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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书籍名:《屠龙》    作者: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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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又叹道:“你难道不知道这一骂会有什么后果。”

查四厉声道:“总有一天,你会给千刀万刃……”

贵妃摇头道:“看你啊,连骂人也不懂,来人——”

四个瞎子齐应了一声,贵妃接着吩咐:“你们好好地再享受一下。”

四个瞎子一齐欢呼,有所动作,金龙堂主却突然喝住:“慢着,你们先弄他到那个小溪里洗刷干净。”

一个瞎子道:“不用了,我们看不见,那管他……”

金龙堂主突然道:“我看得见。”接笑着一把捏住查四的脸颊,缓缓说道:“我要你至死也记得有我这个仇人,永不超生。”

查四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

贵妃抚掌道:“好主意。”

潘玉接道:“倒是更便宜了这个姓查的。”

“看,小潘要吃醋了。”贵妃笑得就像是一只小母鸡。

查四听着胸膛都要给气破了,尽管咬牙切齿,再也骂不出来,他有生以来又何尝见过这般无耻的人。

正当此际,一骑快马迎面疾奔过来,乃是胡来。

金龙堂主目光一转,扬眉道:“看来有消息了。”

潘玉道:“否则也不会赶得这么急,只不知道是不是好消息。”

“有消息总好过没有消息。”贵妃伸手轻拍查四的面颊:“看你运气怎样。”

“黑狗回来了。”胡来这个消息到底怎样,却是要看金龙堂主他们的感受。

“好消息!”金龙堂主的反应异常兴奋。

潘玉和贵妃却打了一个寒噤,贵妃笑接道:“虽然是好消息,听到这个人我还是有些心寒。”

潘玉道:“我也是的。”

贵妃接问道:“他现在哪里去了?”

胡来道:“已进了黑森林去了。”

“很好。”金龙堂主捋须一笑:“沈胜衣就是怎样隐藏行踪,也难以逃得过我的眼睛。”

他说得很肯定,贵妃他们也绝不怀疑他的话,好像他们这种人居然也会为之心寒,黑狗当然有他可怕的地方。有时他们甚至怀疑这个人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头野兽。

第五章    杀手中杀手  未雨先绸缪

黑狗的身材并不高,既不胖,也不瘦,只是身上没有一分多余的肌肉,一张脸就像泥塑木雕的,难得有变化,看到他这张脸,不难就令人怀疑,这个人是否还有感情。

他穿的是一袭黑色的衣服,里头是一件皮革子背心,还有皮革护膝,那不是一般的皮革,是取自他猎杀的一条老鳄,再经过药物的处理,坚韧的程度增强,而且非常柔软,对他的动作一些影响也没有。那之上有不少袋子,藏放着很多杀人的以及有助他行动的工具,那都是累积杀人的经验添置的,每一样都经过多次改良,已接近完善。

他的武功也随着不断改进,已没有多余的招式,就是他的一切动作也改变得非常实用,以适合每一种的环境,有些虽然难看,却非独省力,而且能发挥倍于正常的作用。

正如现在,他手足并用,就像是一条野狗奔窜在森林中,非独迅速,而且避免了许多障碍,更方便的就是他可以清楚看见沈胜衣红绫留下来的脚印痕迹,也许他甚至能嗅到二人留下来的气味,一面奔窜他的鼻子一面嗅索着。看见一个这样的人相信无论谁也难免为之心寒,这人简直已兽化。

森林中树木参天,浓荫遮日,举头难得看见青天,往前望仿佛就永无休止,要分辨方向,并不是一件易事,难怪金龙堂的人看见沈胜衣红绫走进去,齐皆慌乱起来,不知如何是好。

黑狗却是毫不犹疑地走进去,唯一需要别人帮助的只是确定沈胜衣红绫走入的地方。

在他来说,这座黑森林并没有什么,更凶险更难走的地方他也曾经走过,在追踪方面他也有一套,只要确定起点他便能够追下去。

他只是在沈胜衣红绫进入之后两个时辰便到达,只差那两个时辰,他绝对有信心追上去。

令他伤脑筋的却是追上去之后又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在他的心中藏着一个也许只有他才知道的秘密——他喜欢红绫!

