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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4 斜风细雨不需归(一)

书籍名:《细雨湿流光》    作者:余思
    《细雨湿流光》章节:Chapter04 斜风细雨不需归(一),宠文网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天牧}

        我曾经想过,我究竟是不是像我自己认为的那样爱季雨,我对她究竟是好奇,还是爱情,一个陌生的纯洁少女,这本身就对我这个身在异国长大的人充满了诱惑,在我成长的历史中,这样一个身份神秘的少女从未有过。

        但是我们又失去了联系,但我知道她现在像是我的一个梦,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会和她结伴走在涅瓦河畔,我带她去看我和海跃曾经淘气和天马行空瞎幻想过的每一个地方,也许有一天我会和她一起走过我们家住的那个小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小区长廊里的声控灯在我们走过后依次在身后熄灭……那种感觉非常非常美好。

        在这个梦还没有实现的时候,北京短暂繁荣的春天结束了,干燥而炎热的夏天来了,小白告诉我她也要回来,回来看看我,看看父母。

        她在邮件里说,亲爱的,我们就要见面了,你来接我么,你父母给你带了很多东西,你一定要来接我噢。

        我感觉到小白对我的想念,这么长时间我们仅仅像网友那样聊天,我甚至没有见过她,而她却已经开始照顾我父母的饮食起居,帮助我母亲研究课题。但是见面让我觉得有些恐慌,我知道她其实是想来看我。航班是下午四点到达,我在家里收拾好了一切,即将出门的时候手机响了。

        我很诧异,来电显示是季雨。

        看着电话,我觉得不可思议,关于季雨的一切只在我心里,我平时该上班还是上班,该参加上流社会的聚会还是参加,没有人知道在我心里惦记着这么个女孩,这一切像是一个闷头走着的钟,平日里无声无息,却在这个时刻敲响了钟声。

        我是季雨,你是马天牧吗?那个烂熟于心的声音灌进了我的耳膜。

        她又出现了,这真的是缘分么,我说,是的,是我。

        你们公司招人么,我……我一直找不到工作,你们需要翻译么,或者是文案我都可以做。

        招。我说,脱口而出。

        那我可以来试试看么?

        你在哪儿呢?我问。

        我在街上,正准备去吃饭呢,你吃了么,没吃我请你吧,谢谢你给我这个面试工作的机会。季雨说。

        那我去接你吧。

        我穿着原本要去见小白的黑色西装开着车出门了,只是目的地不是首都机场,不是给我写了几百封邮件甚至替我照顾父亲母亲的小白,而是农展馆的人才市场,那个与我仅仅两面之缘的陌生人季雨。

        在爱情的方向上,人都是盲目的,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将要走上那条路去见哪个人。决定这个选择的是直觉,就像小人鱼选择幻化成泡沫也不愿刺出王子的鲜血一般,这是宿命。

        诗经里用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句子来解释爱情。季雨什么也没有投给我,却看见我的黑色奥迪跑车停在了她的面前。

        她坐在农展馆前的台阶上,穿着那一套藏蓝色的套装,盘着头发,穿着高跟鞋,脸上带着我们第一次相见时那个浅浅的微笑,却化着一个浓妆,显出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脸上全是疲惫。

        我想,她顶多也就二十二岁。

        我问:你怎么会在这儿?

        她说,我找工作呢今天。

        她站起来,揉了揉小腿,又站起来抖了抖脚,全然不像一个职业女性的样子,突然觉得她又瘦了,她站起来,套装的领口露出她的皮肤,她带着一条银项链,很细,上面的一个坠子是一只蝎子,是琥珀的颜色,她的锁骨很明显。

        她扬了扬手上拿着的一叠材料,很抱歉的样子对我说:“可惜没有人聘我,我一毕业就要失业了,实在不得已找了你。”

        我说,没找到工作之前还是我请你吃饭吧,如果你在我的公司找到了工作你再请我,我真的正好缺一个助理。

        季雨点点头。

        夏天的傍晚连风都是热的。到处都是被撕毁的招聘会门票,还有散落得像一块一块白斑的A4纸,上面打印着黑色的字体,记载着不同学生不同的履历,传递着他们日后不同的命运。

        在车上,季雨显得很疲惫,她甚至没有问我要带她去哪里,只是那样坐着,看着前方的车流,很木然地看着。

        找工作的人很多吧?我问她。

        对,中国人本来就是多,跟你们那儿不一样。季雨的声音也是疲惫的。

        我带她去吃广东菜,那个菜馆在东三环的路边,以前老李带我去过那儿,那里的菜比较清淡和精致。

        上了一桌子的菜,白切鸡,清蒸鲈鱼,红烧鲍翅,清炒虾仁西兰花……她看着一大桌的菜,冒出一句话,谢谢你,说的时候眼里有些湿润了。

        我有点措手不及,我说没什么没什么吃吧吃吧。

        季雨就安安心心地吃起来,像是孩子一样的满足,甚至有些狼狈。

        我问她,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找不到工作呢?

        她说,我功课不好,我有好几门不及格。

        我:你自己找工作么,家里人不帮你么?

        她的眼神一下就黯淡了下来,她说:家里……家里太远,帮不上什么忙,而且我家里也没什么人了。

        我说:那你打算一直飘在北京么?

        她停止了碗筷,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一大桌菜,眼里流出让我心疼的忧伤,我甚至想拉住她的手问她,你有心事么你告诉我,如果我能帮你我一定帮。可是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那样只会把她吓跑了。于是我说:那明天过来面试吧,我正好缺一个助理。

        她说突然急促地说了一句:我只做助理,不做别的,行么?

