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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上)

书籍名:《我的绝色老公》    作者:草木多多
    《我的绝色老公》章节:第十六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上),宠文网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肚子好饱,已经过了半个时辰——相当于我那个世界的一个小时了,我还在打着饱嗝。

        真是不争气,我风卷残云的样子有没有吓到梅无艳?他到后来都不怎么动筷子了,一个劲瞅着我,还不时给我端茶倒水,怕我噎着。

        想到这里,脸上发烫,在原来,我进五星级饭店也不至于是那个样子的,可能是太久没吃到真正美味的东西了,加上当时确实很饿。

        想想以前打工挣来的票票,通常都被我吃掉了,因为爱吃,反倒不怎么讲究穿了,老妈为此很是担心过我会吃成胖猪,而且光会吃不会做,很有可能嫁不出去。

        可不是,真得很喜欢美食,也曾认真检讨过,如果真有哪个能做得了一手超级好菜的男人来追我,我极有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嫁给他。

        当初校园里的那票男生显然没有抓住我这个弱点,要不然,我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现在还能是快乐的单身族?

        懒懒地走在回廊的走道上,打算消消食,可一阵一阵的困意犯了上来,果然是吃饱了就想打瞌睡呀。

        一个哈欠出了口,心里想着梅无艳不知几时才能回来?

        饭罢离开酒楼,他便驾车带着我穿过几乎半个镇,来到了这间名叫“风来仪”的客栈。

        当时跟在他屁股后面进门时,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三个字,好一顿高兴(来到这里,反到是自己常常成了白字先生),又马上想到这客栈莫非把自己当成了“梧桐树”?梧桐树上栖凤凰,有凤来仪呀!

        呵呵,又想到撑着肚子出了雅间后,果然不见了那票文人,走得既是静悄悄,又是非常干净的,所有与他们相关的笔墨纸砚都不见了,只有那店家原本就挂在墙上以附风雅的字画。

        哼哼,想来他们吃了教训,以后断也不敢那么藐视他人了,至少懂了些人情世故,收起了些自以为是,以前没碰上硬茬子那是证明他们的运气不错,却也证明这里没有什么地头恶霸(真有的话,哪容得他们撒野)。

        再打一个哈欠,那梅无艳只说有点事情要办,嘱咐我在店里等他,便出去了,当时还有点愣神,这些天须臾不离,竟忘了他也是个独立的人,我们彼此都有自己的秘密和空间,就如我的本来的名字都不曾告诉他一般,他也有自己的世界,我怎么忘了?

        不过他走时特意说了一下,明日要专程带我去附近好好逛逛,如此一来,我今日倒不好私自行动了,必竟人生地不熟。

        摇摇摆摆地走着,见快到自己的房间了,加快了几步,想倒在床上好好睡一觉,这家客栈的档次很不错,后院干净僻静,能好好的睡他个过瘾。

        什么东西?

        我的眼睛被吸引了过去。

        停下来,在红柱旁的镂空栏杆下发现一样事物,看起来是件好东西。

        走过去,捡起,原来是块玉佩?黄绿色,刻着花纹,触手温润。

        我自然不懂什么玉,但也听说过玉质发温是属于温玉,很是难得,便一边研究着上面倒底刻了什么,一边留在廊下等了一会,只是站的腿都有些麻了,也不见谁回来找找。

        猛打着哈欠,没法子地折回脚步向客栈前堂而去。

        快进了堂内时,把玉佩揣入怀中,找到掌柜的讨要纸笔。

        那掌柜很是配合,十分有效率地按我的要求弄来两大张红纸,我想了想,自己的毛笔字显然见不得人,而且就算写了,这里的人也未必认识(字还是不太互通的),于是吩咐柜上哪位字写得好,按我说的写了,然后派人跟在我屁股后,把两张红纸一张帖在前堂入内院的显眼处,一张贴在我捡到玉佩的那处红柱上。

        上面写着啥?

        简单,只写了几行字——

        “如有某君丢失物品,记住,是随身物品,可来客栈天字号房左数起第二间前来认领。

        附注:来打扰本人前,请各位自行回忆清楚丢失物品的颜色、材质,如不对号,一概打回票,为免难堪,有心冒领者请多多考虑,多多考虑!”

        我特意让写了两个“多多考虑”,意思很明确了吧?看着大红告示张帖好了,便掏出碎银,要打赏这两个忙前跑后的小伙计,有钱好办事嘛,何况他们很有效率。

        只是当我把银子递过去后,二人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诧异,好像我做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咦?还不拿着,再不接过去我可又收回喽——”佯装要重装入怀里,但我失策了,二人根本不买我的帐。

        奇了!

