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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是个传说(我是女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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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书籍名:《姐是个传说(我是女流氓)》    作者:居尼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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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六一了。面具这次来达埔留专场,一方面是纪念面具成员在达埔留时童年的美好时光。另一方面……是面具一直坚持的信念,社会了的我们,每天累得喘不过气来,为了生活奔波劳累戴着虚伪面具逢场作戏的我们……是需要某些活动,来祭奠的。我们可以疯一夜,然后明天……继续做回那个遗失在尘嚣里的我们。”

他说话的时候,现场安静到不行。但他说完的时候,现场就又爆了。

紧接着,主唱一个帅气的噤声动作,吉他手巧拨下的一曲乐音便凌空传来。

“这是?”听着很熟悉却又喊不出歌名。

“披头士,《Wecanworkitout》。”钟华勤整张脸都端放在窗檐上,转过头来对我说话的时候,大喇喇的笑容仍然挂在脸上。

这个花痴化了的笑容把我雷得不轻。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竟然能笑得这么如花?看来,S.mask的功力真不是盖的。由于学过播音,我对男人的声音要求都是很苛刻的,比如刚才听到的Mise的声音,虽然隔着麦克,隔着音响,我还是能准确的判断……有着这么一副好嗓子的男人……不当主唱都委屈了。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我整个人便都融在这一致的摇滚曲目轮唱里了。场上的尖叫声我只能用此起彼伏来形容。

就在我沉浸在听歌的热潮里的时候,钟华勤突然走向我,“吴小姐,你该去后台准备了。这……算是我和柳焉为你准备的……迟来的生日礼物。”

我转头看了看柳焉,她正一副“去吧,孩子!加油!”的圣母玛利亚表情看着我。然后,我便头也不回的在钟华勤的带领下走向了后台。

如果说我吴可白有什么地方时值得自己骄傲的,那便是,我有一副好嗓子,听过许多歌,偶尔抽风学一些名人的舞步,如果完全放开自己,我会发挥很好。然而,我一般情况下都是很闷骚很低调的,所以,大部分时间我在公众面前并不敢放开手脚去表演。可是,今儿受了一个多小时的现场摇滚的洗脑,又被那个要命的邪邪的主唱大人迷得七荤八素,那颗本质猥琐而又胆小的心早就被丢到万古八荒去了。

我,吴可白,今天晚上,很有表演和歌唱欲望!

握拳!

由于时间紧迫,加上“神秘面具”又没有请主持人的习惯。我便在那段短暂的休息时间被推到了后台,在贝司手突然介绍了有一位特邀嘉宾之后,我便不明所以的被钟华勤一把推上了圆形舞台。

啊啊啊啊啊啊!!

老子妆都没化啊啊啊啊啊!!

我好紧张啊啊啊啊啊啊!!

我以为我上了场会很蹩脚,起码也得出点丑什么的。没想到我一看到那亮闪闪的舞台和舞台下的人头攒动,我的热血就突然那样突然的沸腾了起来,摄像机前那股子无畏劲儿像潮一般涌了过来。然后我霎时间明白:此时此刻,我不是一个人!绝不是一个人!

我上场之后,舞台下的尖叫声在我意料之外的继续着,像是对我的出现表示了极大的欢迎;舞台上却诡异得紧。因为场上五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全都看向我这边。我一圈一圈的扫视他们,奈何灯光忽明忽暗,他们又都戴着面具,我根本看不清楚他们面具下的表情是什么。难道我的装扮很怪异,他们不能接受?不会啊?我今天也穿着一件黑色T恤……好应景的说……最关键的,我还束了个年轻朝气的马尾……虽然看起来不是摇滚达人的装扮,但起码很运动啊……

大概,他们是惊艳于我的美貌吧。

思及至此,我便径直走向主唱大人身旁……

然而,我是一个女流氓,女啊女流氓。

女流氓的意思就是:在遇到你超喜欢的男人时,你不能表现得太废柴,不能太花痴,不能太不正经,简而言之,就是要有气质。

不能太废柴的意思就是,“请问,我能SOLO一首先么?”目光很自然地掠上旁边那张脸……戴着面具的脸……嗷嗷嗷嗷……我的心跳还是有些承受不住负荷!为什么要是火红色镶羽毛的面具啊啊啊啊啊啊……面具的款式太王子气……面具的颜色又太摇滚了!我都找不到词来形容这个人给我带来的朦胧美感了……

那双显露在外的唇微微一勾,便是一道亮丽而又绝艳的风景线,我下意识的紧了紧拳头:TMD,你要敢揭掉面具,老娘今晚跟你睡!

