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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霸王闯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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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书籍名:《纨绔霸王闯春秋》    作者:天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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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柔的美丽面孔显露出极度的兴奋和欢乐,她的小口不断张开,却强忍着快感低声吟叫。等待着两人溶为一体的那一刻。事别两年,她再次享受到两性的狂欢,闺房内春色无边。

鸡鸣时分,姬凌云习惯性的早起,活动了下筋骨后就叫醒了森熊。

森熊有着无与伦比的体魄,但是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若遇到真正的高手定会吃亏,每天这个时候,姬凌云就会教他一些杀敌功夫。

森熊悟性并不出众,但却吃得了苦,受得了枯燥无味的练习。勤能补拙,进步的非常迅速,尤其是他的双手锏舞起来更是虎虎生威。

森熊力大无穷,最适合用短兵对敌,不但杀伤力强,而且还能弥补森熊在灵活上的不足。在给他挑选兵器的时候。姬凌云曾画了一些在历史上的双手兵刃,其中有赵王李元霸的双锤,有三国典韦的双戟,还有刺客用的拳刺以及秦琼用的双手锏。

本来,姬凌云认为森熊会挑选威力极强的双锤但森熊却意外的选择了双手锏。

姬凌云好奇问他原由。森熊当时说道:“它好用哦,十年前,我上山砍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老虎,我差点就被它咬到。后来,我用两根粗棍子将它打跑了。那两根粗棍子跟这个叫‘双手锏’的差不多,就是短了些。不过,应该可以用的很顺手。”

只是那双手锏做的粗糙,样子看起来就想两根烧火棍,好在份量足够。右手六十斤,左手五十斤。锻造成后森熊宝贝的不得了,除了觉得它轻了点外一切都很满意,丝毫不在意它的样貌。

可若有人小看这对烧火棍,那么他就有苦头吃了。在来齐的路上,曾经有蟊贼抢劫。森熊只是一棍就打断了那人的青铜剑,直接砸到了对方的脑袋。

对方好好的一个脑袋,仿佛口中含着炸弹一般,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打暴掉,脑骨粉碎,脑浆狂喷,惨不忍睹。

二十名蟊贼吓得当场逃跑,一个不剩下。

森熊的锏法简单,只有短短几招而已,但无论是谁,只要是人中他一招者,不死也残。可为打哪断哪,除非他的骨头比石头还硬十倍。

“两位如此勤快,项某汗颜!”姬凌云正好耍了两遍剑法,就听项鹰的声音传来。

此时项鹰身穿一件宽松的武士服,手中拿着一根长达近丈的铜矛,望向练习中的两人,也不知他看了多久。

姬凌云友好的打了声招呼。

项鹰含笑回礼,然后道:“森兄招招力大沉稳,若遇上狡诈之敌,非吃亏不可。”

姬凌云大为赞同,只是他只善剑术并不通晓别的兵器,所创的几招都很寻常,只因森熊神力惊人,是以威力也相当可怕,忙道:“项兄可有办法帮的上忙?森熊有那天赋,我却无力教他。”

项鹰沉声道:“我从军时,有一朋友用的是双戈,跟森兄的兵器极为相识。到有些心得可以传授。”

项鹰深思了会儿,续道:“森兄的招式不是问题,他天性如此,越简单,越直接的招式最适合他。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双手的运用,这类双手兵器最注重的是左右手的配合,双手若能行动一致,配合无间互补不足,那么威力必然大增。”

姬凌云脑中突然浮现任清璇的双剑,干将莫邪相互辅助只把自己打的无还手之力,若非临时将兵法融入剑中,谁胜谁负由未可知。

姬凌云点头道:“确实如此,但这双手的配合要怎么练习呢?”

项鹰一脸古怪的笑道:“抓老鼠!”

“抓老鼠?”姬凌云一脸的惊诧。

项鹰点头道:“你别小看老鼠,它可是最灵活的动物之一。在一个四处封闭,没有洞穴的广场。不设陷阱,若不用双手配合,根本就抓不起来。还有,抓老鼠的同时,人也会四处跑、跳、扑,不但是锻炼双手配合的好方法,同时还是练习灵活的不二法门。森兄在灵活上略有不足,让他抓老鼠。又可练习双手配合,又可练习灵活,相当的管用。”

姬凌云脑中出现一副两米三的巨汉弯腰抓老鼠的画面,不由打个一个冷颤。

姬凌云问森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训练。

森熊二话不说道:“当然愿意!我除了这一身力气,没有什么本事。只要很帮上大哥,干什么我都情愿。”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六章  龙争虎斗

