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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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令终:善终,平安地终其天年。令,善,美。
[10]痛自抑:严格地克制自己。
[11]万分之一:万一,指万一惹下杀身之祸。
[12]厌禳(y ǎn —r áng掩攘):用迷信的方法,祈祷鬼神,消除灾难。
禳,除殃。
[13]巫觋(x í席):装神弄鬼、代人祈祷消灾的人。巫,女巫。觋,男巫。
[14]盛德:积德。
[15]南昌:旧府名,治所在今江西省南昌市。
[16]东作:春耕生产。《尚书。尧典》:“寅宾日出,平秩东作。”《传》:“岁起于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
[17]摈斥:斥退,拒绝。
[18]促步:催其行走。
[19]道无由:找不到因由。道,理。
[20]署妻于券:意谓签署契约,注明以妻为抵押。[21]榜笞剌■(duó多):谓严刑拷打。《史记。张耳陈馀传》:“吏治榜笞数千,剌| ,身无可击者,终不复言。”| ,剌。
[22]“无悔状”:保证不再反悔的字据。
[23]■(jiè介):大声咄斥。
[24]兀坐:独自端坐。
[25]嗔(chēn 琛):嗔怒;生气。
[26]卒无词:始终没有招承。词,供词。
[27]诬服:被迫衔冤认罪。
[28]论辟:判处死刑。辟,大辟,斩首。
[29]绝裾(j ū):断绝襟袖,以示大意坚决。《世说新语。尤悔》:晋温峤受刘琨命,至江南奉表劝进,其“母崔氏固驻之,峤绝裾而去。”裾,衣服的襟袖。
[30]庭:公庭,官府。
[31]两收之:两人均入狱。收,拘押。
[32]恤刑官:分赴各道,审理囚犯。见《明史。刑法志》。恤刑,慎用
刑罚。
[33]阅囚:也称“录囚”,审察并复勘已定罪的囚犯。
[34]减等:减刑,等,量刑的等级。
[35]援赦:根据赦令。
[36]不仁: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不忍”。
[37]■(zhēng征):同母辈通奸,叫“■”。
[38]坐诬:治以诬陷之罪。
[39]徙:徒边,流放。指上文所谓“充云南军”。
[40]廪给:给以粮米,犹言给予工钱。
[41]役同厮养:役使如同奴仆。厮养,旧时对仆役的贱称。
[42]关行附近州邑:发出公函到附近州县。关,关文,古时官府间平行公文。
[43]闯贼犯顺:指闯王李自成起义反明。犯顺,以逆反顺,造反作乱。
称义军为“贼”、为“逆”这是作者的阶级偏见。
[44]及明鼎革:指清朝取代明朝。鼎革,鼎和革都是《易》卦名,是更新、去故的意思,因用以代指改朝换代。
[45]掳: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据”。
[46]括:囊括。
[47]缚驹跨马:指缚驹于家,跨牝马而去。
[48]衔枚:不声不响的意思。枚,形如箸,两端有带,可系于颈。古时进军偷袭时,常令士兵衔在口中,以防喧哗。
[49]多类星宿:多得像天上的星星。
[50]隘口:险要的关口。
[51]形神跳躁:暴跳如雷,情绪烦躁。形,指形体。神,指精神。
[52]■(kuāng匡):懦弱,胆怯。
[53]兵:兵器。
[54]■:据二十四卷本,原作“阖”。
[55]■:■要之处。
[56]岸:指山谷两侧。
[57]辎: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锱”。
[58]劓刖(y ì—yué义月);割鼻、断足,均为古代酷刑。
[59]土团:犹言“乡团”“乡勇”。
[60]快牛必能破车:意谓刚勇盛气之人,必然惹祸招灾。《晋书。石季龙载记》:石虎年轻时喜游荡,好驰猎,多次以弹伤人。其从父石勒欲杀之。
勒母曰:“快牛为犊子时,多能破车,汝当小忍之。”快牛,快而有力的牛,喻盛气的人。
[61]俪:并列,比并。
[62]意过其通:意谓主观所想超过常理。通,通常的道理。
[63]一介细民:一个普通小民。介,通“个”。
[64]假五丈之旗;古时武臣出镇则建军前大旗:此谓朝廷授以军权。五丈旗,大旗,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此指主帅之大■。
