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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经济论文7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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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书籍名:《郎咸平经济论文76篇》    作者:郎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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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利明: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应该通过增加分红的方式,减少国有企业掌握的资源,你是怎么看待这个观点的?

        陈志武: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把更多的钱从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这些企业转移到财政部,至少可以限制这些企业在许多相关、不相关行业里盲目扩张,去抢占本来属于民间的收入增长机会。但是,这样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国有企业的收入通过分红转移到财政部,财政部怎么花?用什么机制去监督它?只有进一步推进民营化改革,只有让中国公民从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中分享到好处,才能改变目前内需增长不足的局面。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陈志武  李利明)

        李利明: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候进行民营化改革,是否行得通?

        陈志武:为了中国的长久持续发展,这种改革是十分必要的。实际上,现实压力也要求进一步推进这种改革。

        第一,由于美国次级按揭贷款问题可能使美国和全球经济出现萧条,这对高度依赖出口市场的中国经济会有较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保证国内的就业和收入增长,必须想办法刺激内需的增长。就像1998年的住房市场化改革和住房按揭贷款的推出从根本上刺激了中国经济增长、使中国从亚洲金融危机中顺利走出来一样,现在如果加快民营化改革、使中国公民真正分享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好处,必将刺激中国经济的内需,也将进一步带动新的产业高潮。

        第二,中国的产业结构也必须转型,如今是重型制造业太重,服务业太轻。以前苏联为例,在国有计划经济下,苏联经济也曾经增长很快,只是它增长的是制造业和军工,而不是服务业。当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的绝大部分都属于国家、并由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去花费时,他们当然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的制造业和重化工业。国有经济支持的是一种产业结构,民营经济支持的是另一种产业结构。谁可以决定钱怎么花,谁就最终决定产业结构。

        第三,国有经济分量过高,对法治建设会形成某种威胁。根据对几十个国家的情况做的研究,我发现,一些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越高,它的法治水平就越差。为什么会是这样?民营企业界的人对这一点可能有很强的感受,因为任何行业只要有国有企业介入,那个行业就很难平等竞争,遇有法律纠纷,有关部门甚至会直接跟法院打招呼,要他们注意保护国有资产。

        《劳动合同法》是“后发劣势”的具体表现

        李利明:当年建立国有经济,主要是基于让人民共同富裕的理想。现在如果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多元化,今后国家如何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呢?

        陈志武:这中间有很多误区,甚至是误导。首先,我要强调,1950年代将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进行全面国有化的时候,我们对老百姓有这样的许诺:你把你的土地和财产都归公,但你今后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教育等等都由国家包了。这是一种对称的交易。

        那么,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中国公民是否得到很多福利呢?我们可以看看政府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据财政部长谢旭人介绍,2007年在这三项上的总开支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  (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收入的3%)。而在国有经济比重并不高的美国,去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一个普通美国人年收入的六分之一)。

        不管按绝对数字算,还是按相对水平,美国政府回馈给老百姓的医疗与社会保障都远高于中国,尽管美国是十足的市场经济。

        许多人说,中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所以没法跟美国以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比。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美国去年的财政税收占GDP的18%,而中国5.1万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20%。所以,即使不算国企收入和国有资产增值,仅财政税收,中共政府的相对收入就高于美国,在民生上的开支没有理由低于美国。

        这又回到了“后发劣势”的问题。财政预算的逻辑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些地方应该多花,有些方面要少花?是不是该把更多的钱从行政开支以及其他浪费性开支中转移到老百姓的福利上,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投入?由于增长来得太容易,所以,我们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预算的制约和监督,在很多方面还付之阙如。公平与公正,只有在相配的权力制约机制下才可能得到保证。

        李利明:你上面提到的这些与  《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关系?

        陈志武:把民生责任推回给民间自己以后,普通大众的生活安全靠什么呢?这就引出来一些问题,“后发劣势”就表现出了。本来,应该通过宪政改革强化国家对民生的责任,但这条路难度较大,所以,就有了新《劳动合同法》这条更容易走的捷径。

        这部法律的初衷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当然非常好。但是,其中有很多条款是把政府没有尽到的社会保障责任推到企业身上。比如,在与一些参与起草《劳动合同法》的专家讨论中了解到,之所以规定任何人在一个雇用单位工作10年以上即为终身职员,是怕35岁或更年长的人如果被解雇就会再找不到工作,在没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障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太多的人到中年后没工作,从而变成社会负担。所以,他们规定工作10年以上就不能再被解雇。另外还有,企业与员工签约两次以后就不能再解雇员工,所有劳动关系都必须有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无合同就自然认定雇员为终身雇员,如此等等,初衷都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但是,这样做的实际效果有可能适得其反。第一,受害最大的是有技能的工人、中产阶层和大学毕业生,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很大,10年对他们来说太久,两次签约可能已经正好,而那些真正水平高、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又不会在乎有没有铁饭碗,他们到哪里都有人要。对于那些受过大学教育但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的人,可能在工作时间快到10年前被解雇。第二,过去30年中国经济之所以增长这么快,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巨大的便宜劳动力供给,也因为劳动力市场变得越来越自由。而新的《劳动合同法》使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将加快全球制造业向其他国家转移,从而导致中国核心竞争优势的丧失,对中国经济产生根本性的冲击。第三,很多用人单位在雇人方面会变得非常谨慎,能少雇人就少雇。所以,今后的整体就业水平会更难上升,特别是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影响会很大。

        有一点值得一说,那就是,并非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权益就必然受到随便侵犯。在美国,比如我所在的康州,一般的企业都没有劳动合同,雇佣关系是随意的(employmentatwill),也就是说,雇主在任何时候解雇人都可以。这听起来好像劳动者权益被随意侵犯,但实际情况正相反,因为解雇人是件很严肃的事,虽然你可以随意解雇员工,但你还得考虑到,如果你随便解雇人,其他的雇员是否会有安全感呢?事实上,在我所看到、了解到的美国企业里,没有随意解雇人的,反而是想尽办法把人留住,美国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一步步改进的。反倒是限制性过度的劳动法会阻碍整体就业机会的增长,让更多人没有工作。

        我之所以举这个例子,就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后发劣势”的一种具体表现。由于配套制度改革的迟滞,到今天,虽然我们的财政税收占GDP比重比美国高,虽然我们有这么多国有资产和公有土地,但是却没有到位的社会保障、失业福利、医疗保障、教育福利,到最后就希望通过《劳动合同法》把一些责任推到用人单位身上。立法者可能没想到,转嫁的结果是把中国更多的就业机会往别的国家送。

        何清涟:中共经济大厦的粉墙开始剥落

        ——  ——从通胀率持续走高透析中国经济质量

        打印版  【  阿波罗新闻网2007-11-22讯】

        11月中旬,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在刚过去的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6.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7.6%。

            但官方公布的数据比民众感受到的物价上涨幅度要低得多。近几个月以来,物价上涨成了中国民众的恶梦,对这场恶梦的注脚是近日相继在上海、重庆等城市发生的因抢购半价或8折食用油而导致的恶性踩踏事件。生活于上海与重庆这两个经济发达城市的居民对食品价格上涨尚如此敏感,其它中小城市的居民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恐慌感自然就更强烈。

            对这一轮物价上涨,中国境内外的感觉非常不同。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驻上海的王志浩(Stephen  Green)甚至表示,食品价格上涨有助于将财富从城市转移至农村地区,而这正是中国政府的长期目标之一。但中国政府以及部分专家的感觉却并不乐观,担心即将面临通胀预期失控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