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章节:第90章,宠文网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投诉日期:1994年5月6日。刘铁喜
168. 受害者:
投诉人刘铁喜之父,男,小贩。
投诉人资料:刘铁喜(Liow Tiat Hee),男,43岁,小商人,祖籍广东梅县,身份证号码为015241。现住35, Jalan Gunong, Bekok, Johore,邮编86500。
损失数额: 8200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是做小贩的,辛辛苦苦存下了8200元香蕉票。但是自从日本政府战败之后,一走了之,对香蕉票没有任何交代,这是很不公平的。我们希望日本政府能够体谅我们受害者,给予我们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5月13日。
沈建国
169. 受害者:
投诉人沈建国之祖父,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沈建国(Sim Kian Kok),男,41岁,商人,祖籍福建诏安,身份证号码为8041525。现住RS 61, Jalan Rambutan, Off JalanTunku Bendahara, Muar, Johor。邮编84000。
损失数额: 670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治期间,我祖父买卖椰子,做生意,很辛苦。在日本军队撤出马来西亚以后,我祖父仍然保存有日本军用香蕉票,他以为有一天日本政府能够给我们兑换。在香蕉票上写的很清楚:“日本政府保证可以兑换”。因此在我祖父临死之前,他把香蕉票交给了我,并且要我好好保存。我请求日本政府能够赔偿给我,因为这些都是我祖父的血汗钱。
投诉日期:1994年3月4日。
林永绪
170. 受害者:
林家成(Lim Kar Seng),男,80有余。
投诉人资料:林家成之孙林永绪(Lim Yung Hsu),24岁,推销员,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码为1507070。现住No. 1, Jalan SS 22/39, Damansara Jaya, Petaling Jaya, Selangor,邮编47400。
损失数额: 40000元。
投诉内容:记得我小的时候,祖父告诉我,这些香蕉票日本钱是他卖掉他所有的胶园和其他的财产换来的。这些钱都是经过千辛万苦赚来的,是他的血汗钱。日本政府曾经说过,这些钱可以兑换,希望日本政府能够遵守诺言,保持国家的声望和荣誉,赔偿我们受害者所有的损失。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19)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1日。
171. 受害者:
许溪水(Koh Kai Swee),男,50岁,菜贩。
许鸿池
投诉人资料:许溪水之子许鸿池(Koh Fong Chee),60岁,司机,祖籍福建安县,身份证号码为3856140。日本侵占时住吉隆坡,现住25,Jalan 93, Kepong Baru, Kuala Lumpur。邮编52100。
损失数额: 10000多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菜买菜都是使用香蕉票,存下来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军用香蕉票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日本政府应该全数赔偿给我们。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6日。
黄年泰
172. 受害者:
陈寨前,女,76岁。
投诉人资料:陈寨前之子黄年泰(Ng Ne Tai),商人,祖籍福建福清,身份证号码为2169295。日本侵占时住Tanjong Karang,Selangor Malaysia。现住137 Jalan Besar,Tanjong Karang Selangor。邮编45500。
损失数额: 118214.5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母亲是农民,辛辛苦苦存下了118241.5元香蕉票。但是自从日本政府战败之后,一走了之,没有任何交代,这是很不公平的。如今我们希望日本政府负责一切后果,给我们受害者兑换我们的血汗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1日。
赖继秀
173. 受害者:
赖继仁,男,32岁。
赖继秀,男,75岁。
投诉人资料:赖继仁弟弟赖继秀(Lai Kee Siew),75岁,退休,祖籍广东赤溪,身份证号码为0510436。日本侵占时住双溪大年街场,现住581,Jalan 20,Ampang New Village, Selangor。邮编68000。
损失数额: 3423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时期,我在双溪大年的街场做轮胎生意,开了一间店。每天辛苦工作,换取酬劳。但是,当时我的血汗钱都买不到粮食,家里的妻儿被迫吃干粮、番薯、木薯等。所存的香蕉票如同一堆废纸!由于这些香蕉票是我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虽然在日本人投降以后化为乌有了,可是我还是舍不得丢弃。另外,我的胞兄曾经在日治时期被迫到安德曼岛去工作,建筑“死亡铁路”,不久患病,返家后就死亡了。现在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将我以及我家族所受的损失赔偿给我们。
投诉日期:1994年4月14日。
颜联池
174. 受害者:
颜荣家,男,69岁。
投诉人资料:颜荣家之子颜联池(Gan Lian Tee),42岁,厂长,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码为4385329。日本侵占时住No 48 Jalan Besar,Pekan Johol Negeri,Sembilan,73100。现住No 57 SS 2/24 Sea Park Petaling Jaya,Selangor,Malaysia。邮编46000。
损失数额: 35000元。
投诉内容:我们要求兑换在日本统治马来西亚期间我们被迫使用的军用香蕉票。当时我们的父亲是一名胶园的商人,而日本军用票是当时惟一能够使用的货币,我们被迫在交易中使用这种惟一的货币。然而,随着日本政府向英国投降,这些钱变得毫无价值。我们毫无选择,只能烧掉或者是保存下这些钱。我们烧掉了剩下的很多香蕉票,因为它已经变成了废纸,而且我们感到我们所有的努力和辛勤劳动都白费了。因为付给我们的工资和买卖商品都是这种香蕉票。我们一共留下了35000元日本军用香蕉票。在每一张军票上都有印证,日本政府保证兑换。我们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负起责任,对我们这些持有香蕉票的受害者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7月25日。郑明坤
175. 受害者:
庄养娘(Chng Yeong Neo),女,60岁,家庭妇女。
投诉人资料:庄养娘之孙郑明坤(Teh Beng Khoon),55岁,报馆公关,祖籍福建惠安,身份证号码为1076099。日本侵占时住吡叻州安顺埠对面港双溪泗厘农村避难(Refugees Camp at Sungai Suli Village,Teluk Anson,Perak)。现住Blok 5,5410,Jalan 5/149B,Taman Sri Petaling Kuala Lumpur, west Malaysia。邮编57000。
损失数额: 80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本统治新马期间,我的祖母和母亲卖了一块芭地,存下了8000元日本香蕉票。但是日本政府自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些香蕉票,这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应该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30日。
方越冬
176. 受害者:
方钦院,男,36岁,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方钦院之子方越冬(Hng Keok Seng,Fang Yet Tong),69岁,退休,祖籍福建潮州普宁,身份证号码为3914865。日本侵占时住21 Bandar Bahru,(Jin Market)Kedah,Malaysia。现住10 Jalan Nyaman 12,Bukit Indah,Jalan Klang Lama,Kuala Lumpur,Malaysia。邮编58200。
损失数额: 76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本统治新马半岛期间,我父母亲是经营杂货店生意的,一生劳累,辛苦经营,存下了7600元日本香蕉票。但是日本政府自战败投降之后,一日之间这些香蕉票变成了废纸,这对我们受害者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应该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8日。
杨玉娇
177. 受害者:
黎源,男,80岁,做木桶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