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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书籍名:《邪气男》    作者: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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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缘?真搞不懂,东西方天庭想统一,直接统一不就得了?还非要有个契机,非要有个什么机缘巧合才行,搞这些莫名奇妙的东西,真不知道累也不累!”

        ——这是二郎神的心声,不过可不能说出来。

        二郎神低著脑袋,“是,舅父,甥儿知道怎么做!”

        这时候玉皇大帝似乎也清醒一点了,知道自己应该夸夸二郎神。

        “二郎呀,此番你监视雷蒙大大的有功啊!想要个什么呢?朕可以赐给你!”

        二郎神见玉皇大帝终于幡然醒悟了,笑容又浮上了脸颊,“舅父,甥儿目前没什么想要的。如果东西方天庭真的大一统了,甥儿倒是有件东西想要……”

        玉皇大帝抬抬头,眉毛也上扬了一点,“哦?你想要的东西在西方?”

        二郎神颇有几分羞赧,点点头,“嗯,甥儿想要个长翅膀的小孩子,带回去一定挺好玩的!”

        原来,二郎神想弄个小天使回去?

        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小天使的脖子上栓根绳子,然后像是放风筝那样放著玩……二郎神早就看中了那些小天使,长著白乎乎的翅膀,身上又肉坨坨胖呼呼的,放在家里当成宠物一定很好玩。

        要是耶和华知道了二郎神的想法,非要气得吐血不可。好歹那也是小天使,虽然没有什么攻击力,可是也不能让人当宠物养著玩啊!

        不过二郎神也够变态的,以前养条狗当宠物就算了,现在居然打上了小天使的主意。

        其实,二郎神也有难言之隐。

        自从他那条啸天犬被降龙罗汉偷偷煮了之后,他就只能接受降龙罗汉向他道歉时,送来那条大麦町。

        堂堂一个英俊帅气的大将军,带著一条大麦町,多少有些说不过去——这也就是他想要养一只小天使玩玩的最初念头。

        玉皇大帝哪知道,小天使也算是西方神明的一种?他还以为这种长著翅膀的小人,本来就应该是宠物呢!于是当下就答应了。

        “没问题,也不一定要等东西方天庭统一的时候,下次朕跟耶和华打叶子牌的时候,朕就帮你要一只来就是了!”

        说著,玉皇大帝打了个哈欠:“也挺久没跟耶和华打牌了,手还真有点痒!”

        听到这话,二郎神也知道跟玉皇大帝没什么好说的了,于是他躬身向后退了一步:“舅父没别的事了罢?那么甥儿就先行退下了!”

        玉皇大帝再次打了个哈欠,“去吧去吧,记得我刚才的话,伺机行动,暗中相助!”

        二郎神弯腰施礼,“甥儿省得!”

        说完,二郎神人已经退到了门外,小心的帮玉皇大帝关上了房门之后,二郎神一转身,像个孩子似的一蹦多高,嘴里却不敢大声,生怕里边的玉皇大帝听见。

        “YES!今日我得偿所愿,春风那个得意啊……”

        前半句是英文,后半句是京剧。

        只是,二郎神不知道,他这个妄想,始终只能成为美好愿望,而绝无实现的那天。

        玉皇大帝也真是荒谬,二郎神敢要,他还真敢答应,也不用用大脑——

        虽然是个没什么智慧的大脑——好好想想。

        先不说那些小天使是不是宠物,就算是,让耶和华把自己的宠物送给别人玩弄,他会答应吗?

        或许,玉皇大帝可以命令一下太上老君,让他把那头曾经私下凡间、犯了天条的青牛送给二郎神。只是,不知道二郎神会不会喜欢那头因受了禁锢、现在只会哞哞叫的老牛。

        雷蒙现在每天都开著车子,穿梭在香港的大街小巷,也没什么事情,纯粹就是闲逛,林同跟他商量过几次新电影的事情,可是他却没有任何动作,似乎一下子对金钱完全失去了兴趣。

        在香港的街道上闲逛的时候,身边有的时候是肖,有的时候是坦克,总之不会带著女伴。

        相比起来,肖更喜欢跟著雷蒙无所事事的闲逛。

        他现在的人生信条就是混吃等死,然后阅读大量的书籍,不停的引用书籍里的话,做子曾经曰过的演讲。

        雷蒙不理解,问他:“亲爱的肖,你现在已经成功的混成了香港大学的客座教授,而且,你每次去港大演讲的时候,话题总是不一样,涉猎的学科也实在太多了。这样你还每天不断的读书,读书真那么有意思?”

        肖很是不屑的一挥手:“切!你之前还不是不知疲倦的,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埋头苦读?”

