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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军嫂驯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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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书籍名:《窈窕军嫂驯夫记》    作者:墨鱼仔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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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谢晋元曾作诗勉励自己:“勇敢杀敌八百  兵,抗敌豪情以诗鸣;谁怜爱国千行泪,说到倭奴气不平。”

《八百壮士》曾被台湾拍成电影,主要演员有陈鸿烈、柯俊雄、秦汉、林青霞。

那个,关于谢晋元和八百壮士,内容很多,墨鱼就不一一介绍了,大家请百度吧。

今天是12.9,  1935年12月9日,北平(北京)学生数千人在党的领导下举行了抗日救国示威游行,值得纪念的一天,所以,本来只打算双更的墨鱼写这章,愿大家勿忘国耻、奋发自强,愿中国富饶强大、繁荣昌盛,永远别再被敌人的铁蹄践踏。

《中国一定强》

作曲:夏之秋作词:桂涛声

原名:《歌八百壮士》

是为纪念八百壮士那份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和伟大的民族精神。

中国一定强!中国一定强!

你看那民族英雄谢团长,

中国一定强!中国一定强!

你看那八百壮士孤军奋守东战场!

四方都是炮火,四方都是豺狼,

宁愿死不退让,宁愿死不投降。

我们的国旗在重围中飘荡!

飘荡!飘荡!飘荡!飘荡!

八百壮士一条心,十万强敌不敢当。

我们的行动伟烈!我们的气节豪壮!

同胞们!起来!同胞们!起来!

快快赶上战场,拿八百壮士做榜样。

中国一定强!中国一定强!

中国一定强!中国一定强!

一定强!一定强!一定强!

今天写太多了,脑力消耗过大,明天准备休息,于是,大家不用刷网页了哟~~还有,太晚了墨鱼准备睡觉,各位的评等空了再来回复哈~~大家都是有爱的好读者,墨鱼在这里感谢大家了,抱抱!

[奇·书·网]、养胃菜,养人的爱

甜美而温馨的蜜月转眼就一天天的过去了大半,夫妻二人都没有刻意去讨论过到底还有几天两人就必须面临分离,可那个确切的日子就像是刻进了心里阴影,时不时的就会在生活中出现一下。

例如,当林珑察觉到龙泉一直在考虑换沙发时,就故意在某个黄昏,引诱着和他在上面“妖精打架”,甜甜蜜蜜的大战了三百回合,以此留住沙发、留作纪念。

当龙泉开着他的悍马去加油、去保养,林珑震惊于它居然那么耗钱,油老虎啊!保养费几大千啊!换个零件就得上万啊!

管家小媳妇在忍着肉痛付钱之后立刻念叨起来:“在成都这种柏油马路的城市里开什么悍马啊?三十好几的人了,跟那个俞晨之一样没脑子的去显摆!一个是在市区拥挤得要死的地方用大越野侵占别人的生存空间;一个是在五步一停、十步一堵的地方开跑车,还保时捷呢,跑起来还没公交车快!”

龙泉吭哧一笑:“那是上下班高峰期,公交车有专用车道,不堵。”

“反正你俩都一样的骚包,只不过一个是炫一个是酷而已,”林珑不屑的鄙视着瞟了他一眼,然后问了个关键问题,“等你归队之后,这么个耗钱我又用不了的骚包车子,怎么办?”

这确实是个问题,龙泉一年也开不了几回,一直放着不用不仅车容易坏,还白白占用停车位,把车位租出去一个月还能赚几百块钱呢。

“走之前给我哥,让他处理掉,我也就是找他要来过过瘾而已。”龙泉摸摸林珑的小脸,也没多说什么,默默开车载着她回家。

只是,龙少心里隐约有点小郁结,他还有十天归队,妻子从没提过舍不得之类的话,却已经在考虑他走之后的事情,想想,真觉得有点对不起她。

路过水果摊的时候,林珑买了些提前在6月上市的大棚葡萄,然后在下午看龙泉俯卧撑的休闲时间里,一颗颗剥了皮给他扔进嘴里去。

军嫂的准头不怎么样,很多时候都会扔歪掉,龙泉不得不仰着头、伸着脖子去接葡萄粒,这俯卧撑,做得他辛苦无比,最终不得不暂停了吆喝道:“你真有瞄准了投掷吗?故意耍我的吧?”

林珑拨浪鼓似的摇摇头,表示她确实是很认真的在给龙泉喂葡萄。

“真有瞄准?唉,你啊,绝对是个打固定靶能瞄到隔壁十环去的主!”龙泉一面叹息一面往沙发上一坐,然后端起茶几上那一小碗剥掉皮的红果果葡萄,直接给囫囵吞枣似的倒进了嘴里。

那动作,潇洒而迅速得让林珑目瞪口呆,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问他:“直接吞了都不嚼一下?!还有,葡萄籽呢?”

龙泉拍拍肚子,淡定回答:“嚼过。吃了。对了,我一直想问的,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葡萄?我妈说的?”

