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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剑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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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籍名:《木剑惊鸿》    作者: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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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是如此的忙碌,却没有办法从忙碌人们的脸上,获得一点为喜庆而忙碌的笑容,让人感受得到的,只是凝滞和沉重。

在郑无涯的书房里,史金刚坐在郑无涯的旁边,对面坐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先生,白净面膛,微见髯须,一袭长衫,看去是一尘不染,手里正握着一柄不合时令的大折扇。另一位是个驼子,黝黑的脸上,有一双明亮有光的眼睛,经常挂着一副天真可亲的笑容,使人看不出他到底有多大的年纪。

郑无涯拱拱手说道:“这次金刚再三要邀请昔日老友前来帮忙,我是一再不同意……”

那位白净面膛的文人先生立即打岔说道:“我明白你的心情,既然已经脱出昔日的是非窝,又何必再陷身泥淖,老实说,回头不易,而失足却是在一念之间。”

史金刚忍不住要说话,他刚叫一声:“季爷……”

那文人先生一摆手,郑无涯及时说道:“金刚!让奚文兄讲下去。”

这位季奚文倒是认真地点点头,微皱着眉锋,接着说下去。

“就如同我,随着郑大哥金盆洗手之后,我就离开了白山黑水,真正地隐姓埋名。但是,我跟郑大哥不同,第一,虽然我不再做一点坏事,却也没有做一件善事。因为,我以为,自己能够去恶向善,这就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善事,何必再去行善好施?……”

“奚文兄!这一点我要说明……”

“大哥!你让我先说完。第二、我不隐瞒自己的过去,我住的是一处渔村,开始他们并不接纳我这样的外乡客,后来,他们把我当作是当地人一样的看待,只有一个原因,我真诚,他们盘我的底,我是全盘照端。我发觉,只要出自至诚,没有人会在意我的过去,因为他们要的是我的现在。如果有人由于我的过去而歧视我,他得不到呼应,孤单的是他,而不是我。”

驼子坐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

“钱驼子!你笑的什么?”

“我笑你像三家村的老冬烘。别忘了,人家郑大哥千里迢迢,单单挑中我们两个人,邀请前来助阵的,不是请你来训人的。”

“我没有训人,我是说我自己。”

郑无涯站起来拱拱手说道:“奚文兄十年不见,果然高明,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辈做人,难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撇开了这一点得失之心,我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话虽然是这么说,人总归是人,你在此地做了十年的大善人,一朝揭开你原本是个胡匪,这对自己、对地方,都是一件难以适应的事。”

“我可离开太原。我敢说,有朝一日我离开了太原,太原府的人,怀念我的人,比咒骂我的人要多。”

钱驼子大笑而起:“好了!这一点心头障碍去掉以后,剩下的问题就好办了。大哥!金在鑫做了你两年的女婿,他究竟是什么来路,你一点也不晓得?”

史金刚插嘴说道:“驼爷!他伪装得很好。”

“虽然他装得很好,毕竟还是我们粗心。”郑无涯感慨万千地。“原以为远离关外,过了八年平静的日了,一切江湖上私缠,都已经远离我而去。这时候金在鑫出现了,无论人品、谈吐,都是让人欣赏的,最重要的他不是江湖中人,结果,唉……”

钱驼子笑道:“又来了是不是!过去的事,后悔无益。明天金在鑫在酒席筵前,出你老丈人的丑,你已经豁开了。剩下来的就是他要动手抢东西。”

史金刚沉重的道:“驼爷!他们那边来了不少古怪的人。”

“什么样的怪人,我们往日没有遇见过?再说,老季和我,在旁人眼里,何尝不是古怪十分的人。”

郑无涯摇摇头说道:“按说,一本剑招图解,一件珍珠坎肩,算不了什么。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实在不必为了这些身外之物烦恼沾身。”

郑无涯顿了一下接道:“只是……唉!金在鑫用的方法和手段,叫人难以忍受。俗话说得好,‘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我以为还有一点,你那本图解是真正的祸根,一日流落到像他这种人手里,后果是可以想见的,何况,金在鑫恐怕还不是真正当家作主的人。”

“奚文兄!如果不是这点,我真可以让开他算了。因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当年我和戈平之间的诺言。”

钱驼子笑着说道:“戈总镖头如果在此地,他也会这么做的。”

季奚文忽然说道:“大哥!你为什么不请戈平来助一臂之力?”

“一直没有音讯……”

郑无涯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季奚文突然脸色一变,厉声叱喝问道:“什么人在外面鬼鬼祟祟?”

钱驼子几乎与这声叱喝同时而起,只见他从椅子一弹而起,单掌一推,窗户被震开,人就如同一溜黑烟,越窗而出。

季奚文拉开房门,刚一走到外面,立定脚步叫道:“老史!你堂灯来!”

