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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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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书籍名:《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作者: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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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盖上章的人,被令立在一旁,以待集合,当人数凑够一车,便由军车开来载走。听人说,他们被载到海边射杀,或载到不知何处隐秘地点,被开枪“处理”掉!永远再不回来了。

我当时侥幸,拾回一条命,章被盖在身上的汗衫上,那二三十日里,每天都小心翼翼,穿着“检”字衣出入,连洗澡时,也先把衣衫脱下收好,不敢碰到水。直至穿脏了,又剪下“检”字,放在口袋中,随时准备日军截查,用以保命。携带“检”字出门的日子,持续数日,弄得人心惶惶,惊恐不已。

检证期间,传说岛上有六七处电灯柱上挂了人头,我亲眼见到一个黝黑、血淋淋的人头,挂在丹戎百葛火车站对面,即是现在PSA造船厂外面的电线杆上。日军在检证期间,为了惩戒市民“不许违抗”,用杀鸡儆猴方式警告市民。

冲  击  事  件

我的出生日期并不很明确,因9岁丧母,父亲又不记得我的生日。1942年,登记上载14岁,而父亲说我应该是16岁,我之所以参加抗日的动机出于一件难以泯灭的目击事件。

李桦卓先生站在実龙罔路,指出当年他14岁,日侵新加坡时目击日本士兵射杀老人的现场

日军入侵那年,有人分派给我们日本旗。我当时逃难至山芭、碧山一带,我们村民被令列队欢迎日军从Johore(马来西亚柔佛新山)渡过长堤入城,传说英军已投降,要我们观看日军骑自行车进入市区,浩浩荡荡,长驱入城,这景象令我感到极大耻辱。

不久,我又避难至梧槽大伯公附近。有一日,我到火城,朥明拉街附近,经过与実龙冈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日军在该处设了岗哨,有一两个日本兵在值班,拿着长枪。人们每当经过这个十字路口,都要诚惶诚恐,弯腰鞠躬而过,那时日军刚占领本岛,很多人尚不习惯这种礼仪。

当时有位老人,好像刚刚自坡底购粮食归来,骑着自行车,他也许太紧张,也许忘了,却突然记起要鞠躬的事,正想从车上挣扎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间,日本兵士对他呼喝了一声,随即举枪,对着老人扣动扳机,老人应声倒地,鲜血直流,老人完全没有辨白余地,就这样含冤而逝。

我立在商店五脚基(走廊)下,目睹恐怖的这一幕,气愤得想随便在身边找一根棍,或任何工具,痛击该日本士兵,以替老汉报仇。这位老人的家人一定是等待他从坡底买粮食归来,久候不归,心情该是如何焦虑不安,思及此处,令我更加哀痛不已,遂萌生一定要加入抗日地下组织之决心。

参加抗日组织遭拘捕下狱

我家共有父亲和三个兄弟,长兄很早便潜入马来西亚,参加抗日组织,在马来西亚沦陷不久便遭日军杀害。(父名李焯辉,牺牲时50岁)。

老人被射杀事件发生后,我要求二哥(李荣卓)介绍,加入地下抗日活动,二哥便叫我与一位派送《抗日阵线》报的会员联系,那位会员叫我学习看懂这份报纸报道的活动内容,每次阅读完毕,再将此报传给他人阅读。

大约一年后,二哥被捕牺牲,父亲在二哥逮捕后受株连,惨遭杀害。

我完全不知道二哥所处组织名字及工作内容,我只与其中一人直线联系。二哥殉难后的两三个月,便轮到我也被日本宪兵队跟踪并拘捕。

地点在福建街,宪兵队来了五六个日本军人,穿便衣,把车停在离我住的旧店屋约50米外,我由两个便衣以肩胛夹持上车,押到奥思礼岗(Oxley  Rise)的日军宪兵行刑所,是一栋大洋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32)

我们一家四口之所以受到逮捕、杀害,是由于一位抗日组织的头头当两头蛇,把我们的名单出卖给日军,以换取自身安全,此人现居香港,很多人遭他出卖,被捕牺牲。

拘留所的拷问

我被关押在拘留所中,宪兵轮流审问,日本兵喝着咖啡问道:  “快把事实全盘供出!”

