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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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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书籍名:《春天喜剧》    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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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学生四不像的涂鸦,顾其忧的头开始发胀。

“是是是,鸳鸯和天鹅,随你怎么掰都成,不过我看他跟赵老头的孙女比较适合,两个人都很漂亮。”至少他们说的什么气质很搭,都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

看了看女儿,她实在很想叹气,同样是喝山泉水长大的孩子,怎么差别会那么大,一个像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差之十万八千里。

“风夕雾?!”黑幽幽的瞳孔骤然放大,似要从鼻孔喷出火来。

掩着耳一瞟,顾大妈没好气的要她小声点。“你要多跟人家好好学学,不要大吼大叫地让我不好意思承认你是我的女儿。”

人比人气死人,她早就看开了,什么种生什么瓜仔,一点也瞒不了人。

“谁说我比不上她,你越是不看好我,我越要让他喜欢我,我就不相信我会一直输给那个多病的臭女生。”

童稚的怨恨延续至今,顾大妈的劝阻反而让她更加不肯服输,怒火熊熊的握紧拳头挥舞,不相信近水楼台会得不到月。

她—定要得到他,绝不让风夕雾又再一次踩到她头上耀武扬威。

顾其忧孩子气的立下誓言,不为一份真心只想赌一口气,玩着一个人的爱情战争,没有男女主角。

她,注定是个配角。

第四章

“啊!小心、小心,麻烦让让,我的煞车不太灵光,别让我撞上你。”

铃铃的簧片撞击声及不上女子仓皇的急切声,一辆保养得像新的粉红色淑女车速|Qī|shu|ωang|度极快的往下冲,跟有没有煞车一点关系也没,因这路可是斜度六十的下坡路,一往下滑势子很难挡得住。

飞扬的长发在肩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看的令人着迷。

若是手握车把的女孩神色不那么慌乱的话,眼前的一幕还真是赏心悦目,仿佛悠闲的淑女骑着单车漫游山林美景之间,人与树影合成一体,成为天然景致之一。

可惜惊恐的轻喊破坏她脸上的惬意,一手要握紧把手怕车头偏向路旁,一手按住遭顽皮的风戏弄所扬起的裙摆,还要担心篮子里的鸡蛋会撞破,她比挡路的“路霸”更惊慌,生怕一个不慎撞个正着。

“下回飙车时请净空路面,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出行走的路权。”

戏谵的男音当头淋下,脸色微白的风夕雾气息不稳地冷抽口气,发现一只有力的手捉住车头中央的横杆稳住她,让她不致继续狂奔千里。

风随着她的停止而静止,但被打乱的发却不肯服贴地落于身后,乱得俏皮让人伸手想去抚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两倍大的大掌正顺心而为,轻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梳轻轻滑过柔软发丝,让那头乌黑秀发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飙车,没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连忙道歉,低头注视前方多出来的那只手。

“你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样子吗?”瞧她耳根倏地红透,季靳突然兴起捉弄的趣意。

好优雅的手形,修长得像……钢琴师的手。“呃,对不起,是我太冒失了,没控制好车子的速度横冲直撞,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莽撞行径。”

“你一向有对着别人皮鞋说话的习惯吗?”她多礼得让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吗?

“我想我还不至于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证不会吓哭小孩子。”他的脸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误会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头一抬,她惊讶的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见面了,种花的小姐。”季靳有礼的行了个绅士礼,下颚一点帮她扶住车子好让她从容下车。

粉颊微赧的风夕雾有些难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骑士救助落难的少女该如何回报呢?可别说以身相许,我正打算打破传统。”

“你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我不介意当个失望的勇土。”她的幽默让他差点笑出声音。心底保留的柔软地轻易被她占据。

“风夕雾,风中绋缨的风,夕阳西下的雾岚,很平凡的种花女子。”她套用他的话自嘲,但举手投足间不自觉的散发着大家闺秀的高雅气度。

“风夕雾……”他仔细的咀嚼这个梦幻的名字,牢牢记在心里。

“你是季……呃,还是靳先生,我的记性不是很好,老是忘东忘西地闹笑话。”