“可以。那么,你要唱什么?”他的声音避开了麦克,礼貌而又小声的征询我的意见。

“MichaelJackson,《BillieJean》,还有,不只是唱。”老娘还会跳一小段段机械舞,虽然只在初中的时候自己跳着玩过,囧。

主唱Mise的笑容停了停,然后又是一轮更深的笑意,“好。”

然后,他十分帅气的退到键盘处,几个音从里面滑出来之后,其他的队员们瞬间接上……

《BillieJean》是我最喜欢的MJ的歌曲之一,不单因为我喜欢他的舞蹈,还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大爱。

从麦架上取下话筒,握在手里。一手解开马尾,麻溜儿的将长发披散开,让我的飘飘长发也能在这个High爆的时刻发挥应用的用途,然后,我如愿的听见底下观众疯狂的尖叫声。

KAO……可不得尖叫么?灯光明暗不定,我最后一缕怕被人认出来的担忧也齐齐不见,加上天生对摇滚的狂热爱好,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牛逼的大歌星。

背对着观众摆好造型,架子鼓的声音一响,节奏一起来,我便甩开了膀子,随着节拍舞动着,掌声……不绝于耳。

舞台,神奇在于:你不知道此时此刻的自己,是不是真的自己。然而,镁光灯打下来,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会让你顷刻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强大最幸福的人。

“Shewasmorelikeabeautyqueenfromamoviescene,Isaiddon’tmind,butwhatdoyoumeanIamtheone……Billiejeanisnotmylover,she’sjustagirl,whoclaimsthatIamtheone,butthekidisnotmyson……”

我很投入的唱着,很投入……

十八集

我想,我在舞台上的魅力是发挥到了极致的。对于自己的唱功,我可以毫不谦虚的讲,我很擅长。虽然在歌唱的领域我只浅浅学过吐纳之气。但俗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就是这样一个“吟人”。

一曲罢后,台下有一小伙人疯狂的叫“安可安可”。我正不知所措时,又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尖尖的传来,“要和Mise合唱!合唱!合唱!”然后,这声尖叫以后,台下又开始起哄说要合唱。

众人叫“安可”时,我原本还想悄悄的低调的离开的,一听到这个“合唱”,我那遗失已久的念想便又回来了,我也瞬间来了精神。开玩笑!我是谁?我是女流氓,主唱大人的便宜我不占白不占,和主唱大人合唱我不唱白不唱!于是,我像一尊雕像一样定定的站在原地笑得很High很傻呆。

“各位,你们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Mise刚才已经破例为这位小姐作了和声了……这已经是Mise的极限,他以前还从来没有……”

“我可以合唱。”主唱Mise在主音吉他手还没说完之前率先打断了他的托辞,然后我看着他从原位朝我走了过来,然后,他把一旁的闲置麦架移向场中,又从台上取了把黑色的吉他,挂上了脖子,对着我笑了笑,“能把MJ的歌诠释得这么到位的女人,我第一次见。”

“过奖了!”我豪迈的朝Mise抱了抱拳,咱摇滚儿女,就得这样相亲相爱。

Mise微微一笑之后,朝后面比了个手势,接着,熟悉的节奏又应声传来——《Wewillrockyou》……好欢乐的歌……我好擅长的歌……我握着我的麦克,随着音乐欢快的和主唱大人合唱着……

我和主唱大人眼神交流……

我和主唱大人默契击掌……

我和主唱大人一起迎接尖叫……

我多么希望这首歌能唱到天荒地老天昏地暗啊。

……

我以为S.mask神秘到连谈个话都不行。未曾想到的是,在我扮完嘉宾就要下台回到自己原本的包间的时候,那个胖胖的鼓手低声喊住了我。

“这位小姐,如果待会儿没什么事就到后台等等我们吧。”鼓手的脸肥肥的,戴着的面具也相对比较大,他的嘴唇也厚厚的,一张一合很可爱。

“没问题。”

我在后台的某个黑暗角落落座,这里可以完整的听到前台传来的乐音,然后,闭上眼睛,我就这样沉默于这样和谐的环境里。

有一丝轻轻的突兀的响声在身旁响起,我睁眼,看见黑黑的没有开灯的后台,那张火红色的面具就这样在我旁边落座,然后,他的声音混杂着前台的乐声欢呼声和尖叫声,娓娓入我的耳,有些熟悉,有些飘渺,“你真的很棒。”

前台传来的是一首Keane的《Shehasnotime》,迷幻的音调混着这黑色的场景,我竟觉得空前的放松,“我的爱好不多,唱歌算是一项吧,顺便……Keane是我最喜欢的乐队。”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补上最后那句,我想,那大概是我真心想说的,撇去一切浮躁的繁华的虚伪的皮相的介意,只想和一个懂音乐的人聊一聊关于音乐的话题,如此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