        我点点头说:那当然。

        她一边点头,一边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安心地微笑着说那就好。

        回来的路上,她显得没有那么萎靡了,我们开始聊天,我一边开车一边告诉她,我是俄罗斯人。她立刻用很小女孩的神态说:“我真没想到你还是海外华人,欢迎回到祖国。

        一个晚上下来,我觉得她真的很简单,一个女大学生,如此而已。如果用画来描述她,她就是大师妙手偶得的白描,似乎寥寥几笔就能勾画出她的全部,却在空白之间留给人无限的遐想,而相比起来小白就像是学生作业的素描,真实却让人失去幻想。

        小白?我突然想起了小白,手机没有响,一看才知道原来没电了,或者就是给她打没电的。

        内心掠过一丝愧疚,但很快这种感觉就消失了,在一个美好的夏夜里去帮助季雨,这个我心爱的女孩,就是因为是季雨,所以一切都无可厚非。  />
        季雨住在东五环外的一个小区,离学校很近,环境看来还不错,是那种新开发的小区。在楼下前,季雨对我说,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我又看见了她那个浅浅的笑容,这样的女孩,没有心眼,不会想尽办法往上爬,只会在走投无路时向身边的人伸出手,很高兴她会想到我。

        回到家里,楼下保安递给我一大包东西,我知道小白来过了。我抬起头,看见满天的星辰,而季雨是我心中最明亮的一颗。

        {白晓}

        当我看见你们一同走来的时候。我在哭,我拖着一大堆的行李在机场从四点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天牧你忘了你说要来接我么?我找不到天牧,手机关机,他家里没有人,我无助地赶来季雨这里寻找慰藉,我知道我的梦碎了,他连接我都不愿意,季雨,你会懂我有多苦。

        但是我看到你们一同走过来,在我绕过树丛的时候我看见了你们,天牧你比照片上看起来要帅多了,甚至比你母亲跟我描述的样子还要帅,而季雨你还是那么美,你穿着那套藏蓝色的套装看起来是那么淑女。我终于知道,天牧所说的那个含苞待放的女孩就是你,就是你季雨。

        我开始怀疑我的视角,你告诉我的关于你和何铮要离婚的事情真的是因为讨厌的秀秀么,还是因为我的天牧呢,季雨,我要怎么做才能挽回天牧的心。季雨,你已经有了何铮,把天牧还给我吧。

        这是爱情本来的样子么,这么残忍。

        我回家了,在北京没有过多停留就重返北戴河。爸爸妈妈在家里等着我,妈妈是妇产科退休的医生,爸爸是管行政的,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我记得季雨第一次到我家做客时,盯着我家墙上的全家福发愣,久久地说了一句话:“白晓,我好羡慕,好想跟你换人生。”

        妈妈给我倒了一杯牛奶,一边替我把行李收拾好一边问:“你对象呢,那个男孩怎么没跟你回来?”

        “他……他忙。”我咽住了泪说。

        “晓晓,你回来了就好,你妈妈可想你了。”爸爸说。

        “我也想你们。”我说,“但是他太忙了,过两天就要出差了,下次他会来看你们的。”话音刚落,我就钻进了房间,天牧,我的天牧会来么,别在自欺欺人了。

        晚上我上了msn,闻佳在上面等着我,她一见我就劈头盖脸地问:“猪头白,怎么样啊?”

        “见到了他了。”我说。

        “噢,好不好啊?”

        “好,很帅。”

        “有多帅啊?”

        “很高,很帅,很有才华的样子,很完美。”我说,眼泪顺着手指落在键盘上。

        “是么……哈,恭喜你啊,你和季雨一样都掉进爱河里了。”闻佳说,过了一会儿她又打过来一句话说:“你看我的头像。”

        闻佳的头像是她站在一堆印度孩子中间,笑成了一朵花儿。

        “很好看。你怎么又去印度了?”

        “我在波兰待了一阵,跟以前大学时认识的一个男人去了印度,当了他三个星期的女人。”

        “我可能很快就要回圣彼得堡了。”

        “这么快?你见到季雨了么,她好么?”

        “也见到了,挺好的。”我说。心里一阵痛。

        “何铮呢?”

        “没有看到。”我说,“闻佳……其实,天马行空不爱我,他跟我坦白了,他不爱我这个类型的女孩子。”

        “你没事吧?白晓……”

        “没事儿,我还能有事儿么,他说他喜欢温柔如水的女孩,大概是像季雨那样子的。”

        我看着电脑屏幕想着季雨的样子,也许她什么都没有但她却一直有爱情,这个世界造物的时候就是那么不公平的。我又没戏了么?我真的要放弃天牧么?

        {季雨}

        多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呢,小白今天回来见她的天马行空,而我找到了一份也许可以让我过得好一点的工作。

        今天,我一大早就来了,赶着地铁,买了门票杀进去。这是翻译招聘专场,摩肩接踵的都是人,北大,北外,外经贸,二外,上外……恨不得全国的外语类院校的人都挤在这里,我感到了目眩,我是一个人来的,没有人说话聊天,在面积不大的大厅里,应聘的人站成好几排,女生居多,我们的装束大多一致,高跟鞋和套装,互相笑谈着,脸上或者微笑或者凝重,每一个人脸上的黑眼圈在粉底的遮盖下都喷涌而出,有些人驼着背,不断变换着姿势站着,所有人的两只手都没有闲着,一张纸上标明着中文的翻译两个字,下面一排是各自所属语种的字样,这张纸被每一个人举在胸前,像一只只等待屠宰的生猪,被盖上了鲜红的公章等待着挑选,我远远地看着,无论如何也进不去,那么多人那么多人,我伸出双臂抱住自己,一站就是一个下午,一言不发。

        说起来,一直没有想起过马天牧。也许人真的要等到逼急了的时候,才会像狗一样跳墙。我去过多少个招聘会,接纳了多少被挑选的眼光,回答了多少刁难的问题,那种不确定的滋味我真的不要在品尝任何一次。

        我知道,没有了父亲,我只是一个渺小的女人,如果不依靠别人也许我根本活不下去。所以我很贱,何铮刚离开我,我就自己无法过下去,我就急不可耐地想要寻找另一个依靠,我真的很贱,我真的很过分。可是我要活下去,我想让自己过得好一点,起码我首先要有个工作,这样并不过分对么,我相信天牧是个好人,从他的眼睛里我知道。

        天牧对我很好,请我吃了一桌很好的菜。我咽着口水流出泪水,偷偷地回想起半夜里被饥饿的感觉痛醒的难受,想起自己钱包里空无分文的感受。

        在天牧公司,我的面试是很顺利的,分别是管销售和管策划的两个大个子分别面试了我的俄语和写作。最后我被录用了,试用期半年,月工资是三千元,试用期过后工资为3500,奖金之类的另算。

        他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助理了。

        我说我会努力。

        他牵起我的手轻轻一吻。

        在我进入他的办公室时,我突然看见了爸爸的怀表,那个闪亮的怀表突然告诉我,我还没有彻底跟过去告别,我想起了何铮,心里尖锐地疼痛起来,他真的,真的要走了么?