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记忆。

“别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个居无定所的天涯人。”

维也纳森林暂停营业,他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年在纽约苏活区的黑人爵士乐团遇到一身故事的老板后,他淡寞的表情有了一丝明亮,仿佛他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板说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台湾,如果有兴趣欢迎同行,他的小酒馆缺一个美丽的钢琴师。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举棋不定徘徊在去与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下下照顾他多年的黑人乐手,却为Kin的提议而心动。

后来,他从口袋拿出一张老旧的发黄相片,指着里头温柔的女子对Kin说,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找到她,届时我会为即将开幕的酒馆弹奏美丽的音符。

他不以为Kin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电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聚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分离,他竟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和尽说冷笑话的酷酒保Hermit。

当然Kin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

“居无定所也是一种寻找自我的快乐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

风夕雾打趣的椰揄,羡慕他闲云野鹤的清闲。

怔了怔,她的话让季靳为之一愕。“请叫我靳,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靳,”她笑笑地牵着车与他并行。“很高兴能当你的朋友。”

“不客气,这是我的荣幸。”莫名地,他喜欢她笑起来淡淡的模样。

“喂!你还真是不客气呀!淑女装模作样表示大方的时候,你应该非常知书达礼的回一声谢谢,不客气是我的台词,你怎么好意思抢女孩子的话。”

她做出“你该羞羞脸”的表情,为他的不可取感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吗?”眉毛一扬,他眼底渗入些许的笑意。“下回我会谨记风小姐的教诲,别去挡一辆煞车有瑕疵的淑女车。”

“哎呀!你这人真无赖,拿人家的糗事当笑话看。”她徽嗔的跺了两下脚,双颊飞红地显得羞人。“还有你叫我夕雾就好,别文啾啾地喊我风小姐,人家的疯病早就好了。”

“嗄?你有病?”换他一讶的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噗哧一笑,她雪嫩的肌肤浮上艳色。“你是老实还是常被人骗,我随便说说你也信。”

此风非彼疯,她可不想疯小姐、疯小姐常挂人们口中,到时人没疯早晚也被他们叫疯。

季斩微拧的眉头一松,有种冲动想捏她顽皮的鼻子。“有没有人说你很调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像没有耶!我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尊师重道、孝顺长辈,是个百分百零缺点的优良典范。”

并非她在自我吹嘘,从小到大她就是认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许让她只能单向的朝课业着手,学测成绩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高好骛远,踏实认真不骄矜,乐于和周遭的人分享学习的乐趣。

应该说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过她父系那一方争权夺利的丑态,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么,不愿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赋予的纯净灵魂。

名与利不过是一场如过眼云烟的厮杀游戏罢了,她从不认为自己适合拿起刀剑冲锋陷阵。

但求一份心灵的美,平静的祥和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何必为了谁强谁弱争得你死我活,血流尽还不是要从头开始,再次周而复始的轮回填不满的欲望空洞。

“听起来很自负,让人很想逼出你的眼泪。”她绝对是男同学最想欺负的对象,爱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扬,她好笑的回敬一枪。“至少不会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阁下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阴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绝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优雅又带着女性的柔媚,不被错认可能很难。

初见他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希腊神话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纳西斯,酷似女子的绝色美颜让身为女人的她都觉得汗颜,对他模特儿般身段感到惊艳。

“你知道吗?嘲笑我这张脸的人通常下场很悲惨。”可是被她调侃他却觉得很愉快,她的言谈举止不至于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刚柔并济的特质,但她柔中带刚有着坚强的意志,清新的气质和不急躁的态度让他不想筑起一道冰墙,与她同行是件愉悦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肤未免白得透明,好像她是空气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会穿透她的身体,脆弱得让人不敢用力碰触薄弱的躯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