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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湿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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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2 好雨知时节(一)

书籍名:《细雨湿流光》    作者: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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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雨

        乱糟糟的房子,窗台堆积着厚重的灰尘,地上乱七八糟的污渍五颜六色,何铮的脏衣服和脏袜子到处都是,鱼缸早就没有水了,我的内衣和外套被随意地扔在地上,太乱了。

        打起精神像一个真正的主妇一样收拾了一阵,我回到卫生间洗拖把,一抬头看见自己的脸,镜子里的我面色苍白,黑眼圈深重,显得很忧郁。我被自己吓了一跳,突然觉得我应该换一种方式生活,至少我应该快乐一些。

        招商银行的卡还能透支一些钱,上次去做兼职的工资还没发,过两天要去疗养院给成姨送钱。如果我自己还不快乐一点,日子真的太难过下去了。

        我会努力的,我在那些浮华的日子里浸泡了太久。市委的张叔叔给我打来电话,说爸爸的案子已经结案了,走私的文物已经上缴国家,万荷堂里的东西大部分来历不清,市委决定开辟一个古玩博物馆,他问我的想法是什么。如果我同意,就算是爸爸给市里做了一点贡献,检察院最后也会从轻下定论。

        "随你们决定吧,怎么罪名小怎么弄吧。"我说。

        "小雨,你别怪我们,我们都尽力了。"

        "没事,我知道的。"

        "你在北京还好吗?有事情跟张叔叔说,怎么说我也是你爸的世交。"

        "明白了……"我把电话挂了,那通电话之后张叔叔再也没有找过我,我也没有再给他打过电话。我并不知道他的号码,他也没有告诉我,好在我没有要知道的意思。

        爸爸死后我才知道这个社会究竟残酷到了什么地步。在北京好好地生存真的是一件残忍的事情,每天早晨从地铁里出来,我都觉得上气不接下气……

        但是还是那么多人宁愿留在这儿,这就是生活的惯性吗?

        现在我才知道,结婚太早是一件很傻的事情。

        但如果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把我与何铮的结婚证书夹在爸爸收藏的纪念册的最后一页,虽然爸爸生前为这张薄薄的纸与我闹得水火不容。但我知道,他只是想让我幸福。爸爸留给我的这两件东西我没有上缴,我想留着它们,虽然它们并不值钱。

        我常常会一页一页地翻开那本小册子,想象着爸爸收藏这些结婚证书的心情,清代的、民国的、"文革"时期的,每个时期的都不一样。我想,爸爸一定是一个有自我解嘲精神的人,他一辈子没结婚,却拥有着那么多的结婚证书。想到这儿,我又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悲凉。

        找工作真的不容易,我记得那些人力资源部的经理们诧异的眼神,还有那一成不变的问题:"啊!你结婚了?"

        然后我就会忍着尴尬点头说:"是的。"

        "可是你是学俄语的,来应聘翻译,你怎么能结婚呢?"

        "你有时间出差吗?"

        "那你有孩子吗?"

        "你怎么结婚那么早啊,你上大学的时候就结婚了啊?"

        这些问题被接二连三地扔过来,让我觉得我必须耐心回答,否则就会失去这个工作机会。但是当我认真地回答完他们刁钻的问题后,只能一脸无辜地看着他们,然后慢慢地发现自己的自信被一点点地打磨掉,最后灰溜溜地走出办公室的大门。

        那些等待回应的日子,我只能默默地穿梭在北京的街头,看着秋风把无助的落叶吹到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去应聘的时候总是能遇到很多人,这年头学外语的人怎么会这么多?在那些等待的队伍里,总能听到一些喜欢自我打击的人说:"真不知道我们在瞎找什么工作啊,现在的工作不都是要靠关系的吗?"

        然后我就会瞬间伤感起来,想起爸爸。如果他还在世,我应该已经变成一个穿梭在各大高级酒店和发布会上的女翻译,跟全世界最有名的古董商人和文化界名流们站在一起。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如果有的话,我就只会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女生,像一个寄生虫。

        "你愁什么啊,你不是还有何铮吗?"闻佳总是这么搪塞我,"我算是看出来了,何铮可是这世界上难得的好男人了,当时我还怀疑他是看上了你的万贯家财,现在你落魄了他还这么拼命照顾你,你还愁什么啊?"

