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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的黑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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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书籍名:《摄政王的黑道老婆》    作者:蓝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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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步步高升,他幸福快乐,他如何如何,我没有阻止自己去了解。那不过,是为自保而必须了解的事情罢了。

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很多。

也许,书上说的那人世间最恩爱美好的伉俪眷侣,有是有,却非我这等平常女子可以求得。

就似那天空中,为新年而燃放的灿烂夺目的烟火,像我这样的凡人只能在底下仰首遥看。

一切都很累,可那些累在身不由己与苟延残喘前,又算的了什么?

心魂同步,天长地久,尤不及残羹冷觯还可果腹。

就如多尔衮和苗喵喵。

就如福临和董鄂。

他们的结局,可曾比我好过分毫?

我无人可以生死与共,可我始终活着,看着他。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白头偕老。

番外篇之这么近  ,那么远

崇德三年正月十一,天气晴朗,无风。

今天下朝,我同十四哥一路走。跟他要一匹好马,十四哥答应的很痛快,还答应了让我自己选。

打小十四哥就什么都让着我,这回也不例外。于是我暗地里打好算盘,既然是让我自己选,那我就选那匹追风了。

  追风是汗父给十四哥的千里马,当初汗父把马赐给十四哥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的眼红。先不说那是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单说这追风,那可是汗父的坐骑所产,我们兄弟这么多,只有十四哥得了这个赏赐,可见他在汗父心里头的分量。我是既为十四哥高兴,又不甘心。

从我懂事儿起,汗父就把我当宝贝一样宠着,惯着,按理说这马本该是我的才是。换做别人,我肯定是不让的,但既然十四哥与我是同个额娘肚子里出来的,也便只好暗暗咽下这口气。如今有这等好机会我当然是当仁不让了。

“哥,可说准了,是送给我不是卖”随着十四哥走到马厩我忍不住开口调笑。

今儿早朝,皇上颁旨要亲征喀尔喀,我和十二哥要一同去,只留下十四哥在京里。我就不信,皇上会让十四哥暂理政务,这样十四哥还要任由豪格做大吗?我出口虽是调笑,其实是想探探十四哥的口风。

“你若是非要给银子我也是不会拒绝的”十四哥听了我的话淡淡一笑,不在意的开口回道。

“只管接着?”我的眉头不自觉拧了一下,从汗父额娘走的那天起,我就无时无刻不恨。恨皇上,恨二哥。

一夜间由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变成奴才都能骑到头顶上的孤儿,这一切都是他们造成的。让皇上一个人踩着就够窝火的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豪格踩,但瞧十四哥的意思好象这事儿跟他没什么关系一样,我着实是有些气。

“只管接着,想那么多做什么”十四哥伸手把我纠结的眉头给轻轻抚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可......”

“我说豫亲王,你可看好哪一匹了?”我刚想再说什么,跟十四哥一个鼻孔出气的范先生把话给拦过去。

“哥哥选的就是我选的”我知道范先生的意思,看着十四哥沉稳的背影,我吐出一口闷气。谁叫咱们是[亲]兄弟呢,你走哪条路我跟着走便是。

“可选定了?”范先生站到十四哥身边又问了一遍。

“早就选定了不是”我知道范先生与十四哥的交情,也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

不管我多不满意十四哥这种做法,但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兄弟,我当然是站在他那头的。要是哪天,皇上想对付十四哥,我也一定会挡在头里。

  从我们兄弟变成孤儿的那天起,在我眼里,我这个十四哥就如同是汗父一样。我对他不只有兄弟情,还有一份濡慕崇敬。

不说他战无不胜的功绩,就说他带着我们兄弟由一度四面楚歌的艰难中,走到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恋权势,却永远立于不败的智慧,别说我了,就连我们十二哥也一样是对他崇敬得不得了。

“你自己的马自己选,做什么要我代劳”十四哥依然是浅笑着说道。

我很喜欢十四哥的笑容,但却不喜欢他这样的笑。十四哥大笑的时候很爽朗也很豪气,但是从我十三岁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他那样笑了。

  这浅浅的笑就象是最暖的风,吹的人懒洋洋,但却同时也把一腔热血豪情给吹熄。让人忘记了顶着猛烈狂风而行的快意与征服感。

“好,我就选这匹了”我指着自家哥哥的坐骑得意的笑道。哼,我就不信,你真的什么都能忍?我非常想看看十四哥变了颜色的脸是什么样儿的。

“福伯,牵出来给他”十四哥看了看我指的那匹马,没迟疑,利马令福伯给我牵出来。

“怎么会这样?”

