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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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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书籍名:《绿楼梦》    作者:剑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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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一时激动,说远了,不好意思,我们继续继续,剑师是很讨厌说粗话的。

话说我吃完奶后,才懂得害羞,小脸蛋红红的,闹得妈妈还以为我发烧了,又是一阵鸡飞狗跳,看到大家一副为繁忙的样子,我心里又是一阵感动。多久了,我没再得到过亲人的关怀。多久了?这种感觉,真好!

不过吃奶方面确实是个大问题,我总不能每次吃奶都脸红红的吧,这样不令别人起疑就怪了。脸红,是心理上的需要,是心理上的不适应,等于若要你咬住同年漂亮女孩子的乳房,只要你有一点点脸皮,你也会害羞的,同理,我的也是这样,虽说她是我的妈妈。于是,我只好拼命催眠自己,那是我的妈妈,是我世上最亲的亲人,我应该喜欢上她的,由她为我遮风挡雨,辛苦操劳,现在我还只是婴儿,没有任何的能力,所以我不用愧疚些什么,只要以后好好孝顺妈妈就好了。

结果是,我成功地催眠了自己,自此后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每顿的大餐,甚至有时没吃饱还会抓住妈妈的乳头,每当这时妈妈脸上闪烁的光辉令我无限向往。

这天,我吃完了奶,正想好好地睡一觉。婴儿的生活与在妈妈的肚子里也没太大的区别,也是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就吃,不过相比之下,有人服饰与陪伴着自然是更惬意了。

“月儿,今天开始我们必需转到另一个地方居住了,这是我们家族的习惯。婴儿满月后,就必需转到家族的书房去住,由母亲陪着。每人都不例外,新一代中你的年龄是最小的,所以只有你没去过书房哦。”妈妈耐心地向我解释道。我眨眨眼睛,示意我知道了。妈妈高兴得直亲我脸蛋。

自我出世后,敏感的妈妈已神奇地捕捉到了我相当具有灵性,有时似乎听得懂人话,有时又似乎迷迷糊糊的,好像听得懂,又好像听不懂,当我“听不懂”时,会稍微皱起眉头,像在努力思考妈妈想要表达的意思,样子可爱极了。

当然这是我刻意营造出来的,我不想被人当作是怪胎,但又怕露出马脚,这样一来,与其遇上事露出马脚招人怀疑,不如自己先透露一点,让她们稍微适应,这样的话,真的遇上事情了,她们也不会感到太意外,自然,迷糊的样子纯粹是我装出来的。

对此,妈妈并没见怪,反而很高兴我如此有灵性,于是她也养成了一个奇怪的习惯,喜欢遇上一些她认为我“比较难懂”的事就会稍微解释一番,自然她不期望我真能明白,但相对于比较简单的,如带我去哪里哪里啊,见哪位亲人啊,与我是什么关系啊,我表现得都好像有点懂,又像不清楚,迷糊的样子使大家更喜欢我了。由于我一出生时的奇异(不仅不哭,还会笑,一时间引为家族内的美谈),所以大家对我的灵性也见怪不怪了,还一个劲夸我聪明。

于是我的小计谋顺利达到,我悄悄给自己个胜利手势,呵呵,让那些所谓的奥斯卡影帝影后见鬼去吧,我的影功才是无敌的。

自出世后,我就活泼了很多,可能是在爱儿妈妈的独自里闷了太久吧,而且能够重新享受童年,我已经知足了,真的,我很知足了,这是我以前想也没想过的事啊。第一次,我由衷的感谢上天,甚至当我知道自己还是男生,也没现在这么诚心。

妈妈不嫌辛苦的亲自抱着我,一路漫步,平稳地走向书房,而我则好奇的左看看右瞧瞧的,可爱的样子令妈妈为之失笑。本来嘛,我是打算睡觉的,书房嘛,除了一堆书,有什么好看的,但转念想到去书房肯定要经过不少的地方,于是我精神来了,反正大不了到了书房我再睡过!现在嘛,自然要好好看看难得的风景,呜呜,我早被闷坏了。难得有机会,还不过把瘾吗?

“到了,月儿,这就是书斋了。对后的三年内,我们就要在这里生活哦。”妈妈温柔地道。这么快就到了,可恶,妈妈的房间离书斋也远嘛,需知家族是很大的,例如从妈妈的房间走到祖奶奶的妈妈(汗下,不是剑师特意凑字数,而是,这个……祖奶奶的妈妈该如何称呼啊,难道真要叫人家做祖宗吗?)的房间,就要走上一天一夜!

难道妈妈很喜欢看书,所以住得离书斋这么近。嗯,很有可能!我深以为然,直至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完全误会了,妈妈压根儿一丁点也不喜欢看书,之所以住在书斋旁边,是因为她的“梦幻后花园”就在书斋旁边,一切只是为了方便,当然由妈妈守住书斋,家族的人就更放心了,因为妈妈的实力不是一般的……恐怖!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表不提。

哦,到书斋了呀,我兴致顿时没了一半,不过终究是往后三年生活的地方,仔细瞧瞧终是好的,于是,我费力地抬起小脑袋,我刚满月,所以还不够力气自由活动。

“……”!

这是什么?

