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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于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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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书籍名:《我死于昨天》    作者:[俄]亚历山德拉·玛丽尼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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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一个充满浪漫情调的小青年,我也知道,绝对美的标准是不存在的。维卡的美就只是对我而言,我不需要任何别的女人,但这根本不意味着是男人都得把维卡当美人。但我喜欢她,这就够了,我此刻竭力用这位衣着华贵的美男子的眼光来看她,而这使我困惑了。他怎么会看上她呢?他看上她身上什么了?维卡绝不是什么美人,她的长相再普通不过,甚至有些平平常常,甚至就连女人迷人的岁月也未能给她增添一分姿色。四十多岁了……她已四十多岁了啊,当然,还不是老太婆,但要说青春魅力、豆蔻年华,那是根本谈不上的。面容倦怠,已经有了双下巴,背上“也开始有肉了”。他怎么会看上她。

话说回来,这个问题是纯粹的修辞设问。改革归改革,问题则依然如故。这样的场合和这样的男人,我见过上千次了。一个外省来的土包子,一文不名,又没个能挣钱的职业,却想要呆在莫斯科,住上市中心的好房子,坐上外国牌子的小汽车。是啊,他又怎么能不向往这种生活呢,他想必早在童年时代就从电影和电视上,见识过这么美好的生活,憧憬过它,而从那以后,他会怀着憎厌走在故乡小城坑坑洼洼的人行道上(或许连小城也不是,而是乡村,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人行道,至于说热水、家用厕所和电话,迄今仍是无法兑现的幻想吧)。他用最后一块钱换了一身贵重的行头,动身去征服首都,确切地说,是去征服首都那些想念“漂亮人儿”的有钱的女人。赠花,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说些必说不可的话,努力在一切方面尽量符合市场的规范。您就瞧着吧,总有女人会上钧。

而维卡就上钧了。我又瞥了她一眼,突然发现,她吃起东西来真不雅观,为什么我从前就没发现这一点呢?抑或这种吃相是最近才出现的?

我很想离开酒吧,可又胆怯地留了下来,只要维卡在这里,受雇的杀手就不会来杀死我。一旦发生凶案,在场的人都会被扣留,人们开始调查,并且很快便会查明,酒吧的客人中,有一个人不是别人,恰恰是我亲爱的妻子,而她却不知为什么,不是和我在一起,而是和一个根本无关的男人在一起,他们只需再向前迈一步,便会搞清,这男人是她的情人。下一步就该产生怀疑了,一个不忠实的妻子想要摆脱已经生厌的丈夫。不,这么做不合适。维卡可不是傻瓜,而那位对手,应当说,也不是什么下三烂。

那个“尊贵”的家伙从桌后站起来,走向通往卫生间的门口。这是可以理解的,他想撒尿,你瞧,啤酒喝多了不是?独自留在原地的维卡,急忙抓起手包,掏出粉盒,开始补妆。唉呀,我的天呐!看样子,她坐在那儿如坐针毡一般,担心脸色晦暗,却不敢当着他的面取出镜子整容。而他却是一个朴实的小伙子,想撒尿就去了卫生间……说走就走,毫不窘迫。我对自己的妻子太了解了,在这种场合下,她宁愿自己受罪,忍耐,就是去死,也无论如何不会去卫生间的。不知为何她把这当做不体面。而这又有什么不体面的呢?机体如常行使功能,这是自然法则。我甚至有点儿喜欢起她的这个情人了:一个无拘无束的小伙子。而维卡一辈子都在抱怨自己皮下脂肪厚,却不愿意当着男人面补补妆。至于说向人打听卫生间在哪儿这就更不用说不可能了。小傻瓜……

我突然想起我居然从未想过那两个死去的人……维佳和奥克桑娜。我如果不是将要死于阴谋家之手,或许我会难受的,或许我会绞尽脑汁思考,谁需要往维佳的车里放爆炸装置;我甚至可能会担惊受怕,怕这些人会干掉我的。可是,正如我偶然发现的那样,既然他们已经不再想以同样方式接近我,所以,无论是陌生的死亡,还是别人的生命,我已经不再对它有兴趣。

够了,没必要总躲在维卡身后了。她即使如我刚才所发现的已经“发福”了,可她毕竟是个女人。必须离开这里。我的咖啡已经喝完了,而几米开外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人,这更不会使我高兴的。只要维卡在身边,我就会活着,这当然是对的,但也不能以此为由而在一昼夜二十四小时里,总是躲在她裙子下面吧。说到裙子,过去我怎么没看她穿过这件裙子呢?是不是新买的?自然啦,所有女人,一旦有了情人,便会更新其服装,想让人喜欢,想给人以强烈印象。按她们的观点,丈夫喜不喜欢并不要紧,丈大已经是丈夫了,他能往哪儿跑啊,在丈夫面前,可以邋遢,脸上胡乱涂些化妆品,穿旧睡衣都无妨。天呐,近几年来我的变化多大呀!在我眼里,身穿家常睡衣的维卡是那么亲切,温暖怡人,她那涂了药和奶液的可爱的小脸令我动情:她竭尽全力与皮下脂肪斗争,为的是使自己漂亮。而此刻我却宁愿因为这种简陋而恨她。

