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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小媳妇逃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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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豪门小媳妇逃婚记》    作者:春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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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告诉我你要让我穿这个!”李春晓后退了几步,她不太喜欢丝袜这种东西,因为穿在身上感觉有一种勾引人的嫌疑,尤其在看了一部名为“黑色丝袜的诱惑”的的时候,她觉得如果穿丝袜的话,一定会有JQ事件发生。

        陶巧巧眯着眼睛微微笑着,让李春晓有一种夺门而出暴走的冲动,因为这笑容让她想起了司徒泽,那个消失了已经近一个礼拜的家伙。

        陶巧巧一步一步走向她,笑着说:“你可不要轻视丝袜哦,女人穿上它可以征服男人,男人戴上它可以征服银行!”

        李春晓嘴角抽搐了一下,好言好语的说:“巧巧呀,你看别人腿型又瘦又长的,穿上才好看,而且还性感,我这大腿粗的像大象腿,小腿浮肿的像小萝卜,穿上指不定多寒颤呢,咱没有人家那身条,就别丢那人了。”

        陶巧巧微微一笑,伸出食指轻轻晃动了一下,“NO,NO,春晓,你不知道,你可是某些人眼中的西施呢,况且你的身材并不胖,那叫丰腴,现在的男人都喜欢身上有肉的女人,因为那样抚摸起来手感才好呢,行了,什么也别说了,你就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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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施,我看东施还差不多!李春晓试图再次反抗一番,被陶巧巧的一句“我的地盘听我的”,活生生的就给硬咽下去了。

        由于最终反抗无效,她不得不在陶巧巧武力镇压以及说服教育下穿上那双让人浮想联翩,情难自控的想一窥到底的黑□状丝袜。

        然后又被迫穿上了一条黑色的刚巧遮住大腿的小皮裙,紫色的紧身小T恤,脚上是一双10寸高的小高跟。

        这还不算完,陶巧巧在她的脸上又是一阵胡乱涂抹,李春晓就像一个傀儡娃娃似的任她宰割,因为她逆来顺受的本性又跑出来了,既然不能反抗那就接受呗,她也不管陶巧巧在脸上抹什么画什么,闭上眼睛会周公去了。

        就在她要睡过去的时候,突然一股怨念从她内心深处跑了出来,这就是寄人篱下的结果——听人家的话,可是不听又能怎么样呢,归根究底都是司徒泽那家伙害的!本来自己小日子过得挺舒坦,非要来那么一场狗血的娃娃亲,如果娃娃亲的对象要是别人的话,还有考虑的可能性,可惜偏偏是他司徒泽,害的她不得不跑路!所以,理所当然的,李春晓把全部的责任都推到了司徒泽的身上,对他的怨念越来越深,越来越深……。

        等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被陶巧巧拍醒的,她揉着头抱怨道:“花花姐,你太狠了吧,哪有拿镜子往脑袋上拍的,我承认我是脑残,但是是轻微的,你这一拍,我就变成深度脑残了。”

        陶巧巧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说:“春晓呀,我是想敲醒你!你怎么一点儿都不青春洋溢呢?你看现在的大街上那些小姑娘,个个儿都花枝招展的,你再看看你,素面朝天,跟小白菜似的,长相,穿衣打扮都非常一般,没什么突出的,你要知道现在的男人都喜欢那些充满活力,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说你呀……”

        看着陶巧巧巴拉巴拉巴拉的说着,李春晓哭了,内牛满面的哭了,她心里悲摧的想着,丫是不是被我老妈附身了呀,为什么都要和她提男人,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陶巧巧看她一脸委屈的模样,叹了口气,“我就是想告诉你,有好的男人咱就赶紧抓紧,今天晚上就是个好机会,你一定要好好把握哦。”

        李春晓疑惑的看着陶巧巧,隐隐觉得晚上的生日Party要发生什么,她刚想问什么,就看见镜子里映出一个大花脸来,仔细定睛一看,她又哭了,“花花姐,你居然能把我画成大熊猫。”

        陶巧巧得意的叉着腰说:“你真Out,这明明是当下最流行的烟熏妆!你姐姐我是第一次画,怎么样,不错吧。”

        靠之,原来拿我当实验品了呀,李春晓彻底悲摧了一把,低垂着头不说话了,这杯具的人生不需要任何解释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约好的时间,陶巧巧和李春晓打车到了“极乐”。

        这个时间,正是夜生活的开始,夜店里早已人声鼎沸,音乐声在DJ手下滑动着一张张碟中释放出来,充满了躁动与激情,穿着靓丽的年轻男女们在舞池中群魔乱舞着。

        李春晓心里那种抵触情绪涌上来了,她站在门口迟迟不愿意往里走,一想起那年差点儿被人强的情景,她就发憷,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老师,但遗憾的是——最后他把所有的学生都弄死了,该忘记的事情也没忘掉,当时幸好有司徒泽在,否则自己就被……

        囧,怎么总会想起他呢?真是阴魂不散。

        正当她犹豫不决不敢迈腿进去的时候,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男人,恰巧和她打了一个照面,而她就只是看了那个男人一眼,只觉得很熟悉,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陶巧巧拉进了夜店里。

        那个男人先是一愣,目光跟随着李春晓的身影,但是由于人太多,她和另一个女孩很快就消失在了视野里,男人皱了皱眉,然后转身快步走进了一个包间……

        再说李春晓被陶巧巧拉着左拐右拐的进了一个包间,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差不多都是他们班的,一群人正玩的High,看见李春晓和陶巧巧进来后,男生都起哄了起来。

        “哎呦快看呀,班长夫人来了。”

        “班长夫人今天特意穿的那么性感,难道是为了有一个美好的夜晚?哈哈……”

        “班长快过来呀,夫人都来了,你还不赶紧上!快点!”

