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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与魔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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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书籍名:《神与魔之战》    作者:匡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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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有各种各样生命星球的优秀基因,有不少你都能插进去,不行还可以移植进去嘛!地球人不也弄懂了试管胚胎婴儿吗?你们鼠星球这方面差得远去了。”

“咱们和黑雹星球的人打一架,不见得输!”

“输定了,人家技术先进,战船又多,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元天和心情极端郁闷,这一番谈话实在令他无比失望!

元天和离开麦芽旁边的座位,心里开始盘算着逃跑:“杰克星球说什么也不能去!太遥远,来回最快也得七八年的时间!”

元天和开始打起小飞碟的主意,不行就带着嫦娥先跑,坐小飞碟回去:“可是小飞碟我又不会开?……有了!”

元天和看见烟雾笼罩下,一群人正在网吧一角激烈的辩论,其中有一个人叫柳青,嗓门最大,他是侦察大队的一名小排长,就拿他开刀吧!

元天和活动脸部肌肉,演练一下微笑的表情,不能把不愉快的情绪带到哪里去。

元天和慢慢悠悠,溜溜达达主动靠近。

只见扁担也是满脸通红,看来双方的争论已经到了白热化,心想:“他们吃饱了撑的,吵吵啥呀?!”

水秧最先看见元天和,大声喊叫:“过来!到这边来?”

“哈哈,啥事?一个个犟的鼻青脸肿的?我来帮你们撮合撮合。”元天和笑嘻嘻的走过去。

水秧等人让开一大块地盘,元天和屁股大,一下能占据十几张座位,也只搭个边。

元天和笑道:“干什么这么热闹?”

水秧指着一台电脑屏幕解释道:“刚才我们闲着无聊,收索了一下地球网络新闻,Z国前几天发生了一件事,很有争议的!你看看吧?”

地球的语言很复杂,元天和其实很懒,学的一直不太好,说道:“这么多字?水秧,还是你讲给我听吧?”

水秧道:“其实这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但是出了人命就不得了了,有个小偷,把人家的自行车偷走了,一名见义勇为者骑着摩托车追赶,小偷不听劝阻,继续骑自行车逃跑,见义勇为者用皮带抽了小偷一下,小偷摔倒后就死了,法院判那见义勇为者防卫过当,判三年有期徒刑,赔款死者2.5万元,就这事,合不合理?”

元天和一听,懵了!心想:“不管合不合理,我只要站在柳青这边就行了。”于是微微一笑,说道:“这件事情嘛,很是棘手,难办,难办呀,实在难!”

元天和自顾沉吟,周围的人也都看着他不说话,这可不行,于是问水秧:“你怎么看这件事?”

水秧道:“我?……哦,网上也有两种意见,争论的相当激烈,律师代表一派认为,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属于见义勇为者防卫过当,法律只注重小偷死亡这一结果下定论,认为判决合理。”

元天和又问:“那另一方咋说的?”

水秧继续讲道:“另一方是一些资深市民的看法,他们都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这种判决明显的是对于见义勇为者的伤害,破坏精神文明建设,不利于社会进步。”

元天和微笑道:“少数服从多数,咱们举手表决吧?”

“表决个屁?!”柳青说道:“你别在这儿瞎搅和了!”

元天和突然正色道:“非也!我们鼠星球人习惯民主评议,公平、公正、公开……”

“这里不是鼠星球!”

元天和微微一笑道:“那就分开来继续辩论,常言道‘话不说不清,理不辨不明’咱们分成两派,我和水秧、水桶做裁判兼评审组成员,就地来个现场辩论会,孰是孰非到最后一目了然!”

“如果犟不出个毛呢?”扁担冷眼说道,显然不服气!

元天和果断地回答:“都回去睡一觉,明天接着再干!”

“去个屁的吧!哪有这闲工夫!”柳青骂道。

“就是!……”扁担也这样说。

元天和感到很孤立!说道:“那好吧,今天就出结果,最后由我们三个裁判举手表决,支持哪一方的裁判多,哪一方获胜!哈哈!……”说到这儿,元天和非常满意!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只有这个办法行得通。

水秧微笑说道:“扁担、水漂、水缸为正方,支持法官判决,认为小偷虽然有罪,但亦有生的权利,罪不至死!柳青、水笔、脸盆为反方,赞同市民观点,主张伸张正义,保护见义勇为,抑制社会犯罪。比赛规则是每方交叉辩论,各限时三分钟,超时一方停止辩论,现场辩论正式开始!”