        我感觉有一股热气从喉咙冲上来,鼻子里有发呛的感觉,我说,真好看,可惜不再是我的了。

        我在转身走出了他的办公室,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的时候,那个怀表的光亮一直在,晃着眼,晃着眼。

        何铮还是没有回家,发信息告诉他我已经有了工作,他没有回复。想知道他究竟在哪儿,在哪儿,我想他,非常非常想。

        晚上我接到了白晓的电话,她的语调有些伤感。她问我,季雨你和何铮还好么?

        我说不好,很糟,何铮好些天没回家,也不在学校里出现,都快急死我了。

        白晓突然说:“季雨,我好羡慕你,你可以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你别放弃何铮好么?”

        “不会,我当然不会放弃他,真的不会。”

        白晓说着一些她在圣彼得堡的事情,说天马行空的父母对她有多好,多喜欢她等等。听她这些话的时候,我想我是不是该告诉白晓我找到了工作了,一个很好的老板聘了我。我的老板就是天牧,我想起天牧的样子,突然间觉得天牧笑起来的时候像极了何铮大二时的样子,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显得毫无负担。也许只有一个受到良好教育和尊重,并且在爱的沐浴下长大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笑容,曾经何铮也是这么笑的,但是是我毁了他。所以我决定不告诉小白在我眼里天牧与最初的何铮有些神似这个事实。我知道如果我说了,我会更想念何铮,也许还会哭。

        但事实上,我仍然一天又一天地想念着何铮,他还好么,也许他已经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的亲人,我知道也许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他。

        珍惜工作,努力工作。我明白这个工作对我来说不容易,可是何铮不在,我的魂也跟着他走了,家里显得很空,每天早晨睡眼惺忪地离开,关门的时候巨大的声音在屋里都能震出回响来,从前何铮在的时候总能走得很踏实,我开始不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上班对我来说变成了煎熬。

        {天牧}

        她还是穿着那一套藏蓝色的套装,很符合她脱俗的气质。我跟管面试的人事经理说不要为难她,于是她通过了。

        她很感激地对我说谢谢说她会努力。我握起她的手,她还是有些慌乱,我看见她手心里细细的纹路,沾着一些湿湿的汗水,我轻轻一吻。

        她开始担任我的秘书。在她第一次进我的办公室时,她一眼就看见了挂在书橱里的那个怀表,那个银色的清代怀表挂在书橱里,细细的链子,发亮的表面,在考究的书橱里显示着与众不同的身份。

        看着那个怀表,她的表情莫名其妙地僵硬起来,让我感到非常奇怪。我想问她怎么了,她却用冷漠的语调,冰凉且让人害怕的语调说:“真好看,可惜不再是我的了。”

        还是她,还是季雨,她比以前更憔悴,目光还是那么灰蒙蒙却很美丽,她无数次在我的梦里出现的,但是现在她成了我的员工,我的秘书,她坐在我办公室的外面,透过磨砂的玻璃我能看见她隐约的轮廓,她还是瘦的,还是那样对我千里之外。但是我知道也许我就是要用这个距离接近我的梦想,我梦中的女孩,对她的思念这样若离若即,我知道了一件事情,梦想总是会垂青执著于梦的人,哪怕最初没有实现,但它会以另一种形式对你补偿。

        我知道,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她一定是在这几个月里经历了很大的悲伤,是亲人的离世还是与恋人分手?或者是更多更伤感的事情,我不知道,但是我想知道。

        我看着她给我的简历,非常简单。季雨,23岁,飘在北京,刚刚毕业。这就是季雨,她是美丽的女孩,单纯的,脆弱的,独自生存的女孩。走在大风的北京,如果你看到她,你会觉得这样的女孩不属于这样的天气,而属于一座漂亮的玻璃花房。

        她每次进来给我送文件,眼睛总是不自觉地看那个怀表,就算是偶尔一瞥,也显得意味深长。我能感觉到,这个女孩和这个怀表一定有很深奥的故事。

        季雨,我每天看着你,觉得你像一个东方的谜语,吸引着我。我觉得她不是个简单的女孩,但肯定不是老李妻子说的那种崇洋媚外的女孩,她很自我,一层雨一层霜一样冰雪引人的女孩季雨。我靠在办公室的黑色真皮大椅子上想着,我要爱这个女孩,成为守护她的人。

        她不讨厌我。我对此深信不疑,即使她曾经冷淡地拒绝了我的邀请,但在危难时刻她能想到我,这让我感到自己很成功。

        是的,季雨的确没有看错,我是个好男人,我能把她照顾好。只是我不知道季雨对我没有好感。现在看来,她只是走投无路,她需要一份工作,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

        当然,成为我的助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之前这个位置上走过很多人,公司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我严肃起来是多可怕的事情,这一次的季雨的到来,让很多人感到意外,比起以前很多助理的办事效率,她粗糙得多,人情世故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一点气味,你凑过去靠近她,只会觉得她散发着学生气和小女人气,两者相得益彰。

        但我看来,她是有灵气的女孩,她能够吸引我并让我喜欢就是她能留下来的原因,甚至我认为她会干得很好。

        她与众不同,在人群中就能感觉出来,仅仅是把她丢进那个工作强度很大效率极其快速的办公室里她就能显现出与别人不一样的感觉,她有一种气质。

        可事实却是让人失望的,她在第二天就迟到了,隔着磨砂的玻璃,我就在椅子上看见她模糊的身影从门口急匆匆地进来,我看不清楚,但却能肯定那就是她,瘦弱的身体背着一个大挎包,披散着头发。

        我看了看表,九点四十。

        辗转并艰难地得到一份工作,在一个孤独的城市里应该是一份安慰,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甚至觉得这个女孩会因此感谢我,并在午夜里梦到我对她的关爱于是微笑起来。

        但是季雨的工作是叫人失望的,她常常出错,把要处理掉的文件交给我,把紧急的文件用碎纸机粉碎,送咖啡的时候洒了过道的同事一身,迟到,偶尔早退,需要她跟随出行的时候找不到人,上班的时候打瞌睡,不注意妆容,皮肤干燥顶着黑眼圈就出现在翻译的场合,把客户的电话记在了莫名的纸上,再也找不到。

        我从未说过她,不论多少人跟我投诉,我保护着她,并认为她只是初入职场,给她一个断奶期,我现在已经开始用我自己的方式宠爱着她。她喜欢穿着深蓝色的牛仔裤,还有白色,黄色的棉料衣物,图案总是很简单,像是街边随手淘来的小衫,在她身上却显得很有气质,她有一种颓废感却带着引人的积极姿态,我喜欢看她这样打扮。

        只有领到薪水的时候,她会显得有活力,孩子般的神态出现在她的脸上,她不化妆的脸让人喜欢。我对她唯一的了解是目前她很缺钱。

        我们偶尔会交流,特别是一同外出的时候,我更没有逼她换上套裙,我变得不再爆裂与挑剔,这是爱情的力量。我想,她或者应该知道我对她的感觉,只是她的态度显得非常淡然。

        终于,她和女同事闹翻了,一个睫毛膏刷得像河堤一样坚固的女人把文件仍到她桌子上,扯着嗓子喊,你在干嘛,你文件顺序都没弄好就给我,你知道怎么做文案的么?

