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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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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书籍名:《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作者: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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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7300。

损失数额:  3万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时期,我祖父卖胶园存下香蕉票日本钱,这笔钱留给了我父亲。可是日本政府投降以后,一日之间变成了废纸,使我们的财产、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赔偿我们的所有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1日。

刘雅英

138.  受害者:

刘金桃(Low  Kim  Toh),男,81岁。

投诉人资料:刘金桃之孙刘雅英(Low  Ah  Eng),35岁,小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码为5625714。日本侵占时住3097J  Batu  8  3/4,kampung  Berangan  Umbai  Melaka,现仍住此地。邮编77300。

损失数额:  72990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期间,我祖父卖胶园换来了日本军用香蕉票,自从日本帝国政府投降之后,一日之间变成了废纸,这对我们受害者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把军用香蕉票换回马来西亚货币。

投诉日期:1994年5月29日。

王辉森

139.  受害者:

投诉人王辉森的祖父母、父母。

投诉人资料:王辉森(Wong  Hui  Shim,  Wong  Yun  Fui),男,65岁,退休政府公务员,祖籍海南琼海,身份证号码为0192455。日本侵占时住No.70,  Kampong  Hulu  Road  Malacca,  Malaysia。现住No.53I  Ong  Kim  Wee  Road  Melaka。邮编75300。

损失数额:  188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本占领马来西亚期间,军用票两地通用,当时我们被迫兑换“大日本帝国政府”军用香蕉票,现在我们要求以一元对一元的利率给予我们赔偿。我的祖父母和父母在日本占领中国、东南亚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期间染病,因为缺乏医药,先后逝世,遗留下英国殖民地时代通用的、价值极高的钱币2万多元,储备下来作为升学和生活之用。当日本统治新马时期,我们被通令兑换“军用香蕉货币”,市场才能通用。现在我尚存18800元军用票币。战后和平将近50年了,如以利息计算,利息比本金还要多。日本现在为强国之一,既然军用香蕉票上印有“大日本帝国政府”,那么现在的日本政府必须承认,必须以一元日本军用票换取新加坡币一元才能解决。

投诉日期:1994年6月18日。王先兴

140.  受害者: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16)

王明象(Ong  Ming  Chew),男,32岁,农民。

投诉人资料:王明象之子王先兴(Ong  Seng  Sing),60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码为3325325。日本侵占时住Bt  8  Kampung  Gelan  Tj  Keling  Melaka。现住25  Jalan  Zahir  22  Taman  Malim  Jaya  Melaka。邮编75250。

损失数额:  76464.64元。

投诉内容:日军占领时期,我父亲务农,辛勤开垦,大量种植木薯和番薯。三年期间,获得不少利润,我父亲深感安慰。正当要展开拳脚改行从商时,未料日军突告投降,我们以血汗赚来的钱如此轻易失去,深感不值。我父亲当时留下的76464.64元香蕉票,我仍然完好保留至今,希望日本当局能够以目前的市场价兑换。

投诉日期:1994年7月18日。林霓

141.  受害者:

林呈会(Lim  Teng  Hui),男,71岁,小园主。

投诉人资料:林呈会的孙女林霓(Lim  Nee),42岁,会计主任,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码为4328015。日本侵占时住1  1/2  Mile,  Jalan  Minyak  Beku,  Batu  Pahat,  Johor,  Malaysia。现住185,  Jalan  Abu  Bakar,  Batu  Pahat,  Johor,  Malaysia。邮编83000。

损失数额:  38670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期间,我公公种番薯、木薯、香蕉,养鸡和养鸭,辛辛苦苦储存下日本军用香蕉票38670元。日本帝国政府投降以后,这些钱就变成了废纸,这对我们受害人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持有日本军用香蕉票者,大家合作,团结起来,目标一致,追回合理的票值是公平的、不过分的。日本政府应该给我们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3日。

齐垂菊

142.  受害者:

齐辉耀,男,商人。

投诉人资料:齐辉耀之女齐垂菊(See  Sui  Kiah),45岁,祖籍海南,身份证号码为490730015138。日本侵占时住马来西亚半岛柔佛笨珍。现住293,Jalan  Alsagoff,Pontian,Johor  Darul  Takzim。邮编82000。

损失数额:  6495元。

投诉内容:日本统治新马期间,我父亲经营一家咖啡店存下了日本钱,但是自从日本政府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些钱,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政府曾承诺香蕉票可以兑换。日本政府应该履行诺言,偿还我们的一切损失。这样才能挽回日本国家的名望。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2日

林保月

143.  受害者:

林裘茶,男,64岁,退休。

投诉人资料:林裘茶之女林保月(Lim  Poh  Guat),27岁,教师,祖籍福建南安,身份证号码为A0754342。现住No  5,Jalan  B,Tongkang  Pecah,Batu  Pahat,Johor。邮编83010。

损失数额:  约四五千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期间,我父亲卖番薯和木薯存下了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投降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香蕉票都是用我父亲的血汗赚来的,那时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艰苦的。日本政府发行的香蕉票既然保证可以兑换,那么日本政府就应该履行它的诺言,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3月17日。

沈光裕

144.  受害者:

投诉人沈光裕之父。

投诉人资料:沈光裕(Sim  Kwang  Joo),男,57岁,农民,祖籍福建绍安,身份证号码为3227438。日本侵占时住No  8  Jalan  Kenetik  Permas  Kukup  Pontian  Johor,现仍住此地。邮编82300。

损失数额:  约20万元。

投诉内容:在二战时期,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时期,发行了有印证的日本政府香蕉票。我父亲辛辛苦苦做生意,卖胶园存下了军用香蕉票,可是日本政府投降以后,大马许多人民都把日本印证的香蕉票当成废纸,以为不能再使用。可是最近我们发现,日本国家发行的日本军用票有印证,保证可以兑换。那么,日本政府应该履行诺言,给我们兑换成马币,赔偿我们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3月3日。

赖球

145.  受害者:

赖球(Lai  Kiew),男,86岁,退休,祖籍福建仙游,身份证号码为0033264。现住21,Jalan  Chong  Hwa,Kluang,Johor。邮编86000。

投诉人资料:赖球本人。

损失数额:  9165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我帮助政府修建铁路,存下来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军用香蕉票都是我的血汗钱,同时日本政府香蕉票上有保证,可以兑换。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3月15日。

李荣

146.  受害者:

投诉人李荣和他的父亲。

投诉人资料:李荣(Lee  Yong,Book  Yong),男,69岁,职业Kubber  Dealek,祖籍福建,身份证号码为1892537。日本侵占时住142144  Jalan  Kaya  Serom  3Muar  Johor,Malaysia。现住313  Serom,3  Sungai  Mati  Muar,Johor。邮编84410。

损失数额:  28420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时期,我和父亲经商存下了军用香蕉票,可是日本政府投降以后,一走了之,没有任何交代,这可害惨了我们受害者。可是最近我们发现,日本国家发行的日本军用票有印证,保证可以兑换。那么日本政府就应该履行诺言,把我们受害者的军票兑换成马币,给予我们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