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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一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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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书籍名:《江湖一担皮》    作者: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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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符岛主是为强身而修练秘籍上的武功,直到他靠着这身武功平定南海一代的海寇,才决定让他的儿孙们苦练秘籍内的武学。”

小/仙恍然大悟道:“然後,他的儿孙有本事之後,便跑回中原内陆闯江湖,终于混出神龙宫这个响亮的招牌,对不对?”

林智奇微笑着颔首,证实小仙的猜测。

小天有些迟疑道:“噢……林爷爷,那么……你和神龙宫,似乎有很复杂的关系喽?”

林智奇精明老练的眼光,微微一闪,瞥过小天的俊脸,他不禁暗赞小天的心思细密,竟已经猜出他的身份。

他毫不介意地点头道:。林,是我母亲的姓……如果从父姓的话,我是应该姓符。”

“什么?”小仙讶然地脱口惊呼,她自觉失态地用手抚住自己的嘴巴,讪然地看着林智奇。

小天虽然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但仍忍不住因为这件武林秘辛,感到些微的撼然。

林智奇伸手耙过自己雪白的乱发,仰天轻叹道:“其实,这只是个很老掉牙的爱情故事,一个默默无闻的少女,爱上声势显赫的男人,由于门不当,户不对,早就注定是个不能结合的悲剧,可是,少女却一点也不後悔。”

小天和小仙此时都呐呐不能成言,他们不知如何去慰劝眼前这名沉醉于回忆中的老人。

许久之後,林智奇收回茫然的凝视,似要抖落沉重般,不在意地轻笑道:“大概在二十多年前,神龙宫第六代主人,入云神龙符志文,知道我有这么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就千里迢迢,远自南海到中原找我。”

小仙眨眼揣测道:“他希望林爷爷你回南海去,是不是?”

林智奇额首道:“不错,当年志文第一次找到我时,我人在开封,他告诉我,老头死了,临终前交代他要将我找回去认祖归宗。”

小天颇有含意地笑道:“我猜老宫主一定是想补偿林爷爷你,所以希望你回去做宫主,对不对?”

林智奇双眼一亮,蓦然大笑,一掌拍在小天肩上,愉快道:“有你的小子,我老头正是这个意思。可是,那时我巳经是八袋巡监,专门到处飘荡,负责监督丐帮弟子的行为操守,自然无法随便离开中原。再说,我娘就是不希望打扰龙宫世家,才没让我姓符,我怎么可能跑到南海当岛主。”

小仙谑笑道:“可是你弟弟一定以奔丧的理由,逼你回南海。”

林智奇嘿笑道:“你们两个小子,还真他妈的贼呀!志文正是以这个让人无法推拒的理由,把我逼到南海神龙宫去转上一趟……

小仙笑道:“这么正当的理由,不用的是呆子,没啥难猜,倒是结果呢?林爷爷怎么跑回来了呢?”

林智奇耸肩道:“结果,我一等老头下葬,就溜上一艘船,在船舱内躲了三天,才让这条船把我载回陆上,让他们在神仙岛上翻天地找我。呵呵!”

小天有趣笑问:“可是,符主公为什么跑到苗疆来失踪?”

林智奇无奈叹道:“没听人家说,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後来,还是被志文知道我已经溜回中原,而且在苗疆一带公干,所以,他就追来啦!”

老乞丐有些黯然道:“可是没有人知道,志文到底出了什么事,他带着金鹰一路追到这个狗不拉屎的鬼地方之後,便莫名其妙地失踪,连金鹰也不见踪影,真他妈的古怪到家。

“所以,你老就在苗疆一待二十年,为了找你弟弟。+-*/小仙和小天心中都在如此想,可是没有说出口,说了有什么用,这本已是显明无比的事实!

小天转口道:“林爷爷,不是有传言,金鹰在二十年前,曾在这里出现吗?”

林智奇烦躁道:“传言,全都是传言,我曾经找过传言中看到金鹰的那个老苗子查问过,他说,那天是黄昏,他惊鸿一瞥,看到一只自夕阳中飞出的巨鹰!这只鹰背着阳光,灿烂耀眼,一闪即逝,他根本不敢确实,金光是来自鹰身上的羽毛,还是太阳的反射,不知道为什么会谣传他看到金鹰。

小仙摇首叹道:“人的嘴喔,最懂得如何添油加醋,随口乱说。”

小天怀疑道:“林爷爷,世上真的有金色羽毛的老鹰吗?”

林智奇非常肯定道:“有!而且不止一只,金鹰是一雄一雌成对的,它们的羽毛,就像是黄金打造般,自然闪烁着灿烂的金色光泽,它们若是停着不动,简直和金子铸的没两样,只要看过一眼,一辈子都不会忘。”

小仙喃喃道:“人家说,大漠有银雕,浑身银光闪亮,看来和南海的金鹰一样,都是真的,既非神话,亦非奇迹呐!”

