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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枭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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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0页

书籍名:《东汉末年枭雄志》    作者: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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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清楚记得自己曾经亲自带领一批壮丁,送他们去玉门关附近的筑路工地,正好还拜见了当时正在工地上协助办事的镇西将军曹仁。
        当时他记得很清楚,曹仁留他吃了一顿饭,吃的还不错,麦饭,还有酱菜。
        曹仁告诉他,说郭鹏给这些筑路壮丁的伙食标准是一天三顿饭,一顿稀的两顿干的。
        平时吃盐菜、酱菜,然后每五天给一顿肉吃,算是补充补充肚子里的油水,长长力气。
        而且凡是来干活儿的都管饭,强壮的女子和一定年岁的孩子也管,这样能在农闲时节给当地百姓减少一些负担。
        这是皇帝特批经费,给这些为了国家筑路的壮丁的一些恩德。
        诸葛亮还特意询问,问是不是全国统一标准,曹仁给与了肯定的回答,说这就是全国统一标准。
        筑路工地上的工人因为是大体力活,所以是给三顿饭,每五天一顿肉的待遇,是皇帝亲自规定下发地方要求执行的。
        当时诸葛亮还感叹皇帝的恩德之光已经照耀到了帝国西陲边境了。
        结果现在忽然发现,情况好像并非如此。
        皇帝的意志是很明确的,可是当执行的时候,却出了一些问题。
        为什么曹仁所在的工地就能按照标准吃到三顿饭,还能出到五天一顿肉,而他送去其他地方工地的壮丁就吃不到呢?
        盐水拌饭,这是什么操作?
        盐水都给不给够?
        不仅如此,三顿饭还变成了两顿饭?
        怎么会这样?
        朝廷标准改变了?
        诸葛亮最开始知道的时候曾想过立刻去找曹仁询问这个事情,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
        先是安排人去郡里面打听筑路民夫的伙食待遇问题是否有了改变,并且又派人分头去各段筑路工地上打听他们的伙食情况。
        路是分段修筑的,一般以一个县为单位,一个县区域内的路算做一段,每一段路又会按照一定的长度和地形分作数节。
        并且为了更好的顾及到筑路民夫的利益,朝廷的政策是县级地方官僚只负责征集民夫送到工地,然后在完工轮换的时候把旧人接走,换上新人再来干活,如此循环。
        其他的事情都是郡级官员和州级官员负责。
        比如物资的安排,食物的安排,筑路工程进程的安排之类的。
        这些都是中央工部牵头,地方州、郡两级政府负责管理安排,工地上也是他们派人盯着,军队协助管理治安,调动军队火头军负责做饭。
        县级以下政府管不到物资调配的问题,诸葛亮就完全触碰不到物资调配的问题,只负责征集民夫。
        朝廷的意思是少一些经手官员,就少一些贪污腐败的可能,为了管住官员的手,朝廷也是煞费苦心。
        但是情况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诸葛亮派去明察暗访的人很快回来了。
        从敦煌郡府回来的人告诉他,他所打听到的结果是政策没有改变,还是一天三顿饭,五天一顿肉的伙食标准,朝廷就是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的,一应物资也是照这个标准下发的。
        这让诸葛亮很吃惊。
        也就是说,有人从中作梗,中饱私囊,把朝廷下发的物资贪污了?