        她一言不发,接过文件开始整理起来,脸上没有表情,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一个星期后,她仍然如此,变本加厉。甚至她的神情有点恍惚,进我的办公室她的眼睛都没有看我,两眼的焦点像是在不同的地方,茫然,迷离。

        你怎么了,季雨。我终于忍不住问她了,上班要专心些,好么?

        好。她点点头。

        她过得不好,一眼就看出来了,没有人能接近她,我也不能,我约她,她不再答应,推托说着公司的影响不好,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复杂之类云云,其实她根本不会处理人际关系,她还是个年轻的女孩,在办公室里只会沉默着,偶尔与人搭话,得罪一些小心眼的女同事还浑然不知。

        {季雨}

        偶尔我会一个人在电梯前面的空椅子上坐着,抽烟,sevenstar的牌子,冰凉的手指夹着那只头顶火红的烟,长时间以一种姿势坐着,不动。

        抽烟是不上瘾的,只是烦的时候抽。最近有上瘾的趋势。

        这份工作很充实,同事们大多非常尽职尽责,但我知道何铮一天不回来,我就永远会不过神来。我不参加聚会,不与人联络,像一个别的世界的人。

        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我越来越绝望,何铮还会回来么?有时候会排斥回家,总觉得那个屋子承载了太多的希望,害怕开门的时候等待我的还是一屋子空气。偶尔我会在办公室过夜,在自己的位置上喝酒。

        甚至有一次,我被冻得醒了过来发现自己睡在过道里,吐了一地。

        天牧总是问我,你怎么了?季雨你在过一种不正常的生活,别喝酒,别抽烟,这对身体不好。

        我说我知道。之后无言。我很想找个人倾诉,但是我能对他说什么呢,我能告诉天牧我在等我的丈夫回来么,然后他一定会反问,你结婚了?你才毕业就结婚了?你不是说自己来自云南么?然后我又要去回忆那些我已经不再想起的故事。

        天牧给我发短信说,我很关心你,你对自己好一点吧。

        我说谢谢。

        我发现,没有何铮,我就像一个躯壳没有生命,我从来不知道我会这么爱他。

        闻佳回来了一次,她在公司的楼下拉着我说,季雨你怎么回事,憔悴成这样?不就是何铮么,你们有什么事情摊开来说啊?

        我说我不敢去找他,我怕他离开我,我宁愿蒙在鼓里。

        闻佳说:“大不了离婚啊,你还年轻啊。”

        我说不,我不会离婚了。

        结婚对我来说太神圣,这两个字我妈妈用一辈子的时间都没有等到,爸爸偏执地一辈子没有结婚,他们的故事对我的影响过于巨大,我知道,我不能接受离婚这个事实,因为我是这样的倔强坚持着我的爱情。

        闻佳说,婚姻并不等同于爱情,你别弄混了。

        我说,我懂。

        我真的懂么?

        周末我去看成姨了,在疗养院里把拖欠的钱都交齐了,成姨还是那样木然地看着我笑,偶尔问我你有烟么,我跟她坐在香山的山腰看满山的红叶,成姨说叶子又落了,好多的叶子。我回过头看她的脸,突然觉得自己跟她好象好象。

        成姨很早就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她对我很好,最初她是我父亲的顾问,是我的朋友,更像是我的妈妈,她带着我去买尺寸合适的胸衣,带着我去买合适的少女卫生巾,带着我去逛街,那时候我很爱她。我一直认为我与她投缘。一直扮演我的知心朋友角色。

        小时候见过我的人都说我是个冰雪聪明的小女孩,可事与愿违,其实我除了长得还算冰雪以外一点也不聪明,为了上这个大学爸爸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

        高三那一年,我的成绩只停留在班里的二十名左右,算起来这个成绩是足够上一个还行的大学,可爸爸就是卯足了劲的对她表示不满意。

        “难道你不觉得你还能再好一点么?”爸爸看着成绩单质问。

        “很累,你知道么,这样很累。”我说,我当时并不觉得念书是为了什么。

        “家里给你提供了那么好的环境,不珍惜!”爸爸说。

        “我已经用功了。”

        “你不应该这样,你妈妈以前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你不能这样。”

        又来了,又来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父亲喜欢拿这个来要求我。

        “不要用这个来要求我,爸爸。”我恼怒了。

        “要不然,你出国吧,我给你找个好学校。”

        “不。”

        “为什么?”

        “我喜欢国内,我不想出去,我不想重新适应生活。”

        “季雨…”爸爸的脸上写满了疲惫,那时他将近五十岁,脸上的疲惫似黄土高原的沟壑一样深刻,“我说过要好好照顾你,我们不要对不起你妈妈。”

        “是你亏欠她,不是我,不是我,你不要这样来要求我,我不是你偿还的工具。”

        那是我第一次在父亲提到妈妈的时候发火,长久以来,一直觉得爸爸的内心有一个结,一个千疮百孔缠缠绕绕的结,他害怕我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而不断过分的保护我,他害怕我成绩不好而不断地给我补课,而这些似乎都是他觉得他亏欠了妈妈然后要还债。

        至少当时的我是这样认为的,于是我开始不断地反抗他的安排,像所有不愁吃不愁穿的女孩一样,开始了我的叛逆期。

        那时候我们家附近的建筑密度空的吓人,有时候我甚至想,如果对面的房子里死一个人,也许要大半年才会闻到尸体漂过来的味道。

        在这个地方,只能不断地感觉到寂寞,这寂寞不是海上生明月的寂寞,更不是流水无意落花无情的寂寞,而是真真切切的一个孩子的寂寞。

        那时我开始喜欢上学,那样可以和很多人在一起,可我不喜欢爸爸用功课来打压我,在我看来并不觉得我需要用成绩去得到什么。

        看,没有挨过饿的孩子就是这么傻。

        最严重的时候,我与父亲变得无话可说。

        在高三的最后我一个学期办了住宿,只在周五的晚上回家。

        周五晚上的灯光是昏黄的,父亲仍然在沙发上看着报纸,我会静静的走过他身边,偶尔问他,要喝水么,他摇头或者点头。有时候看着电视里女儿拥着父亲问“爸爸,你好不好……”的镜头,我会怀疑这是不是真的存在,搂着爸爸能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么。

