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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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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书籍名:《血腥的盛唐》    作者:王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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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被罢相一事,乍一看似乎有些不可理喻——就因为一个七品小文书受贿,便罢免了一个兢兢业业、精明强干、对帝国政治有着突出贡献的宰相,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

其实,无论是赵诲的枉法求财,还是姚崇两个儿子的招权纳贿,都不是导致姚崇下台的真正原因。道理很简单,打狗也要看主人。倘若玄宗仍然倚重姚崇,仍然寄望于他在宰相任上多做一些贡献,那么就算赵诲和姚氏兄弟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只要他们不是阴谋造反,玄宗都大可以睁一眼闭一眼,又何必非把姚崇的宰相乌纱摘掉不可呢?

所以,真正的原因其实是——玄宗本来就已经有了罢免姚崇之意,赵诲受贿的事情,只是恰好让玄宗拿来当一个借口罢了。

在赵诲一案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足以让我们窥见玄宗的真实意图。那就是,当赵诲东窗事发时,玄宗居然以天子之尊亲自审问他,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如果不是玄宗存心要抓姚崇的小辫子,一个小小七品文书的受贿案,又何须劳驾他皇帝大人亲自出马?

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玄宗这么做,目的就是要敲山震虎。

换言之,就是故意抓一条狗来打,让主人瞧瞧颜色。

可是,姚崇一直在宰相任上干得好好的,玄宗为什么忽然要把他撸了呢?

这就要涉及到玄宗的用人之术了。

玄宗任用宰相的原则,基本上可以用六个字概括:专任而不久任。

所谓专任,就是一改大唐立国以来的集体宰相制,把宰相名额控制为两个,并且一个为主,一个为辅。比如玄宗先后为姚崇配备的两个副手,前面的卢怀慎就被称为伴食宰相,后来的源乾曜同样也是唯唯诺诺;姚崇卸任后,宋璟继任首席宰相,他的搭档苏颋照旧是陪衬人物。这种绿叶配红花的用人原则,正是玄宗刻意为之的。他的目的,就是要把朝政大权全部集中到首席宰相一个人手上。

之所以要实行这种专任制,是因为玄宗亲政后,所面临的是一个“百废待举”的政治局面,所承担的主要历史任务就是“拨乱反正”,因此,只有让一个能力突出的宰相独揽朝纲,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避免集体宰相制下常见的掣肘、推诿、扯皮等低效现象。

但是专任制也有两大副作用:一是宰相大权独揽,最终必然导致皇权受到威胁;二是一人执政必然导致整个政治运作过多地带上个人烙印,从而日久生弊。而要消除这两个副作用,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要让这个手握大权的宰相干太久。

从这个意义上说,姚崇被罢相绝不是偶然事件,而是玄宗深思熟虑的结果。

姚崇虽然离开了帝国的政治中枢,但是在后来的几年里,玄宗对他依旧礼遇甚隆,仍令其“五日一朝,入阁供奉”(《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在许多大政方针上还是要征求他的意见。

开元九年(公元721年),姚崇病逝,享年七十二岁,死后赠扬州大都督,谥号“文献”。

姚崇在任三年多,时间虽然不长,但却与玄宗君臣同心,密切配合,共同开启了清明、高效、务实、俭朴的新政风,终结了自神龙政变以来混乱不堪的政治局面,把帝国引上了一条健全的发展轨道,为盛世的来临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宋璟:贤臣的典范(上)】

宋璟于开元四年底被玄宗征召入朝,初授刑部尚书,次月擢任侍中(时称黄门监)兼吏部尚书,正式入相;玄宗给他配备的副手是中书侍郎(时称紫微侍郎)苏颋。

和姚崇一样,宋璟也是三朝元老,素以“耿介有大节”“当官正色”(《旧唐书·宋璟传》)著称,武周时期曾为了弹劾二张而与武皇面折廷争,以致铁腕无情的武曌虽“内不容之”,也不免要“惮其公正”。(《大唐新语》卷二)

从宋璟回朝之初发生的一件小事,就足以见出他刚直不阿的性情。

当时,宋璟从广州回长安,临近京师时,玄宗特意派遣心腹宦官杨思勖出城迎接。宋璟一路上竟然不与杨思勖攀谈半句。杨思勖回宫后悻悻地向玄宗禀报,玄宗听完,感叹良久。他知道,宋璟这是在恪守“外臣不与内官交通”的准则,于是内心对他愈发敬重。

作为姚崇的继任者,宋璟在国家大政方面大致继承了姚崇的路线方针,基本上可以说是“萧规曹随”,但是在具体的执政风格上,他却与姚崇有着根本的不同。

史称“崇善应变,故能成天下之务;璟善守文,故能持天下之正”。(《新唐书·姚崇、宋璟传》)对于姚崇来讲,只要大方向是对的,他可以不择手段,所以他身上颇有些权谋色彩;而对于宋璟来说,只有原则才是最重要的,什么事情都要讲究一个规矩法度,是非曲直,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天子本人,在这一点上一概不能例外。

