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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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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书籍名:《纵横之战》    作者:古道醉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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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之战》

作者:古道醉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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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年之约(修)

  袁氏故居,清末典型的地主式庄园。

它不但占地极广,各式建筑林立。更有三道护城河,六座炮楼,以及那十米多高的寨墙。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处于广袤平原上的一座城堡,直指苍穹,气势恢宏。

紫木林,位于袁氏故居西南方向,方圆五里种满了‘紫木’。

据说‘紫木’是袁世凯称任命中华民国大总统时从天竺引进的稀有品种,能释放出清幽的香味,具有驱蚊防虫的功效,对凝神静气颇有疗效,更可以用来入药。

紫木林的深处,一条小溪叮咚地流动,宛若一条银色的丝带飘在萧索的大地上。偶尔,几枚飘落的紫木叶,打着旋儿,缓缓飘进潺潺的溪流,随波而去。

小溪旁有两棵巨大的紫木树,成人难以环抱。两颗大树之间,有一个不起眼的孤坟,令人奇怪的是,坟却没有立碑。

可是,坟的四周却没有任何杂草之,显然说明,并非是孤独终老。

东方人讲究‘雁过留影,人过留声’,长辈老去之后,做晚辈要让老人走的体体面面。可是,这所孤坟竟然连个碑都没有。

任你绝代风华,一代天骄,到头来还是终为一抷黄土。

此时,孤坟前站着一个黑衣青年。看起来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修长挺拔的身材约莫着有一米八以上,白皙的面庞,凌乱的长发随风飘荡,漆黑的眸子,似乎没有焦距。下巴上刚长出青黑色的胡子茬,更赋予他一种同龄人没有的成熟魅力,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颓然气息。

他脸上的表情很古怪地变化着,时而微笑,时而严肃,时而狰狞,时而痛苦……就这样伫立了很久很久,青年头上已然叠落数十枚紫叶,还浑然未觉。

或许是站得久了,累了。

青年怂了怂肩头,微扭动下颈项,动作很轻,丝毫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陡然,青年嘴角泛起一个苦涩的笑容,漆黑的眸子变得明亮起来,充斥着莫名的情愫,略带伤感的说道:“师傅,十年之期已到,那个人今日即可到达……放心吧,师傅。我断然不会弱了您老人家的威名的”

黑衣青年深深向孤坟鞠了一躬,眼神微停留片刻之后。转身向紫木林深处走去。

**********

项城。

这个有着辉煌的历史,如今却处处透着衰败的小城,迎来了两个怪异的不速之客。

火车站,这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小城最繁闹的地方之一。虽然每辆途径的列车只停留短短的五分钟,却给这个死气沉沉的小城注入了一份活力。

年久失修的火车站,满目疮痍,残破不堪。候车室的玻璃支离破碎,几乎没有完整的。红漆褪去的木门,裸露出灰色的木材。

车站门口,马路即窄又破,坑坑洼洼。每逢下雨,都积满了水,一不留神就会踏进去。可是,仍挡不住如蝗虫般的小商贩。

聒噪的吆喝声似乎永不会停,为小城平添一份‘喧闹’。这些人就像一台只会赚钱的机器,永远不知道疲倦。

当然,这是在有钱可赚的大前提下……

伴随着一声低沉浑厚的鸣笛声。在姗姗来迟四十分之后,这辆载着许多人“梦想”的列车,终于“犹抱琵琶半遮面”地登上了舞台。

早已等的不耐烦的出租车司机听到了那浑厚的鸣笛声,松了口气,似乎都轻松了几分。“多拉点钱,今晚给读书的儿子改善下生活。”眼神中带着急切,如潮水般蜂拥入不大的车站。

下车的人并不多,一眼就可以看到第七号车厢出来的两个异类。

最先下车的是一个身高两米的光头,壮硕的身材挺拔笔直,如一杆威武的标枪。乌黑色的肌肤就像烧黑的木炭,肥厚的嘴唇微微上启,露出一排皓齿。一双如饿狼眼睛,锋锐地打量着四周,看到眼前的一幕,脸上流露出一丝微不可察的厌恶,转瞬就消失了。

光头黑人后面仅仅只有一个人。那是一个俊美邪异的中年人,修长的身材明显比光头黑人矮了一头,约莫着有一米八五。白皙的皮肤如牛奶般莹润,好像释放着一层宝光。女人看了都会嫉妒。