        遇见成姨就在那个周五。我推开门看见大厅里米黄色的沙发里多了一个人,我扫了一眼就关上大门,刷刷地脱掉鞋子背着书包光着脚就往二楼跑,对父亲的客人我是从来不关心的,作为一个大收藏家的女儿,我大牌得很,而且能到我家里来的人往往都是自命清高的古玩收藏家和一些渴望自命清高的暴发户,他们抱着与父亲做古董生意的念头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见我这个没礼貌的小女孩往往会违心地对她父亲说,“你女儿真个性。”

        然后爸爸就会说,“哎,就是把她宠坏了,臭脾气。”

        只有成姨不同,我刚踏上楼梯,就听见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女儿也太没礼貌了吧,就这么不打个招呼就跑了。”

        我回头瞪了她一眼,她很瘦,三十六七岁左右的年纪,或许还会更小。“你这样会让你爸爸很丢人你知道么?”她接着说。

        “算了,成蓝,她脾气倔犟得很。”爸爸也站起来。

        “不用你管我。”我倔强地说,又瞪了她一眼。

        “我刚和你爸爸业务上开始接触的时候,公司里的人都说董事长的女儿又漂亮又有个性,原来个性就是这样子啊,子不教父之过,这样会让你父亲多难堪你知道么?”成姨毫不含糊地回答。

        “你们做生意,我过我自己的,要你们管么?”我说。

        “你过自己的,你能过自己的么,你身上穿的,你嘴里吃的,你现在住的,哪一样不是你爸爸辛辛苦苦赚来的?”成姨显然非常不屑我的回答,也不愿意搪塞过去。

        “算了……”爸爸又坐下来,“小成,我们谈我们的吧。”

        “季先生,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温和很怀旧的人,但是温和不是纵容子女的方式,我知道我很唐突。”成姨仍旧坚持自己的观点,在她看来纵容女儿的不礼貌不是可以姑息的事情,成姨是如此倔强的女人,近乎顽固。

        第一次与成姨的见面就这样不欢而散。

        那天我破天荒地躲在楼梯偷偷听着他们稀疏的声音,我对这个女人很好奇。但是我心里一直很憋,我突然感觉第一次有一个女人提示我生活的规矩应该是这样子的,尽管只是那么渺小得一句话而已,但对于我这样从小疏离母爱的女孩来说,仍然显得非常可贵。

        到了晚饭的时候,我忍不住要下楼了,隐约听见他们在争论着什么,“季先生,我觉得你应该相信我们的专业知识,这个的确实一个赝品,我一定不是在坑你。”成姨又在坚持她自己的说话,不依不饶。

        “我相信你,但是难道这次我收购回来的这一系列都没有一个是真的么?”爸爸还在说什么,抬头发现了下楼的我,显然他不愿意展示自己的不满和失望,仍然提起情绪来微笑着说:“下来了啊,叫个外卖吧,想吃什么?”

        “你们要么?”我问,“我帮你们一起叫。”

        “季先生,不要沮丧。”成姨插了一句话,看着不太高兴的父亲,还有摆在面前的一系列陶罐。

        “没事,人老了,眼都花了。”爸爸说。

        “谁说你老了,你正当年。”我说,“想不出吃什么好。”

        “我给你们做吧,”成姨说,“去超市怎么样?你跟我一起去?”

        这个提议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成姨她真的很厉害,从来没有人觉得我会愿意去超市买一些很琐碎的东西,所有人都觉得我讨厌和大人在一起,只是一个会享受的公主,可事实上,我并不想做一个公主,我很享受这种真正的生活过程。

        “好啊。”我跳跃着答应。

        超市里,我与成姨一起推着车,我跟所有欺软怕硬的女孩一样,喜欢一些反而不那么巴结我的人,特别是女人。这种女人跟那种看着爸爸兜里的钱就两眼放光的女人不同。

        “想吃什么呢,我们做豆腐鱼好不好,那边有鱼。”成姨说。

        “好啊。”我回答。

        “对了,还没跟你介绍我自己,我叫成蓝,是公安局法医科的,业余做些痕迹鉴定工作,考古学和化学是我在大学里副修的。”成姨落落大方地说。

        “啊?”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法医?”

        “是的。法医。我现在空闲时间在一个专门承接这种业务的公司工作,我的职责就是考证和下定义,这一次是承接了你爸爸的一些古玩鉴定任务。”

        “噢……”我点点头,这真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女人,看起来这么伶牙俐齿清秀得很,却是一个这么神秘的专业的出身的,“那你们会经常和死人打交道了?”

        “对。”成姨说。

        “你喜欢这个专业么?”我问她。

        “当然,”她说,“死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人险恶的心,”她拿起一根黄瓜敲敲我的头,“你爸爸很善良,你应该尊重他。”

        “嗯。”

        “你爸爸一直很操心你上大学的事情。”成姨说,“他很爱你。”

        “成姨,我能这么叫你么?”我说,“我挺欣赏你的,但是你不要过问我和我父亲的事情,这与你无关,你也帮不了我什么。”

        “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见你。”她说。

        “啊?”我诧异得很,她搜索着记忆,但是脑海中对这个女人毫无印象,“我们见过么?”

