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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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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书籍名:《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作者: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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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日期:1994年5月12日。

张亚荣

8.  受害者:

投诉人丈夫。

投诉人资料:受害者之妻张亚菜(Teoh  Ah  Chye),73岁,退休,祖籍福建同安,身份证号码为3095150。现住No.  131  Bagan  Panchor  Pantai  Remis  Perak。邮编34900。

损失数额:  3万元。

投诉内容:我现在还存有我丈夫留给我的3万元香蕉票,这是我丈夫在日本侵占Bagan  Panchor期间做生意所得的钱,他临死前将钱给了我,我保存至今。我真诚地希望日本政府能在适当的时机安排我们兑换军票。

投诉日期:1994年5月15日。

黄俞清

9.  受害者:

黄培,男,85岁,从事农业。

投诉人资料:黄培之子黄俞清(Wong  Yee  Chern),48岁,商人,祖籍广东河婆,身份证号码为7584306。日本侵占时住Sungia  Siput  (v)Perak,现住T4  360.  Kampong  muhibbah  Sungia  Siput  (u)  Perak。邮编31100。

损失数额:  18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我父亲卖六只大猪存下来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军用香蕉票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政府香蕉票上有保证兑换的允诺。目前日本国家提倡民主人权,是科技发达、先进的国家。那么日本政府应该执行人道的精神,尊重人类基本的人权,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只有这样,日本政府才可以保存日本国家的美德,才可以维护国家的形象,才可以挽回声望和荣誉。

特殊经历:黄培曾经于1943年在日本人刀下侥幸生存下来,受难地点是Sanaia  Siput  (u)  Perak。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1日。

李志华

10.  受害者:

李伙仙,男,商人。

投诉人资料:李伙仙之孙李志华(Lee  Chi  Wa),29岁,鞋匠,身份证号码为A0319174。现住202,Sungai  Buloh,  Sungai  Siput  (u)  Perak。邮编31100。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2)

损失数额:  5300元。

投诉内容:日本统治新马半岛时,我公公做生意赚到的钱都买了日本军用票。自从日本帝国投降以后,这些军用票一夜之间变成了废纸,这对于我们受害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我们发现日本国家发行的军用票有印证,保证可以兑换。我们希望日本政府遵守所保证的一切诺言。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8日。

林龙通

11.  受害者:

林明富,男,36岁,鱼贩。

投诉人资料:林明富之子林龙通(Lim  Ling  Tong),59岁,退休,祖籍福建同安,身份证号码为2069393。日本侵占时住No.112  Main  Road  Trong,  Perak,  现住K.B.14,  Kampung  Benggali  JLN  Simpang  Taiping  Perak。邮编34000。

损失数额:  1万多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时,我父亲是位鱼贩,辛辛苦苦存下的军用香蕉票,自从日本政府投降之后,一日之间变成废纸,对我们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可是最近我们发现日本国家所发行的军用香蕉票有印证,保证可以兑换。我们希望日本政府遵守保证一切的诺言,给予受害者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4日。

周广华

12.  受害者:

周润,男,45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周润之子周广华(Chow  Kong  Hwa),67岁,退休,祖籍广东新会,身份证号码为0622862。日本侵占时住76,Hume  Street,  Ipoh,  Perak,现仍住该地。邮编30300。

损失数额:  44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期间,我父亲做生意存下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当时保证香蕉票可以兑换。日本政府应该执行人道精神,尊重人类基本的人权,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损失。这样它才可以保存日本国家的美德,维护国家形象,挽回声望和荣誉。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2日。

林新民

13.  受害者:

林平(Lam  Phang)。

投诉人资料:林平之子林新民(Lam  Sum  Beng),54岁,小贩,祖籍广东新宁,身份证号码为0590149。日本侵占时住20,Horley  Street,  Ipoh  Perak,现住45,  Jalan  4,  Ampang  Baru,  Ipoh  Perak。邮编31400。

损失数额:  233293元。

投诉内容:日本侵占马来亚时,我的父亲是经商的,所以在生意上只好以日军印的香蕉票作交易。可是他存下来的香蕉票在日军投降以后变得毫无价值,他只好将这些香蕉票保存至今,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用到。先父逝世前便将香蕉票交给我保存至今。现在日本政府宣布凡拥有香蕉票者可以用1元换回1元马币。所以我现在呈上这份申请表格,希望日本政府遵守其诺言,换回我父亲的血汗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8日。

李爱文

14.  受害者:

李金保,男,78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李金保之孙李爱文(Lee  OI  Bown),27岁,销售员,身份证号码为A0739864。现住A50  Kampung  Baru,  Sungkat,  Perak  Malaysia。

损失数额:  2万多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爷爷是小贩,辛辛苦苦储下的日本军用香蕉票,但自日本帝国政府投降之日起,香蕉票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废纸。日本政府发行的军用香蕉票上印有“保证可以兑换”。因此,我们很希望日本政府能够遵守国家所保证的诺言,换回你们国家的军用票,赔偿给所有持有军用票的受害者。日本政府经常说日本国家执行民主人权,维护世界和平,当然更必须尊重人类基本人权的存在,而不该一味维护强盗的宗旨,令人遗憾终身。

投诉日期:1994年7月11日。

黄国祥

15.  受害者:

黄禄,男,90岁,农民。

投诉人资料:黄禄之子黄国祥(Wong  Kok  Seong),44岁,工人,祖籍嘉应洲梅县,身份证号码为2734793。日本侵占时住288,Gunong  Rapat,Ipoh,  Perak,  W.  Malaysia,现仍住此地。邮编31350。

损失数额:  2万多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耕种和做点小本生意,存下军票。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当时保证香蕉票可以兑换。日本政府应该执行人道精神,尊重人类基本的人权,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16日。

杜亚美

16.  受害者:

杜联庆,男,76岁,退休。

投诉人资料:杜联庆之子杜亚美(Toh  Ah  Bee),51岁,小商人,祖籍福建,身份证号码为430930085187。日本侵占时住Batu  10  Lekik  Sitiawan  Perak  Malaysia。现住5,  Jalan  Lumut  Sitiawan.  Perak。邮编32000。

损失数额:  16911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胶园做小生意,保存日本军用香蕉票。这些都是血汗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香蕉票原来是我们的命根,可是一夜之间变成了废纸。但是我们受害者发现日本香蕉票都有保证可以兑换。因此,日本政府必须执行人道的精神,给予合理兑换。它必须负一切责任,履行诺言,尊重人类基本人权的存在,更不能永世成为一个强盗的国家。

投诉日期:1994年3月22日。

刘关雄

17.  受害者:

刘关雄(Low  Kuan  Hong),男,83岁,退休。

投诉人资料:刘关雄本人,祖籍广东南海,身份证号码为1034292。日本侵占时住No.32  Main  Road,  Sungai  Siput(N),Ipoh  Perak  Malaysia,现住No.56,  Jalan  Bunga  Cherry  Cherry  Park,  Ipoh  Per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