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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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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名:《九郎》    作者: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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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郎踞坐于胡床之上,手批口示,众胡商个个俯首贴耳,并不时地对九郎的决断恭维几句,这使九郎如坐云中而又不失清醒。

痛快!

林松之来了,还是穿着昨日的那件旧棉襦,手中提着一只巨大的熟牛皮钱袋。一见他的脸色,九郎便知道事情不好。他向林松之一摆手,道:“请稍待片刻。”他可不想在众胡商面前丢面子,这些人对他太重要了。但他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牵就林松之,尤其是牵就他这一身“穷毛病”。

公事办完了,房中只剩下九郎与林松之。九郎面上笑嘻嘻地在林松之身边坐下,心中却是惴惴地。

“这是什么意思?”林松之踢了一脚地上的钱口袋,口气生硬。

“你昨天讲过,咱们是朋友。”九郎决定与林松之讲道理。“朋友有通财之谊,再者说,这不过是你预支的红利,或者是工钱。”

“抱谦,九郎。”林松之是个固执的穷光蛋。“我是想把你当朋友,但你这样做并不是把我当朋友,朋友不是用钱买来的。”

“朋友有许多种交法,你来帮助我,我用钱帮助你,这不是一种正常的交往么?”九郎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只是林松之的脑袋不开窍。

“我没有什么能帮你的。”林松之当真感到某种屈辱,同时为自己的贫穷与无能为力而羞愧。“你出这么大笔的工钱,我却没有这么大的本领,所以我有受污辱的感觉。”

“那因为你是个没脑子的混蛋。”九郎突然发怒了,一张粉脸胀得通红,声音也高亢尖锐起来。“自从我找到你的那一天,你就跟我闹别扭。你以为你是谁?我非得趴在地上求你不成。别把你的穷骨气当命,我不信这一套。我问你,如果我现在一无所有,身上又冷得要死,有肯不肯把你这旧棉襦送给我?”

“这有什么不肯的,我当然会送给你。”

“那你就是个瞧不起人的,有棉襦的大混蛋!你难道因为我冷就瞧不起我么?我冷但冷得有骨气……。”

九郎的这番话虽有些狡辩,但确实触动了林松之。

“来人。”九郎取过一件狐皮大氅披在身上,叫道。“把这袋钱给他送家去,他再不要就倒在大街上给乞丐。”

林松之终于从胡床中站了起来,道:“好吧,这钱我收了,现在咱们走。”

“干什么?”

“干活还债。”两人大笑着走出开源记。

长安南城的通轨、归义、常安等十几个街坊是贫民区,在那里居住的是比林松之还要贫困的穷人。

昨夜下的一场大雪,给这片贫困的街区更蒙上了一层悲惨的气氛。林松之骑马走过这一地区时,心中很不是滋味。在他成为金吾卫暗探之前,他家就居住在这里。而如果不是遇上了九郎,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再次回到这个凄惨的环境中。

整个通轨坊中只有两处还算像样,但也早已破败的建筑。九郎的粥场就设在其中之一--隽公庙的山门外,今日这里人山人海。

“看见了,我的那些钱就是这么花的。你当我是贪心的老财,想积座钱山么?”九郎心情欢畅,话也多了。

“九郎来了。”突然众人发一声喊,便齐刷刷地在地上跪了一大片。

“罢了,起来罢,等一会儿给你们发新棉衣。”九郎笑靥如花地瞟了林松之一眼,便催马进了山门。

山门内山一样堆积着一大垛棉衣,林松之拿起一件看了看。这些衣服看上去像是新的,但总给林松之一种半旧的感觉。

蜂拥而上的穷人仿佛是一群饿虎,挤在前面的是上百名形貌凶恶的汉子,林松之识得,这是京中最难缠的乞丐。这件事有些不对了,他知道,这些乞丐结成团伙,在东西两市和寺院道观前行乞,每日收入颇丰。他们可不是穷人。

果然,这些家伙挡在人群前面,取过棉衣后很快就又挤了回来。真正的穷人很少能得到九郎的这份恩惠。

突然,林松之觉得眩光一闪,是有人远远地在盯着他。这是当暗探练出的本领,只是这个时候,除了难缠的九郎,还会有谁对他感兴趣?

