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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释魔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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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书籍名:《都市释魔师》    作者: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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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的灭亡成了必然,而女娲的出现却显得有些仓促,所以作为七强宝物继承人之一的他自然也要参战,只不过这时的他已经完全的成熟了,成熟到让人有些淡忘。

最后那个忙于公务的他显得有些搞笑,这似乎不适合他,因为大家都还记得那个在荒野上独自漫步的“孤狼”,那是一种让无数人为之倾倒的美。可是,搞笑之后大家好是为他祝福,那是一种真正的祝福,对于一个重或新生的孩子的祝福,对于他那发自内心笑容的祝福。

夕阳的黄昏下,漫布着流亡者的尸体,原本鲜红的夕阳美景如今更使得气氛变得压抑。一个少年走在这荒芜的大地上,冰蓝的长发在白皙肌肤的映称下更显的一种女性的柔美。

杨戬,这是他的名字,一个被称为天才的道士,拜于玉鼎真人门下的他重小就是个另类,因为他的才能是如此突出。

天才的实力外加俊美的外表,仿佛是那上天所雕塑而成的完美艺术品一般,只是,在那阳光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一颗黑色的心。

明明是昆仑山的天才道士,可是血液里却流淌着的是金鳖岛半妖仙人的血液。为了不知名的原因被父亲带到了昆仑上,记得当时是为了所谓的结盟,其实就是人质。有时候就是如此的可笑,一个身为人质的自己却受到了师父如父亲般的爱护,渐渐的他忘记了自己的过去,而那体内异类的鲜血也成为了“永远”的秘密。

终于还是开战了,因为历史的道标,他最终还是站在了昆仑上与自己父亲的金鳖岛为敌。原本应该是悲剧的事情在那个“白痴”师叔太公望的影响下,杨戬长大了。

虽然师父与父亲的相继死亡给了他无尽的打击,只是他已经长大了,所以可以依靠一个人的力量站起来了,所以他继承了自己父亲,继承了他的法宝,还有敢于面对那不为人知的血统。

殷商的灭亡成了必然,而女娲的出现却显得有些仓促,所以作为七强宝物继承人之一的他自然也要参战,只不过这时的他已经完全的成熟了,成熟到让人有些淡忘。

最后那个忙于公务的他显得有些搞笑,这似乎不适合他,因为大家都还记得那个在荒野上独自漫步的“孤狼”,那是一种让无数人为之倾倒的美。可是,搞笑之后大家好是为他祝福,那是一种真正的祝福,对于一个重或新生的孩子的祝福,对于他那发自内心笑容的祝福。

二百六十三章

“你醒了。”当夜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林夕已经坐在了他的身边,一脸温柔的微笑向他打着招呼。

这是个奇妙的地方,和第一次相比现在夜云和林夕两人正在一大片草地上的一颗樱花树下,灿烂却又让人不感到炎热的阳光在这无云蓝天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的美丽。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一阵大风带无数的花瓣从两人的身上吹过,林夕被风吹起的中发在樱花的映照下显得异常的柔美。

“我可以离开这里了吗?”夜云依然面无表情的问着。而林夕似乎对这个问题感到有些吃惊,不过很快他变收起来那惊讶的表情转而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虽然早就想到了,不过还是有些失望啊,果然事情还是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啊……”林夕此刻无视着眼前的夜云开始独自自言自语着。

和以往的夜云不同,此时的他并没有任性地打断林夕的自言自语,而只是在一旁默默地听着。风慢慢的开始安静下来,樱花的花瓣也不再随意的飘落,树下的夜云依然躺在地上,看着身边的林夕自言自语着。

等到林夕再次停下之后,夜云才平平淡淡的插了一句“我只是想回到属于我的那个世界。”

“是吗,对了我先问你个问题可以吗?你想成为和我一样的人吗?也就是和我一样的永生人?你也看到了,我是个永生人,即使死了也可以从地域回到这个世界,然后在到人间。”

永生,无数人所向往的最终极的目标,林夕在心中知道,眼前的夜云一定会答应,因为已经死过的他比谁都会了解活着的意义,而对于这样的人,永生是有着那么无与伦比吸引力的存在。

“祸之福所兮,福之祸所付,事情发展的太顺反而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你听过这么一句话吗‘诱惑的背后总是存在着阴谋,而这诱惑越大阴谋也就越大。’”

“呵呵,你怎么会这么想,你可是救了我的人啊,我只是想报答你而已……”林夕虽然保持着之前的微笑,但是笑声跟之前比起来显然有了一丝变化。

“或许吧,不过我只是想回去,而至于救你只是当时我想这么而已,你完全不用放在心上。”夜云不为所动的说着。

“这可是永生啊,你……你就不打算再考虑考虑……”林夕如今的口吻甚至有些像哀求。

“我只是想回去。”

