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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养肥了再吃

书籍名:《我不是神明》    作者:月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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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意实在是很过分,不止胡萝卜让琅月拔,连把东西用兽皮袋装好后带回去也让琅月来,然后他就如此理所当然地两手空空地回到了部落。
  战虓回来的比阮意早,阮意在部落的广场上看到他时就浑然忘记了替他干活的琅月,跑到了战虓身边,然后上下打量,确定他没有受伤。
  “虓哥,你回来啦。”
  战虓看到阮意两手空空并没有什么不悦的神色,其他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一幕,纷纷在心头感叹。
  看来战虓是带回来了一个中看不中用的人类,连果子都摘不到。
  “战大哥,这是我今日摘的果子,你带一些回家吧。”石茜也凑上前来,插入二人之间,虽然脸上有些泥土的痕迹,但神情却很真挚,瑕不掩瑜看起来十分动人。
  她手里抱着一堆用兽皮包住的果子,都很新鲜,并且没有残缺和虫咬的痕迹。
  “我用野牛的肉和你换。”战虓的神色很平静,似乎不为所动。
  其他人见此,暗暗叹息。
  “不用了……”
  “那你离开吧。”
  战虓是不换就不要她给的果子的意思,石茜略微红了眼睛。
  最后还是接受了战虓给的用于交换果子的肉。
  虽然看起来是战虓亏了,肉换果子哪里划算,但占了便宜的石茜却是一点不感到高兴。
  她缺肉吗?不缺。她想要的是战虓……
  阮意本想替战虓分担一些果子,但被战虓拒绝了,“很重,我来。”
  琅月目光幽怨地走来,阮意“啊”地一声,终于记起自己今日的收获,他高兴地拉着战虓说,“虓哥,我今天什么果子都没摘到……”
  战虓点了点头,本想安慰一二,“没关系……”,谁知阮意话音一转接着说道,“但是我又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只可惜数量也不是很多。就在琅月手里,你看,这是胡萝卜。”
  其他人听到他们的话纷纷看了过来,见到琅月手里的胡萝卜有些惊讶,好奇是真的可以吃吗?看起来像果子,但是上面有泥土,有点脏,不像果子那么干净。
  他们的兴趣不大,只是记住了胡萝卜的样子,毕竟黄叶季(秋天)并不缺乏能吃的东西。
  阿椿也看到了胡萝卜,只可惜不能亲自近距离去看,恐怕也没机会尝一尝是什么味道了。
  同时他对阮意刮目相看,因为他知道别人不知道的能吃的食物,阿椿之前也没见过这种植物。
  阮意和战虓来到河边,同时还把琅月叫上了,想请他吃个饭,答谢他今日的帮助,不过食材还是需要他自带的。
  琅月:……
  我还缺你这一顿饭吗?
  唔,真香!
  琅月尝到了阮意深藏不露的手艺,顿时更觉刮目相看,第一次发现,熟肉真的比生肉好吃!
  琅月不是没吃过部落里的人族烤出来的肉,只不过要么是黑乎乎口感好像在吃土,要么就是尝起来和生肉没什么大的差别,少有火候把握得刚好的又有其他缺点……
  他哪里吃过阮意烤出来的这种,肉色油亮金黄,还用姜去除了腥味增加了清香的烤肉!
  好吃到烫舌头也不能阻止他啃下一口。
  阮意收到了来自琅月“热情”的肯定,比较起战虓当初堪称淡定的反应,琅月真是太没有定力了。
  琅月:“还有下一次吗?”
  战虓:“没有。”
  琅月:……
  阮意:……
  吃完琅月就被战虓“赶走”了,因为接下来他们要洗澡。
  再回到山洞,战虓半路被首领叫走,阮意则一个人穿过部落走回去,中途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只兔子让他有点惊讶。
  是一只比正常兔子的体型要稍大一些的咖啡色垂耳兔,毛绒绒的,看起来非常可爱。
  阮意走过去它居然没跑,于是被抓住了耳朵托住后腿给抱了起来。
  阮意发现兔子的身体似乎有些僵硬,而且还在颤抖,但是竟然没有半点挣扎……
  阮意给它顺了顺毛,面上温柔地笑着,然而他心中想的是,这只比战虓逮过的灰兔子要小一些,哦不,是这只兔子太瘦了才对,摸着都能摸到骨头。
  嗯,抓回家养肥一点再吃掉它吧!
  看来他的运气是真的不错!
  抱着兔子回到山洞,阮意将它放在了地上,但是它居然没有跑走,还是一动不动的。
  阮意转头取来了今日挖到的胡萝卜喂到了它面前,“喏,吃吧,可怜的小家伙。”
  落入虎穴还不知道跑的笨蛋。
  但是……兔兔这么可爱,就要吃兔兔。
  咖啡色的垂耳兔闻到香味终于动了,阮意这才发现它的一只后腿好像有些问题。
  兔子前肢立了起来,凑上阮意手中的胡萝卜,试探性地嗅了嗅,阮意笑到,“吃吧,你们小兔子最喜欢的胡萝卜呀。”
  阮意将胡萝卜塞到了兔子的嘴里,让它用前肢抱着一根咬着,然后又伸手把它抱了起来,准备查看它的伤脚。
  “啪嗒”,胡萝卜都被吓到了地上,阮意重新将之捡起来一边喂给小兔子,一边伸手摸它的后腿。
  “不要咬我哦,我替你看看你的脚是怎么回事。”不管兔子听不听得懂,阮意有言在先。
  兔子身体僵硬得更加明显,又开始颤抖,连啃胡萝卜都啃不好了,但它被阮意桎住了后颈无法转头,也无法挣扎。
  “唔,骨头错位了呀……不对,这是骨折之后又长好了?”
  阮意突然被一直“温顺”的兔子蹬了一下,兔爪不小心划伤了他的食指,但他并没有生气,只是一下一下地安抚着小兔子,“对不起,把你弄疼了吗?乖哈……”
  兔子粉色的鼻头动了动,嗅到了人类血液的气息,顿时快僵硬成了兔干。
  糟了,他不小心把这个人类弄伤了……
  阮意的安抚成功奏效,兔子的身体在温柔的抚摸下又慢慢放松下来。
  这个人类真的好温柔、好善良,被他顺毛真的好舒服,还有胡萝卜是真的好吃……
  兽人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
  变成小兔子后机缘巧合之下被阮意抱走的阿椿十分不争气地又啃了一口胡萝卜,真香!
  他刚才其实不是故意蹬阮意的,只是受伤后的条件反射,不能被人碰伤腿,即便外面看着已经无碍的样子,但阿椿深深记得腿伤的时候有多疼,遂留下了心理阴影。
  阿椿已经看出阮意可能真的不知道他是部落里的兔兽人,所以才会无所顾忌地把他抱回山洞,但他现在也不敢主动暴露身份……
  今天这个事本就是个意外,阿椿也不想让阮意尴尬为难,只想自己找一个机会默默地消失就好。
  还好战虓不在,不然他肯定要暴露,而且会被对方怀疑居心叵测什么的,到时候也解释不清楚。
  毕竟人族对上兽人天生就占弱势。阿椿还是能够理解大多数人的这种自然而然的想法的,所以也不想对这种态度苛责太多。
  【作者有话说:落入虎穴还不知道跑的笨蛋?崽,你在说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