林松之的目光从人群的一侧扫视到另一侧,又折将回来。自己眼花了?这时,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出现了,那人跟在人群的后面,完全没有贫民们的那种焦急,只是躲在人群背后向他偷窥。

这人昨日与老何到过店里。在长安城中,经常能见到那种衣饰普通,却可能极富家财的大富翁,但这人不是,这人身上有股子邪恶劲头。

林松之绕过人群,悄悄地向那人靠近。只见那人的瘦脸上双目一亮,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九郎出现在山门前。

他的目标是九郎!虽然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林松之知道他尽责的时候到了。

林松之骑的是九郎给他准备的一匹昂贵的突厥马,他不时地用手揽住马缰绳,免得这种跑短途的马向前冲。前面那人骑着一匹瘦小而结实的川马,正不紧不慢地向北而行。

九郎那里布施棉衣的事已经散了,与林松之他们同路的有许多是怀抱棉衣的乞丐。穿过了西市,前面那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却有一件事吸引住林松之的注意,在西市北街的一个小铺面前,一群乞丐挤在那里,从里面出来的人手上的棉衣全都换成了一串串铜钱。一个蓄山羊胡子的波斯人站在门前,得意地望着这一切,这人正是开源记的管事胡贝尔。

九郎的善心落得的是这么个结果,这群波斯胡人勾结起来在骗九郎的钱。然而,这件事在林松之来讲并不是最重要的,他眼下最难解开的谜是--九郎是什么人?为什么官兵眼见他铸钱而不闻不问?

那人不见了!林松之这一分神,便把人给跟丢了。

6

“你说,林松之这人到底怎么样?”九公主问。

小钮子脚上穿了一双厚厚的棉袜,走在波斯地毯上悄然无声。“公主问奴才这种话,婢子可是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的主意比皇上还大,我能给你什么建议?小钮子为九公主筛上一盏热酒,暗暗道。<br  />


“又耍小性不是?”九公主今天穿了一件低胸的长裙,外面套着件灰鼠皮的长比甲,高髻垂髫,跪坐在地炉边。若是林松之看到九郎变成这个样子,不知他会怎样?“公主抬举你,你也得自己上进。”说着,她纤腰半转,左手如推山岳,右手似钓金鏊,架式端整地张开一只描金弹弓。面向庭园的木门早已被推开,二十步开外的一株虬枝老梅下摆放了一张矮几,上面是几只定州细白瓷的茶盏,一只至少也值一条牛腿的价钱。

“着。”耳中听得叮地一声,一只茶盏应声粉碎。

九公主兀自在那里眉飞色舞,小钮子却连眼皮也没有动一下。这种见惯了的糟踏东西的把戏要是给林松之看见,怕是会立时与公主绝交,但是,她可不想告知公主这种危险性。

“我当初把他指给公主看,只是为了好玩。”私下里,九公主与小钮子有的时候像姐妹,讲话很随便。“公主您偷着看了几天,却突然要与他来往,还把他在千牛卫的差事弄丢了,万一他知道了可不会饶你。”公主你觉得给了林松之天大的好处,但你不知道什么是穷人,穷人理解不了权势和巨大得吓人的财富。你越是如此,对我越有利。小钮子的算盘也很精。

自那日无意间见到了林松之,小钮子的心里便似滚沸的油锅,火辣辣地难过。她这才明白,为什么嫔妃、宫女们一提起男人就两眼冒火。

我一定要嫁给这个男人!

“我决定了,就要他。”九公主又击碎了一只茶盏。“驸马都尉林松之,听起来就不错。”

公主如果嫁了他,我便有机会分享这个男人。但是,我可不想与公主分享,那原本就应该是我的男人。小钮子冷眼瞟了一眼公主兴奋得飞红的表神,暗道。

“你打算什么时候跟他讲?他要知道你是女人,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小钮子的言语如同她的相貌,一向是讲究辞藻而又温婉和顺,今日却不由得有些个酸溜溜的。

“这个还得再想想。这小子有股子怪脾气,弄不好可能要糟。”九公主合起两只手指放到唇前,有些拿不定主意。

你别胡思乱想了。小钮子十分无礼地为自己筛了一盏热酒,一饮而尽。那男人是我的,就是死我也要与你争。她突然之间意识到了自己的大胆,幸好九公主满目春色地在那里遐想,没有注意到她。|Qī-shu-ωang|与自己的主人,皇上最宠爱的小妹妹争男人,得小心再三才是。

小钮子在偷偷地笑。

高天成并不是个嗜杀成性的人,他一向以为,杀人为的是自己获利,绝不能像有些没脑子的混蛋们说的那样,是为了他奶奶的该死的乐趣。

大雪之后,起风了。高开成解开羊皮长袍的衣襟,挡住一阵阵的寒风,将一块绢帕藏在衣襟下细细地看。“从外车道到墙下九十三步。”他对守在一条干涸的河床里的弩手高声叫道。

弩手手持一张丈量土地用的长弓,领着另外两名同伙在河床里忙碌着。

“好了。”由于与高天成站立的北岸拉开了一段距离,弩手的声音在西北风中有些飘乎不定。按大唐习俗,一步合三尺一寸,一弓弓地量过去,也颇费功夫。但是弩手知道,这件事上可出不得错。

高天成站立的地方是他们走了几十里路才选中的。长安宫城的城墙高三丈五尺,南衙正门承天门高出宫墙九尺,合计四丈四尺。

高天成再一次看了一眼系在陡峭的崖岸边的绳索,事先结好的绳扣恰与地面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