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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经济论文7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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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书籍名:《郎咸平经济论文76篇》    作者:郎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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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市场从无到有需要思维转变,股票市场从劣到好一样需要思维的创新。我想,上市公司树立信托责任将是未来思维变革的重要产物。只有股民集中集体意识推动上市公司产生信托责任才能救中国股市。

        记者: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股市的复苏绝对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你所提倡的股民意识集中迫使上市公司树立信托责任,是在司法机构保证其绝对独立与公正时才可实现的。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上市公司有地方政府做保护伞。在利益的驱使下,司法机关是保护股民?还是保护造假的上市公司呢?在这样的背景下,单靠股民的力量是否有些薄弱呢?内地有人批评您的观点过于理想主义,您如何看?

            郎咸平:我在国内所碰到的记者对我所谈过的观点知之甚详,  而且也会常和你一样的提出一些尖锐而具挑战性的观点。而我认为这就是追求卓越的心态,  而这也是中国未来的希望所在。你所提出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问题确实是目前存在而必须解决的问题。而我所提倡的股民意识集中迫使上市公司树立信托责任的观点也确实需要司法机关的配合,而司法机关不受行政干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当然是根本。

            但是这种改革不是一步到位的,  循序渐进是一个根本。激烈的改革只会带来无穷尽的后患。正如你所说,  内地就有很多人批评我的观点过于理想主义,  不符合中国国情。例如在我在两三年前提出辩方举证、集体诉讼的观点时,就有很多人持这类观点。但到最后很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这个社会包括司法机关还是接受了这个思维。因此我并不是理想主义者,我也不是不了解中国国情。而是我对中国的看法是在一个与世界各国政府相比较的较高的高度看中国,  因此不一定能被国人立刻理解。我想告诉股民一句话,  我从1998年开始做过亚洲各国政府和家族企业的大量调研,  我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不但发表在美国顶尖学术期刊而且也被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我认为亚洲只有中国和新加坡政府有追求法治的决心。亚洲其他各国和各地区的政府基本上都是裙带资本主义下的官商结合体,根本不太为弱势群体打算。如果我对中国政府没信心,  我不可能浪费我的时间做无意义的事,例如我在香港就不会再谈保护股民的事。我相信中国政府肯定非常重视保护股民的问题,  但问题就是如何推动。

        我认为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法制化以前,利用我前面所谈的案例判案和引入客观的非股民代表的思维应该是个比较可行的方法。但请记住,这个新思维必须有辩方举证和集体诉讼做基础才有可能成功,而中国是亚洲惟一有此基础的国家。只要这个社会能接受这个新思维,  司法机关一定会慢慢的调整而做某种程度的配合。你可能会问我为何对我国司法机关有如此信心呢?我的信心来自于刘晓庆等人的实际案例。虽然中国目前类似的冤案还是很多,但司法机关能在司法行政仍然挂钩的情况下保持了他的独立性是个了不起的成就。而这个案例提醒了我司法机关也应有追求卓越的心态。

            记者:  在倡导您所提观点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呼吁中国司法机构的逐渐独立化,防止政府意志过多的强加于司法裁判。归根结底,就是政府只做协调,不多干预。这样以来,上市公司少了靠山,自然就会在股民的压力下树立信托责任。可不可以这样认为。

            郎咸平:  当然司法机构的逐渐独立化,防止政府意志过多的强加于司法裁判是我国政府在16  大以后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但这个改变也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至于你所提到政府-----只做协调,不多干预-----的有限权力的观点于我的想法背道而驰。我认为政府的权力不但不能减少,反而应该增加。而其增加权力的目的即在于建立起一套纪律。

            读者千万不要误认为引进英美普通法就一定好。普通法系本身无所谓好与坏。例如菲律宾就是美国遗传的普通法系国家,  但他们一样很差。英国在亚非洲的殖民地不也是传承了普通法制度吗,例如印度。但除了香港和新加坡以外,几乎没有像样的国家。各位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些殖民地的人没有学到普通法的真正精神----普通法纪律。

        这个普通法系的纪律是一般人看不到的,  也摸不着的,但这个纪律却把每个人都牢牢地拴住。举个例子讲,我刚到美国去的时候,我开门后就直接走过去,  然后把门向后一甩,  也不管后面有没有人要过。可是我感触最深的是老美一般都会把门扶着让我过去,而我过去了以后还是把门向后一甩,  不太管后面的人。  但是当我甩过十几次门以后,我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也开始扶着门让后边的人过了。普通法系这个精神深入人心,每一个国民都流着普通法系的血,  也就是靠着这个普通法的纪律在运行。因此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是不成文法,  只有原则而无条文,  但是所有老百姓都知道该怎么做,  这就是因为这个社会从小到大哺育你灌输给你普通法纪律的结果。