史金刚掌灯来门外,看见地上有一滩鲜血。

季奚文和郑无涯都在灯光下怔住了。

“来的不只一个人。”

“而且还不是一路的。”

“是谁呢?”

一个无法解释的答案。

檐瓦一响,钱驼飘落而下,季奚文抢先问道:“驼子!有收获吗?”

钱驼子摇头,他也看到了地上的血迹,惯常脸上那份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凝重的表情。

“不过,我看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

“果然是两个!”

“一个从前进花厅之外,准备了一匹马,飘身上马,我追赶不上。另外一个了得,我扑上屋脊,他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相跑也不过十来步,就这样,我追丢了。”

在场的人,包括史金刚在内,脸色都变了。钱驼子昔日有一个外号叫做万里飞驼,那是说明钱驼子的轻功出众,脚程非凡。如今相距如此之近的情形下,竟然追丢了对方,这说明什么呢?不是说明钱驼子的功力不够,而是说明对方太强。

郑无涯强打着哈哈说道:“任凭他们是何等高人,我们接下来就是,只是拖累了二位千里迢迢跑到太原来,承担这分危险,对于这件事,我是歉疚难安的。”

钱驼子又恢复了笑容,点点头说道:“郑大哥!你不必说这些话,一则你我交情够,两胁插刀,绝不皱眉。再则我驼子绝不是怕事畏惧,而是我在想,金在鑫是何许人,他为什么能邀请到这些能人?”

“不见得是金在鑫邀请的。”季奚文突然肯定地冒出一句。

“老季!你是说……”

“我是说,今宵来人能在驼子紧追之下脱身,这份功力自属高人,但是,并不见得就是我们的敌人。”

“我不懂。”

“你会懂的!驼子!今天晚上有两个人来到了郑家庄,其中一个功力较差的,是金在鑫派来的,在偷窥之余,想要弄鬼,却被另一个功力高的制住,受伤流血,这时候被我们发觉了。”

“这样的解释勉强合理。”

“有一点奚文兄没有说明。”郑无涯接着说道:“既然不是我们的敌人,而且暗中拔刀相助,分明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有这样的朋友吗?”

大家都默然了。昔日的伙伴,多已飘零四散,而且大都已年华逝去,垂垂暮年,恐怕再也找不出这样身手矫捷的人了。

一分感伤,夹杂着一份沉重,使得四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就在这个时候,从外面冲进来一个人,一看到郑无涯和客人站在门外,匆忙中收住脚步,满脸惶然。

“有什么急事?”

“回史爷的话,庄外来了十几匹马。”

“哼!说下去。”

“他们指名要会庄主。”

史金刚一怔,他回头望着郑无涯。

郑无涯突然张臂仰头哈哈大笑说道:“奚文兄!你说得对,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是有人逼着你不让你放下屠刀;又岂奈他何?我郑天寿做了十年的郑无涯,我让宝剑沉在水底十年,我做了十年的善事,今天有人还放不过我,我还能期待着什么?”

他说着话,当年的豪气,又立即洋溢着全身,他摆摆手对季奚文和钱驼子说声:“二位请!”大踏步走向前进花厅。这情形看在史金刚的眼里,使他想起十年前,他的主人挥动着宝剑,吆喝着“哥儿们!上呀!”这位忠心耿耿的汉子,是个胸无点墨的人,此刻,他真正的迷惘了,“善”与“恶”究竟应该怎么区分?又应该如何选择?

情况不容许他想这些,老实说他也想不透这个问题,他只晓得找出主人的剑,又要去闻那久已没有闻到的血腥味。

此时已经深夜,寒冷与岑寂,笼罩住周围的一切,只有郑家庄前的空旷广场上,燃点十余支火把,把附近照得一片通明。

迎面十几匹马一字排开,当中为首的正是郑家庄的乘龙快婿金在鑫。

从郑家庄花厅里走出来的四个人,在形势上是孤单了些,但是,郑天寿怀抱宝剑向场中一站,金在鑫的马打了一个喷嚏,很自然地退后一步。金在鑫没有下马,只是在马背上抬抬手刚开口叫了一声:“岳父……”

“住口!”郑天寿喝住他。“你这样的叫一声,对我们传统的伦常,该是多大的侮辱?

你不如直接了当叫我的名宇还来得恰当些。”

金在鑫冷冷地笑了一笑:“那也很好,郑无涯,本来我们之间翁婿关系,就是一种利用。”

“告诉你,金在鑫!从我踏出大门那一刻起,我不再是郑无涯,我是郑天寿,剑出鬼愁郑天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