        “对。在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也就是大概十几年前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天啊,她看起来真年轻,“那时候我在局里DNA鉴定实验室里工作,因为刚毕业大家都觉得我胆小,还不能独立承担法医工作,只是在实验室里帮忙。”

        “十几年前……DNA……”我想着,渐渐记起她的脸,那时的她穿着白大褂,长发,很年轻,也很美。

        那也许是我整个童年中记忆最深刻的事情,在那件事情中,我坚定了我倔犟而敏感的个性,我开始惧怕一些人,看透一些人,又开始热爱一些人。

        那件事,几乎主宰了我童年时代的一切,只是我并不能像一些幸福的小孩子一样,在作文课上面对“最难忘的一件事”的题目而欣然下笔写下自己美好的记忆,这件事一直藏在我心底,默默地,静静地,当十几年后再次有人提起它,我仍然感觉到后怕与彷徨,那几乎是我整个童年时期最孤独的时刻。

        那一年的我5岁半,奶奶常常在饭桌对面看着我漂亮的小脸蛋发呆,奶奶的眼神写满了疑惑,“你长得和你妈妈真像啊,一点没你爸爸的样子。”这是她最后得出的结论。

        当她坚定这个结论之后,她开始终日不得安宁,直到有一天,我被带到了这个DNA鉴定科,我拉着爸爸和奶奶的手问,这是什么地方,爸爸说,这是医院,我摇摇头说我不相信,这明明是公安局。

        那个五层的小楼是灰白色的,墙面上有些脱落的白漆,每一个从我身边走过的人都穿着制服,脸上总是很严肃,没有太多的表情。偶尔会有一些喝斥和求饶的声音,那些声音叫我害怕,可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那么的自如,对任何声音都有着习以为常的镇定自若。

        奶奶把我领进一个房间,在那个房间里有大大小小的瓶子,窗帘是紫色的,很深的紫色,那些小试管整齐地排列在桌子上,后面是泡着五颜六色药水的瓶子,刺鼻的消毒水味儿。屋子中间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奶奶领着我走进去,坐下来。

        一个年轻的女医生走进来,奶奶跟她客气地说:“谢谢噢,是你抽么?”

        “噢,对,我是分配来的女法医小成。”抽血的医生很漂亮,我盯着她黑顺的长发看了好久,她熟练地操作着抽血前的准备工作,我的心忽地凉了,我挪动着身体想着我要反抗,奶奶摁住我说:“你别动。”

        我看着那个细细的针头慢慢靠近我,下意识地就往后躲,“别动啊小朋友,这样可不行。”说完女医生伸手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她捏住我的手,又说了一句:“很疼的噢。”

        针就扎了进去,扎进去的时候我没觉得很疼,一点没觉得,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她说的那一句很疼的噢上面,这针就扎完了,可是后来抽血的疼痛和针头离开我身体的感觉让我有到冰凉的快感。“好了。”女法医说。此时门外不断传出小孩子的哭声,一个女孩声嘶力竭地喊:“爸爸,你去哪里,爸爸你不要我了么?”

        那个声音撕心裂肺。接着是厮打的声音。紧接着是耳光,然后是沉闷的拳脚相加的声音,安静了一会儿,我似乎感到了一颤,“嘭”的一声过后,一个惨烈的叫声,“妈妈!”

        “血抽好了。”年轻的漂亮女法医对我们说,“可以出去了。”

        “什么时候能有结果。”奶奶问。

        “会通知您,请放心。”漂亮女医生说。这个女医生就是成姨。

        奶奶拉着我的手走出房间,外面的走廊上有一个女孩的鞋子散落在那里,孤伶伶,像是被遗弃的孩子一样在走廊上张望着每一个人,那个小鞋子,那么小,我看着那个鞋子,心里突然间很想哭。墙上有些血迹,那些血迹很高,应该是一个只比爸爸矮一些的女人的头和墙壁相撞而留下的,走廊的地面上有些鲜血,来来往的人毫无惊讶的表情,这一切显得平常又自在。

        “奶奶,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

        “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奶奶说,这时爸爸从另一个房子里走出来,指头上有一团堵住鲜血的棉花,他面无表情地问:“好了么?”

        “好了。”奶奶回答。

        爸爸带着不满:“这是一个多么没有意义的事情。”

        “弄清楚了好,别到时候不明不白的,让我揪心。”奶奶说。

        这就是我与成姨的第一次见面。我完全记起来了,第一次她就见到了我的鲜血,注定了我与她生命的纠缠。

        不久之后,我又一次回到了这个地方。漂亮的成姨拿着一张单子出来,她的脸上带着笑,“这是鉴定结果,这个女孩子确实是您的女儿。”

        “那就好,那就好。”奶奶把我搂在怀里,第一次她是那么真心的想要拥抱我,只是那时,我已经明白了是什么回事。那张决定我命运的单子,许多年后仍然让我感觉深深的恐惧,如果那上面的结论截然相反,迎接我的人生又将是什么?

        很庆幸,因为答案的肯定,让我的母亲显得是那样的高尚和纯洁。这是我在乎的事情。爸爸抱着我从鉴定科的大楼里走出来,楼道里,一个很小很小的小男孩抱着他父亲的腿,他亲爱的父亲手里拿着一张纸,跟决定我命运的那张纸一模一样,男人的手在颤抖着。

        “爸爸,我想去买变形金刚。”小男孩摇晃着父亲的裤腿,像一个他真正的儿子一样在对他撒娇。

        “走开!”男人的腿很用力地踢开,小男孩被甩出去好远,摊坐在地上。

        此时,正在父亲的怀里的我目睹了这整个经过,我回头看见那个小男孩爬起来,继续拉着男人的裤腿,可怜巴巴的,男人没有动,小男孩仍旧哀求着他:“爸爸,你不要我了么?”

        之后父亲抱着我下楼,我再也没看到什么。坐到车上的时候,我觉得很悲哀,眼里充满了泪,世界原来是这个样子。

        “世界是什么样子?”成姨听完我的话以后问。

        “是现实的。”我说。

        “小小年纪知道的还不少,你还是应该活在纯真年代的女孩。”成姨说。

        “你就是在当时认识我爸爸的吧?”我推测说。

        “对,当时你爸爸私下来找过我,他说不管鉴定结果如何一定要告诉你奶奶你是他的女儿,我说不行,我们这儿有规定不能作假,然后他就求我,不断地求我,我当时就有点心软了,你爸爸说他一定要好好养你,不论你是不是他的孩子。后来结果出来了,你们是父女关系,他简直开心死了,但是这开心里又带着点伤感,很动人。”成姨的眼睛带着回忆的光亮,我似乎看见父亲当年的样子。

        “我爸爸……他对我真好。”我说,“对了,这个工作会让人变得很变态吧,每天都接触这些事情。”

        “还好,我倒是没把情绪带进生活里,不过确实有很多很意外又悲伤的事情,”成姨说,“有一次,一家人都来做鉴定。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带着一对双胞胎来做鉴定,一男一女的小孩长的特别好看,一家人来的时候还挺和气的,但是做出来的鉴定结果是这一对双胞胎是爷爷的孩子,当时孩子的爸爸就在我们楼的卫生间里跳了下去,没死,但是残废了,这是一个悲剧。”

        “天……”我感慨。

        “你爸爸让你去考艺术你怎么不愿意呢?”成姨换个话题问我。

        “我不想成为同龄人中的异类,周围的人都没有去考艺术的,还有什么比一个孩子成为别的孩子中的不同类更可怕的事情呢。”我说。

        “艺术类并不是学习不好的人才上的,或者你可以选择做一个编导,一个电影剪辑,甚至一个编剧,你爸爸说你很喜欢看电影,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你是我爸爸请来的说客么?”