[65]乌在不南面而王(w àng旺)哉:意谓无论南征北讨,都能建功受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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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面,古时以坐北面南为尊,后来泛指帝王或重臣的统治为“南面”。王,君临,统治。
诗谳
青州居民范小山,贩笔为业,行贾未归[1].四月间,妻贺氏独居,夜为盗所杀。是夜微雨,泥中遗诗扇一柄,乃王晟之赠吴蜚卿者。晟,不知何人;吴,益都之素封,与范同里,平日颇有佻达之行,故里党共信之。郡县拘质,坚不伏,惨被械梏,诬以成案;驳解往复[2] ,历十余官,更无异议。吴亦自分必死,嘱其妻罄竭所有[3] ,以济茕独[4].有向其门诵佛千者,给以絮裤[5] ;至万者絮袄:于是乞丐如市,佛号声闻十余里。因而家骤贫,惟日货田产以给资斧。阴赂监者使市鸩[6].夜梦神人告之曰:“子勿死,曩日‘外边凶’,目下‘里边吉’矣。”再睡,又言,以是不果死。
未几,周元亮先生分守是道[7] ,录囚至吴[8] ,若有所思。因问:“吴某杀人,有何确据?”范以扇对。先生熟视扇,便问:“王晟何人?”并云不知。又将■书细阅一过[9] ,立命脱其死械,自监移之仓[10]. 范力争之。
怒曰:“尔欲妄杀一人便了却耶?抑将得仇人而甘心耶?”众疑先生私吴,俱莫敢言。先生标朱签[11],立拘南郭某肆主人。主人惧,莫知所以。至则问曰:“肆壁有东莞李秀诗[12],何时题耶?”答云:“旧岁提学案临,有日照二三秀才[13],饮醉留题,不知所居何里。”遂遣役至日照,坐拘李秀[14]. 数日,秀至。怒曰:“既作秀才,奈何谋杀人?”秀顿首错愕,曰:“无之!”先生掷扇下,令其自视,曰:“明系尔作,何诡托王晟?”秀审视,曰:“诗真某作,字实非某书。”曰:“既知汝诗,当即汝友。谁书者?”
秀曰:“迹似沂州王佐[15]. ”乃遣役关拘王佐[16]. 佐至,呵问如秀状。
佐供:“此益都铁商张成索某书者,云晟其表兄也。”先生曰:“盗在此矣。”
执晟至,一讯遂伏。
先是,晟窥贺美,欲挑之,恐不谐。念托于吴,必人所共信,故伪为吴扇,执而往。谐则自认,不谐则嫁名于吴,而实不期至于杀也。逾垣入,逼妇。妇因独居,常以刃自卫。既觉,捉晟衣,操刀而起。晟惧,夺其刀。妇力挽,令不得脱,且号。晟益窘,遂杀之,委扇而去[17]. 三年冤狱,一朝而雪,无不诵神明者。吴始悟“里边吉”乃“周”字也。然终莫解其故。
后邑绅乘间请之[18],笑曰:“此最易知。细阅■书,贺被杀在四月上旬;是夜阴雨,天气犹寒,扇乃不急之物,岂有忙迫之时,反携此以增累者,其嫁祸可知。向避雨南郭,见题壁诗与■之作[19],口角相类[20],故妄度李生,果因是而得真盗。”闻者叹服。
异史氏曰:“天下事入之深者[21],当其无有有之用[22]. 词赋文章,华国之具也[23],而先生以相天下士[24],称孙阳焉[25]. 岂非入其中深乎?
而不谓相士之道,移于折狱[26]. 《易》曰:“知几其神。‘[27]先生有之矣。”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 行贾:在外经商。
[2] 驳解往复:指地方及上级官府反复审理。驳,驳勘,指上级官府驳回原判,重行复审。解,解勘,指重罪要犯由地方解送上级逐层审勘。
[3] 罄竭所有:竭尽全部资财。罄,尽。
[4] 济■(qiǒng琼)独:指行善。济,救济。■独,孤独无靠的人。
[5] 絮裤:棉裤。
[6] 市鸩(zhèn 振):买毒酒;谓意欲自尽。鸩,鸟名,其羽有毒,浸酒饮之即死。
[7] 周元亮:明末清初人,名亮工,字栎园,河南祥符(今开封市)人,明崇祯十三年进士,授监察御史。仕清后,官福建布政使等职,后被劾罢官。
康熙元年起用,补山东青州海防道。见《山东通志》卷七十四。后文云“分守是道”,当指此。
[8] 录囚:也称“阅囚”,见《崔猛》注。
[9] 爰(yuán 原)书:古时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
[10]自监移之仓:由内牢移至外监。清制,监狱分年、外监,“死囚禁内监:军流以下禁外监。”见《清会典,刑部。刑制》仓,罪犯监禁之所,指外监。《未信编》:“罪有轻重之分,则禁有监仓之别。”
[11]标:书写。指写上欲拘着姓名、地址。朱签:红色竹签,为旧时官府交给差役拘捕犯人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