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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释魔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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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书籍名:《都市释魔师》    作者: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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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那些家伙又以那所谓高尚的名义来掩盖这件事罢了”

人类的历史中几乎可以编写出一本与天灾的抗争史了,而这种种天灾中除了那常见的洪水,暴风,森林火灾,地震等外还有更为可怕的疾病,而且它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会沿着前面的灾难接种而来。

其中最为著名的应该就是属于“瘟疫”了吧,因为它所序需要的条件实在太容易满足了,比如说是这次……

重复重复再重复的放着那所谓的感人画面,也不知道电视台的那些家伙是不是已经高尚到把收视率视为浮云了。虽然说在那的救援任务已经结束了,少点报导也说的过去,但是奇怪的是似乎已经快半个月时间过去了,对于那本地的报道一篇都没有。

“又是那个所谓的宣传纪律,还真是个伟大而又白痴的存在,你以为我们也都和你们一样都是白痴吗”夜云越想越不爽,看着电视几乎有点要骂人了。

为了所谓的社会稳定国家团结,在关于政治,社会以及这种重大灾难的报道上,本应该以真实为原则的媒体为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和饭碗只好按找上面要你怎么报你就得怎么报的原则来办事。

如果出了什么纰漏警视厅的条子们就会很愿意去请你们喝杯咖啡,当然这被咖啡不会是在咖啡厅喝,当然喝完后你就可以安心的回家了,只是你得重新找份其他行业的工作罢了,其他到没什么。

秋老虎还在天上咆哮着,宣布着自己的强大,这天还得热下去,不久后还德下场雨,一切还在继续,包括那原本应该停止死亡人数。

二百三十七章

雨夜,很冷,没人会喜欢在这样的夜晚出来吧。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屋子前敲了两下门。

“谁啊?”深沉的声音从屋内发出。“我只是一个路过的”“是吗,进来吧,门没锁。”

屋内很平淡,一间单人房而已,而屋子的主人坐在桌前看着桌上的水晶球喝着热可可。

“还真是写意的生活啊”“呵呵,讽刺吗?和你们这些大城市的别墅公寓比起来这里不和沟窝一样”“好啦,何必呢?我也不是为了这来的”

屋子的主人名叫“白愁”很是有点古怪的名字,而他的职业就更让人难以琢磨“旁观者”。

所谓的“旁观者”就是如同一个观众一般,看着这个世界的一切。他本身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但却有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存在。

“先坐下吧,不用客气”名叫白愁的男子说道。在这略微昏暗的屋内,隐射出白愁一丝丝白发,而根据我的了解他的年龄其实只有二十岁刚出头。不过量谁也不会相信也前的他真的有那么年轻。

在那水晶球内浮现出了一幅幅画面,而伴随着画面的变化,白愁的脸上也显示出了各类表情。

“明明都是旁观者了,怎么还是放不下啊……白愁,白愁,虽是愁也白愁,却依旧是愁啊。”

“是吧,也许这就是性格和命运吧。”“是嘛……”“你看,在病床上的老人,在看见子女来是的表情了吗???!!!那是比看见生的西望还要幸福的表情。可是,就当他立完遗嘱之后呢!!!直到死他也再没有见过他们一次!!亲生骨肉都如此!这世界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好了,别激动嘛。要知道,如果世界太平静,你这旁观者可就会很无聊的啊……”“你!!!!!”我也发现了语气中的怒意,也没再说下去。“算了,还是你看的开啊……喝茶吗?”“恩,红茶,谢谢”

雨依旧下着,所以外面很安静。其实安静的不只有外面,屋子里面也很静……

“有样东西要给你看一下。”白愁打破了死寂,顺着他指向的方向,夜云从那水晶球内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莉香。

“这……”

“这只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一块地方,只不过这个叫莉香的女人要我给你带几句话而已。”看着夜云惊讶的脸,白愁面无表情的说道。

水晶球内,莉香通过萧月的卜卦知道了夜云将有一难,于是借由白愁那误打误撞的机遇,拜托了他救夜云一次。

“我能活下去。”夜云脑中这样的想法越发的强烈,而整间屋子里也只剩下了莉香一个人的声音。

二百三十八章

现在已经是后半夜了,而那位旁观者似乎跟本没有睡觉的意思,安静的屋内,他默默地看着水晶球,而夜云则无聊的待着。

“明天陪我去看位老朋友吧,反正你的事情也需要些时间才能完成”不知不觉中,白愁突然冒出那么一句话来。

“随便,反正我也不急”大概因为发呆有点久了,所以就连回答也变得毫无创意。

第二天早上,雨后的清风吹拂在脸上很舒服。“老朋友我来了,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大概有十年了吧……”