“呵呵,是嘛,不过真的很可惜,你知道吗,我每在人间死一次,就要在这里待上一千年,让后才能在到人间活上那么几十年。永生,听上去是那么的诱人,但是在这过程中你所要付出的代价又有谁会在事先去想呢。我一个人已经过的太久太久,久到我已经开始恐惧,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每次回到这里,虽然可以穿梭在任何一个时间,但是这样的穿梭却只是如看电影一般的存在,所以……”

“杀气。”夜云明显感到了对方的改变,“祸之福所兮,福之祸所付,事情发展的太顺反而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在心中喃喃着的夜云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你要留在这,无论你是否愿意,你都必须留在着。还有我也顺便告诉你好了,我之前也跟本就没有迷路,我只是在那里寻找,寻找像你这样的灵魂的存在。”

“这个我也想到了,再怎么说,像你这样死过这么多次的人又怎么会在地域迷路呢。”

“你很聪明。”

“谢谢。”

“不过很遗憾,就因为这样你才必须留在这里。”美丽的草原和樱花树已经不在,而此时夜云所在的地方是一幢古堡之中的牢笼之内,而这里的主人便是眼前那柔美之中泛起无限邪气的林夕

二百六十四章

“早,星野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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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离上次游乐园集体约会后的第十天,虽然在星野的刻意安排下,让菲雪的记忆变成了她因为在鬼屋害怕而昏了过去,不过不管怎么说现在的他们也就顺利成了那种可以在学校或上下学的路上见面后可以轻轻松松打招呼的关系了。

经过了毫无营养的招呼后,两人开始了老套却又让人羡慕的剧情,并肩一起走在上学的路上。

“‘文学社’?那是什么东西?”吃完午饭后,刘樱第一时间找到了星野,在略带刻薄的调侃了他和菲雪的关系之后便把那马基的最新指示给了星野。

星野当然不会不知道“文学社”是什么的干活,只不过是出于那不怎么好的某些习惯,他才这么明知故问。

“这个……其实对于这件事马老师也算是准备了很久,只不过因为之前还没找齐人数所以也就没有正式宣布成立。”作为马基语文课的课代表,刘樱在对这个上司的情报收集上也算是达到准FBI的水平了。

虽然不愿意,但是谁较人家是自己的任课老师呢,所以星野的缴械投降也在情理之中。见星野同意,刘樱这才把这才找他的真正目的说了出来。

“拉白成进文学社?!这个……你认为可能吗?”如果说在同龄人中还有谁能让星野感到无所适从的话,白成绝对算是这么一个。和星野给人的忧郁无趣不同,白成给人的感觉则是冷漠孤傲,比夜云还要无法与其相处。

(不可能……)“你是不是男人啊!!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能啊!!”因为连刘樱自己也知道不可能,所以在反驳星野的时候她只能靠声音的分贝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这跟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好了,你跟我一起去那家伙的宿舍,然后说服他入社,就这样。”

“喂,等等,我什么时候同意……”

星野的抗议被华丽的无视了,甚至连一句“抗议无效”都没有的刘樱一把抓住星野的手,把他拖到了宿舍大楼的楼下。

“运气不错。”看着宿舍大楼的管理员不在,刘樱低声地叫道,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男生宿舍就和男厕所一样,理论上来说是属于“女性止步”的存在。

因为高中几乎都是走读生,所以即使有宿舍也没几个人住,自然这宿舍管理员也就完全是个闲职。

来到二楼白成的宿舍前,刘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似乎鼓起了她所有的勇气敲了敲白成宿舍的大门。

“……”完全没有反应,刘樱和星野相互看了对方一眼后,刘樱再次鼓起勇气敲门。

“……”和第一次一样,看来白成并不在里面。“那么我走了啊。”既然要找的人不在,星野自然是第一时间准备脚底抹油,因为这个叫做白成的家伙每次和他对视都让星野不舒服的感觉。

“喂……”未等刘樱反应过来,星野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在大骂星野没义气的之后,刘樱也没办法只好放弃。

“吱……”一阵风吹过,刘樱停下来脚步梳理着那被吹乱的头发,这时一只老鼠的声音从门的缝隙中传出,随后是一阵清脆的炸裂声和老鼠的惨叫声。

“怎……怎么回事……”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的刘樱战栗的站在原地。转过身,看清了那发出声音的地方就是白成的宿舍,好奇与不安在心里交织着,已经浑然没有感觉到背后正靠近自己的那个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