在向出口挤去时,我向他们的桌子投了最后一眼。那美男子已经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求,重新开始美滋滋地端着杯子啜啤酒。而维卡在向他絮叨着什么。我很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俩之间又能有什么共同语言呢?当然是在说上床的事了,在情绪高涨时尤其如此,可要知道一昼夜有二十四小时,他们总不能一直不停地做爱吧。除做爱以外他们总得有所交流吧。维卡博览群书,教养颇佳,感情细腻,而那位呢,却不过是一位来自外省的唐璜,一辈子读过的书可能只有一本半,其中一半是交通规则,另一半则是到最近的区中心的公共汽车时间表。

驾车驶过特维尔街时,我看见横在马路上空的透明招贴《米莲·玛蒂那在克里姆林》的一部分,于是想起,我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这场音乐会的日期。一个月前,当我看到海报上写有她的名字时,我会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会立刻出发去打听什么时候在哪儿卖票的。许多年以前,米莲·玛蒂那曾是我和维卡青年时代仰慕的歌星,我们买了她的第一张唱片,为了能听一场她在大剧院里的演出,我们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我从报上得知,米莲·玛蒂那在她的日常经纪人死后,已经连续三年不出场了,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在经历了如此悲惨的间歇之后,我简直不可能不想再次聆听她的演唱。可如今向往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即使演唱会明天就举办,我反正也完全有可能活不到明天。明天……这词儿对我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我已经不再能理解和感觉到它了。我没有明天,有的只是我所活着的此时此刻。我只是暂时还活着而已。或许下一秒钟,我便会中止这一愚蠢而无意义的苦役了。

无论这有多么奇怪,我回家的路上居然完全顺顺当当。我无精打采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一打量着当时我和维卡怀着爱心挑选的家具,始终为这一点而困惑,难道说可以为了它们而把我和她共同生活过的这些岁月忘掉或一笔勾销吗?要知道我们过得一直很好,几乎从未吵过架,我们是相爱的。或许我这只是在自欺吗?或许只是我在爱维卡,而她呢,充其量不过是能忍受我罢了,她一直期待着我能从一个毫无天赋的记者最终出息成一个能挣大钱、能为她提供无忧无虑生活的人而已。那有什么,应当承认的是,她等到了自己期盼的那一天。或许刚开始时她根本没想到我会挣这么多钱。最后这一年当中,我们积攒了足够的钱,足以让我们干脆连一分钟也不用工作而长期过幸福生活,尽管不奢华,但也足够生活到耄耋之年了。这些钱中的一部分,是为我的母亲准备的。她相对而言还不算老,说到底才六十七岁,心脏正常,因此,她以后的岁月绝不能说短,可她是个十足的疯子,根本不会一个人生活。必须或是把她送进医院,或是给她雇一个管吃管住的家庭服务员。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需要钱,而且不是个小数,可我应该这样做。关于此事,我和维卡曾多次商量过,我感到,对我的想法,她是理解和赞同的。可此时此刻我才明白,事情全然不是这么回事。她巧妙地掩饰了自己的真情实感,而实际上,只要她一想到自己得跟这位可恶的婆婆,跟这位她为之丧失了如此多时间和精力的婆婆分割财产,心早就会翻江倒海。一切都在预料之中,甚至就连通过法庭分割财产时,我得到的不是一半,而会是大部分,因为我还得赡养一位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这一点,她都想到了。而假如我死掉的话,她就不必跟什么人分割财产了。维卡无照顾我母亲的义务。

我只要离开妻子,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她,就能救自己一命。小车、房子及房子里的一切和钱。那样她就不会碰我了,而会和那位外省人和和美美、经济上谐调一致地生活下去。可我呢,我该怎么生活呢?靠为什么生呢?或许我得回到发了疯的母亲身边去?她从早到晚为了任何事由或不需要任何事由,都会大喊大叫,因为她总觉得有一些神秘的声音,总在她耳边絮絮叨叨地说各种下流的事,什么犹太复国主义者的阴谋啦,什么外星人啦,而她总是自言自语,是不是就是在探讨这类重大问题呢?才不是呢。最好是把她立刻送往火葬场。和母亲在一起,我连两分钟也呆不住。可是,如果不回老房子,我又能到哪儿去住呢?能靠什么为生呢?维佳和奥克桑娜已经死了,我的节目再也捞不到钱了,因为只有他俩善于捞钱,所以,用不了多久,我就得和电视拜拜了。最晚不超过三四个星期,“素面朝天”就得寿终正寝了。重干记者这一行?行是行,可干这行所挣的钱,仅能使你不至于饿死在别人的篱笆下而已,而其余的花销又该到哪儿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