        “你真聪明,”成姨拉着她往肉食品区走,“可你已经不是孩子了,不要总觉得自己是个孩子,你爸爸很辛苦,要学会分担他的痛苦。”

        “好吧,你成功了,我会考虑你说的事情。”我说,“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会学法医么?”

        “我生在唐山,我父亲和我哥哥都在76年那一场大地震里死了,那一年我只有十五岁,我妈抱着我摸黑跑出来,被坍塌的房屋压了腿,连着好几天都被埋在废墟里,后来我妈妈的腿严重的烂了,当救援队挖出来我们的时候,我妈妈的那条腿已经感染化脓了,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那个场面震惊了,你永远都想象不到一个人的腿完全烂掉是什么样子,当场没有人敢动,只有一个女法医在废墟里非常狠地把我妈妈的腿给截了下来,真的非常狠。”成姨说着,“后来,我和妈妈都活了下来,我妈妈失去了一条腿,可是毕竟活了下来,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你就想当一个法医?”

        “对,也许你会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但是我觉得我要去,这个岗位在等我。”

        “你真自我。”  我说,“跟我真像。”

        “你不是自我,你是任性。”成姨说,“你爸爸真的很爱你。”

        成姨的话终于对我起了作用,也许是女人天生相通的天性。

        于是,我终于同意不断地去参加各式各样的艺术类考试,每一次父亲都推掉很多重要的生意陪她同去,成姨每次都到机场来送他们父女,可我考了国内的几个重点艺术类院校,都落榜了。父亲很失望。

        “别难过……”爸爸突然对我说,“没考上不要紧,爸爸有钱。”

        那一刻,我回头看见爸爸愧疚的脸,又一次看见他愧疚的眼神,那种眼神让人感觉到害怕,感觉到陌生。人到中年的父亲情绪变化得让人无法解释了。

        后来,我上了俄语系。这是爸爸给成绩糟糕的我寻找到的好专业好学校。

        “为什么,这和奶奶当初逼你去学医有什么区别?”我仍然是任性的。

        “没有区别。”爸爸已经容不得我自己选择。

        “爸爸,为什么你要接我回来,你把我留在顿庄该多好,这样我可以不用去承受这些。”

        “你承受什么了啊,傻孩子。爸爸是为了你好,女孩子学外语有什么不好,以后可以当个翻译,你不是很喜欢那些电视上的白领女翻译么?”

        收到通知书的时候,我的眼里满是泪水。我倔犟的认为人生被□□了,那是一个满是郁闷的假期。离开了学校,我又回到了一种寂寞的生活,失掉了清晨的宁静,失掉了午夜的思想,失掉了音乐的安慰。

        只有成姨偶尔会来看我,那时候成姨已经像是我的家人一样。偶尔她会坐在客厅指着我妈妈的照片说,看,我你妈妈真美,你也很美,将来会有很多男孩子喜欢你的。

        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直觉告诉我,成姨和父亲的关系总之不是那么简单,他们一起工作,一起交谈,可是他们在我面前总是相敬如宾。他们是很默契的工作排档,两个人互相欣赏,惺惺相惜。

        {天牧}

        那是我第一次靠近她。

        我将永远记得那个夜晚,当我推开办公室的门即将离去的时候,发觉她桌前的灯还亮着。我走过去,看见她整个人缩在椅子上,抱着腿,一只手搭在椅子上,另一只手在桌子上摆弄着一只笔,她用手指拨着那支笔的笔头,笔芯随着一进一出一进一出,发出嘀嗒嘀嗒的声音,她重复着这个动作,出神。

        我站在她的背后好久,直到她换了个姿势放下发麻的双腿才发现我。她转过脸,满脸的泪痕,我伸手环抱住她的脖子,握着她冰凉的双手,她头发的气味都是伤感的,分黄开叉的发梢耷拉在胸前,那是我珍爱的长发。

        你怎么了?我问她。

        我希望她哭一场,嚎啕的,撕心裂肺的都可以,至少不会这样的难过。

        她仍不回答。

        于是我拉起她的手,不顾她的挣脱和厮打一直往下走,穿过桌子和椅子,前台接待,终于在电梯里,她安静下来,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子,好一会儿,她抬起头拨开脸上零乱的头发说,马先生,你要去哪儿?

        我靠近她说,去我家吧。

        她没有来得及反应就上了我的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带她回家,我心疼她了,我想知道为什么她要活得那么狼狈,那么辛苦毫无规律。

        这是我第一次带女孩回家。

        “你家真漂亮。”她终于停止了眼泪,她感叹着,在我白色的沙发上坐下来,我家干净又整洁,墙上挂着北欧画家的油画,那是一片湛蓝的大西洋海,地板是暗红色的木料做的,踏上去的感觉很棒。

        我拿出冰冻的啤酒,我们坐在干净的地板上喝起来,中途我叫了必胜客的外卖,就这样坐在冰凉的木地板上一边吃皮萨一边喝了起来。

        她翻看我的CD,很敏锐地就把那张朗帕尔的长笛专辑拿出来,她转过脸问:“这是在哪里买到的?”

        “在法国波尔图,有一次我去那边出差,这是我迷恋的曲子。”

        季雨点点头,“在中国没有发行他的专辑,满大街都放着萨克斯和小提琴的茉莉花,伪小资。可惜朗帕尔去世了。一支长笛不再奏响,留下的是一片悲伤和遗憾。”

        我没想到她还知道朗帕尔,她不是从一个偏远地区来的女大学生么?我有点吃惊。

        她又拿起一张说,你也喜欢约翰列侬?