他没有对别人说,甚至金龙堂主,但他又有一种感觉,金龙堂主似乎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而且默许,只是他不敢肯定,也提不起勇气问。

他一样提不起勇气对红绫作出表示,虽然他做其他事情是那么果断勇敢,在感情上却是一个懦夫,到底是出身的影响,自感高攀不起,还是他习惯了成功,受不了任何的挫折失败?连他自己也不明白。

这也是他唯一缺乏信心去做的事情,他实在希望金龙堂主真的能够明白,不用他开口,替他解决这件事,却怎也想不到,竟然发生这种事。

红绫偷去了花名册,直接影响金龙堂的命运,等于背叛了金龙堂,他不明白红绫为什么要这样做,在他的眼中金龙堂主以及金龙堂属下所做的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妥、不对[奇+书+网],这当然是因为他乃由金龙堂主教出来,耳濡目染,都是邪恶的事情,而在他抱着那条黑狗到处流浪的时候,一般所谓善良无辜的人对他是怎样一种态度,他也是记得清楚,他们给他的大都是轻蔑鄙视,相反在金龙堂中他得到的是关怀与爱护。

红绫这样做是不对的,也许是受了什么人的诱惑,总要想办法看如何劝止她,黑狗想着的这件事,然后是考虑杀了沈胜衣。

再想到沈胜衣在江湖上的名气时,他体内的血液更不由沸腾起来,杀沈胜衣的意念也就更加坚决了。

夜渐深,沈胜衣红绫终于走出了黑森林,走进了一个小山谷。

他们烧起了一堆火,烤熟了两只在林中猎杀的野兔,沈胜衣已习惯了这种生活,路上还采了一些调味的椒子,混着兔肉,烤来非常可口。

走过了这一段路,二人也熟了很多,红绫提出了好些问题,都是有关沈胜衣的传说,都被沈胜衣一一证实。

沈胜衣也说了一些有趣的事情,目的只是要开解善良的少女,生长在金龙堂这样的地方,仍然能够有一颗如此善良的心,除了是与生俱来之外,沈胜衣实在找不到其他的解释,也因此更觉可贵。

看着红绫将一只兔子完全吃下,沈胜衣放下心来。

红绫好像明白沈胜衣的心意,抬手擦去嘴角的油腻,忽然一笑道:“你现在可以放心了。”

沈胜衣颔首,道:“尤其看到你这一笑。”

红绫道:“你应该看出我不是那种女孩子。”

沈胜衣道:“那种虽然大义灭亲,最后仍不免要一死才心安的?”红绫咬咬嘴唇,道:“要死我也要死得有价值。”

沈胜衣道:“应该这样。”

红绫道:“你真的一些也不认为我做得太过分?”

沈胜衣道:“到现在为止,你所做的非独没有危害令尊的安全,反而是救了他的命,怎能够说过分?”一顿接道:“若非你,查四已将他送到大牢处决,你将花名册交出来,也只是要他就此罢手,安度晚年,他的武功虽然好,这样下去,难保有一天死于非命。”

红绫道:“我也是这样想,金龙堂犯了众怒,在江湖上已根本没有立足的地方,上下一直都是藏起来,唯恐被人知道,揭破身份,可是天下间又哪有绝对的秘密,何况他们一直又都还在干着坏事?”

沈胜衣道:“也许他被迫归隐之后,反省下来,发觉以前的所为都是错误,明白你的苦心。”

“这种可能虽然不大,我仍然希望能够成为事实,那就是他杀了我,我也会瞑目。”

沈胜衣微笑道:“到那个时候,他又怎会杀你?”

红绫看着沈胜衣,忽又问:“我这样做是有我的目的,做了对我有好处,但你呢?”

沈胜衣道:“一个人做什么事也好,只要有意义,认为值得去做就是了,不一定要对自己有好处的。”

红绫又问道:“你不觉得这样做有些傻气?”

“有时也会的,但再想想,若非很多人都有这种傻气,天下也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红绫点头道:“不知其他人是不是有这种感觉,我总是觉得每一个人有时候都有一种要去做坏事的念头,若不是有你们这种人,让我们有所警惕,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说不定真的会做了出来。”

沈胜衣又笑笑,道:“我也是的,做好事既难又没趣,不似做坏事的痛快,但只是做的时候,事后便会觉得很不舒服,再看到那些傻气的朋友,更就难免抬头不起了。”

红绫奇怪道:“你也曾做过坏事?”

沈胜衣轻叹一声:“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红绫道:“你到底也是一个人。”

“不错,人总难免有迷失的时候,譬如为了满足某个人的欢心,为了要得到某些好处,难免就会做出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特别是年轻人。”沈胜衣目光一远:“年轻人对于好坏往往认识得不够深,又不大懂得控制感情。”

红绫忽然一笑道:“你看来还很年轻,这番话却说得老气横秋的。”

沈胜衣目光落在手中那半只兔子上,笑问道:“还吃一点儿怎样?”

红绫摇头,接问道:“你不喜欢吃这东西?”

沈胜衣道,“能够吃得慢一些的时候我就会吃得慢一些。”

红绫又问道:“也可以吃得很快,必要时甚至几天不吃。”

沈胜衣道:“其实很少地方是完全没有东西吃的。”

红绫道:“譬如说这兔子,没有时间烤熟就吃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