        “你们是怕掌柜的骂你们?不会吧,你们做了你们分外的事,帮了我这个忙,收下这些是我的心意,我也可以不去告诉他人,拿着吧。”说倒此,我暗地里白自己一眼,有哪个傻瓜会在捡到东西后不但想着法子要归还,还要倒贴几两碎银?

        相信我,如果我现在不是钱多多,绝对不会耍这种派头去给小费,但有钱、确实可以做些让别人开心也让自己舒心的事,又没犯着谁家的王法。

        只是两个小伙计不但不领我的情,还诚惶诚恐地弯下腰,一脸慌张地连连说:“不不不,小的们不敢,小的们做的都是应该的,谢谢姑娘了——”说罢二人已倒退几尺远,再一个反身,跑了!

        我惊!这里的世道竟这般纯朴?在咱那个世界怎么就少有这么实在又本份的人?有些感慨呀——

        后来证实我的感慨纯属自做多情,根本是我理解错了,但这是后话。

        看他们跑的比兔子还快,自叹不如,提起脚步,也是三步赶两步的奔回自己屋里,一头扑在床上,扎入黑甜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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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香喷喷的玉米堆里,流着口水,一手一只玉米,幸福地叹气——

        哎——多少年的朝思暮想呀!很小的时候,家里还有片地,年年的秋天,都要把那刚从地里摘回的成了形的最嫩的玉米煮上满满一锅,一定不要隔了夜再去煮,一定要刚摘回就下锅,一定要趁热吃,那个味道呀,只有吃过的人才知道!

        有多少年了?一幢幢高楼平地起,一亩亩良田化为无,找不出原样,成了一片都市的车水马龙,但记忆中的味道呀让自己流连了多久?

        街上每每有人推车叫卖,口口声声地“新鲜玉米”,还多了糯米的品种,但哪里有什么新鲜?总是不知泡了多久,回锅了多少次,也总吃不到想吃的嫩玉米,哈哈,这一回,我就坐在玉米堆里,看谁还能把我拉的走?

        我已磨好了牙齿,狠狠地、眼冒金光地朝我手中的玉米啃去……
r  />        “呯呯呯——”什么声音?这么刺耳?

        不管它,继续,眼看要把多年的朝思暮想化为现实,但是——

        “呯呯呯……呯呯呯……”接连不断、一声比一声高的倒底是什么声音?谁在这关键当头的时候来不停地骚扰我的耳朵?

        “呯呯呯……呯呯呯……”忍无可忍,不能再忍,我火大的一个激灵——

        咦?自己怎么坐在这里?搔搔头,这好像是在一张床上,我的无比新鲜的嫩玉米呢?

        有些茫然更多失望的我,怔怔地在努力回忆倒底发生了什么事?

        “呯呯呯……”又是这种可恶的声音!我寻着发音处看去,那是一道门,一道木制雕花的门。

        然后正常的思维逐渐回拢,我也从睡梦中渐渐清醒。

        这一醒不打紧,无疑是火上浇油。

        这是我来到这莫名其妙的地方后唯一一次做的美梦,以前不是回家的梦,就是一些被追杀的恶梦(完全要托那两次几乎丧命的中毒和遇黑店事件的福,白天我可以不想,但晚上恶梦总是来袭,已经留下了心理上黑暗的印迹)。

        很愤怒,为何是在我很不容易做了一个这么好的梦时被这恼人的敲门声惊醒?不可能是梅无艳,他说过最快也得入夜回,也不太可能是小二,哪有随便打扰客人清闲的伙计?

        愤怒燃烧着理智,没有睡醒的燥气冲地我“腾腾腾”奔下地去,豁开大门,恼羞成怒地在门打开的同时,狠狠地说:“什么人这样无礼?”

        门开的一瞬间,仿佛迎进一室阳光,耀眼的宝蓝、雪白的牙齿、修长的身形……

        “怎么是你?!”我怔住,对方似乎也很吃惊,但随即在我之前反应过来,笑呵呵的说,“人生何处不相逢,姑娘,没想到这么快就又遇到了。”

        挠挠头,我在怔过之后,满腹狐疑泛上心头,“你先别着急套近乎,我只问你敲我的门做何事?你我可不是在街上偶遇,算不得巧。”

        对方笑眯眯地抖了抖手上的物件,“为了这个——”

        我这才发现他手上有一卷纸张,从侧口能看到里面大红,背面有墨迹透出。

        怎么忘了这件事?

        我恍然大悟,再度挠挠头,让开身子,“原来是为了这码子事,你倒也厉害,竟将告示也揭了下来,就那么肯定招领的失物就是你的?”