我彻底僵硬住了,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发誓,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发呆时间最长,最受震撼的一次!大概在这里看到亲爱的毛爷爷做书斋的守门人也没如此震撼。

大家猜猜我看到了什么?

算了,你们猜到死也恐怕猜不到的,还是我公布答案吧。

什么?不相信,那好,让我告诉你们,如果有谁猜到了,奖励你们帅哥之吻一个。

众人:……

第二十一章  色狼家族

很简单,我看到的是一幅对联,唔哼,只见上联写着:泡尽世间美女,咳咳,好嘛,有志向,我的原则虽然是娶一个老婆就够了,但不妨碍别人左拥右抱吧。但是右联却写着:霸尽天下帅哥。这还不够绝,最扯的是中间横匾金漆漆地写上四个大字:色狼家族!大有舍我其谁的气势。

我、我不行了,要晕了。

这是哪个家伙的豪言壮语啊?

前一句还好说,泡尽天下美女,恐怕是全世界男同胞们的理想吧,嗯,可以理解。可是至于后面那句,明显只有女人才能说得出口嘛。

狂汗!难道异界里也有所谓的人妖?

呃,我收回上一句话,因为我看到妈妈脸上分明的是向往嘛!

她向往什么哪?我明显打了个冷战,接下来妈妈说的话更令我吐血。

妈妈喃喃自语地道:“只差一点点哪,人家是家族中最有希望达到这高度的人,但在最后的关键时刻,竟被他……想想都不服气!”虽说是不服气,但脸上的幸福却出卖了她,哪有什么不高兴啊,分明是堕落入爱河的小女人。

鸡皮疙瘩,汗毛竖起,呈阅兵时的立正姿态。为了保持妈妈在我心中的美好印象,我自动忽略过她那句很值得玩味的话。

神啊,我有罪,但你不能让我耳朵产生幻觉啊!啊,不,那个不叫幻觉,是幻听。

神,似乎没听到我的祷告,相反,妈妈接下来的话彻底粉碎了我的祷告,“我的好女儿啊,你要好好地看着,好好的记着,这是我们色狼家族的宗旨哦。”她亲亲我嫩嫩的脸蛋,哼着甜美的歌儿,笑嘻嘻地度进了书斋。而我,只懂傻傻地,愣愣地,双眼无神地偎依在妈妈的怀里,后面金灿灿的色狼家族的四个大字似乎在嘲笑我的天真与无知。

女儿?!

我心里被一个猛烈的铁锤狠狠地撞击了下,嘴里只懂喃喃地,一遍又一便地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语。

如果说,前一分钟我在天堂,那么现在,我确定自己在地狱里游荡。

为什么?我很明显是男孩子啊,我拼命地摇着头,如此明显的“标志”,妈妈不可能不知道的,难道只是口误?我痛苦地摇摇头,与其说是妈妈的口误,我倒宁愿相信是我再次出现“幻听”好过了。

我有一个优点,弄不明白的事就不去想,横竖都是不明白的,与其花时间花心思苦苦地思索,倒不如做些别的事好过。哼,无论妈妈怎么说,难道我的小弟还能凭空消失不成?又不是写科幻小说,绝不会出现这么玄的事啦!

往后几天经过一遍又一遍地观察,我可以肯定我的小弟是质量产品,绝不是假冒伪劣的次货,绝对可以安心使用,把一辈子的幸福交给它也是没问题滴!

检验过后,我终于完全放下心来,妈妈说过的话也渐渐淡忘,从心理学上,这叫局部刻意遗忘症,症如其名,人类有时会有选择性地遗忘掉某些事物,这些事物主要是对人心有极大的刺激,当承受不了时,会刻意地忘掉他。

我不认为我是脆弱的人,但这也太刺激了吧!

书斋的生活极其愉快,因为在我百无聊赖中,可以四处爬动。咳咳,本来这是不可能的,妈妈基本知识培养有教,有道“七坐八爬”,意思是一般的婴儿到了七月才能坐起身,到了八月才能爬动,但我是名副其实的怪胎,在我对自己身体的刻意训练下,我已能到处爬爬走了。但也仅限于爬,我是坐不起来的,更勿论站起来,因为无论我如何努力,生理上的年龄是摆在那里的,事实就是,我连骨头也没发育好!

我的爬动也很有意思,我不是像其他宝宝用狗仔式爬爬的,而是用虫子式的爬爬。呃,想象不出来,没关系,只要你看两三遍蜡笔小新,大概就不会陌生了。

说实在的,用这种方式“走路”实在是有够丢人的,但没办法啊,骨头还支撑不了身体的重量,为了能活动,为了能扒书架上一两本书下来解闷,再羞人的事也得干。

开始的时候,妈妈和怜怜都感到很新奇的,史上才一个月大的婴儿用虫子式爬动,恐怕古往今来唯我独尊了。但后来她们才失笑地发现我目的,对于我小小年纪就对书籍产生兴趣,她们自然很好奇,但也很高兴,于是妈妈开始亲切地抱起我,让我一栏栏地观看上面的书籍。当我看到书籍上的字竟是中文后,简直是欣喜若狂,这回发了发了,老天爷实在是太眷顾我了,连识字的步骤也替我免了,手一伸,就想扒一本书下来,嘿嘿,我决定,今晚我要挑灯夜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