        对,如果不是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我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对我来说,认识何铮就像是一个意外。那一年我大一,也许应该先说一说当时的我。

        初上大学,总有一些陌生感。特别是女生多的地方,很容易就成为是非之地。那些外表看起来斯文温柔的女孩,骂起街来让人招架不住,就像播音系的闻佳,并没做什么对不起她们的事情,却被众多播音系的女生们讨厌一样。

        在那时的我看来,闻佳并没有多让人讨厌,她只是长得很好看。闻佳是东北人,皮肤白得很,圆圆的脸蛋透着健康的绯红色,她喜欢穿大红色的拼花裙子,甚至连床单都是大红色的。她说她能考上播音系真是上天给面子,像她这样普通家庭出身的女孩能上播音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我在成姨家里见过像闻佳床单那样的红色,成姨的家里是大片大片的红色,红色的沙发,红色的家具。我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子装修,成姨说:"因为这是暴力美学。热烈的红色会让人有膨胀感,暴力美学就是把一切彰显力量、夸张的东西叠加起来,营造一种吞并的气氛,我喜欢这种感觉,很有生命力。"

        所以当我第一次看见闻佳时,就在心里想:看,这又是一个暴力美学的拥戴者,一个强势的女子。后来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与闻佳成为大学时期里最要好的朋友。

        闻佳那时总是说我不够自我,她说:"拜托小雨,你这么有钱又漂亮,干吗还那么低调啊,你这样别人不会说你孤芳自赏,反而会说你故作清高。不过也无所谓了,好在你有个有钱的老爸,凡世间的事情你可以不用去管,就安心做你的仙女吧。"

        然后我就会很无奈地看着她。她叼着一根烟,烟熏得我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

        我最初的大学生活都与闻佳有关。我没什么朋友,大家都觉得我是个家庭背景显赫的人,不太愿意和我来往,只有同样被大家排斥的闻佳喜欢和我在一起。

        闻佳和我们宿舍里除了我和白晓以外的另两个女生的关系越来越糟糕,终于,在入学的第二个月,闻佳搬走了。她在学校附近盘下了一个小店,装修一新以后住了进去,前面是卖银饰和旅游工艺品的地方,后面是卧室。

        攒够了钱,她就会去旅行,离开北京。不上课,也不请假,好在北辰大学的播音系最最自由。那时我很喜欢闻佳的生活方式,她说她喜欢旅行,停不下来,于是她就开始旅行。偶尔我感觉到她需要钱的时候,会故作喜欢地把她店里的首饰买下来。
r  />        每一次闻佳旅行归来,我们就聚在西门的大排档喝酒。一次她在西门喝多了,冬天的夜里,她满是酒气的嘴里吐着白气问:"小雨,你为什么那么喜欢丹麦?那里好远,不过如果有机会,我们一定要一起去。"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闻佳是一个天才,其实我从未对谁说过自己喜欢丹麦,只是偶尔在图书馆看到安徒生的书会停下来;只是在看海洋天气预报说到波罗的海时会跟着喃喃地念一句;只是偶尔会说起哥本哈根的爵士音乐节,说起那座蔚蓝的漂在海上的城市……而她竟然如此了解。于是我拉着闻佳的手说,因为那里有宁静又美好的庄园,还有古老的教堂,我喜欢那些荒凉的北欧文字,我要和我爱的人一起去丹麦寻找属于我们的童话。

        "那你一定会去的,因为上帝在你这边。"闻佳疲倦地笑起来,一杯接着一杯灌自己啤酒,"你知道吗,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跟你在一起?因为你什么都有了,和一个什么都有的女人在一起最安全。我在那些所谓的爱情的角落里伤风感冒,只能谈情不能说爱,你懂吗?"

        "我懂。"我说。我抱起不省人事的她,匆忙结账。在回宿舍的路上,闻佳吐了一次,她抱着我说:"小雨同学,你什么都有了,就缺一个好男人。"

        那一夜的风很大,闻佳不断地说着男人,说她见过的各种男人,打工的时候,玩乐的时候。在路上,她伤感得号啕大哭,我不知所措地抱着她的头。

        我扶着她,从学校的北门往外走。我觉得应该尽快回到小店安顿她,但在黑夜里穿行,只会越走越害怕。闻佳也变得越来越重,我根本扶不住她,她嘴里还在念叨着:"死男人都给我滚。"

        "都这样了还骂个头啊!"我把她的手搭在肩上,艰难地往前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