我回答:  “什么都不知道!”当然也不愿说出同个组织的人名,我不想连累他人。日宪兵问得多,毫无答案,便开始动怒,咖啡喝完后便开始行刑,诸如:  拷问,用电流电击双手,捆绑双手吊起,特别是电击最痛苦,痛得全身颤抖,冷汗直冒,晕死过去。这样反复折磨多次,最后都带回拘留室休息。行刑地点与拘留室分隔,设在不同的建筑物里。

拘留室中有其他数人共同关押,每个人所受的刑不同,有的被打得死去活来,有的被灌水,有的被电击,然而都是极其残暴的手段。我们被关押在里面,最怕听见宪兵的穿着军鞋的步行声,简直胆战心惊,闻鞋声色变,每回听见,便想不知谁又要受暴行,又不知要采用什么刑具,恐惧万分。

在关押的一个月中,每日审问一两遍,有时两三日一遍,并不定时。

终于有一日,幸运之神眷顾。我已被装绑上灌水刑具,险些要行灌水刑,一位高级长官模样人物恰巧路过走廊,见我是个少年,便喊道:  “Dame!Dame!”(日语是不行!不行!)又一边叫士兵给我解下刑具。听说被灌水的人尤其痛苦,不但返回拘留室中日夜呕吐,状极哀恸,身体损伤也无法预测,日后有后遗症,很多人知道“医得好寿命亦不长”。

日本帝国法庭

由于连日来,在奥思礼岗行刑所,日军对我问不出情报,行刑亦无济于事,于是他们把我控上“日本帝国法庭”(即今天称高等法院的地点)。我们一共有十六七名“犯人”被日军用几条粗绳捆绑,连成“一串”队伍,双手被反绑入庭。

我排行第三名,算是重罪罪犯。不久通译官经过法官宣判,宣布道:  现在法庭宣判你们的罪名。

李桦卓指出目前的新加坡高等法院,即为当年他受审判刑的“日本帝国法庭”

“第一位某某某,你参加抗日运动,犯法,死刑!”

判刑由前至后,从重至轻。法官宣判完毕,接着说:  “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可以说出来;或者想为日本皇军提供协助的,都可以发表心志,刑罚将可从轻发落。”

第一位犯人,惊慌得只知流泪痛哭,说:  “我什么都不知道。”法官说:  “住嘴。”第二位也哭泣涕零,不过尚冷静地说:  “要求减轻刑。”到了我,我没哭,只俯首向下望,法官说有话要讲吗?

我要求通译官传达:  “可以发言吗?”反正不免一死,还不如鼓起勇气,把心里憋着的闷气吐露,于是我开始问道:  “你们日本诸君为何不住东京?你们有家眷,家里也有父母子女,有天伦之乐吧?为何不在家享受天伦之乐,而跑到此地来呢?”

法官微微笑,点头,又说:  “继续!”我说:  “你们应当留在家里,不应来侵略他人国土。我们全体抗日,新加坡人全都抗日,我们本来就是参加组织的,不畏一死!不多求什么,只要求不判死刑,宁要终身监禁,请考虑。”

十六七人陈述完结,退场,休息。再出审时,军人列队持枪械武器,严阵以待,气氛恐怖异常,好像马上抄斩,人头落地似的。法官宣判:  “再确实判词,这次不能改。”“第一位,死刑。第二位,死刑。第三位,本官判因少年无知,被他人利用,特宽大判他监禁十五年徒刑。”

那当儿,说实在话,我如释重负,如同由地狱边缘捡回一条命似地放下心头大石。

欧南园监狱经历

审判过后,我们一行十余人被迅速带至珍珠山附近的欧南园监狱。狱里设刑场,前述两位被判死刑的犯人,解至刑场,午饭都不让吃,便推上吊台,即刻正法,吓得我们面面相觑。

狱中生涯好比活人地狱,所谓稀粥全是浆水,只有几粒米飘荡,狱卒与犯人合共在院子里种植一种苋菜,高大如人身,茎粗长毛刺,许多人进食这类苋菜,死于肠出血,我也差一点送命。我被送进监狱里的医院治疗,不见康复。看见医院门前悬一死亡人数牌子,每日死亡人数不断上升,大家都十分惊恐。我的肠出血症,幸得一位狱友向印度狱卒行善,冒险托人从外面带入一种汉方药物,才把病治妥。

我已不记得在狱中住了多少时间,有人告诉我,约两年余,由于饥馑与患病,在出狱时,只剩皮包骨。

1945年9月间,日军已投降,新加坡光复,抗日组织部人员来病院寻找我们这些同志,并接去疗养。我瘦弱得无法步行,奄奄一息,两手与脚像鸡爪那样僵硬,不能动弹,他们雇三轮车,把我送去“抗日出狱联谊会”,在今新世界(前维多利亚中学校址)疗养,当三轮车夫将我载至上述地点,瞧见招牌上写着“抗日出狱联谊会”,即刻婉拒车资,可看出当时人民对日本侵略之同仇敌忾,在战乱时人人都有秉持正义的气慨。

投诉日期:  1998年9月初。

黄宝珠

216.  蒙难者:

黄再炎,男

投诉人资料:  黄再炎之女黄宝珠(Ng  Poh  Choo),1928年生,现在住在BLK  52  Lengkok  Bahru  #08303,Singapore  0315。

投诉内容:  我是中国福建金门人,8岁到星洲。父亲本来是一个人过南洋,住在新加坡。1942年我大约12岁,排行最大,下有一妹一弟。

开战的时候,我住在吉宁街金泉村杂货店,日本军攻打新加坡,我们逃去成泰屋,现改名为荷村,租房逃避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