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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茶香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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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掏钱理所应当

书籍名:《重生之茶香盛世》    作者:砚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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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绍襄这是变相地查户口,沈妤不想回答,盛延卿便代她答道:“不错,她是清水镇人,娘家姓沈,也是做茶叶生意的。”



        秦绍襄点头,他刚亮起的眸光又变得黯淡了。



        既是生意人,一定是有名有姓的大户人家,秦绍襄觉得其中的变数很少。



        送走沈妤,他怅然若失地回到别馆,蔫蔫地没什么精神。



        王世均正在长廊下逗鸟,见他这幅样子,开玩笑道:“怎么,你心仪的这位沈小姐是不是名花有主了?你三番两次讨好,人家都没有回应,要我看,这事悬。”



        秦绍襄在一边的长凳上坐下,他望着不远处的一颗茶树有些出神。



        他难得这样安静,也难得表情严肃。



        王世均以为自己话说的太重了,安慰道:“不过话说回来,就算名花有主,你也可以横刀夺爱不是,这种事又不是一次两次了,被拒绝多了还不习惯吗?”



        秦绍襄抬头,神情幽怨,他顺势一躺,靠在了王世均身上。



        他扯着王世均的衣角撒娇,“你说的对,我不能轻易放弃。你不是在桐城认识一些人吗,赶紧让他们去查一查,这个沈妤的父亲母亲是谁,家住哪里,她过去的事情我都要知道。”



        王世均捏了捏额角,“你追人家姑娘,要知道这些做什么?”



        秦绍襄的动作倏地停住了,他坐正了身子,盯着不远处一颗茶树,道:“这件事我只说给你听,沈妤长得很像我母亲。当年秦家出了事,大家四散逃命,我记得我是有个妹妹的。但她离开秦家的时候年纪太小,时间久了也没地查。



        那天在舞会上看见沈妤,我甚至觉得这就是老天的安排,她长得真的很像我母亲。”



        秦绍襄想起了一些旧事,眉头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王世均拍了拍他的肩膀,将人扶正,道:“我会派人去查,但很快就是新年,我们不能耽搁太久,要尽快动身返回北平。”



        新年将至,桐城的大街小巷也有了些年味儿,沈妤和盛延卿居住的酒店里甚至开始分发糖果。



        回到酒店的时候天色还早,沈妤提议道:“祖母不是说让陶妈妈来省城买些布做新衣裳吗,昨天太仓促,衣料也没买到,不如我们去外面逛逛吧。”



        清水镇和省城相比,近乎穷乡僻壤,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最好的了解这座城市的方式当然是逛街。



        盛延卿道:“好。”



        从酒店出来便有一条商铺林立的商业街,两人先选购了几匹时新的布料,而后逛着逛着,就到了一家洋装店。



        进了这家店,沈妤一眼便看上了一条墨绿色的短裙裙子。



        女店员立即介绍道:“这位太太,您看的这条裙子是法国进口,今年很流行墨绿色,我拿下来给您试试吧。”



        女店员喊沈妤太太,她并没有否认。



        没有女孩子能拒绝新衣服的诱惑,旗袍斓裙穿久了,沈妤很想念二十一世纪款式多样的服装。



        可是,民国时期,很多女孩子都会穿玻璃丝袜,她光着腿穿裙子,似乎不太雅观。



        女店员已经将裙子娶了下来,盛延卿道:“试试吧,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在盛延卿的撺掇下,沈妤进了试衣间。



        裙子是无袖的,长度刚到膝盖,恰露出一段纤细白皙的小腿。



        沈妤正端详镜子中的自己,身后忽然传来盛延卿的声音,“挺好看的。”



        沈妤吓了一跳,她下意识地要去捂裙摆。



        “没有别人,刚才的店员让我过来帮你参谋一下。”盛延卿道。



        沈妤笑着摇摇头,两人都不是守旧的人,参加过新式的舞会,穿的更暴露的多得是,她遮遮掩掩的样子,反倒显得自己小气了。



        墨绿色很显肤色,沈妤墨色的秀发披散在脑后,雪肤明眸,清丽动人,盛延卿的嘴角,多了一丝不可察觉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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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妤很喜欢这条裙子,但店员问的时候,她又有些犹豫了。



        “现在是冬天,买回去也不能穿,还是算了吧。”



        在盛家,没有舞会,这条裙子的确不会有穿出去的机会,实用性不强。



        盛延卿却径直对店员道:“包起来吧。”



        沈妤朝他努努嘴,“这条裙子也不便宜,不用这么破费了,花钱买一条穿不到的裙子,亏着呢!”



        盛延卿道:“给你买单是我的荣幸,难得有你喜欢的东西。”



        沈妤微笑,她轻轻搂住了盛延卿的胳膊。



        除了女装店,两人还逛了几家童装,给盛晋煦挑了些衣服,用品。



        后来,逛到一家卖文具的店铺,盛延卿为盛晋煦选了一只钢笔。



        “现在城里都流行用钢笔,练习一下钢笔字,对书法有帮助。”盛延卿道。



        沈妤将钢笔拿在手里看,黑色的金属外壳能映出两人的脸,他们紧挨着彼此,像一对为孩子挑选用品的夫妻。



        沈妤见过盛延卿的字,他的字遒劲有力,宛如游龙,她忍不住想,如果盛晋煦能受到盛延卿的教导,也一定能写出一笔好字。



        独处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天色渐晚,两人不得不启程返回盛家。



        有了上次车祸的事,盛延卿不敢再带着沈妤走夜路。



        一行人紧赶慢赶,回到盛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



        沈妤把买来的东西一一拿出来,“这是姜婆婆要的布匹,荷香要的香水和衣服,还有煦儿的衣服,还有这个……钢笔。”



        盛晋煦对衣服并没有多大兴趣,他径直接过了沈妤手里的钢笔,拿在手里细细把玩。



        “娘亲,这也是用来写字的吗?为什么没有毛?”盛晋煦瞪着黑葡萄似的眼睛问。



        沈妤摸了摸盛晋煦的脑袋,“这是钢笔,以后写毛笔字的同时,你可以练一下钢笔字。”



        盛晋煦点点头,拿着钢笔去书房把玩了。



        荷香在收拾沈妤的箱子,拿东西的时候,正巧看见了沈妤那条墨绿色的裙子。



        她拿在自己身前比划了比划,又在姜婆婆身上比划一番,摇了摇头,这衣服的尺寸显然不是她们中谁能穿的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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