            而英美的纪律是我们处处可以清楚看到的。例如美国一年要调整两次日光节约时间,调快和调慢一个小时。美国媒体只是在调整前一天在主要报纸公布一条小消息而已,  但第二天美国全国按照标准一起调整了时间。

            那么我国所奉行的大陆法系是怎么形成的呢?我们国家基本上是把大陆法系法条抄进来了,但大陆法系的精神面却没有抄进来。首先我想问一个问题,  是谁颁布了第一个大陆法系法典-----法国的拿破仑。拿破仑是军人出生,他是个军事天才、治国天才、政治天才、法学天才。拿破仑理解英国的强胜基本上靠着普通法系所形成的纪律。但他也知道普通法的纪律是法国人学不会的,因为他们没有流着普通法系的血,那怎么办呢,  如何跟英国抗衡呢?他想到了一个由上而下,由外而内的法系,他建立法条让老百姓遵循有法可依的纪律。举例而言,  法律规定开车走右边,你不好好走,我就处罚你,你流的血虽然是散漫的血,但我用外部环境制约你。当时法条规定得非常严格而且具体,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这就是法国人当时的一个风格。目的是做什么?就是创造一个纪律。因此,拿破仑创造大陆法系的目的,就是为了替法国建立起一套大陆法系的纪律。拿破仑的伟大,就是他能看出来普通法系的纪律是强国的根本,  因而建立一个大陆法系的纪律与之抗衡。

            那么第二部大陆法系法典是谁写的-----德国铁血宰相卑斯麦。他也看到一样的问题,所以他按照拿破仑一样的思维,在德国创造了德国大陆法典,创造出德国特有的纪律。法国人的纪律在拿破仑时代发挥得淋漓尽致,全民皆兵,席卷欧洲,经济建设也在一声令下而澎然发展。没有人敢违背法条,也没有人愿意违背法条。在普通法系的国家,纪律是自然形成的,是学不会的。但是大陆法系国家却可以靠行政命令,靠长官的意志而全民皆兵、全民建设、促成经济发展。德国的卑斯麦为什么叫做铁血宰相呢?就是他对工业建设(铁),军事建设(血)是极端重视的,为什么这个建设可以顺利执行呢?就是因为德国大陆法系法典形成了德国人全民动员的纪律。我们设想一个情况,  如果德法两国不积极投入战争,  而将纪律发挥在欧洲的经济建设与整合上,那今天的世界超级强权就不止美国一国了。
r  />            亚洲哪一个国家是最有纪律的-----就是日本。我们很多的史书都在讨论日本明治维新的过程及影响,  但我们很少做成简单而正确的结论。日本明治维新的目的只有一个-----创造出日本的纪律。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经济的飞跃发展,称雄全球是中国人最痛苦的回忆。

            各位读者想想世界过去三百年的历史不就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所改写的吗。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主要的强权。其他国家呢,包括中国在内,都是贫穷、愚昧、落后。那么这五个国家的特点在哪里呢?虽然他们有三个不同的法系。一个大陆法系,一个普通法系,一个日本自己独有的法系。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纪律。因此我的结论很简单,  法系不重要,  但透过法系而建立起来的纪律才是强国之本。

            我认为中共十六大所提出的法制化的真正目的应该是“以民为本、以法为纲”的政治构想。也就是说强国之本在于建立一套全国上下服从法治的纪律,  而法制化的真正目的在于增进全体老百姓的福祉。

        编后:

            10月3日,记者拿着刚刚出版的英国《金融时报》,猛然发现美国工业集团泰科(Tyco  International)的前首席执行官丹尼斯?科兹洛夫斯基(Dennis  Kozlowski)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旗下科技投资银行集团的前总裁弗兰克?奎特隆  (Frank  Quattrone)  居然站在纽约法庭的被告席上。要知道这两个不可一世的家伙一年前还在为自己股票的“优异表现”而沾沾自喜,但今日却要在强大的公众压力下接受被定有罪的判决。英美的报纸庆幸这是自“安然事件”后,打击上市企业犯罪的又一次重大胜利。我羡慕这次胜利,郎教授也在羡慕这次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