“这马还真特别啊”

“奴才……奴才……”

十四哥没变脸变脸的是我,如此威风凛凛的宝马居然是秃尾巴!我不记得十四哥以前骑的这样的马啊。

就在我万分错愕的时候,十四哥冲着屋角一棵大树方向轻柔的砸过去俩个字“出来”

“爷”磨磨蹭蹭走到十四哥跟前的丫头小声的说道。扎着两条麻花辫子,衣服上有些水渍,瞧她低着头一副哆里哆嗦的德行,不用猜也知道是个奴才。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见多了这样诚惶诚恐的奴才,假若今儿十四哥是个普通人她还会这样恭敬吗。

  原以为接下来她会被十四哥训斥的跪地求饶,可十四哥只是轻柔的说了几句。我惊讶的差点掉了下巴,不为十四哥没责备她,而是......而是......

这样轻柔的语气,除了对我们这几个可以说是他至亲的人,几乎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别人用过,能让十四哥另眼相看的人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禁很好奇。

  这才发现,打从她见到十四哥起,除了那声爷算是该有的礼数外,她既没请安也没下跪,就把个脑袋顶儿对着我十四哥。

    好大的胆子,这样可说是对主子的大不敬,而且,不管十四哥说什么怎么盯着她瞧,她就是不抬头不吭声。

    好家伙,我都不得不佩服她的不怕死,这丫头究竟朝谁借的胆儿?就算是我,被十四哥那样盯着也会觉得头皮发麻,心浮气躁的,这丫头竟然跟没事儿人一样只盯着自己脚尖看,压根没把十四哥当一回事。哈哈,这样的奴才我可是头回见到。

“喂,这马尾巴是你给剪了去的?”我很想看看这丫头长什么样儿,想都没想就蹲下去,看这丫头的样子是怎么样也不会抬头了,那爷我就委屈一下,蹲下来瞻仰一下你的遗容吧。

“你是谁?”她先是一惊,然后眼珠子就开始叽里咕噜乱转,脸更是一点害怕的表情都没有。我不知道是这丫头太傻了,还是有什么依仗,反正,就她那一副我没罪我怕谁的表情我是真真的很想笑。

“我呀,我叫多铎哦”我发现我遇到有趣儿的人了,不知道她知道我的名讳后会不会还这么傻不愣登的不知死活呢。瞧惯了唯唯喏喏的奴才像,如今遇到这么一个傻大姐,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苗喵喵”她忽然冲我一笑说出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能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人和别人没啥两样,不用端着亲王的架子。而看到她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给晃花了。

那样纯粹不带杂质的友好笑容,亲切,温暖,就像小时候额娘给我的笑容一样,发自内心真正灿烂的笑。一瞬间,我觉得心头热热的。

“丫头,豫亲王问你话,怎么不回”十四哥轻甩了下他的袖子拉回正题。

  我看着她伸出手,虽然不明白她伸手干吗,但是直觉上我很想抓住这只手,我觉得那应该会是很温暖很温暖的一只手。

  可惜,在我就要抓住的时候,十四哥一掌拍过来,把那只手给抽回去了。就算他藏的再好,可咱这眼睛也不是白给的,什么都瞧见了。

  切,什么时候十四哥变得这么小气了,不过是个奴才而以嘛。刚才算爷我一时失神,要不然,我还怕她的手脏了我的手呢。

我悄悄的把握紧的拳头给收在袖子里,哼,来日方长,早晚我会握到那只手!到时候气死你,我孩子气的暗暗打好算盘。

  从那日起,只要有闲暇我就朝十四哥的府里头跑,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我做不到的事儿。慢慢的,只要我在京里,去十四哥府已经成为我每日必做的事儿。分不清是为了较劲还是想看那丫头,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热中于这种无聊幼稚的事儿。

崇德三年四月初七,天气晴朗,有风

  今儿是十二哥的生辰,自然少不得酒宴堂会,所以我来至他的郡王府时里面已经很热闹了。送礼的,巴结的官员都是一大早就巴巴的赶来。

我嗤笑一声抬腿迈进了府门,人可不都是这样,风光好皆因你站的高。当初我们兄弟被人踩在脚下时,怎不见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这会子献殷勤谁会领这份情。

    世有大年,岂必常服补剂;天生名将,不关多读兵书。这句话很适用于十二哥。就算自幼疏于读书,但却是天生行兵作战的将才,因此,连年征战败绩甚少。

皇上虽不喜他的莽撞急噪性子但也对他的功绩大加赞同,直此生辰自然也是赏了宝贝下来,一向爱收买人心人怎么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府里奴才引领我至花厅时,我便瞧见一群人正围在一张桌子边夸赞着什么。

  我寻到一处安静的地方坐下懒得看那些谄媚的嘴脸,就算皇上赏下来一个瓜子他们也能捧成是长生不老药,故我对那所谓的宝贝一点也不觉得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