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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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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书籍名:《金陵新传》    作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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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晓得为什么要这样野蛮?后来皮夹子还我时,台北美国大使馆新来职员给我的名片统统没收了。那时蒋氏父子是讨厌我们和外国人来往的。后来才知道这位检查官姓贺,担任政工官,是老友贺国光的侄子,我一直不大理会他。那个强力拉我左手的特务姓吴,南京人,担任监视我的四人中之一人。后来他知道我是受蒋氏父子的迫害,很同情我而对我的遭遇则痛哭流涕。经过检查后把我送进看守所第三间病房,内里已有一人,就是由台北县土城洗脑所调来监视我,要他证我是共产党的洪国式。进去时要我把全部衣服脱下去洗一次,怕我身上有虱子。可是我身上倒没有虱子,而病房的床上尽是臭虫。看守所交给我的衣服又短又小,裤子要差大半截,不给裤带,怕我吊颈,我只有用手拎着裤子走。这是我进狱时的情形,我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隔了好久,看到四面煤烟,看守所所长告诉我这是青岛东路。我问他:‘为什么四面都有煤烟,政府不是禁止在都市内烧烟煤么?’张福庆说:‘这些都是军事机关烧的,无人敢来取缔,老百姓是不准烧的,怕污染空气,我的洗衣工厂则烧柴油,不烧烟煤,一个月不过多3000块钱吧!’可见蒋介石统治下的军事机关,从来没有把政府命令当作一回事啊!因为蒋本身就是一个不守法的家伙。”

与雷同时被捕的还有《自由中国》的主编傅正、经理马之骑、会计刘子英。

台湾特务机关原先计划派洪国式和雷同问,由洪赖雷为“匪谍”。讵料,洪国式不但不肯“诬陷”雷,反而同情他,要他说话当心。

洪国式这着棋失败了,特务机关改向刘子英下手。雷说:“因为刘子英是我担保入台的,抵台时又住在《自由中国》社里面,而我又一再给他介绍工作。如果刘子英能够自认是匪谍而又告诉了我,那就可以课我以叛国之罪,在‘莫须有’的表面上,总比较好看一点。至于这样做法,是否丧尽了良心和伤天害理,那就完全不顾了。过去许多王朝时代就不必说了,为了家天下和个人统治起见,清末的部位慈裕固是如此,民国的袁世凯亦复如是。

刘子英在受不住威胁利诱的情形下,就‘自认是匪谍,而且告诉了雷震。’被迫缮写‘自白书’而六易其稿,始得警各总部当局和国民党中央党部主持‘雷案’的人,大为满意。其条件则是警备总部,当然就是国民党及其政府豢养刘子英的一生和其大陆的家属。”

逮捕雷震,举手之劳;防悠悠之口,可就不简单了。9月5日,“警总”政治部主任王超凡举行记者招待会,一口咬定雷“涉嫌叛乱”,但事实如何,搪塞以对。又说:“警总”系根据“惩治叛乱条例”

第十条采取行动。

第十条规定,在戒严区域内,不论犯本条例之罪者为军人,抑为非军人,概由军事机关审判。王超凡同时以书面文件,公开指责《自由中国》的言论文字,涉嫌叛乱。由当局炮制的《雷震与<自由中国>半月刊》一文中,对雷的罪状归纳如下:“(1)倡导反攻无望。引用《自由中国》第七卷第七期的《反攻大陆问题》中文例:‘而马上就要回大陆这一假想,又是颇为渺茫。一个国家的一切做法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渺茫的假想之上,这是太不稳健了。

一群人在这样一个渺茫的假想之上活动,哪里会生死以之、全力以赴?’文件作者认为这种说法影响民心士气,莫此为甚。

(2)主张美国干涉我国内政。引用《自由中国》第十八卷第六期社论《中国人看美国的远东政策》中说:‘假若美国今后改换一个方式,把这种经济援助的重心,不专放在各国的政府上面也放在各国的人民,或严格规定凡接受美援者,必须遵守国内言论自由、保障人权,一切案件公开审判,经济政策符合平民大众利益,及司法独立等为前提条件,那我们相信东南亚各国没有一国的人民会反对这种干涉’。又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二卷第十二期社论《欢迎艾森豪威尔总统访华》文:‘试想,如果由上而下的改革竟被事实证明为无法走通之路,则中国将面临怎样一个可怕选择,流血?政变?还是让绝望来销蚀人民的反共意志?’文件作者认为这篇社论,将‘流血’、‘政变’来激动艾森豪威尔总统干涉我内政。

(3)煽动军人情恨政府。文例引自《自由中国》第十七卷第四期社论《我们的军事》,内有:‘但军人生活的困难,内心的苦闷,实已相当的严重’,‘这种现象,还不够严重吗?任其发展下去,我们军事将成一个什么样子,真可以使你想起来发抖!’文例又引《自由中国》第二十卷第二期读者投书《革命军人为何要以‘狗’自居?》等文,认为《自由中国》用意在煽动军人情绪,为其企图颠覆政府重要对象之一。