他眼神迷离,眼中好像没有焦距,如处于迷雾中一般。只有饱经沧桑的人才会有那种眼神。

嘴角始终噙着淡淡和煦的微笑,看起来很随和。

“杀魂,咱们会不会来错地方了。你说,那个人怎么会呆在这个萧条落后的鬼地方。”光头黑人猛地转身,盯着杀魂询问道。

杀魂身形一滞,缓缓抬起头,淡淡的瞥了光头黑人一眼,流露出一丝嗤笑。

随后又低下头,修长的手指把玩着戴在中指上的黑色戒指。思索半响后,缓缓道:“东方有句古话。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东方人信奉的是中庸之道,明哲保身。越是深藏不漏的绝世高人,越喜欢隐居在闹市之中。就如古时的荆轲、屠狗者、候赢……哪个不是出身于市井,而后名震寰宇、流芳百世,为后人所敬仰。”

杀魂顿了一下,接着道:“所以说,灭魄。在神秘古老的东方,我们不可以轻视任何一个,哪怕对方是一个年越花甲的老翁。否则……我们就会重蹈当年的覆辙。”

杀魂的眼神陡然变得锐利起来,像一只感受到危机,从沉睡中觉醒的雄狮,充满了的极度危险的气息。

灭魄不置可否地怂了怂肩,转身继续向前走去,心中却是暗自叹息:“杀魂啊杀魂。你还是过不去心中的那道坎啊。真不知道十年前那个能够击败你的十六岁的少年,如今有时怎样的风采?如果能够和这样的传奇少年一战,那该是多么让人兴奋的事……即使战死又何妨。”

一想到这,灭魄就热血沸腾。心中充满了期待,双手相互的拥搓着,脚步不自觉的加快了。

‘杀魂灭魄’是一个在世界杀手界都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

说他赫赫有名,不是因为他战绩彪悍,无人能敌。而是因为这个杀手组织非常奇特。

首先,这个组织只有两个人,一个叫杀魂,另一个叫灭魄。

其次。他们的行事风格非常怪异。只凭自己的喜好做事。不像其他的杀手组织以及国际雇佣军那样残忍。只要有钱,无论是谁,哪怕是刚降生的婴孩,也能很冷血地挥出手中的屠刀。

而“杀魂灭魄”则不同,相比之下,他们更有“人情味”些。

如果雇主十分对他们胃口的话。或许一个硬币,他们都可能帮雇主完成一件任务。

可是,如果雇主使他们烦感的话,就是给他们拉两火车皮的黄金,他们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如果你一不小心惹怒他们的话,他们极有可能从中作梗,破坏任务,杀死执行任务的杀手,让雇主功亏一篑。

不过,他们的实力是不容置疑的,能够在杀手界屹立数十年不倒,这一点就证明了实力的强悍。

世界杀手黑榜,每十年就会重新排榜。而他们在十年前,就双双登上了A级杀手榜。至于现在他们的实力如何,没有人知道,或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他们已经十年都没有出过手了!

火车站广场上出现了令人不可思议的一幕——

杀魂二人身上好像释放出一种特别的“物质场”,他们周围三米之内,完全没有一个人,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

“他什么时候能够到达?”灭魄抬头望着被污染的灰色天空,压抑着心中的兴奋,急切的问道。

“现在离约定的时间还早,我们只需要耐心等待。”

话刚说完,杀魂便垂下眼帘,双手环抱于胸。一副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老僧入定的模样,好像从这喧闹的尘世中剥离出去,自成了一个世界。

杀手,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灭魄早已习惯了老搭档的冷漠态度,也不在意。无视众人鄙夷讥讽的目光,毫无绅士风度地蹲了下来。

……

“喂。老刀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些外国佬不好好的在他们的狗窝离享福,偏偏跑到咱们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方瞎转悠。你说。这是为啥?”

拉车多年的老杨头点燃一根劣质的彩蝶香烟,狠狠的吸了一口,缓缓吐出灰白色的烟圈。

“咱们管这事干啥?只要有钱赚,无论他是西洋鬼子,还是八格鬼子,照拉不误。”

一个打扮十分怪异的老头,死死地盯着火车站广场的杀魂二人,眼神中流露出思索的光芒。

老人身穿的是古式孔乙己长袍,布料好像是老北京的锦缎。只不过袖口处已经磨边,露出一道道细小的丝线。其他地方还零星的打着补丁。

远远看去,给人种与这个时代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是啊。只要咱们有钱赚就行了。想那么多干嘛。”

老杨头大大咧咧的说着。又贪婪的深吸了一口彩蝶香烟,用两手指轻轻把火掐灭,小心翼翼的揣进口袋。

然后扭头对着打扮怪异的老者说道:“老哥们,我去拉活了。一起去吧。”

“你先去吧。我再等等。”老刀头呵呵一笑,说着对老杨头挥了挥手。

老杨头知道自己老哥们的怪脾气,也不再客气,径直开着车离开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