“你妈?她告诉我,‘龙龙最喜欢香蕉和苹果’”林珑挤眉弄眼的笑笑,得意道,“经过我细致入微的观察,发现你最‘喜欢’它们,仅仅是因为香蕉剥皮最快,苹果可以洗洗直接啃。还说我懒,你才是最懒的!连吃水果都因为嫌麻烦就懒得去吃自己最心仪的。”

还有所谓的菜最喜欢大块的猪肉、牛肉,不喜欢吃鱼和鸡、鸭之类的,经过观察,细心的妻子发现这也是龙家妈妈的误解,他只是因为吃饭速度太快,懒得花时间去捋刺、吐骨头,所以才“喜欢”吃最方便的,放弃最麻烦的。

林珑说话时一直带着笑容,可心里却有点小酸楚,他这样的习惯,绝对是在忙碌的学习和工作中慢慢养成的。

学历高、会传统武术、会吹奏笛子和箫、会多门外语、会电器修理、会用小铁丝撬门锁、会各种各样她想都想不到的东西,这种十项全能的男人,不可能凭空掉下来,这都是他自己长年累月的节约每一分、每一秒刻苦学来的!

这家伙,童年时代因为被拐卖而远离父母、少年时期则经常出外学习武术、大学时念了外地管理严格的军校、等成年工作之后,一年最多只回家住十天,忙得跟家人长期朝夕相处的时间都没有,结果,连自己爹妈都搞不清儿子的真正喜好。

可龙泉一说起工作,即便是其中的内容含糊着不方便提,可那眼眸总是那么神采奕奕,笑容总是那么阳光灿烂。

他或许从没考虑过,为了不知道是谁的“别人、群众、人民”这么奉献自己,究竟值不值。不,应该是想过的吧?他的结论,肯定就一个字“值”!

林珑不想跟他讨论这样的严肃话题,只笑着问龙泉:“你怎么不好奇我是怎么发现你口味的?”

“还用问?”龙泉嚼着葡萄含含糊糊的回答她,“肯定是一周前在我忙着给你整理电脑的时候,弄了大一盘子各式各样的水果让我选,我顺手叉着吃了两样,首选应该是葡萄、第二是荔枝,对吧?”

一般来说,在水果质量都不错的情况下,下意识首选的以及频频品尝的就应当是最喜欢的,同理,林珑也是通过观察龙泉吃菜的时候最先、最喜欢夹哪一样,慢慢摸索着他的口味。

比如,桌上同时摆放带骨的青椒干煸鸡和没骨头的凉拌鸡丝,以及刺多的水煮白鲢和刺少的清蒸鲈鱼,数数他动筷子的次数就能猜出一切。

“唉,你记忆力真好!什么都逃不过首长大人的法眼。”林珑耸耸肩,然后慢腾腾的踱步去厨房,准备弄晚饭。

“你也很厉害!”龙泉轻轻笑着,尾随进了厨房挽袖子准备帮忙择菜,“在老婆大人面前,我都快透明了,什么秘密都能被你扒光。”

“只是想在有限的时间里,让你吃得更舒坦一点而已,”林珑低声呢喃着,然后一面洗菜一面介绍道,“那,今天的主菜是猪肚什锦汤,猪肚能健脾胃、补虚损,你们那种赶时间吃饭都不带嚼的咽下去,还经常三餐不定时,最伤胃了,有机会就要养养!”

“好,听你的!”龙泉在一旁看着,眼中溢满了柔情与笑意。他以前只知道自己老婆是个吃货,最喜欢大街小巷的找美食,真正住在一起了才知道她是“吃货”的加强版“饕餮”,已经把单纯的喜欢吃升级为连吃带学,然后做出来给人品尝。

而他嘛,则是标准的饭桶大胃王,林珑做什么他吃什么,并且每次都是笑眯眯的一面表扬一面全部吃光,滴汤不剩。

在龙泉望着自己老婆开小差的同时,林珑还继续嘀嘀咕咕的念叨着:“明天嘛,就参芪猴头菇炖鸡。黄芪抗炎补气,猴头菇适用于胃溃疡、慢性胃炎什么的,母鸡也是益气养血,健胃补五脏。”

“好,听起来就很不错。”龙泉继续点头,表示支持。然后又不由的去想,林珑究竟是因为本身就喜欢做菜才熬更守夜的研究食谱,或者,只是为了让他吃得更满意、更好,才不断的搜罗最佳的食疗方案、琢磨自己的做菜手艺?

都说家常的菜养胃,可龙泉却渐渐觉得,林珑每天翻着花样做出来的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不仅仅是养胃,更重要的是,它还养着爱。

一点一滴都是对方最真心的无言告白,吃在嘴里,不但觉得香,更觉得暖。甚至,暖得烫胸口。

龙泉一面帮忙切着莴苣,一面轻声叹息道:“你为我做了那么多,可我,什么都为你做不了。就算在家,做菜什么的也笨手笨脚的帮不了多少忙……对你,真是太不公平了。”

“夫妻之间,做多做少还需要拿天平衡量?结婚之前我就考虑清楚了,你的时间给了‘大家庭’里别的更需要的人,那就由我这‘闲人’来努力一点维系我们的小家,”林珑乐观的笑了,又指着龙泉切出来的大小均衡的红肠、莴苣条还有细细的土豆丝,夸奖道,“你怎么没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