        我说是啊,他是我喜欢的摇滚歌手之一。

        她喝了一口酒,低头看着列侬的封面,她说,摇滚在别人眼里总是不入流的东西,青年人的胡闹,小时候,一个阿姨问我,季雨,你喜欢的摇滚是性和**的摇滚么?我觉得很可笑。

        嗯,我点点头,赞同她的话。然后她又看到了鲍伯迪伦的唱片,她说,我喜欢他抱着木吉他的样子,沙哑的声音从矿区里走出来,身影逐渐在灰色的云层里清晰起来。

        我们谈论了一会儿摇滚,一会儿音乐。迷乱的酒精开始在我们的体内都发生了作用,她的脸又开始浮现潮红,她把头靠在椅子的腿上,说:“谢谢你给我工作,你对我好我知道,我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

        “在公司你为什么哭了?”我问她。

        “心情不好。”她说。

        “我喜欢你,你知道么?”我说。

        她不说话了。沉默了一会儿。“对不起,别爱我。你听过偶数男友定理吗,女孩很难真正对偶数位的男友好。”

        “为什么呢?”

        “因为初恋太投入,女孩不顾一切爱上了,奋不顾身付出了,歇斯底里争取了,最后很可能是一场大空,于是女孩害怕了,她畏缩着手脚面对着第二个男人,或者把他当做缓解伤情的调剂……”她停顿了一下,突然说,“这是真的,所以不会幸福,所以别爱我。”

        “我……”我刚要接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是一个定理吗,我……我愿意去尝试着证明它的成立与否吗,不,更确切地说我愿意去证明它是个悖理吗?我看着她,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我有多么爱你,小雨……

        “前些年,我跟爸爸去过利物浦,利物浦机场被更名为约翰列侬机场,真没有想到那个国家会用一个摇滚歌手的名字来命名机场。”小雨岔开了话题,与我谈起了机场。

        我没有想到她还出过国,总认为她应该是生活得不太好的女子,那个机场也是我喜欢的地方,标志图示约翰列侬的卡通头像,上面写着列侬的一句歌词。“我们的上面是天空。”我觉得她和我一样,我们都是有着梦想飞翔的人。

        将近凌晨的时候,我们仍然困意全无。她看着我宽敞整洁的客厅问我,你喜欢古董是么?

        这一天她反常的说了很多话。

        我点头,客厅里是我从北京各个角落里挑来的东西,品质好坏参差不齐。

        她站起来,在我的橱子前认真地看着,“怀旧的人才喜欢古董呢。”她说,“下次我陪你去看吧,你这里有好多都是劣质品。”

        她指着橱子里的瓶瓶罐罐和书籍说道。明天,我带你去古董市场吧。

        她其实是很自我的人,说话语气很肯定,并且充满着主动句,这与我很像,我暗想着这女孩内在的爆发力一定会很强,她也许是一只母兽,处于低潮期的哀嚎中

        第二日是周末,我一早在楼下的便利店给她买了洗漱用具和早餐,回到屋里,她还在床上睡着,穿着我宽大的体恤,这是她在我家的第一夜,后来我们都醉了,她在床上睡着了,我在沙发上躺了一夜。

        吃早餐的时候她说,我很久没有吃早餐喝牛奶了。

        我心疼地看着她。

        我们在早晨出门了,风和日丽的日子,她说去琉璃厂,于是我们就去琉璃厂。在车上的时候,她问我,你喜欢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说,你先说。

        电影,我喜欢电影。她说,我喜欢看电影里的每一个人,甚至是那些只有一句话的配角,想象我们我们看不见的人生。

        文学吧,我挺喜欢中国文学的,我妈妈是教授东亚文化的,我们家有很多众多的。

        她点点头,说自己也喜欢读,只是很久没有看过书了,她说你知道吉本芭娜娜么,我很喜欢她的书,她写生存与死亡写得很精彩。

        那一天琉璃厂的人很多,我们挤在一堆外国人和小摊小贩中,小贩们看见我就不断地围上来推销自己的东西,季雨带着我一次又一次逃离喧闹的叫卖声。

        她偶尔会蹲在地上看,手里掂量着一个古瓶或者是一尊陶器,与摊主询问一些情况后又摇摇头离去。一整个早上,我们一无所获。

        她说,你知道么,我无聊的时候就经常来这里逛,虽然没有钱,但是自以为是地看着这些东西,凭直觉去估量它们的价值,是打发时间的好事情。

        我对古董是个外行,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听她说话。下午的时候,我们继续往前走,她推开了琉璃厂的一家书店的门,那是一家嵌在鳞次栉比的旧书店里的更小更旧的书店,没有门牌没有名字,门像是垂暮的老人似的虚掩着,灰砖的表面盖着一层浮土,轻轻一碰就会落下一大块来,窗户是紫木镂空的装饰窗糊着发黄的报纸,蜘蛛在空花之间造出亮晶晶的细丝,日光下闪着微微的光。关上门的屋内是黯淡没有阳光的,摆着两个大书架,靠着墙,透着霉味的书立在上面。我跟着她轻轻地脚步在这书店里游荡着,她不说一句话,只是看着一本一本的书脊,深黄,浅黄,墨黑的斑点在这些也曾骄傲的书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她偶尔伸出细细长长的手指轻轻掠过它们,仿佛在抚琴弄弦,我并不打扰她,只看着她在这寂寞的小小书店里停留,不愿惊醒她沉醉并作短暂停留的灵魂。

        里屋的门帘被撩开,一个下巴上有着花白山羊胡子的老先生颤颤巍巍走出来,白色的马褂披在黑色的长衫上,老北京的土布鞋步履蹒跚,我对着老先生点了点头,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不要出声,老先生满是皱纹和斑点的眼皮动了动,安然地坐在有些腐朽的椅子上。

        我要这本,卖么?季雨从大书架里抽出一本书回过头对老先生说。

        老先生攀着椅子的扶手站起来,凑近看了看那本书的封面,苍老的喉咙发出声音:拿去拿去,五十块钱。

        我也不还价,掏出钱给老先生。老先生接过钱又颤颤巍巍地挑开帘子走进里屋,书店似乎不属于任何人,又寂寞又美好。

        重见阳光,季雨把那本薄薄的书放进我手里,她露出淡淡的笑容说,这本书很值。

        我看着封面,翡冷翠的一夜五个字是细体的毛笔书写的,封面是淡蓝色,画着远山流水和江南式的拱桥,已经掉了色的封面有磨砂的质感。

        你看这里。季雨指着扉页的字,这是徐志摩的诗集,1928年出版的,现在差不多是绝版了,你知道他么?

        知道,我知道再别康桥。我说,眼睛里透着对季雨的欣赏和钦佩,每一个光亮似乎都变成了赞美。

        咱们在这里淘到了第一个宝。季雨又笑了起来,她翻开这本诗集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说,“徐志摩真是个天才。天才就是应该死在天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