(4)为共匪作统战宣传。引用《自由中国》第十九卷第八期社论《认清当前局势展开新运动》,内有:‘于是乎台湾一天一天地走向孤立的道路。这种统治的结果,使整个政治机能愈来愈僵固,政治的格局愈来愈狭小’,又有:‘我们兹举几项最需要办的事项如下:取消一党专政;取消党化军队,取消消费青年生命,制造个人势力的青年反共救国团;取消党化教育。’文件作者认为这些文字均证该志煽动海内外人民,颠覆政府,另组政府或投向其他政权之阴谋。

(5)挑拨本省人与大陆来台同胞间感情。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二卷

第二期社论《台湾人与大陆人》,内有‘司法成了政治及至政党的工具’。除司法以外,警察与税吏是各行各业的人经常接触的,他们当中的横行霸道,更为一般人民所最感头痛,无怪乎这三部门在省议的质询中称之为‘台湾三害’。‘可是在若干台湾人的心目中,统治台湾的是大陆人’。

又引用《自由中国》第十九卷第七期社论《台湾人对陈内阁的期望》,内有:‘在中央各院部会中竟没有一个台湾人,这是不是能够使台湾人相信我们已经恢复了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呢?’文件作者认为这是该刊挑拨台湾人不应受大陆人的统治。

(6)鼓励人民反抗政府流血革命。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二卷第十期社论《反共不是黑暗统治的护符》,内有:‘自古至今,统治者太专横、太霸道、太自私,以至叫人忍无可忍的时候,大家就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来反抗的。’”

又引用同期另一篇社论:“《我们为什么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反对党》内有:‘国民党如果执迷不悟、自私自利,那么只有等待再革命吧!再流血吧!’文件作者认为自南韩与土耳其政变后,《自由中国》一再为文鼓动人民效法韩土政变,掀起流血革命,以图颠覆政府。”

可见台湾当局在下令拘捕雷震之前,早做好一切周详的作业。简言之,发动舆论,使用特务手段,发挥军法制裁的力量,而且不达目的誓不休。下狱国民党对雷震等人的逮捕行动,虽是以“知匪不报”与“为匪宣传”为罪名,但海内外人士都很清楚,雷震等人被捕跟《自由中国》的言论与筹组新党有关。这是一项赤裸裸的政治迫害,胡适曾表示为了此案,而在海外抬不起头来,而一向亲国民党的美国《时代周刊》发行人亨利·鲁斯也忍不住指责蒋介石:“我虽是中华民国的好朋友,但我是杂志的发行人、编辑人,我是一个报人,不能不替报人说话,不能不为言论自由来说话。这是报人的责任,我不能不负起我的责任,否则我就失职了。蒋总统用军法来逮捕《自由中国》半月刊发行人雷震一事,就是打击言论自由,无视新闻自由,实在大不应该了,把自己号称为自由的中国毁掉了。”

在雷震被捕之后,《时代周刊》曾一连登过三篇文章,并刊出雷震照片,其中有一个标题为《如何制造烈士》,讽刺国民党当局。

美国圣路易城的《邮讯报》发表社论说:“叛乱的定义是‘意图叛乱却因缺乏公开的行动而无法达到之行为’。

显然的,在中华民国反对蒋总统就是叛乱。雷先生的《自由中国》杂志,据说曾刊载过那些讨厌的看法。例如,蒋总统的政府太弱,无法光复大陆;党化蒋总统的军队;美国应该监督其对台湾美援的处置,以保障人权。这些意见听来都不像叛乱,美国政治人物在总统竞选中要说比这些更坏得多的事物。”

美国参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傅尔布莱德,气愤不已也公开评蒋,他说:“也许他(雷震)是一个恶棍,但看样子,却像是清算反对党。”

9月13日,蒋介石亲自出马,向访台的美国西海岸记者访问团解释捕雷的原因,“系该刊所登的文章,对‘共匪’有利”。他相信“已有匪谍在该刊幕后作活动”等等,最后,蒋介石故意卖关子:“我不愿作进一步的评论,因为这件案子尚在侦查中。”

台湾当局一口咬定,雷案是法律事件,它的用心是在逃避世人指责。青年党籍的监察委员陈翰珍,即持此说:“雷案根本不是法律问题,完全是因雷震组织中国民主党的政治问题。”

法律问题也好,政治问题也好,蒋已一意孤行,只好蛮干到底。

台湾的军事法庭,发挥高度的工作效率,于27日公布起诉书,起诉内容一无新颖之处,主要说刘子英策反雷震,为匪宣传,雷知情不报。

起诉书发表的前三天,《自由中国》的编委及主要撰稿人殷海光、夏道平和宋文明三人,共同发表声明,表示愿对该刊的文章自负文责,但当局的对象是雷震,故未予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