        ……

        很快,班长吴明就被推了出来,他微笑着的看着她们不说话。

        李春晓一头雾水的看着这帮人,扭头看了看陶巧巧,小声抱怨道:“花花姐,你什么时候和班长勾搭上了,我怎么不知道,你丫都成班长夫人了都不告诉我一声,太不地道了。”

        陶巧巧笑的一脸暧昧不明,在她耳边轻声说:“春晓,班长夫人是另有其人呦,就是……你啊!”边说边把她往吴明的身边推。

        李春晓思想上一个闪神,脚下一个趔趄,华丽丽的倒在了吴明的怀里,吴明顺手搂住了李春晓的腰,众人又是一阵喧哗,这一下囧的李春晓脸红红的,她回过神来慌忙想推开吴明。

        可哪里想的到吴明却紧紧的搂住她,含情脉脉的看着她,看的李春晓心里咯噔了一下,这眼神明明就是写满了……爱慕之情!

        吴明看着李春晓温柔的说:“春晓,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被表白的李春晓呆若木鸡的看着他。

        按理说,李春晓长这么大就没人跟她表白过,这着实成为了她人生中的一大败笔,现在有个男生向她表白,她应该高兴才对,况且这个男生相貌帅气,家里有钱,人品也好,平常都对她照顾有加,可是为什么她就高兴不起来呢,而且脑海里忽然闪现出了某只禽兽的身影--+。

        可是在吴明心里,李春晓应该是喜欢他的,因为他很优秀,在各个方面都堪称是一个佼佼者,所以他很有自信自己的表白会成功。

        大学里,追他的女生虽然不少,可他不知道为什么,就对这么一个不太起眼的小女生上心,她看起来很单纯,很可爱,平常不爱说话,除了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见她老说说笑笑的,她白嫩嫩小巧的样子,让人看在眼里心里痒痒的。

        吴明在李春晓耳边只能有她能听见的声音说:“春晓,我知道你也喜欢我的对吧,你害羞不敢表白,没关系,我来说,既然我们心里都有对方,那我们交往吧。”

        还没等她说话,包间里的男生都以为他们在咬耳朵,于是就在旁边嚷嚷着:“亲一个!亲一个!……”

        在众人的鼓励下,吴明胆子大了许多,抱住李春晓就要吻上她的唇,可李春晓不干了,他刚才说那句话非常惹她生气,你平常对我照顾,我很感激你,可是你说的未免太水到渠成的样子了吧,怎么现在的男生都这么自信满满呀,你凭什么就以为我也喜欢你呀,你凭什么就以为我心里有你呀,真是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

        她心里有气,丫丫的,现在还上嘴了,她一把推开吴明,由于没有把握好力道,吴明差点没仰面摔倒在地上,幸好有人反应快,扶住了他。

        瞬间,整个包间都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目光都看向李春晓,看的李春晓那叫一个囧,看着吴明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她心里想,是不是自己做的太不给他留面子了,唉,谁让人家是班长,自己却拿他的面子当鞋垫子使了。

        李春晓一脸尴尬的说:“我……我要去厕所。”说完,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跑了出去。

        边跑边心里骂着,靠之,这叫什么事儿呀,帝哥,你也忒会耍人玩儿了,没事儿竟雷我,虽说我李春晓长了一副大众脸,你丫也不能这么寒颤人的,不给我一个好男人也就罢了,偏偏安排的不是禽兽就是自大狂的男人。

        正当李春晓边疾走边低头纠结的时候,她的胳膊忽然被一个人拽住了,然后被一股大力抓进了一个包间里,关上门,来人把她顶在了包间的门上,包间里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清,李春晓心里恐惧到了极点,张开口准备呼救,被那人捂住了嘴。

        低醇沙哑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别怕,是我。”

        李春晓听出他的声音,顿时松了口气,有些疑惑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在她还没来得及开口,他的手忽然不安分的在她的身上游走了起来……

        第  18  章

        要说司徒泽怎么会出现在“极乐”,而且又怎么会狗血的出现在李春晓面前,这事儿还需要从“极乐”老板林宝说起。

        林宝高中是和司徒泽一个学校的,那时候,他林宝单纯就一小混混,因为家里有钱,从小对他娇纵惯养,导致他形成了公子哥们一派惯有的作风——玩乐成性。由于出手大方,手底下也养了一票人,只要谁招惹他了,就群起而攻之,因此没人敢招惹他,如果在学校里见到他以及他身后的几个吊儿郎当的男生,无论男生女生都要绕道走,大家都私底下称他为“小霸王”。

        林宝倒是不在乎这些,他只想怎么扩充自己的势力,让自己成为道儿上的人,他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那时候看香港一部讲述黑社会的电影《古惑仔》看多了,深受其影响。

        后来在混的时候,碰上了楚泽(那时候司徒泽还姓楚,大家不要被某抽风的作者搞迷糊了=  =),听说他在道上混的很广很开,只要见到他都会礼让三分,于是林宝就不淡定了,心里不服气的很。

        他开始处处与楚泽作对,大事儿没有,小事儿不断,经常有事儿没事儿的就挑衅一下,目的就想挑起两人的战争,打一场架,看谁的拳头硬!

        后来吧,这战争没挑起来,倒是把他自己卷进了另一场战斗中,只为帮手下兄弟出气,他带了一帮人就开始跟人家得瑟开了,由于过分高估了自己的势力,他被那帮拿着砍刀的人围住了,最后还是被恰巧路过此地的楚泽摆平了此事。

        林宝在一旁看着他在一群手持刀棒的人面前,居然能做到从容不迫,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摆平了,林宝心里突然很佩服,人家不但没记仇,反而出手相助,原来这才是当老大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