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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2

书籍名:《面对面的杀戮》    作者:乔安娜·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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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多数受访者竟认为遵命杀人才是较完满的回答。这些受访者“未必存在道德缺陷;他们有很多人反会认为这样做是符合道德的”。赫伯特·凯尔曼、李·劳伦斯,“卡利中尉案谁应负责:一次全国调查的初步报告”,《社会问题杂志》,28卷1期(1972),页177—212。
还有很多其他调查也得出了相同结果。利昂·曼恩发现,近三分之一的澳大利亚受访者表态说,只要是命令的,他们一定会射杀平民。利昂·曼恩,“对美莱的看法与服从命令:一次澳大利亚调查”,《澳大利亚心理学报》,25卷1期(1973),页11—21。在美国,爱德华·奥普顿1969年12月问受访者,如果上级下令枪杀百姓,他们是否照做:男性被调查者中只有27%的人说不(女性说不的多达74%)。不同年龄的人给出的答案大致相同,但年纪较长的人似乎更倾向于认为应该拒绝听令。爱德华·奥普顿,“这从未发生,再说也是他们活该”,收内维特·桑福德、克雷格·康斯托克(编),《邪恶的惩罚》(旧金山,1971),页63—64。在另一次调查中,纽约城市大学的两位研究人员随机调查了年龄在17到24岁之间的男性大学生。调查表上列出了32种要士兵选择是否开枪的情况。调查者要求学生把自己放在战士的角度,并按七个层级给出会开枪的可能性。他们是否会选择开枪:如果子弹从屋里飞来,如果屋里有士兵或平民,如果上级命令射击,如果战友已经开火,如果敌人还在老远?调查人员发现,开枪的决定受上级命令的影响最大。兰迪·奥莉、赫伯特·克劳斯,“可能影响战场开火的因素”,《社会心理学刊》,92期(1974),页151—152。这一发现和对敌对行为进行实验研究的结果相吻合。其中最著名的是斯坦利·米尔格兰做的研究。该研究指出,要想劝人开枪其实相当容易,特别是如果有权威人士(如耶鲁大学社会学者)命令他们这么做的话。斯坦利·米尔格兰,《对权力的服从:实验主义观点》(纽约,1974);米尔格兰,“对权力服从与否之条件研究”,《人际关系》,18卷1期(1965年2月),页57—76;米尔格兰,“顺从之行为研究”,收A.叶齐奥尼、W.温林斯基(编),《战争与止战》(纽约,1970),第5部分,页245—259。另见菲利普·津巴多、克雷格·汉尼、柯蒂斯·班克斯,“仿真监狱里的人际交往”,《犯罪学及刑罚学国际研究》,1卷(1973),页69—97。相当多的民众都认为奉命行暴是正当的。
机 构 缺 陷
军方将美莱事件归于领导不力。参与屠杀的军官多没有实战经验,只有两人在去越南前曾带过兵。一帮排长尤其不管事,在士兵眼里,他们是“好人”、“哥儿们”,而不是领导(不是士兵怕他们,而是他们怕士兵)。尤其是卡利备受抨击,说他平日里愚不可及,成天局促不安,还没本事鼓舞下面人的信心。皮尔斯委员会的结论是
在宋美行动前一天哪怕有一名排长、特遣部队负责人或旅长预料到这个情况,站出来说一声,不应屠杀非战斗人员,或在战前布置中提到非战斗人员的问题……宋美的悲剧就完全可能避免,至少不会如此难以收拾,部队的举止也能得到收束。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83—84,197—201。
领导不力不只是美莱的问题,整个越南战场都是这样。美国陆军推行的一年服役期(海军陆战队是13个月)使军官无法积累经验,理顺部队内部关系。陆军参谋长认为,新到任的军官根本没法和前任比。W.威斯特摩兰,《老兵心曲》(纽约,1976),页378—379。士兵对长官的失敬,最明显体现在用破片杀伤手榴弹谋杀上级军官事件发生的频率上。自1969年起,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美国防部承认这样的事件有788起,如果其他武器(如步枪)也算在内,有超过1 000名军官或士兵在越南死于同胞之手。洛伦·巴里茨,《逆火:看美国文化如何把我们带进越南,告诉我们该怎么打仗》(纽约,1985),页314—315及理查德·加布里埃尔,《光荣作战:论军队道德及为兵之道》(康涅狄格,1982),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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