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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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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发家致富 3

书籍名:《三国首富》    作者:大明湖畔容嬷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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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月星稀,寂静的林中,一员壮汉,领着数千人,匍匐在茂密的杂草中。泛着寒芒的眼珠子,如饿狼眼眸般吓人。

        卫摄叼着草叶子,手里拽着钢刀,静静的等待。秦汉鄙夫,只不过一个厨子,商人,爬到如今的县尉罢了就敢如此欺他卫家。不好好教训一番,他河东卫家颜面何在?不过,汉室虽然名存实亡,卫家也不敢公然有什么大动作。

        卫操被掳也好,不,被杀了才叫好呢!卫氏一代年轻世子中,卫操从文,在河东一带颇有名气。常凌驾于卫摄头上,卫摄习武,不被家主看中,世风日下,武人地位卑微。卫摄恃才傲物,有两下本事,本来挺骄傲的,却硬是在卫操面前抬不起头来。

        “叮铃铃!”西北之人,除外走马时,都喜欢在马脖子上挂着铃铛。深夜中,那叮铃铃的声响,就像是招魂的曲子,枯燥又刺耳。

        卫摄屏住呼吸,指节发白紧紧拽住钢刀,心中一紧。“来了。”平日里,欺压百姓,杀人也不在少数。可那些人都知道惹不起他,不敢丝毫反抗,如今,他面对的是数百西北壮汉。

        西北穷山恶水,多有刁民恶人,刀枪无眼。静谧的空气中,卫摄感觉自己几近窒息。拼了,为了前途,挫挫他们的锐气,抢了他们的兵器。最好惹得秦汉发怒,杀了卫操,如此一来,自己就有理由发兵攻打西城建功。

        卫操一死,家中年轻子弟再也无人与他争夺,又建功,家主岂能对他不看重?“放箭!”想到这,卫摄鼓足勇气,从草丛中站了起来,提刀爆喝。

        顿时,铺天盖地的箭矢,宛如死神的触手般,激射而来。片刻功夫,毫无防备的西凉将士们被射倒一大片。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卫摄怒吼。“秦汉受死,河东卫家卫摄在此。”他领着数千人,嗷嗷叫着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冲了下来。

        领头的小将已死,仅活下来的数百将士那还顾得其他,挥马鞭,驱马狂奔。兵器固然重要,性命,才是唯一。

        “哈哈哈!”地上徒留百十具冰冷的尸体,看着绝尘而去的身影,卫摄狂妄的大笑起来。“我听说西城秦汉怎样凶猛,现在看来,不过一群鼠辈而已,闻风而逃,还敢起名为恶鬼,不知羞耻。”

        “公,公子……”有小厮脸色一变,借着残月寒芒,指着地上的尸体唯唯诺诺道。“这地上的将士不像是中原人,倒像是西凉的羌族。”

        卫摄双眼一眯,仔细看来,果然如此。他默不作声,径直走向车杖,掀开杂草。十几辆车杖中,无一不藏着数百把尖锐的兵刃,卫摄苦思不得其解。“不是说,运兵器的是秦汉的人吗?”

        想不通,他才懒得去想,动脑子的事情,卫摄向来不擅长。管***死的是什么人,兵器到手总没错吧!大手一挥,“把车拉走。”

        “ou-ou!”

        对面的林子中,一声急促而又高昂的狼吼之声响彻天地,突兀,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狼群,在山中嚎叫起来。

        卫摄及身边数千人,顿感毛骨悚然,皮肤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走,都愣着干什么,把兵器全部带走。”卫摄咽了咽口水,往山中看去,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轰隆隆如同万马狂奔般震天的声响在树林中响起,声音越来越近,狼嚎之声越加嘹亮。与此同时,卫摄等三千余人,下意识紧了紧手中兵器,心里皆生出一个念头。“不会,真的是几万匹狼群吧?”

        晓风残月,林中乌芒毕现,数百骑蜂拥而至,个个头戴乌盔,看不清面貌。为了迷惑对方,秦汉没有骑赤兔马,没有穿金甲,也没有带金刀。典韦和周仓也和秦汉一样,身上披着黑色甲胄,头戴乌盔。

        “什么人?”卫摄大喊,见对方仍未停止脚步,刀光闪烁,明摆着是要来杀人的。“我等皆是河东卫家的人,你若……都给我稳住,给我冲杀,他们只有几百人。”

        卫摄双目欲裂,对方根本不搭理他,冲上来直接就开砍。

        血光迸溅,残肢断臂漫天飞舞,恐狼群狼一个比一个阴狠,随着秦汉典韦周仓三人脚步,驱马狂奔,将卫家家丁阵势冲散后。再调头折回杀了过来,每一次冲袭,都有数百人躺下,温热的血液挥挥洒洒,溅了铠甲一身都是。

        这***到底是什么人?

        夜下,默不作声扬着屠刀的恐狼,如死神的使者,无情的收割卫家人的性命。

        卫摄真的害怕了,翻身跳上一匹马,手中的断刀不知道被他丢到哪儿去了。他甚至不敢回头多看一眼,阴森森的总感觉有一股寒气萦绕在脖子上,留下来随时都有可能毙命。

        见公子都跑了,一干家丁也不敢多做停留,恨不能多生两条腿,往密林中逃散而去。只片刻间功夫,地上徒留上千具尸体之外,再无踪影。

        如果,在大白天,恐狼正面与三千卫家家丁发出冲突的话,胜负在另外一说。即便是恐狼赢了,恐怕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这个时代,多数家族的私兵,比郡兵的装备要精良数倍。

        无需做多言语,典韦周仓各领百十号人,追着卫家逃散的家丁,将他们驱除的更远。

        剩下几十人,将马匹拴在车杖上,载着兵器往回运。

        这些兵器,虽然品质不够精良,比起其他郡城的郡兵的佩刀,要精良不少。看着十几辆车杖浩浩荡荡的往回运去,秦汉忍不住咧开嘴一笑。有这些东西,自己到时候随时都可以在成立一支军队。

        廖化擅长统兵,那一万军士在他的训练下,比以前要好的多。虽然,在宛城与黄巾贼正面对射过,也仅限于对射。他们见过死人,却没有杀过人,与恐狼狼群完全没有可比性。

        即便是万人,在面对恐狼狼群时,他们都没有勇气拔出腰间的佩刀。

        恐狼狼群只要往那一伫,萧杀之气,谁也不敢轻视了恐狼。

        空气中,夹杂着浓郁的血腥味。秦汉抬头望着天上血月,“河东卫家,既然,你想跟我争夺女人,那么我们就从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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