哪里?”
连城也轻轻的叹息著,把登宵搂入怀中,“我们去宣州,离京城也近,王宫已焚毁,宣州那里还有一座行宫,到时候下个诏书迁都就行了。”
登宵说:“我先前,总想不明白,为什麽我们一路打过来,攻破城池易如反掌,对手总是闻风而降,最後虽然也打过几场难打的,可前後不过月馀,未免太轻而易举了些,城门前的阵明明非同小可……我确如入无人之地……”
连城捂住他的口,笑著说:“那是因为我的登宵厉害。”
登宵用很复杂的眼神看了连城一会,终究困乏的合上了眼睛,没有再说些什麽。
马车一路驶向宣州。
宣州离京城不过数十里路程,虽不及京城繁华,但南来北往,商旅纵横,交通却是顺达的多了。兵临城下的前几日,文武百官早已依令携带家眷儿女,前往宣州。此时百官早早等在宣州城门口,眼见圣驾,霎时之间,万岁之声整天而响。
连城微微掀开车帘一角,道声平身,便任由赵不群将马车驾入城中,隔著轿帘,打铁声,买卖声,吆喝声,打闹声,争吵声,传入轿中。比起不久前金戈交响,铁器肃穆,仿佛隔了一个久远的轮回。
登宵半坐著身子,认真的听著,半晌才说:“记得吗?以前你也曾经陪我到街上走过,我原来——从来都不觉得这些吵吵闹闹的地方有什麽好的。”
连城笑著,抓过登宵的一只手放在手心里把玩,连城说:“那是因为我把你关在宫里……太久了。”
登宵笑著看著连城:“以前交我武艺的那个师傅给我说,练到我这个样子,天下就再没有人能欺负的了我了……”
连城眯著眼睛侧过头去,“我又不是那些平庸之辈。”
登宵笑了,“你真的很厉害,我斗不过你,二哥也是。”
连城听了这句话,有些不悦的打断了,“不要说这些有的没的,你现在是我的了,说好了生死相随的,还想别人作甚?”
登宵没有再说什麽,只是把身子慢慢的缩了起来,身後靠的垫子很软,软到想让人躲进去,把自己永远的藏起来。
那时凌云曾经对著他喊:小宵,打完这场仗,回来干了那坛醉红尘……
自己当时大声的答应著。
登宵赤裸著身子,微微的颤抖著。原来不穿衣服,真的会冷……
马车一路驶入行宫之中,在行宫之前,朱雀门之後,有一片极为开阔的演武场,平时无论是练兵,列阵,都可在此处进行。地板是清一色的青石板,打磨的水磨光滑,光可鉴人,演武场四周是围得都是高高的城楼,将这片广阔的青石板铺成的空地围城了一个完美的圆形,城楼微微向里倾斜著,仿佛是要把这片地掩护在怀里。
明明是那麽宽敞的空间,抬头看去,只看到一片仄仄的天,照亮中间不多地一块石板,将周围的世界遗弃在黑暗之中。”
马车经过这片空地,登宵透过车帘向外望去,突然说:“我喜欢这块地。”
连城漫不经心的玩著一缕登宵的发,绕在指尖,缠缠卷卷丝丝缕缕,也不经意的随口答著:“为什麽?”
登宵笑了 ,他说:“因为这块地上,风很大。赤脚踩上去一定很凉……”
连城微微皱了皱眉,将手中的发丝有力拉了拉,又松了开。连城说:“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麽。”
登宵闭了眼睛,放任自己斜斜躺在连城怀中,登宵闭著眼说:“我累了。”
连城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抚著登宵赤裸的脊背,“累了就睡一会,我在这儿呢。”
这一觉似乎睡了很久,又像只是刚刚躺了一会,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四肢无比的困乏,那是一间并不熟悉的寝房,青纱重重的帘幕,和石青色的流苏,微光透过青色的光影笼在脸上,镀上了一层薄薄的清辉。
那是一张很柔软的床榻,连城侧著身子躺在一边,连城的手紧紧的抱著自己的腰,力度之大的几乎让登宵有一种倾尽所有的错觉。登宵仔细的看著连城的睡脸,白皙的脸庞,剑眉入鬓,眼睫很长、很直……嘴唇微微抿著,有一种意外的稚气。
登宵认真的看著,直到已经把那样子刻在自己骨子里,然後慢慢的挣扎出一只手,在连城胳膊肘轻轻一按,劲力微吐,那胳膊就无能为力的松了开来,登宵顺势挣脱了那怀抱,看著连城的手很无助的滑落在床榻之下,他似乎睡梦中也感觉到怀中空了,於是眉头微微蹙起,蹙成一个淡淡的川字。
登宵想起很多年以前,他的弟弟看到二哥送给自己的一对白玉杯子,就是这个微微苦闷的表情,点漆一般的眸子,几乎是泫然欲泣。看著那样的表情,几乎是心都疼了起来。
登宵淡淡的叹气,坐了起来,拾起连城脱在地下的外袍,披在身上,袍子有些大了,下摆很长,几乎到了脚踝,登宵将腰带紧紧的绑上了,披著发,赤著脚。登宵穿好了,才回过身来,轻轻的说:“在你身上,对不对,连城?”