        他跨进门槛,笑容不减,慢吞吞地却不着急入内。

        “姑娘似乎贴了两张,在下只揭了廊下红柱上的一张,因为在下午后曾从那里路过……”他一边说一边看我,只是我发觉他的目光很是可疑,怎么望着我的下边?

        顺着他的视线,我看到自己一双大脚丫子正光溜溜地赤足在地——

        脸腾地红了,真是的,刚才太着急,一时竟忘了穿鞋,袜子还被我脱在床角凉着哪。

        猛转身,用比刚才开门还要快的速度奔回床边套上鞋袜,洗了手后,这才又返回门边,已多了一份镇定,刚才确实有点丢人,估计这家伙见了我的脚会一杆子把我打到贫下中农的行列去(上流女子都会裹脚)。

        “进来,坐!”我对他说,并当先一屁股坐在桌边给自己倒了大杯的凉茶,一口气灌下,那顿饭吃得太饱,又都是高蛋白,一觉起来口渴得紧。

        放下杯子,见他笑得仍然捉侠,“我脸上长花?”

        他已坐在了对面的凳上,笑容里分明是我做了什么有趣的事,却回答我:‘“没有——”

        但他笑得真得很不正常,“不过,姑娘可以照照镜子——”

        嗯?我再度狐疑,起身到菱花镜边,一打量,张大了嘴,里面分明有个鸟窝。

        连续的丢丑让我的情绪更加不好,使劲地解开发辫,拿起梳子梳理,睡一觉后头发本就够乱了,加上我刚才习惯性地挠了几次头,满头的景观可以想像!

        “咦?姑娘梳发不需要在下回避吗?”坐在那里的仁兄聒噪不休,如果不是我的告示招了他来,真想把他丢出去。

        我从镜里看他,冷笑:“如果隔下认为不合宜,那就出去,如果懒得起身,那也随便,出与不出,在你!”

        有趣,梳发又非更衣,却是当作了见不得人的事。可见所谓的封建制度对女性的桎梏有多深,假如一个本分闺秀让外人睢见了作这女儿家的活儿,怕不得去寻死?历史上因这类事件莫名地没了性命的女性又有多少?

        没想到我的运气不够好,来到的这个空间,也是这种世道!

        再一次冷笑,却见那一位屁股稳得很,未动分毫,这样看来,他至少不是一个陈腐不堪的假学究。

        将长发编成一个大麻花辫,绕在胸前,留下长长发尾,俐落简单,又把那只在路上买来的蓝色蝴蝶花卡别在另一边耳后,没法子,我也是女人,不讨厌别致的头饰,只要不累赘。

        而这卡子很有些像我以前常别的那种水钻的亮闪闪的花卡,点睛之笔的安在我头上后,满意地看看镜中,又是一个精神俐落的自己(说起打扮,自己虽然吃比穿重要,但对于装饰还是很有天赋的,必竟自己是搞设计的,对颜色有绝对的敏感,对穿着也有绝对的眼光)简单中见清爽,是我对装扮的要求。

        不管好看不好看,一定要显得有精神,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重新坐回桌边,“好了,没有什么再惹你笑的地方了吧?阁下开门见山地说吧!”

        “说?”对方有点不明所以。

        我指指他放在桌上的告示,“难道没有看上面写的什么?”

        他呵呵地恢复笑脸,这么爱笑?脸上不会抽筋吗?微笑服务若有他的一半,各大服务行业的业绩一定会飚升,至少我笑得久了,面部肌肉会酸痛。

        “在下初看这文笔,很是好奇谁能写出如此奇怪的话来,见原来是姑娘你后,便一点也不奇怪了。”他没有直达重点地扯着。

        “我只是没有文绉绉一通,言简意赅,也希望你能切入主题,说重点!”我的心情不是很好,如果他来的晚一点,让我啃到那两只玉米的话,我可能会态度好些。

        “嗯,那个,在下不明白,倒底姑娘要在下说些什么?”他用疑问的眼神盯着我,又是一个眼睛会说话的男人。

        可惜,他长得有些太出众了。

        “说你丢了何物,具体特性,颜色、材质等等等等,如果还不明白,就只能说明你是在装傻。”我把一根指尖放在茶杯的沿口处画着圈圈,歪着脑袋看着他,口气带了十足的嘲讽,他分明是个聪明人。

        对方果然聪明,“佩,圆形,玉质,黄绿色,性温,中间镂刻两只蝙蝠嬉戏,一——”

        分毫不差,真正的言简意赅,就像陶渊明写的那篇历史上有名的短文章,通篇只有25个字,而他的描述,绝对的没有费话。

        “很好,完全对,你傍晚时分再过来。”我起身,作出请他出去的手势。

        他意外,“姑娘既说在下描述得很对,为何要在下傍晚再来?”他肯定还想问我为何不当下归还他那块佩,不过他还是很要面子地没有直接说。

        我笑笑,“你也别见怪,想问你目前可在这客栈投宿?”

