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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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的父亲孙紫针,32岁;妹妹孙雪霞,3岁;二伯母郑蜜,35岁;堂姐孙维,12岁;堂哥孙建国,8岁;姑丈王在,38岁;姑母孙腰,29岁;表兄王意,8岁;表妹王梅,6岁。以上九个亲人,无缘无故,冤枉无辜,被日军杀害。我孙建成家族九条人命及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今我本人是受害者的后裔,本身也是劫后余生者。我要求日本政府凭着良心,给我一个合理的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杨振华2. 蒙难者:杨金鸿,男,30岁,商人杨云章,男李九妹,女蔡德妹,女杨信鸿,男李玉妹,女蔡亚妹,女杨坤鸿,男李玉,女杨小妹,女杨金鸿之另外三妻杨金鸿之子女五人杨金鸿二弟子女四人杨金鸿三弟子女三人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杨金鸿之子杨振华(Yoong Chin Fah),61岁,退休,祖籍广东梅县,身份证号0223668,现住于298. Taman Tutuk, Sikamat Seremban,Negeri Sembilan,邮编70400。
投诉内容: 日占时期,我的家属,一家大小25人被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日本军人杀害,日本政府为何不负起一切后果?这场屠杀使我家遭受了生命财产的双重损失,没有人能弥补我的这一巨大损失。没有人能想像出我的悲哀。这一事件(的记忆)将伴随我终身。我们受害人惟一希望的就是日本应当维护人类基本人权,给予蒙难者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叶苟3. 蒙难者:叶庚,男,33岁,务农郑娘,女黄四,女叶正娣,女叶显房,男叶苟,男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叶庚之子叶苟(Yap Yak Keu),60岁,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证号2961583,现住于C66 Jalan, Dato Ngau, Ken, Lock Temmerlok, Pahang, Malaysia。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本人名叫叶苟。我本来生活在一个七口之家。但是,1942年3月16日,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日本兵杀害了我们家的五口人,我受了七处刀伤却死里逃生。我的这些被杀害的亲人是我的父亲、母亲,我父亲的另外一妻,我的姐姐和我的弟弟。惨案发生那一年,我才9岁,但我能够记得那个难忘的日子里发生的一切。一大队日本士兵开进我们村庄,我母亲建议离家躲避,但父亲反对,因为他说刚才回来时已见到日本兵,手已打了印,不必恐惧。不久我们被要求到一块空地上排队,我父亲和我还有其他一些人被带到河边。这些人都被杀害在河边,我的背上被刺了七刀,昏过去了,直到天黑才清醒过来。我不敢哭,爬起来,并且找到另外一个小孩子。我们在一起直到天亮。我们可以看到火光,是日本兵在烧我们村庄的房子。我们被一个高州人救了,直到我们的伤口完全康复。想当年,日军用最惨无人道、最残暴的手段杀害我一家六人,我的亲人无辜牺牲在毫无人性的日军刺刀下。如今我们受害人有权利要求日本政府凭良心、站在人道的立场上,赔偿我们家族生命、财产双重损失。日政府不应该违背良心!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3)蔡德胜4. 蒙难者:蔡湘郎,男,34岁,务农蔡湘郎之妻蔡菊英蔡谭妍蔡德修蔡德明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蔡湘郎之子蔡德胜(Chai Teck Choon),63岁,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证号0225565,现住于54,Jalan Lister, Rd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5日,一队野蛮的日本兵骑自行车闯进了瓜拉庇朥的港尾村,这些毫无人性的家伙命令所有村民到一块空地上排队站好,日本兵把这些村民分成人数不同的好多组。我当时11岁,我们这组被带到田后的一块泥地里,所有人都被刺了许多刀,我也挨了一刀。当我被刺了一刀以后,立刻就昏了过去,凶残的日本兵认为我像其他人一样也死了。当我恢复知觉以后,成功地离开了屠杀现场,我无比恐惧,以至于一直在树林里呆到第二天。我在寻找食物、住处和朋友的途中,遇到了受伤的小伙伴“发油仔”,他想自杀,但在我的劝说下,他决定活下去。一位好心人收留了我们,我们一直住在这位好心人的家里直到伤口痊愈。我被凶残的日本兵杀害的家人包括: 父亲、母亲、两个姐姐及两个弟弟。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家人的被害作出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7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4)吴旺5. 蒙难者:吴紫语,男,52岁,木工郑氏,女,46岁,家庭主妇吴承娘,女,11岁,求学吴定娘,女,5岁吴金生,男,9岁,求学吴金喜,男,2岁吴谭喜,男,7岁吴谭安,男,16岁,求学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吴紫语之子吴旺(Ng Wang),65岁,商人,祖籍广东丰顺,身份证号3404604。现住址: 森美兰州武吉不业律24号,邮编7196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我们家住在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我家共有九口人,我在那时只有13岁。1942年3月16日清晨,早饭前,一队日本兵大约8个人,来到我家,并要求家里的所有人都到外面去。日本人让我们走到约一英里外的镇上去,镇上已经有大约500人,其中包括男子、妇女和儿童。所有人都呆在一处,当时大约是上午10点,日本人让我们排队,每队大约20人,所有人都被带到森林边上并在那儿被屠杀。我所在的那组被赶入一处建筑,日本人一次喊出7人杀害。当快要轮到我时,我跑了开去,却又被日本兵抓住了。我被从身后刺了一刀,倒在地上装死。因此日本人不再注意我,我才躲过一死。之后,我听到了房屋燃烧的声音,心想我们全家大概已经都死了。因为害怕被发现,我在森林里饿着肚子呆了一夜。
第二天,当日本兵走后,我才从森林里出来,我见到所有的房屋,包括我家的屋子都已经被彻底烧塌了。我估计损失大约有50万元。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
我所有的家人都被杀掉了,他们包括我的父亲吴紫语、母亲郑氏、兄长吴谭安、妹妹吴承娘、胞妹吴定娘和胞弟吴金生、吴金喜、吴谭喜。这就是我们家所遭遇的一切。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负责一切后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3日。王伍尾6. 蒙难者:王伍尾,男,20岁,农耕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20日。
投诉人资料: 王伍尾(Wong Ng Wee),男,70岁,脚车修理工,祖籍客家,身份证号3557316,现住于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德拉积甘榜亚逸依淡万巴(BT. 16/2 Terachi Kuala Pilau N. Sembilan),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内石叻门山顶区(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我叫王伍尾,在二战期间被日本人抓住,被灌肥皂水,被拳打脚踢,我在日本人那里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看看我光秃秃的手指,看看我瘦弱的身体。我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我能向谁寻求补偿?日本政府应该补偿我所遭受的一切伤害。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5)邓亚梅7. 蒙难者:邓保,男,46岁,务农熊玉香,女,62岁邓监兴,男,24岁邓亚梅,女,14岁蒙难地点: 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邓保之女邓亚梅(Teng Ah Moy),65岁,退休,身份证号1645017,现住于A3 Kampung Baru Rahang Sban N.S/No.3220 Jil 32 Tmn Kayak, Seremban, N.S.Malaysia,邮编7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