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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娇娇女:被全京城的大佬宠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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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书籍名:《团宠娇娇女:被全京城的大佬宠翻了》    作者:南北圆
    《团宠娇娇女:被全京城的大佬宠翻了》章节:第71章 ,宠文网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炸鸡配方
  “二叔叔……”
  “二哥……”
  林逸明尴尬地咳嗽了两声,“都没睡呢!”
  “散了吧,散了吧。”
  林清音把最后一口鸡肉塞到林子昊嘴里,抱着个空盘子就走了,林逸白赶忙追在后面,“娇娇,“跟小叔说说配方嘛!”
  “爹……”
  林子昊笑了笑,摇了摇自己被捆住的手,林逸明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给他解开,“嘘,回房去睡。”
  林子昊揉了揉有些肿的手腕,一瘸一拐地回了房,他爹对他是真好啊!
  “娇娇,你别走,你跟小叔说说,这道菜怎么做,小叔的酒楼就需要新菜品。”
  林清音想了想,说道:“不许跟别人说这是我告诉你的。”
  其实她是怕阿依慕发现自己也是穿越大军的一员,倒不是见不得人,就是单纯嫌麻烦而已。
  林逸白立马拍了拍胸脯,“小叔保证。”
  “空口无凭,字据为证!”
  “好嘞,这道菜卖出去的收益全是你的。”
  林清音摇了摇头,“还是不了,你七我三。”
  “全给你……”
  “我不要……”
  “必须要……”
  最终林清音还是没扭过林逸白,两人签了字据,一人一份,林清音后来想了想,这件事不是自己血赚吗?
  林逸白的酒楼推出新菜品,得到一致好评,又在街头引起热议。
  阿依慕看着钱温远手里拿着的炸鸡,有些激动,连忙问道:“哪买的?”
  “林逸白酒楼里新出的。”
  “钱宝也要吃。”一个八岁多的小娃娃扒拉着钱温远的衣服,声音软甜软甜的,钱温远立马撕下一个鸡腿给她。
  “钱宝乖,小心烫。”
  “好次。”小娃娃满意极了,抱着个鸡腿啃了起来。
  钱温远把另一个鸡腿撕下来递给阿依慕,“给,怎么了?你怎么一直发呆啊?”
  阿依慕这才回过神,看着眼前笑着的钱温远,还有一旁啃成小花猫的女儿,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多事,怎么别人就不能穿越吗?
  做人不能太双标,何况自己已经找到了一生幸福,只能祝愿那位老乡也是。
  “吃,我吃。”
  这玩意吃着还不错,就是缺点番茄酱,阿依慕想到了,林清音也想到了,她一早就让人熬制了浓稠的番茄酱,准备放到酒楼里配着炸鸡一起卖,看看效果怎么样。
  林清音数着手里的银票,全是林逸白刚刚送过来的。不得不说,这在古代卖炸鸡还挺赚钱啊,虽然她不缺钱,但是谁不喜欢钱多啊!
  她现在总算有点理解为什么林逸白不娶媳妇,这么喜赚钱了,这感觉会上瘾。
  而在边疆……
  “嗖”一支箭直接飞过帐篷,直直刺进了正在左拥右抱的人的喉咙。
  “杀人了……”
  “来人啊!”
  ……
  美人儿乱作一团,到处逃窜,沃汉直接走进帐篷,一刀砍下那人的头,喊道:“吾乃新王!”
  “恭迎新王。”
  ……
  霎时间,底下跪倒一片。
  “什么?沃汉弑君了?”
  东方越面色沉重,大兴帝那封信上说边疆一切事情全由他做主,这几万大军也都将由他支配。
  “主子,是不是应该……”
  东易做了个杀头的姿势,他们一早便想派人除掉沃汉,无奈这人警惕,一路乔装打扮,愣是没让探子发现他已经离开岐舍。
  “准备,明天攻打。”
  按照蒙古与王朝签订的合约,蒙古作为战败一方,已经归属王朝,现在有人胆敢夺位,这属于王朝内部的动乱,东方越有权解决。
  “是!”
  东易有点欣喜,他一早就看那些蒙古士兵极其不爽了,动不动就调戏附近的女眷,怎么,自己家没有是吧!
  “主子,搞偷袭行不?”东易笑了笑,偷袭这事他熟。
  “你能把人家粮草烧了?”
  东易想了想,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我一个人不行,要是让东匕跟我去,没准能行。”
  “今晚沃汉势必会要庆祝,你带一波人小心点,把他们粮草给我烧了。”
  东易点了点头,估计沃汉做梦都不会想到,逍遥王会是“青子衿”背后的主子,世上就没有“青子衿”探听不了的情报。
  “青子衿”,取自“青青子衿”,传说第一任阁主夫妇恩爱有加,建立这个组织本想保卫王朝,谁成想阁主夫人身怀六甲时被暗杀,阁主悲痛欲绝,这才定下不接孕妇和幼儿的单子,“青子衿”也逐渐转到幕后,老阁主终生未娶,那一支血脉尽断,最后过继了阁主夫人弟弟的儿子来继承“青子衿”。
  东秦是“青子衿”上一任阁主,原先的老阁主是他二叔,因为双腿后天残疾,一生不愿娶妻。
  所以东秦继承了逍遥王府和“青子衿”,大兴帝能登上皇位,东秦出了不少力,而东方越身为东秦的儿子,从小就被赋予了继承的重任。
  林子陌擦着自己的剑,这是林泉给他的,说是特地为他打造,战场上不适合举那么重的剑,这把剑锋利且轻便,东匕也曾夸赞是把好剑。
  “林子陌,你一直擦剑干嘛?”
  东易有些无奈,这人坐一下午了,就光顾着擦剑,雪白雪白的,还要多干净!
  “他,第一次杀人。”
  东匕倒是一针戳中,林子陌跟他们不一样,身为国公府的三公子,林子陌不需要从小学习杀人,甚至他来边疆,就是为了学习杀人,学会看惯鲜血,那是京城学不到的。
  “我第一次杀人,他估计还没生吧!”东易有些感慨,记得小时候有一群孩子,最后踩着鲜血活下来的,只有他一个。
  林子陌没说话,继续擦剑,他很淡定,学武这么多年,他却从未动过人命,听起来很可笑。
  要是永远留在京城,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去杀人吧!所以,他来了边疆。
  想要在战场上活下去,想要成为大将军,想要守护国公府,那就必须成长,成为手握重兵的大将军吧!那是林子陌从小时候起便受到的教导。
  “东易,烧完再去抓只兔子吧!”
  东匕的话一出,东易便大笑道:“我就说我烤得好吃吧!”
  “抓,必须抓,这回一人一只。”
  看着东匕不好的脸色,东易立马讨好地说道,其实主子养的兔子还没死,看着可肥了,啥时候偷了来吃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