其实,宋璟与姚崇的不同并不是偶然的。

玄宗李隆基正是发现姚崇执政过于“权变”,担心日久生弊,才会起用善于“守正”的宋璟,以此弥补姚崇的缺失,矫正朝廷的风气。

宋璟拜相后的第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恢复了废弛已久的“谏官议政制度”。

大唐的谏官议政制度始创于太宗贞观初年。当时的制度规定,凡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及三品以上官员上朝奏事时,谏官、史官必须随同宰相们上殿,“有失则匡正,美恶必记之”;朝廷各部长官在朝会上向皇帝奏事时,御史有权当面弹劾,并当众宣读弹劾奏章。有了这样的谏议制度,高级官员就无法蒙蔽皇帝,低级官员也不能暗进谗言。所以太宗才能听到各种不同意见,最后择善而从,在兼听博采的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

这就是贞观时代进谏成风,吏治清明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到了高宗时代,许敬宗、李义府等人恃宠用事,这项制度就逐渐废弛了。史称当时“政多私僻”,奏事官员往往等到朝会结束后,才在御前呈上密奏,谏官、史官皆随文武百官退出,自然不可能了解奏事官员到底呈上了什么奏议,更不可能发表什么意见。

及至武周时期,女皇武曌以严刑峻法控制臣下,于是事情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谏官、御史们虽然又有了当廷谏议之权,但是往往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滥用手中职权陷害朝臣,打压异己。所以上至御史大夫,下至监察御史,莫不以相互倾轧为能事。整个帝国政治被搞得乌烟瘴气,人人自危。

到了开元初年,谏官议政制度已经废弛了半个世纪之久。“及宋璟为相,欲复贞观之政”(《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开元五年(公元717年)九月,在宋璟的一再建议下,玄宗终于下诏恢复了谏官议政制度:“自今以后,除非情况特殊或事关机密,否则一切奏事,均应在朝会上公开报告,谏官、史官议政,皆依贞观故事。”

谏议制度的恢复极大地促进了玄宗朝廷的进谏、纳谏之风,为帝国政治的良性化和有序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玄宗李隆基虽然做不到像太宗李世民那样“从谏如流”,但至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到“虚怀纳诲”。于是在开元前期的二十年间,出现了继贞观之后谏诤风行的第二次高潮。上至宰相、百官和地方刺史,下至文人、隐士和普通百姓,上书直谏者络绎不绝,公开议论朝政蔚为一时风尚。

当然,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了制度,还要有人去贯彻推行,才有可能形成一种习惯和风气,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沦为摆设。

在坚持原则,犯颜直谏方面,作为百官之首的宋璟,就是头一个身体力行的。

对于外戚,他敢于不讲情面;对于宗室,他敢于秉公办事;甚至对于玄宗本人,他也敢于“触逆龙麟”。

这就是一代贤相的傲骨和风范。

如果说,“善应变”的姚崇可以称为能臣的话,那么“善守文”的宋璟就堪称贤臣的典范。下面有几件事情,足以让我们领略宋璟的贤相之风。

第一件事发生在开元七年(公元719年)四月,玄宗的岳父王仁皎去世。王仁皎是王皇后的父亲,封祁公,官任开府仪同三司(一级文散官,从一品)。既然是当朝国丈,身份显赫,爵高位尊,身后事的规格自然是不能低的,尤其是坟墓,更要修得巍峨高大。这不仅是顾及王皇后的面子,更涉及皇家的尊严。所以,王仁皎的儿子、驸马都尉王守一就出面向玄宗要求,比照窦太后之父(李隆基外祖父)的丧葬规格,修筑一座高五丈一尺的大坟。

这个王守一不仅是玄宗的大舅子、皇室的驸马,而且是李隆基在当临淄王时的好友,本身又是先天政变的功臣,在李隆基诛灭太平一党的过程中出力甚多。因此,无论是出于皇家尊严、个人亲情,还是出于旧友兼功臣的情面,玄宗都不能不答应。于是玄宗很快就下了一道手诏,命有关部门按照王守一的要求办理。

然而,王守一万万没有料到,天子这一关他是过了,可宰相那一关他却死活也过不了。

宋璟得知这件事后,立刻拉上副手苏颋,当面向玄宗进谏,说:“按照朝廷的有关制度规定,一品官的坟墓高度是一丈九尺,即使是陪葬皇陵,最高也不过三丈。所以,王守一的要求于礼不合,不能同意。”

玄宗闻言,赶紧把外祖父搬了出来,说既然有成例可依,那王守一的要求也不算过分。

宋璟说:“窦太后的父亲逾越礼制,当时朝野都议论纷纷,只是没人敢出面指出错误罢了,现在既然已经知道错了,怎么还能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