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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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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书籍名:《中国历史未解之谜》    作者:李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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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政界“金匮之盟”之谜

            宋太祖赵匡胤驾崩后,皇位由其弟赵光义继承,正史认为光义乃合法继位,是奉太后“金匮遗诏”之命行事。但后来有人对“金匮之盟”一事提出质疑,使得这一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宋史》有好几处提到“金匮之盟”事,《杜太后传》里面记叙:“建隆三年(公元961年),太后病,太祖始终在旁服侍不离左右。太后自知命已不长,召宰相赵普入宫。太后问太祖:‘你知道怎样得天下的吗?’太祖曰:‘我所以得天下者,皆祖先及太后之积庆也。’太后曰:‘不然,正由周世宗使幼儿统治天下耳。假如周氏有长君,天下岂为汝所拥有乎?汝死后当传位于汝弟。四海至广,能立长君,国家之福也。’太祖顿首泣道:‘敢不如教诲!’太后转过身对赵普说:‘尔同记吾言,不可违背也。’赵普于床前写成誓书,普于纸尾写‘臣普书’。藏在金匮(同柜),命谨慎小心的宫人掌之。”

            在司马光《涑水纪闻》、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著中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历史上人们虽然相信有所谓的“金匮之盟”,但却找不到盟约的原文。一千多年来,没有人怀疑“金匮之盟”的真实性,这一盟约就成了宋太祖坦荡无私的例证。直到清代,古文学家恽敬对盟约内容提出疑问。

            21世纪40年代初张荫麟曾作《宋太宗继统考实》,后收入《张荫麟先生文集》,认为“金匮之盟”是赵普伪造的,全盘否定此事。除此之外,邓广铭、吴天墀、李裕民、顾吉辰、王瑞来等学者也持同种观点,怀疑它的真实性或断定“金匮之盟”的伪造性。其理由大致如张荫麟所言,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杜太后病重时,宋太祖只有34岁,正值年轻力壮之时,赵光义才23岁,而太祖长子德昭也已经14岁。当时太祖身体健康,没有短寿夭折之象,即使太祖只能再活20年,那时,长子德昭已30多岁,怎么会有幼主之说?杜太后凭什么猜测太祖早死、幼子继位,而宋朝重蹈五代的覆辙呢?实在没有道理!如果确如太后所预料宋太祖中年夭折,人们还可以推测,也许杜太后凭经验或灵感有超前的洞察力,尚可勉强解释。但是,太祖活了50来岁,并没有早逝而面临幼子主政。如果真有遗诏,太祖临终前应该命人打开金匮,就算是突然死亡,皇后也应该知道此事,掌管金匮的宫人同样也知道此事,为什么要等到太祖死后六年才由赵普揭露出来呢?即使公布遗诏,赵光义应该把全文都公布出来,因为这是他继位合法有力证据,而留下来的却仅是一个大概的内容,而且内容还不完全一致。更何况,太祖并未遵守遗诏办事,传位给他的弟弟,而是传位给他自己的儿子。

            但对“金匮之盟”持肯定观点的学者们提出了相反的证据。关于立此盟约的条件,持肯定论者认为它符合常理。杜太后亲身经历过五代,这是一个王朝更替频繁的特殊时期,五代君主十三人,在位超过十年绝无仅有,有七人死于非命,杜太后凭什么否认宋太祖可以摆脱“宿命”,而不像周世宗英年早逝、最终幼主执政失国而终呢?杜太后在赵匡胤刚当上皇帝说出了“吾闻‘为君难’,天子置身兆庶之上,若治得其道,则此位可尊,苟或失驭,求为匹夫不可得,是吾所以忧也”这一段话。杜太后认为刚刚建国,根基未稳,随时有可能成为短命的“第六代”。尽管当时太祖正值壮年,但政治变化无常,哪里知道宋太祖不会暴死?哪里知道宋太祖不会被人杀掉?假如真的发生了,十多岁的德昭显然是不足以应付。而拥有丰富政治经验的赵光义,应是理想的继承人。

            “金匮之盟”疑案属于皇家禁宫疑案,否定也好,肯定也好,都是根据当时历史事实、政治背景所作出的判断。比较双方的观点,其资料和解释、推断均偏向于对己方所持观点有利的一边,因此越争论疑点越多。

