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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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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书籍名:《中国抗日战争史》    作者: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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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部决定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会谈。11月18日,今井武夫同影佐祯昭及犬养健、西义显、伊藤芳男等人到达上海。

19日晚,双方正式会谈。

20日19时,双方以高宗武、梅思平及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个人名义,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及《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日华缔结防共协定,承认日军为防共驻扎中国,内蒙地带作为防共特殊区域;

(二)中国承认满洲国;

(三)日本人有在中国居住、营业之自由;

(四)关于经济合作,中国方面承认日本的优先权,特别是在开发和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予日本以特殊的方便;

(五)中国方面补偿日本在华侨民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协定之外的日军,自日华实现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如日本政府对上列解决时局的条件予以发表,汪精卫等立即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双方共同发表日华合作和反共政策声明,俟机成立新政府。

此外,又缔结《日华秘密协议记录》,就进一步缔结军事同盟等问题达成了协议。重光堂会谈达成的上述协议,标志着汪精卫与日本的勾结已经完成。

以重光堂协议为基础,汪精卫寻找机会于12月18日逃离重庆飞至昆明,会同已经到达的周佛海、陶希圣等人于19日转飞河内。同期逃离重庆的还有陈公博、林柏生(国民党中央委员)等人。22日,近卫政府发表第三次声明,配合汪的出逃行动,呼吁国民政府“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同谋求实现睦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声明日本愿意“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9年版,第407页。]

汪精卫则于29日作出响应,发表致蒋介石等人的《和平建议》电报,又称为《艳电》。该电吹捧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要求国民政府“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汪伪宣传部编:《和平反共建国文献》第1辑《中国之部》,第1页。]

汪精卫集团与日本相呼应,一齐向中国政府发动了空前的政略攻势。

但此时汪集团的要求同日本的允诺还存在有较大分歧。日本的目的是将汪作为工具或傀儡,完全控制中国,在重光堂会谈中所使用的一些冠冕堂皇词句,目的在于诱使汪脱逃重庆,至少可以造成国民政府的分裂。在近卫的声明中则未提撤兵等字样。而汪的企图是通过推进“和平”运动而改组国民政府,建立个人的最高统治权,要求日本在合作中给予其应有的让步。汪认为此时还应该同日本讨价还价,在《艳电》中写道:“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30日,汪又通过在香港的高宗武,向日方提出四点希望:

“(一)日华两国在完成新东亚建设的基础以前,尽量与英美列强避免磨擦是重要的,因此当前对列强不要引起纷繁的事端。

(二)在军事发动以前的三至六个月期间,希望日本方面每月援助港币约三百万元,但希望尽可能在对华文化事业费中开支。

(三)对北海、长沙、南昌、潼关等地日本军作战的行动,以获得政治效果为目标。

(四)彻底表炸重庆。”[《今井武夫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326页。]

这些主张,完全反映了汪甘当傀儡的心愿及以儿皇帝身份收拾时局的野心。

汪出逃河内是汪集团降日的重大步骤。

二、汪精卫集团出逃的影响与国民政府的对策

汪精卫出逃河内,日、汪分别发表的近卫声明与《艳电》,形成一股险恶的妥协投降逆流,给中国的抗战带来了巨大的冲奇。但是,日、汪所期冀的那种国民政府迅速分裂,风起响应的局面并没有出现。相反,全国却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讨汪反逆浪潮,对于投降派形成巨大压力。

在《艳电》发表后的第三天,中共代表周恩来在重庆接见外国记者,严正指出汪的出逃是叛国行为,《新华日报》也发表了《汪精卫叛国》的社论及一系列文章,揭露汪精卫卖国求荣罪行。1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汪精卫出走后时局的指示》,指出这是“中国主战派与主和派的开始分裂”。号召全国军民“用一切方法打击卖国叛党的汉奸汪精卫,批评他的汉奸理论,并指出他的反共主张即为他的汉奸理论的组成部分。”[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

在国民党内部,也纷纷斥责汪精卫集团,要求国民政府予以严肃处理。

何香凝在香港发表文章,斥汪“不特民族气味全无,连做人的良心都已丧尽”。

汪原来企望响应其行动的广东地方实力派张发奎、余汉谋等人通电斥江“缪论缪辞,为敌张目”,要求对汪“明正典刑,以肃纪纲”。西康刘文辉也责汪“言行逾范”、要求对其“严峻处分”。其余各战区将领,各省政府官员,民众团体,海外华侨也都纷纷通电谴责汪集团。云南龙云虽与蒋有隙,但也不愿随汪降日,并将汪离开昆明情况向蒋报告,提出了对策建议,随后公开通电,表示对国民政府中央的态度是“拥护既定国策,抗战到底”。汪集团的出逃行动,及其《艳电》的公开发表,遭到全国各界的激烈反对,完全出乎汪的意料,也使各种潜在的投降派受到了震慑。