连城大概是睡著了,所以没有回答,登宵叹著气,从连城怀中摸索了一阵,碰触到连城肌肤的手指像是被灼伤一样疼痛难忍,但他终久是摸到了,掏出来,手中是一个小小的物什,拿灰布包了,是一个写满了大纂的虎符。
登宵将虎符放入怀中,赤著脚出了门。
他身後,连城慢慢的张开了眼睛,脸上也不知道是什麽表情。
日出中天。
演武场左门之前。
登宵赤著脚,看著眼前那漫无边际的青色石板,似乎犹豫著踩不踩上去,良久,才终於踏上了那青色的地面,一阵冰冷从脚下传来,前方,是透过围墙照在演武场正中的那块接近於圆形的光晕,再前方,是演武场大门,出了演武场,就是宣州街道,再往下走,就出了宣州。
离宣州仅仅几十里,就是京城。
京城前,是凌云被困的地方。
其实静下心来,慢慢的想,也是很容易明白的。连城这些日子,把他们要攻打的城池之中,大部分的兵力都调回了京城,这些兵力若是分散开来,对抗他们不过是螳臂挡车,蚍蜉撼树,可汇集起来,加上京城禁卫,足于成分庭抗礼之势。绝就绝在连城并没有打算拿这些兵力与他们硬拼,而是以数万之人布下天气地巧的阵势,放过登宵,截下他手下三万士卒,困在阵中,再以阵中七人,困住必定前来救援的凌云。最後让赵不群,领十万大军,击杀那些群龙无首的七万兵卒。
怪就怪他吧。他不智,面对连城的那句登宵,自己幸喜若狂神魂颠倒,他不义,缠绵数日,而遗弃凌云於阵中生死不知。
登宵可以不智,却不能不义。他愿意抛弃到手的爱情与一生一世的厮守,用调兵遣将的虎符换凌云的平安离去。
“你可知,你再往前,便是死路?”连城不知何时跟在後面,离登宵只有一步之遥,隐在黑暗里,却不再前进。
“我知道,演武场上杀气如此之大……我怎麽不知道。”登宵并没有回头,平静的回答著。
连城听了,轻轻的拍拍手,演武场上城楼中,埋伏的弓箭手同时现身,密密麻麻,围成一圈,三千弓弩居高临下,直指向登宵——箭发之时,便是神仙,也无法脱身。
连城说:“我已经下了命令,你再走三步,便是万箭齐发,连我也撤回不了这命令,那时,你必死无疑。”
登宵说:“我知道。”
连城叹著气,张开了双手,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何苦呢?回来吧,登宵,我发誓这一世、下一世、生生世世,都会好好待你,我们——会比谁都要快乐。”
登宵说:“我知道。”
他这样说著,却赤著脚,又往前走了一步,石板很凉,凉的刺骨。
登宵说:“我知道我这样是白白送命,既救不了二哥,也陪不了你。可是——我无法不这样选择,我可以允许自己拿著虎符,丧身箭雨之下,却无法允许自己放弃二哥,和你一生厮守。”
登宵说:“连城,可你要知道,我是真的……爱你。”
登宵说著,走完了最後一步。
他站在那片被阳光照射著的光晕之下,张开双手,迎风而立。风很大,把他身上那件宽大的外袍高高吹起,吹得慢慢的,长长的发丝在脑後张狂的飞舞,登宵让阳光肆意的射在脸上。
头顶,黑压压的一片箭雨,铺天盖地的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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