夜云听着白愁在那一个人自言自语着。现在正走通往茂密森林的路上,而从昨天晚上从白愁那听说点消息,今天我们要去见的那个人名字叫做“九帝”。

当然这并不是他的本名,其实夜云也不知道他的本名叫什么,只知道在认识他的时候人们就叫他九帝了。

在这华夏大地上古有“九州”之称,而他便是那九州的帝王,虽然这已经是十年以前的事了。

以“血魔咒”打败魔教原教主,成为了魔教史上最年轻也是最强大的主人。随后的两年里他先后辍败各大门派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武林至尊。就在那时他们认识了,虽然有些可笑,不过这就是事实。

记得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既然天下要我成魔,那我便要成为世上最大的魔”。

其实他以前只是个普通的武林少侠,和别的少年一样年纪轻轻独自开始闯荡江湖,凭借其努力和智慧在江湖上也算是小有名气。

只是和别人不同的是他学习的武学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魔功“血魔咒”,所以他注定了只能成为魔,不是因为武功,而是因为其他所谓的“名门正派”

和其他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一样,当他看见她的时候,他迷失了,因为,他恋爱了。

即使对方是武林第一女侠,是前来杀他的人。不过因为年轻,他做错了,他知道他根本得不到这份爱,但又怕她把自己忘记所以他开始了自己的霸业。

“既然不能让她爱我,那就让她恨我吧,至少这样她不会忘了我。”记得他是那么回答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的。

于是,很顺理成章的他们在魔教总坛决战。当时他也想好了,那就是死,这样就能永远的让她记住自己。

可是,他又错了。就在她把剑刺近他身体的时候,他的血向外喷洒着,当时他觉得很幸福,只是他忘记了血魔咒的百毒不侵代表了什么。之所以百毒不侵是因为他的血便是世间最毒的毒药。

结果他活了,而她死了,死在了他的面前……

大概又走了十里左右,前面有一个小园子,夜云知道他们到了。只见园内有一个男人,看着天,痴痴的笑着,嘴里还不停的念着什么:“我是武林至尊……哈哈哈哈……女侠……快来杀我呀……哈哈哈哈……哇……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的女侠啊……哈哈哈哈哈……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呀……哈哈哈哈哈哈哈……”

二百三十九章

漫步在林荫的山路上,百鸟的鸣叫在耳边徘徊,很宁静的一个早上,夜云不竟被这里的景色所吸引。

不远处有个小水潭,夜云于是便坐在了这水潭边开始哼起了颖最常听的那首哥。

幽雅而舒畅的旋律在林中回荡,即使有点悲伤,因为九帝的疯还是没法让它挥去,可任就引来不少的小鸟在夜云身旁甚至是肩上停下……

“小子,哼的不错嘛。识相的把钱交出来”一声粗旷却没有任何没感的声音打破了先前的宁静,身旁的鸟儿们也纷纷飞走。

只见夜云的面前出现了十一二个彪型大汉,各自手上都拿着兵器。“打劫的”夜云的脑中浮现出这三个字。

“小子,看你一副少爷气大爷我也就不难为你了,我们只求财。”“那真是不好意思,我只是个小小的灵魂,因为某种原因现在可以被人看见,但没钱”“灵魂?你当我秀逗啊?少跟老子来这套!要想活命把钱交出来!!”

又无聊又没创意的对白,这是夜云给这个强盗头子以上对白的评价,不过他也是如果对方能说出让自己都欣赏的对白来那他还用的着作强盗吗。

看来一场大战要开始了,其实夜云也没什么打的兴趣,一是敌手太弱,根本就看不上眼,因为自己的身边可是有个神一般的人物。

一个可以帮他暂时固定肉身的人。二是夜云现在越来越懒,能不自己动手就决不自己动手,而第三也就是最后一条,夜云喜欢打架,但,如今只限于看别人打。

似乎老天也十分照顾他,就在那些强盗打算动手的时候只听他们背后传来一声大吼:“哪里来的歹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劫”“很熟悉的声音,是他”白愁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