        雷蒙笑了,伸手在肖的脑门上弹了一个爆栗:“你小子不会是为了跟我比,所以才这样的吧?我那只是为了查资料,并不是真的多喜欢看那些奇怪的书籍。知识这些东西,够用就好了,学不完的。”

        虽然不怎么疼,肖还是摸著脑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真的只是为了跟你比一比,总不能什么都比你差吧?可是到后来,我是真喜欢看书了。书里有太多太多有趣的东西,而且看完之后,越琢磨还会越觉得有趣。”

        雷蒙耸耸肩,无可奈何:“那好吧,您继续!”

        肖也学著雷蒙的样子耸耸肩膀:“子曾经曰过:学不可以已。另一个子曾经曰过: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这些你都知道吗?”

        雷蒙的头有些大了——肖真的中毒了。

        这两段话倒是听过,雷蒙上辈子的国中课文里有,一个出自荀子的《劝学》,另一个出自孔子的《论语》。

        可是现在雷蒙没什么心情去复习国中的国语课程,生活里有许多更为重要的事情等他处理,这些课文,就留给那些学生们吧。

        “好了,不说这些,看你头都两个那么大了。”见雷蒙露出的表情,

        肖也不禁觉得好笑:“你这几天每天开著车子横冲直撞的,是为了秀你的BMWZ4吗?这又不是什么顶级好车,就不要那么招摇了!”

        雷蒙被肖气得没什么话说了。雷蒙现在在香港的商界,好歹也算是跺跺脚会震动半天的人物,用得著拿著一辆车来作秀吗?

        他也懒得解释,于是只管开车。

        天空突然就乌云密布,霎时豆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打在车身上发出劈哩啪啦的声响。肖居然很兴奋的打开了车窗,还把脑袋伸了出去,疯狂的大叫。

        “雷蒙,爽!不信你把头伸出来看看,雨水凉凉的,打在身上很舒服!”

        雷蒙没好气的回答,“我要是学你把头伸出去,就爽不起来了,我们的车子一定会跟什么东西,来一次亲密接触的!”

        肖把脑袋缩了回来,一本正经的打量雷蒙,“雷蒙啊,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没有幽默感了。你就不能把车子停下来,我们一起下车,感受一下这疯狂的雨点?”

        雷蒙没理他,继续小心翼翼的开车。

        上辈子的那次车祸,让他至今心有余悸,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

        雨刷左右摇晃著,保持著挡风玻璃的可视度。

        肖突然又说,“喂,雷蒙,我们把车篷放下来好不好?这样,我们整个车子就可以沐浴在这自然的恩赐之间了!”

        雷蒙白了他一眼,不屑的说了一句,“痴线(编按:广东话,神经病)!”

        肖哈哈大笑,“好哇,雷蒙你的幽默感回来了?居然也能说几句广东话?”

        雷蒙也被肖逗笑了,“炖母鸡,洒洒水,母该母该某闷忒(广东话:

        对不起,小意思,不谢不谢没问题)……”

        然后他跟著肖一起大笑,“好吧,那就让我们疯狂一次,你把车篷打开吧!”

        肖欢呼起来,立刻伸手按钮,吱的一声,车篷从前往后慢慢的开启。

        那些打在人身体上还有些疼的雨点,霎时冲了进来,以摧枯拉朽的姿态,打在雷蒙和肖的身上。

        雷蒙伸出左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可是新鲜的雨水立刻又让他的双眼有些迷茫。雷蒙放弃了努力,将自己的精神力铺陈开来,探测著前方的路况,然后闭上了双眼,尽情的享受这久违的痛快感受!

        肖就不用说了,在车篷往后开启的时候,他就已经站了起来,并且很快站到了车子的座位上,展开双臂,用一种拥抱的姿势,来迎接那些生硬冰冷的雨水,口中还不断的大呼。

        “舒服,真舒服!雷蒙,我们已经多久,没有如此在自然的环境里这样享受了?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们在罗兰学院,经常在下雨的深夜,一起爬到天台上享受雨水的冲刷!”

        这句话勾起了雷蒙的一些回忆,他不禁也想起了罗兰学院里,那段其实并没有多少勾心斗角的学习生涯。

        虽然那段时间他没学到什么,但是所处的环境,比起之后的要单纯的太多了!

        肖还在大叫,嚷嚷著一些法语,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已经在纷纷侧目了,看著这两个疯狂的家伙……

        “对了,你那个时候的私人教师,那个叫做莫妮卡的,说起来还真的很性感呢!你老实的说,你跟她有没有发生什么关系?”

        是呀,莫妮卡,雷蒙这辈子的性启蒙老师……雷蒙想起了那个漂亮的女老师,嘴角不禁也扬起一丝轻笑。

        这样的笑容,在雷蒙的脸上已经久违了。那是一种完全发自内心,没有任何伪装的微笑,在这样的大雨之间,仿佛像阳光一般,散发著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