林智奇眨眼笑道:“造物者的力量,是神秘而且洁翰无比的,他喜欢造物漂亮又惊世骇俗的东西,放在世上供人观赏,有什么好奇怪?”

蓦地-----

小天敛去笑容,冷然道:“不管你们是哪个鬼,要命的滚,不要命的给我出来。”

于是,在怪石堆垒,人兽难至的阿妹河畔,宛若来自幽冥地狱般,飘出来无数条人影。

这些人,一式的白色长衫,持相同的漆黑色皮剑鞘长剑,还有一脸同样的冷漠无情,从他们出现时的身法,看得出,他们俱是一身不亚于一代掌门的精奥武功。

小仙一点人头,不多不少,一共二十人,她吐口气讶然道:“老天,江湖上的哪个组合,可以培养出这么多的高手?”

老乞丐林智奇神色凝重道:“他们是来自无情楼的第一流杀手。”

“无情楼?”

“不错!当今武林实力最雄厚的职业杀手组织。+-*/林智奇讽刺道:“也是唯一敢标榜,保证办事效率的出名组织。”

“噢!”小仙憨然道:“就是说,无情楼,保证收钱之後,一定完工的意思,是不是?”

“对”

“那他们跑来这里做啥?”



“你以为呢?”

“大慨是有人花钱雇他们,来将我们完工吧!”

“不错,你越来越聪明,将来前途大有可为啦!”

“我本来就很聪明嘛!哇噻,他们一次出动二十个人,看来是很看得起咱们耶!”

“当然,而另外一个意思,就是保证咱们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死定啦!”

“呵呵!这种事,没试过的话,很难保证呐!”

“他们为什么还不动手?”

“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一动手,咱们就没机会看看这个花花世界,所以,要我们多留恋一下。”

“他姥姥的,他们还真以为吃定咱们?”

“他们如果不想动手,可以一边凉快去,我们为什么要等他们?”

“对呀!”

“上!”

三个人,分成三个不同的方向,猝然飞射出去,直扑围住他们的白衣杀手。

自始至终,白衣杀手没吭半声,就算他们听到小天他们三人,故意大声地嬉笑怒骂,仍然是面无表情,不露半点情绪。

“刷!”整齐划一的拔剑声,如同对手般敏捷的身形,二十名白衣杀手,动作一致地举剑迎敌,分别围攻小天他们三人。

首先扑入白衣杀手包围圈的是小天,他左右双臂一张,揽下八名对手,他叮咛道:“小仙,这些人不是用来玩游戏的,你自己要多小心。”

“栽啦i(知道)+-*/小仙右手一探,墨竹带着+-*/咻!”然破空声,拦下六名白衣杀手,和六柄长剑混成一堆,二话不说,立刻开打。

老乞丐林智奇,凌空谑道:“没心肝的,我老头来喽!”迎上白衣杀手的他,双掌一扬,盖天漫天的掌风,呼啸而出,硬生生架开白衣杀手的第一波攻击。

小天才和白衣杀手一接触,便感到压力颇大,不好易与,这群白衣杀手,虽然不像上次的僵尸奇门阵般,以阵式围困对手。

但是,他们在攻守进退之间,搭配的简直是天衣无缝,不论敌人如何奔腾闪掠,他们都能恰到好处地举剑拦截,让对手冲不破他们穿梭交织而成的锋利剑网。

而且,这群杀手,不愧是职业人员,他们的出剑,讲究的是结果和效率,丝毫没有花招。

一剑刺出,目的在於致敌以死,根本没有试探的意思。所以,他们的剑法,全都是快速凌厉的组合,不让人有喘息的余地。

他们或许不是用剑的宗师,因为他们不讲究气势和风度。

但是,不可讳言的,他们是都是懂得用剑的人,深知剑出几分,可以杀人,剑走偏锋,可以杀人,凡是无法杀人的招式,他们根本懒的用,不屑於用。

所以,小仙和林智奇两人,暗自叫苦,因为他们没有小天那种不可思议的武功和护体神功。

面对这种为杀人而动手的家夥,他们二人还真是伤脑筋,不得不搬出压箱底的绝活,全力以赴。

正如小天所言,这些白衣杀手,可不是玩游戏的对象。

小仙人似走马灯般,在白衣杀手的围杀之下,团团而转,她的每一次闪晃,皆是以足为轴,成弧形地踉跄旋转。

往往,眼看着长剑就要沾身,她只是一晃一转,便贴着剑闪开。

小仙已经将她师父所传的醉龙十八滚,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她手上的墨竹,棒走剑势,化成一柄散泛着森冷剑气的利剑,和白衣杀手的方柄长剑叮当交击。

白衣杀手的剑快,小仙的剑更快,往往在敌人剑势尚未出时,小仙的墨竹已然封住对手的长剑反噬敌人。

若是一对一,白衣杀手早就死过儿百回;如果以一对三,白衣杀手仍然抵不住小仙浩然澎湃的剑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