面临汪精卫的出逃事件及全国各界民众的讨汪热潮,国民政府最高当局采取了相应的软、硬两手对策。最初,蒋介石试图封锁汪逃至河内的消息,以免造成混乱。29日汪之《艳电》发表,舆论鼎沸,蒋仍“欲处以宽大”。

在国民党中常会上,由于群情激愤,最后乃形成决议“永远开除汪兆铭党籍”,明确其性质为:“就其行为而言,实为通敌求降。”撤消其一切职务,还决定发表对汪的通缉令。但蒋介石对汪表示“惋惜”,试图再留一条路使汪“翻然悔恨,重返抗战队伍”,故未正式通缉汪,对汪派人员也表示了安慰,曾令驻英大使郭泰祺致电汪去欧洲休养。2月中旬,蒋派同汪关系甚密的国民党老资格党员谷正鼎,带了出国护照和巨款,劝汪去欧洲休养,也可以随时写文章打电报对国事发表意见,但不要在上海、南京另搞组织,以免被敌人利用,造成严重后果。汪坚持投降立场,谷正鼎游说无效。

蒋介石在“软”的一手行不通的情况下,又采取“硬”的一手,首先惩罚的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特派员林柏生。林作为汪精卫的“和平运动”的骨干分子,在其主持的《南华日报》迅速发表汪的《艳电》。17日,在香港被二人用铁棍击中头部,差一点丧命,此后林被迫改换姓名,隐藏起来。与此同时,军统局又筹划了对汪精卫的刺杀行动。汪逃到河内后,迁移到河内高朗街27号,军统局工作组寻找下手机会,于3月21日对汪住宅实行突袭

结果,被击毙的是汪最亲近的心腹曾仲鸣夫妇。原来,曾妻刚到河内两天,汪将卧室让与他们,自己住在隔壁房间,曾仲鸣夫妇成了替死鬼。在刺杀案发生的第二天,日本即决定派遣参谋部中国科科长影佐祯昭去河内,协助汪转赴上海。国民政府除继续开展政治讨汪运动之外,又采取了新的行动牵制日本对汪政权的扶持。

三、汪精卫建立伪国民政府

早在汪精卫住河内期间,汪集团就抓紧时机制定其政治纲领,筹划建立能够迎合日本口味,能与重庆政府对抗的政权。首先,汪集团在河内成立了由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高宗武、曾仲鸣、林伯生等8人组成的“最高委员会”。其下建立政治、一一军事和财务三个委员会,政治与军事两委员会由汪精卫担任主任委员。财务由周佛海充任主任,周还兼任政治、军事两委员会的秘书长,成了汪集团中的第二号人物。这个最高委员会及三个委员会构成了汪集团的最高领导机构。

1939年初,曾对汪集团大力支持的近卫内阁辞职,平沼骐一郎内阁继任。汪集团欲了解日本新内阁的态度,并催促日本采取更多的扶助,遂由高宗武携带汪集团的政见,于2月21日赴日,向平沼内阁表示:如果日本与蒋介石接触,汪协助斡旋;如果与蒋介石以外的人接触,汪以在野资格斡旋;如果要汪出来负责,他将出马。

汪集团的投靠使日本感到满意。3月,日本决定成立以汪为首的新政权,并在刺汪案件发生后,立即派影佐祯昭前往河内,准备将汪转移安全地带。4月18日,经化装到达河内的影佐、犬养健等人与汪见面,双方仔细研究汪的行动细节安排。汪为掩人耳目,租用了一艘760吨的法国小船“冯·福林哈芳”号,而日本的北光丸号船载着影佐等人跟在后面。5月6日抵达上海虬江码头。8日,进住土肥原公馆,与周佛海、梅思平等人汇合。从此,上海成了汪集团的活动中心。

汪到上海后,立即着手筹建伪政权。汪精卫、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高宗武和褚民谊等人经反复商讨,制订了《关于收拾时局的具体办法》,规定汪派“和平运动”的宗旨是:“此次收拾时局办法的根本精神在于笼络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