这一番叫嚷,招来很多围观者,鼓掌声传出网吧大厅。

随着水桶的“重拳”落响,辩论正式开始。

扁担头一个站起来,大声说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会安宁,法制先行,我方观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见义勇为者用心虽好,但是防卫过当,导致小偷死亡,超出法律底线,应该治罪。”

柳青站起来接招:“刚才正方辩友提到社会安宁,我倒要请问:如果法律是在为犯罪者提供庇护,局限了见义勇为者的正当行为,那么这种法制先行,能确保一方安宁吗?”

水缸站起来说道:“法治社会依法治理国家,法律从来就是为惩治犯罪而制定的,何来‘为犯罪者提供庇护’之说,简直荒谬绝伦,一派胡言,这点道理就连三岁的小朋友都知道,我开始怀疑对方辩友的出席资格?我郑重请求评审组调换对方队员。”

“我反对!”脸盆站起来说道:“提请审判组,对方三号辩友言辞当中存在人身攻击,污言秽语,扰乱视听公正!请求审判组将他罚出会场!”

水秧站起来正色说道:“我以裁判员兼评审组成员的身份郑重提醒双方辩友注意言辞文明,请双方辩论继续。”

水笔站起来不慌不忙地说道:“对方一号辩友口口声声讲什么防卫过当,又说什么法律底线,请问对方二号辩友,在追赶制止小偷盗窃自行车逃逸的过程中,用皮带抽打犯罪分子算不算防卫过当,你们所谓的无比正确的法律之中是否规定了在本案中什么样的行为才能算是防卫得当呢?请对方二号辩友正面回答。”

水漂犹豫了一下,马上站起来说道:“法律只追求事实结果,不可能一针一线的规定所有的防卫行为的细节尺度和过程要领,小偷他也是人,他和我们一样是有生命存续的权力的,本案中见义勇为者用皮带抽打小偷,导致小偷摔倒死亡的结果,侵犯了小偷的人权,触犯了法律,所以属于防卫过当,是正确的判决。”

脸盆站起来笑着说道:“我们三个都是合法公民,请对方二号辩友不要把我们和罪犯相提并论,小偷偷了自行车后仓皇逃逸,在这个过程中,小偷还要高声呐喊:‘人权!请法律保护我的人权!’请问对方三号辩友,在这种紧要时刻,有没有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伸张正义的正当权利呢?”

水缸站起来说道:“如果我们不用法律的手段制裁本案中见义勇为者防卫过当的行为,那么试想,我们只要一遇见小偷,就拿刀子把他们都砍死算了!岂不省事?!”

“哈哈哈……”围观队伍里传来一阵笑声。

“可是本案中见义勇为者并没有拿刀子呀?对方辩友不会连刀子和皮带都分辨不清了吧?”

“哈哈哈……”旁边又传来一阵阵笑声。

“对方辩友强词夺理,我并没有说过皮带就是刀子呀?呵呵,反而拿刀子并不一定致人死亡,本案中见义勇为者虽然拿的是皮带,但是导致小偷死亡的结果确是事实呀!后果很严重的咧!”

“就因为见义勇为者拿的是皮带而不是刀子,所以说他主观上并不想杀死小偷,应该没有防卫过当呀?!”

“我们一开始就强调过,法律只注重结果,我们也只事实上认定是由于见义勇为者的皮带导致小偷的摔倒死亡……”

“没准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小偷自己的车技不行呢!”

“哈哈哈……”

“你说的不对!”

“你才胡说八道!”

“我们是依法办事!”

“什么狗屁法律!该改改了!”

“你他妈的竟狡辩来着!……”

……

水秧站起来大声道:“好了!好了!都别吵吵了,肃静!……肃静!都别吵吵了!!!……我宣布,三分钟交叉辩论阶段结束,下面请正反方各派一名代表做最后十秒钟自由陈诉。”

“有时间限制还算个屁自由?!”

“不许藐视评审团!”

“……”

“好了,自……最后总结陈诉阶段开始!”

扁担站起来说道:“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我方一致认为本案中小偷有他的求得生命延续的做人的权力,见义勇为者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导致的结果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侵犯了小偷的最基本的人权,所……”

“超时了?!超时了!……评审团要公正,要尊严呀?!……”

水秧说道:“下面由反方代表陈诉,时间十秒,开始。”

柳青站起来说道:“法律是要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如果变成了庇佑犯罪,限制见义勇为者的正当权益,这种法律还要它做什么?!不如垃圾,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造福一方人民,抵制歪风邪气和不良思想行为,我方建议宪法实行临时议会民意投票更改制度,凡是属于类似本案例之特殊情况,不必教条主义,生硬照搬,机械死板,……”

“好了,时间到!下面进入评审员合议阶段,请会场保持安静,凡大声喧哗者,一律清场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