森熊的话,让姬凌云、项鹰肃然生敬,森熊并没有出众的才智,但这份忠义却另两人感动不已。

姜府家大业大,很快就清空出了一个大型无缝的仓库,并且买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老鼠,让森熊进去练习。

“嘿……呀……嘿……哈”

仓库外森熊干劲十足的声音传出,姬凌云、项鹰相对一笑。

回到了练武场,姬凌云见项鹰练矛时,招式凄厉刁钻,大气磅礴,大为赞赏。

项鹰见姬凌云的剑法时儿快捷如电;时儿稳如磐石;时儿迅猛狂烈;时儿密不透风,虚虚实实,无迹可寻,也甚是佩服。

项鹰提议道:“凌云兄,你我各有所长,不如切磋一番如何?”

姬凌云大笑道:“正有此意,项兄请!”

姬凌云面无表情进入“守心”状态,这是他从墨翟身上学来最宝贵的东西,忘记一切恐惧之心,抛去所有喜怒哀乐,所有心神都用在一件事情之上。

他无法作到墨翟那样,无时无刻都在“守心”状态,但却可以控制自己让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进入“守心”状态。

项鹰也脸容冷酷,两目神光如电,贯注在姬凌云身上,手中青铜长矛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

他十六岁就进入异族上了战场,整整十余年,身经战役不下百战,杀气早已收发自如,那长矛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在气势上稳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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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凌云只是看着项鹰,在“守心”的帮助下他的眼中只有项鹰,其余一些都是虚幻,将那阵阵杀气视若无睹。

项鹰眼中出现一丝诧异,他的矛法在燕国只是逊色与北地矛王乐羊。乐羊曾评价他为杀戮而生,一身的杀气就足以让胆小之人,望而生畏。可对面的姬凌云竟然完全无视与自己的杀气。

姬凌云就在对方诧异的那一刻,冷喝一声,脚步前标,青冥剑闪电般往项鹰刺去,使的是伍门快剑的其中一式,不同的是快中还夹杂着威震天下,势若雷霆的气势。

这一剑又快又猛,一时间使项鹰如箭在弦的一击,竟发不出去。抢攻的架势在他的那一刹那间的诧异,已然失去了先机,这一阻碍,使他如虹的气势,立时削弱了三分。

项鹰知自己退后不得,伍门快剑招招相连,一式连着一式,只要自己后退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将是对方如潮水般的攻击。

项鹰闷哼一声,双手横握长矛两头,硬生生的架住了这雷霆一击。

“当”的一声,青冥剑给挑得微弹了起来,手腕微微发麻。

项鹰也不好受小退了半步,才稳住身形。

但项鹰无论是臂力还是腕力都在姬凌云之上,何况又有两手分担重击,并未感到任何不适。

项鹰微微晃动,双眉耸竖,大步前跨,手中长矛电疾射出,直刺姬凌云面门。

来而不往非礼也!

项鹰这一招也是又快又猛,让人不得不硬抗一计。

此时的长矛全是以青铜铸成,没有后世木杆的刚柔兼济的特性,但在份量上却沉重多了,更占了本身重量的便宜。

但姬凌云身怀以防守而称雄于世的“墨子剑法”,自不会舍长弃短,跟项鹰硬抗。聚力凝神,双腿一动不动,手腕一摇,青冥剑后发先至,斜劈在项鹰的长矛上,接着青冥剑斜指,借力而使力,顺着对方的力将长矛移至一旁,紧跟着挥剑极刺,似欲标刺项鹰脸门。

项鹰大吃一惊,忙退了一步。

两人虽只对攻了一招,但却惊险无比,都对对方的能耐有了一个了解。

“好剑法!”

“好矛法!”

两人竟同时出声称赞,对望了一眼,相继大笑起来。

笑声一落,你来我往,再次对战了起来。

你来我往,大战了百合,谁也奈何不了对方,齐齐倒在了练武场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道:“项兄师承何人?矛法竟如此厉害,若在战场之上,以此矛法对敌,定能所向无敌。”

项鹰眼中露出一丝怀念答道:“项某在燕效力时,是跟乐羊将军学的。项某离开燕国,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乐羊将军。”

“乐羊!”姬凌云记忆中有这么一人,伍子胥曾说过他是长兵器的宗师,一手矛法令塞外异族胆寒。

姬凌云这时道:“长兵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武器,项兄不如教我矛法,而我教你剑法。反正艺多不压身,你看如何?”

项鹰拍手道:“我正有此意。”

说做就做,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传给了项鹰,不过项鹰只学伍门快剑,对以守为主的墨子剑法不屑一顾。

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毛,仿佛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