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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礼物

书籍名:《离心力》    作者:一枝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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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店定在周末正式开业,这天下了班林书雁去取领带,在得知他用来送人之后,店员贴心地往手提袋里塞了一张空白贺卡。
  庆祝开业的礼物按道理应该当天才送,可他的礼物特殊,或许提前送出去,这条领带当天能系在常湛身上。
  虽然林书雁从来没见过常湛穿得多正式过,平日里衬衣都要解开两颗扣子,心里也摸不准他到底会不会喜欢这礼物。
  正想着,常湛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你在哪儿呢?”
  林书雁刚下地铁,正往家里走,为了给常湛个惊喜,他谎说今天要加班,才推开了常湛非要去接他的请求。
  果然常湛还是跑去医院了,他没接着人,语气也不大好:“你们科室值班的医生说你今天没有加班,早就走了。”
  “我已经回来了。”林书雁没有辩解,问他,“你吃过饭了吗?”
  常湛本来一肚子的火,忽然心情就没那么差了:“还没。”
  正前方就是那天他说的那家卤煮店,林书雁推门走进去,主动邀请:“那你要不要过来?”
  新开不久的卤煮店还在搞活动,恰逢饭点,人有点多。林书雁等了十几分钟才等到,提着两份热乎的往家走。
  初秋的城市傍晚不算凉,和西离他住的地方不远,基本上林书雁前脚到家,常湛后脚也到了。
  他敲门时林书雁刚把贺卡写好,字迹还没干透,只好先晾在书桌上,上面是他思来想去才落笔的几个字。
  “什么味啊这么香?”
  在门外边常湛就闻见了,试营业这段时间咖啡店发现不少问题,这几天忙着整改,他连饭都没能好好吃。
  不过这几天林书雁科室也忙,不是中午错过饭点就是晚上加班,他就当陪着减肥了。
  “卤煮啊?”
  “嗯。”林书雁随手关上书房的门,“你那天不是想吃没吃着么?”
  原来他记得。
  其实那天常湛就是高兴,随口一提,现在闻见这香味才是真想吃了。他看见桌上放着两份:“你也还没吃过?”
  林书雁摇头,去厨房拿过来两双筷子。
  常湛问:“你下班去哪儿了?”
  贺卡还没晾干,两人都饥肠辘辘,要送礼物也得等到饭后。林书雁说:“有点事。”
  “什么事还要说加班来骗我?”常湛不肯罢休,非要问,“不会是跟曹逸出去了吧?”
  林书雁夹起块肉堵住他的嘴:“我去买了点东西,行吗?”
  那天在医院碰见乔菁之后,曹逸确实联系过他,先是给他发了微信,后来又打了电话,说乔菁怀孕之后整个人变得很情绪化,最近他公司遇到点困难,不想让乔菁跟着担心,才不得已说跟朋友出去吃饭。
  毕竟是情侣之间的事,林书雁夹在中间也不好多说什么,曹逸说等这段时间忙完,跟乔菁一起做东请他一顿,林书雁没答应也没推辞,只说到时再说。
  吃过了饭,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开口把礼物送出去,便先去冲澡。今天为了赶时间去取领带,从手术台上下来连手都比平时少洗了一遍。
  温热的水流从脸颊淌下来,林书雁正闭着眼胡乱游走,浴室的门便被敲了两声,还没等他开口问怎么了,常湛就推门进来了。
  心思全在礼物上,他居然忘了反锁浴室的门。
  林书雁忙关了水龙头,随手扯下浴巾不悦地看着他:“你进来干嘛?”
  常湛身上也光溜溜的,衣服在浴室门口脱干净了,只剩下一条内裤:“一起洗,省水。”
  他在乎那点水费吗?借口都找得这么拙劣。
  林书雁在这种事上很不开窍,毕竟他是做爱都要关上灯的人,此时浴室里的白炽灯刺眼,两人挤在狭窄逼仄的小空间,眼珠子上下一转就能把对方看个透彻。
  浴巾贴在他身上,常湛走过来吻他,先是锁骨,而后舔走他耳垂上的水珠,低声说:“林医生,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林书雁听过别人说他高冷,说他好看,还头一次听见用“可爱”两个字来形容他,怎么想这两个字也不应该按在他身上。
  “你先出去,我要自己洗。”
  常湛见他耳根子红了,觉得更可爱,伸手摸上他后颈:“咱俩都坦诚相待过这么多次了,哪儿我没看过啊?”
  没见过他这么脸皮厚的,林书雁放弃抵抗,猛地打开淋浴,任由水流把两人浇成了落汤鸡。
  事实证明,两个人洗澡远比一个人洗澡费水多了,足足过了一个多小时浴室的门才重新被打开,林书雁腿软得厉害,是被抱到床上的。
  他不得不再次服输,承认年轻人确实精力无限。
  这么一闹,礼物的事又被抛到了脑后,等他想起来已经是许久过后。
  他试探着问:“周末你打算穿什么?”
  常湛一向风格不羁,不想搞得太正式,想了想说:“穿件衬衣就得了。”
  光穿衬衣啊,那搭他这条领带不大合适。
  “我今天看见苏定在朋友圈发了宣传,周末是不是有挺多朋友过来?”
  常湛长这么大毕竟头一次干点正事,恨不得把认识的人都叫过来给捧场:“反正把地址发给他们了,来不来就不知道了。”
  “那你不穿正式点吗?”领带都咬咬牙买了,总不能浪费。
  常湛揽着他说:“都是认识的人,就算我穿个花背心他们也没人介意。”
  林书雁计划泡汤,心想这次他用不着就算了,反正送出去,早晚有能用上的一天。
  他正要下床去书房拿,没走两步就又被常湛拖回去,附在他耳边说:“宝贝,我有东西送你。”
  林书雁有些意外,自己也说不出意外前半句还是后半句,下意识问:“什么?”
  常湛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把车钥匙,摊在他面前:“送你的。”
  这下林书雁彻底愣住了。
  常湛手心那把车钥匙像千斤顶,让他不敢去接。
  过了许久,他才开口:“我不要。”
  常湛没想到他会拒绝,皱眉问:“怎么了?”
  林书雁躲开他的手臂,腰间犹如箍着一把枷锁,酸痛得如刚受过刑的罪人,以至于说话声音都没多少力气。
  他问:“你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意思啊,就是看你每天挤地铁太累了。”常湛才觉得莫名其妙,“从这儿到和西堵车也就二十分钟,比你坐地铁方便多了。”
  林书雁还是没接,一辆车少说十几万二十万,于他而言太贵重了。
  “我不要。”他又重复了一遍,“坐地铁挺好的。”
  车钥匙沉甸甸在手掌心,常湛眉间的沟壑皱得更深:“买都买了,送你你就收下呗。”
  林书雁莫名想起那晚那通电话,心中不安,常湛在欢爱之后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很难让他不多想。
  他以为自己是能永远保持清醒冷静的人,可一旦陷入恋爱,也很难不胡思乱想。
  两人僵持不下,常湛先一步妥协:“不要就不要,你就当先借着开,反正我也开不着,在车库放着也是落灰。”
  林书雁仍然在犹豫。
  常湛将车钥匙放到床头:“钥匙你拿着,明天把车取回来,万一哪天有急事用着了呢。对了,你刚才要去书房拿什么,我帮你去拿。”
  十几万的车于常湛而言只是大手一挥,一条领带却要花他一个月工资,一时之间林书雁竟然分不出孰轻孰重。
  他说:“先不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