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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第一修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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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赤目的刺客

书籍名:《大荒第一修真者》    作者:死亡外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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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风并没有立即离开九死教总坛,因为他想办的事情还没有办完,那个传送阵究竟在不在老头儿所说的地方,他还必须亲自去看个清楚,毕竟这已经不仅仅是为了祸害火巫城所做的事儿了,他以后也要利用这传送阵去对付火巫城城主,报仇雪恨。

        那老头儿的惨叫声只是吸引注意力的方法而已,李清风想要调虎离山,尽管他明白自己懂得遁术是多么大的优势,可一切还得小心为妙,这大荒中的人千奇百怪,拥有什么能力都不奇怪,自己已经有过教训了,绝不可以再犯轻敌的错误。

        墙壁是钢铁混合了沙石建造而成的,因为某种特殊技术的应用,其坚硬程度甚至超过了现代的钢筋混凝土,想要打穿而不暴露自己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李清风只能利用五行遁术穿越墙壁。

        当他进入九死教教主的房间的时候,发现这里特别的大,足足有两三百平米,除了睡觉用的床铺之外,在房间的中央位置,还有一个垒砌起来的高台,高台上安装有一扇门,门锁此时锁得很牢固,看样子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打开的。

        李清风四下里瞧了瞧,发现并没有人在,知道自己调虎离山之计成功了,于是便走到那高台附近,准备打开锁子。

        此时他尚未解除遁术,依旧是处在元素状态,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安全的。可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距离高台还有一米左右的时候,一阵凉意陡然从心底升起,散布出去的神念居然没有任何感应,但直觉却告诉他“危险!”

        他下意识地选择了后退,而就在此时,一柄锋利的尖刀自空中射下,正好扎在他方才所站的那个位置。

        李清风抬头看去,竟然发现在房间的顶棚之上趴着一个人,那人就好似壁虎一般紧紧贴住顶棚,竟然也不会掉落下来,而方才那柄飞刀便是从她手中射出。

        “女的?”虽然对方全身黑衣,且蒙着面,但高耸的胸部却依旧非常惹眼,是以李清风一眼便看出此人是个女的。

        那人并不吭声,一双泛着红光的眼睛好似完全看穿了他的遁术,手上又是一甩,另一把飞刀已经飞射过来,速度奇快。

        李清风眼见自己的遁术居然这么轻易就被人识破,心下稍稍有些慌乱,不过修真之人的心境何其强大,片刻之后他就已经恢复了正常,而后干脆显出身形,双手同时甩出两张符印。

        一张火球术的符印,一张铁网术的符印。

        他的出手也是极快,对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还有反击的能力,所以这一下子竟然吃了个暗亏。

        铁网将那人罩在了里面,火球术轰然砸在铁网之中,一股火焰立即燃烧起来,瞬间就将铁网填满。

        即使如此,李清风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他并不想与这个诡异的刺客在这里纠缠,所以在火焰燃烧起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将土龙术施展了出来,那龙一口便咬碎了门上的锁子,继而露出了里面的情景。

        “果然是一个传送阵,而且是非常精密的传送阵。”李清风心中非常满意和惊喜,“这传送阵与我鸿蒙派流传下来的阵法要诀中所记载的资料有许多吻合之处,以后倒是可以来好好研究一下。”

        他有些舍不得地看了看着传送阵,又看了看那从火焰之中飞出来的一股黑烟,就知道方才那刺客已经脱困了,再不走的话就来不及了,更何况这里的打斗声估计早就传到了外面,援兵赶回来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所以他不得不走。

        纵身从窗户跳了出去,李清风于空中直接捏碎了一张定点传送符,而后人便消失在了半空之中。

        传送符指定的位置正是之前他跟踪那九死教老头所到的瀑布之内,那里既隐蔽又安全,绝对是个传送的好地方。

        李清风离开后不久,九死教许多地方都突然发生了一连串的爆炸,原本宏伟的建筑却被炸得支离破碎……

        ……

        十天后,天气已经开始转凉,落叶在到处哭诉着着自己的委屈,光秃秃的树杈越来越多,风一起来,凉意便犹如狡猾的蛇一样窜入到了人的身体里面。

        秋天,本应该是丰收的日子,然而飞天城外成片成片的田地却已经荒芜,更是很难看到一个人影,据说是冥府终于开始行动了,大军已经出现在了飞天城周围的各个鬼门,人们因为害怕,所以都不敢出去种田打猎,所有的食物基本上都是靠着储存下来的粮食来实现的。

        路边的大榕树下,几个人影在那里晃动,仔细一看,竟是蚩魔等人。

        他们冒着危险每天都在这里等待,从白天到黑夜,再从黑夜到白天,几个人轮番守候,就是为了等待他们的主心骨,他们的队长李清风回来。

        队长不是自封的,主心骨也不是自吹自擂就可以得到的,李清风用自己的行动展示出了自己的能力,让这些来自不同种族的战友们心服口服。尤其是蚩魔,一直以来都不是很瞧得上李清风,之所以跟着李清风,也仅仅是一种下意识的行动,因为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最初的那个目的他已经实现了,可他还是不想走。

        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自己是心甘情愿跟着李清风混的,因为他从李清风的身上看到了一个崭新的大荒世界,看到了未来的变化。

        他是个巫人没错,而且还是个巫人中的贵族,可是因为家庭原因,他并不喜欢自己的种族,不,准确的说应该是不喜欢巫族人组成的社会,甚至有些厌恶,对于人类,他虽然不讨厌,但也很不屑,不过现实却一次次告诉他,李清风这个人类不一般,跟着他甚至有可能改变现在巫族中他看不过眼的一切。

        所以他不想李清风死,从他那焦急的目光之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远处奔来一只全身火红的狐狸,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狐狸全身竟然是由火红色的石头组成,只不过这石头非常漂亮,胜过了世间任何的宝石。

        蚩魔站起了身子,冲着那狐狸看了过去,不等对方来到近前,便大声问道:“怎么样,发现他的踪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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