        “在,离姑娘这间不远,转过回廊,右拐第五间天字号房。”他坦坦然地回答。

        果然也是个有钱的主,这店里分了天、地、人三个级别的住房,“人”字号最普通,而他也住在“天”字号,可见身家不错。

        “那你是单人投的店,还是伙同了他人?”我又问,且看他怎么回答,我问这可不是无聊的发问,有我的意图。

        他的白牙又露:“没有旁人,在下的伙从不在本栈,只在下一人独住这里。”

        旁从?难道他在这镇上还有跟班之类的?

        我耸耸肩,为他解惑:“虽然你说你是一人投宿这里,但难保不是知晓他人丢得了此物前来冒领,别生气,我只是尽本分地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我故意停了一停,让他消化消化我的话,然后继续:“既然不是有伙伴,抛开是同伴丢失的可能,也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说是有人丢了这块佩后,向你打听过此物,使你很了解此物的特性,就会归回冒领的可能了。”

        我的话很不中听,但我仍然继续:“所以请你耐心地再等待,如果傍晚时分再未有其他人前来认领,便可证明是你的失物了,对不住,先请吧。”

        说完观察他的表情,意外地看到他的反应竟然还是能笑得出来?明明已指出他有冒领的可疑性呀。

        “姑娘说的有理,只是在下午时与姑娘初见时,腰间别了这块佩,难道姑娘没有印象?”他的表情似乎有点失望?

        有什么可值得失望的,我想了想,摇摇头:“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相关印象,观察他人到细致入微的地步不是我的强项。”

        确实没有印象,好端端的,我为什么要去上上下下打量他,囫囵地看几眼就是了,哪里去注意过他的腰间?嗯,不过梅无艳的腰间我倒是清楚,带上有块玉饰,但那也是与他见第二次时才发觉的呀。他依然笑,笑里多了抹意味深长,躬身作揖:“那好,在下傍晚再来。”

        礼数做到后,便自行走到门口,回头又看我一眼,依然笑得很真诚坦然的样子,“傍晚见,姑娘,傍晚很快就到了。”

        盯着他开门又关门地离开,屋里竟显得黯淡了下来,仿佛他的离去把一室的光彩也带走了。

        一个人留在屋里,开始实事求是地想,这个人,真的是很出众,他在人群中就像一颗发光的宝石置在了一堆石粒中,可惜,还是那句话,他长得有点太出众了,如果只是气质出众,性格也这样温和而绅士化,我想自己可能会受魅惑。

        请别说我洛莘莘是虚伪,这么一个少见的大帅哥摆在面前,还装什么清高和无动于衷?

        嗯,我承认,极好看的人能带来视觉享受,但如果要选择另一半打算共度终身的话,便不能照这个标准去选了。

        美男子,尤其是出类拔萃的美男子,远观就可以,要想放在身边过一辈子可不太明智,不是我这21世纪的新女性不够自信,而是但凡太美的人,往往是被宠惯了的,很多的生活态度和看法往往不太适合居家过日子。

        我一直很实际,也超级现实,不打算要过一辈子就不会随便去脸红耳热的心动,何况是在这个世界里?

        我不可能,也绝不允许自己将心留在这里任何一个男人的身上,那样回到了原来的世界,不就像把自己活生生地剥成了两半?干嘛要找那份罪受?我的伴侣一定要是适合我的那种,也一定是要和我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对自己强调并肯定着,有了这种信念,乐陶这般有超级杀伤力的人便伤不了我分毫,我要依旧是我。

        再一次对自己加强信念!

        哈哈一笑,睢我的定力有多高?看天色尚亮,睡得不是很长时间,不如出去逛逛再说,当下行动,更衣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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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谢谢!有些朋友的留言大大激励了多多,其实写文时间长了头脑会胀,尤其多多的工作就少不了经常写东西,而且还是很严肃的那种,一天下来,往往头脑发晕,很想出去逛街,扔下两天再说。呵呵,如果写得能有想得那么快该又多好?多多打字的速度在单位可是名列前茅喔,却还是赶不上许多朋友的期望,我会努力的,加油,彼此加油,不只在小说里,更要在生活中!我要再说一次,谢谢你们的鼓励,是真诚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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