            第三部分:政界秦桧私通金国之谜

            秦桧(公元1090~1155年),字会之,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一代汉奸。南宋时期,他把持朝政,通敌叛国,残害忠良。尤其可鄙的是他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抗金名将岳飞,留下了千古骂名。他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秦桧是何时沦为金国的奸细的?据推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他为金人掳获后,由囚徒沦为了内奸。秦桧在金的所作所为,今已无处可查。但是关于秦桧的南归,颇能说明问题。他自己说是“杀监己者奔舟而归”,对此当时人就很怀疑,但因有宰相范宗尹、知枢密院事李回的极力保荐,所以才被高宗接纳,最终令高宗对他深信不疑,并委以重任。绍兴初做过宰相的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说:“秦桧随敌北去,为大帅达赉(又名达懒、达兰,即完颜昌)任用,至是与其家得归。桧,王氏婿也。王仲山有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其行,然全家来归,婢仆亦无损,人知其非逃归也。”另外有记载说,秦桧在金朝献和议书,当时金统治者赐他钱万贯、绢万匹。建炎四年,金朝攻楚州,秦桧竟然被允许用船将全家带回,不是奸细,能得金人如此恩宠?实情是,建炎三年,金兵南侵时,秦桧作为金太宗之弟挞懒的随军转运使同行。临行前,秦桧欲携其妻王氏南下,又恐挞懒不允,于是假装争吵,并故意让挞懒知晓,终于获准。而秦桧此番南下的重要任务就是诱使宋朝与金达成和议。

            从金人那里也能找到秦桧投降金人的确凿证据。宋嘉定七年(金贞二年),金宣宗为避蒙古的兵锋,迂都于南京(汴京),著作郎张师颜在《南迁录》中记载过此事,其中两处提及秦桧。一次是讨论是否迁都,直学士院孙大鼎在讲到迁都的必要性时说:“天会八年(宋建炎四年)冬,诸大臣会于黑龙江之柳(御?)林,陈王悟室忧宋氏之再兴,其臣如张浚、赵鼎则志在复仇;韩世忠、吴则习知兵事,既不可以威服,复构怨之已深,势难先屈,欲诱以从,则阴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之所料,及诛废其喜事贪功之将相,始定南疆北界之区划,然后方成和议,确定誓书,凡山东、淮北之民多流寓于江南,及杜充、张忠彦之家属悉令发还,盖惧在南或思归南,鼓煽摇惑,易以生隙,务令断绝,始无后患。”

            还有一次在蒙古军攻陷复州、顺州时,被俘的金同知县赵子寅、督运天使张元应二人得以逃脱,他们回来后建议遣使向蒙古乞和,金宣宗下旨封赵子寅为直昭文馆,张元应为总天马飞龙十七监。权给事中兼知制诰孙大鼎封还录黄,奏曰:“多事之世,士无常守,外顺内逆,惟利所在。子寅、元应之归,朝廷以其言遣使,遂以为诚,臣深疑之。自天统之中,至今三十年,北兵陷执官吏不知其几多,不知其存亡,传闻戮辱囚苦,皆是求死。独此二人忽然逃归,情态张皇,气貌不改,恐未必非敌之间。古事臣不必言,谨按国史,天会八年冬,诸大臣虑南宋君臣之刻苦于复仇,思有以止之,而势难于自屈。鲁王曰:‘惟遣彼臣先归,因示空(恐)胁而使其臣顺。遵之,我佯不从,而勉强以听,感可以定。’忠献曰:‘我军初到太原,孝纯见霍安国之使,使来迎降。即得太原,一鼓渡河。取洛阳。围大梁,皆由先取河东,彼此谁不怒之,仇之,如何得位得志?此事在我心中三年矣,只有一秦桧可用。桧初来说赵臣得人心,必将有所推立;不及半年,其言皆验。我喜其人,置之军中,试之以事,外拒而中委曲顺从。间语以利害,而桧始言南自南,北自北。’”

            上奏中的“只有一秦桧可用”、“而桧始言南自南,北自北”表明秦桧已死心塌地投降金朝了。

            秦桧回到宋朝之后,由于得到高宗的宠信而官运亨通,直至占据宰相的高位。自此,秦桧独揽朝中大权,积极从事投降叛国活动。绍兴八年,他代表高宗拜受金朝诏书,接受“和议”,而后为了讨好金人,又以“谋反”之罪杀害了力主抗金的爱国将领岳飞。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十月,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大汉奸秦桧病死临安,谥号“缪丑”。他的卖国行径使他成为千古罪人,为后人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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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政界民族英雄岳飞死因探秘

            岳飞(公元1103~1142年),字鹏举,相州汤阴人,出身贫苦农民之家。联金灭辽时应募从军,曾在张所部任统制,并与王彦一起抗金。后随宗泽守东京,任都统。宗泽死后,他投身张浚部,并逐渐成为南宋重要的抗金将领,立下赫赫战功。建炎四年,收复建康(今江苏南京);绍兴四年,大败刘豫齐军,收复襄阳等六郡,封清远军节度使,后封为武昌开国侯,联络两河义军,部署北伐。绍兴八年底,他反对高宗与秦桧的议和,并上表提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绍兴十年,郾城一战,大败兀术统率的金兵主力,收复颖昌、郑州、洛阳等重镇。在抗击金兵的战斗中,岳飞率领的“岳家军”常常以一当十,勇往直前,声威大震,甚至金军中都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悲叹。可是,就在收复中原即将实现的大好形势下,宋高宗赵构却连发十二道金牌,下令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