        接着,去各处工地秘密调查的人则带回了更加让诸葛亮感到惊讶的事情。
        他们一共去了从敦煌到广至县的七节筑路工地上观察工地上的情况。
        然后发现七节筑路工地上都是一样的情况。
        一天两顿饭,盐水拌饭,别说吃肉了,肉皮都见不到踪影,盐水还给不多,就和商量好的一样。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地方要么没有军队管理治安,要么做饭的也不是火头军,而是不知道什么地方找来的厨子。

一千零六十  你仔细捋一捋这其中的关节
        进一步了解之后,诸葛亮了解到这件事情出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筑路工程太大了,参与进来的人也太多了。
        按照朝廷原来的规划,军队要参与到筑路工地之中,负责治安,协助管理,并且以火头军管理伙食,以此减少贪腐的可能。
        但是政策虽好,执行下来却出了一些问题。
        朝廷对于修路的进度要求很高,原本规划的一段一段修缮的计划被否定了,新的计划是全面铺开,很多工地一起开工,加快进度。
        但是这样一来,军队就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西北兵团五万五千人的兵力,有驻防任务、扫荡蛮夷任务和训练任务,完全不能全部投入筑路工程之中,那对军队来说压力太大。
        所以虽然名义上朝廷规定每一节筑路工地都必须要有军队负责管理治安,饭也要由火头军负责做。
        可是实际操作下来,整个河西四郡几百节的筑路工地上一多半都没有军队参与管理。
        这是一开始分段修路计划中的规定,在分段修筑的计划里,军队参与进来的人手是绝对够分配的。
        但是计划变更之后,筑路工地数量和民夫数量大大增加,军队的人手的确不够,根本顾不过来。
        曹仁也是了解这个情况的,所以只能在重点路段或者高危路段安排人手,其他地方就交给州府还有郡府的官员去安排。
        他们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这个情况的确是真实存在的,军队管不过来。
        州府和郡府的官员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也没有军队可以调动,只能发动手上可以掌握的治安人员参与管理筑路工地。
        但是发现这也不够,管理人员还是缺少,所以就只好从其他地方拉人负责管理。
        这拉来的都是些什么人呢?
        很多都是官员的亲眷,家人朋友之类的。
        这一搞,问题就出来了。
        这帮人出身环境复杂,生长环境也很复杂,会做些什么事情也不好说,稍微动动手脚,旁人也很难发现,而且一旦上了规模,必然互相打掩护。
        诸葛亮了解到这样的事实之后,意识到这件事情牵扯不小。
        筑路工地主要集中在河西四郡,除河西四郡以外的凉州其他地方的道路已经修缮成型,和关中联通。
        所以筑路工程就在河西四郡,未来还要延伸到西域之中。
        而河西四郡攻克没多久,地方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本身出产的物资极低,甚至都不够吃饭,大量筑路物资都要从凉州的其他郡还有雍州调动。
        雍州出了大头,凉州出小头。
        这是财政部和工部联合牵头讨论之下皇帝郭鹏给雍州刺史陈宫下的圣旨。
        要陈宫打开雍州府库,大量支援河西四郡的筑路工程,不得有误。
        粮食,筑路原料,运输成本等等,都要雍州承担相当一部分。
        陈宫据说提出过异议。
        他觉得雍州自己也有很多需要使用的东西,府库并不充裕,而且早前支援河西四郡以外的凉州部分,支援修建蜀道,重建汉中郡和上庸郡,物资积累已经不多了。
        他请求从关东征调一些用来填补,但是被郭鹏驳回了。
        郭鹏调查过雍州库存,责备陈宫,说仓库里的东西除了必要储存额度之外,都要拿出来用,这些东西放在仓库里也不会自己生出新的东西。
        不用,就要死在仓库里,又有何用?
        从关东调动,大量运输成本如何负责?
        物资可以直接长腿跑过来不用人力运送吗?
        陈宫于是不敢有异议,打开了雍州府库,用大量物资支援河西四郡的生产建设。
        雍州出了大概百分之八十的筑路物资,凉州本地只能提供百分之二十。
        雍州通过州府出面组织人力物力将物资运输到凉州武威郡,凉州刺史毛玠在武威郡接受物资,然后依次拨付给河西四郡,再由四郡郡守各自安排到各节筑路工地上予以使用。
        整个过程之中,县级以下政府都是没有资格参与其中的,县长县令这一级别的官员都不能参与其中。
        只有州郡两级政府的官员和他们安排的人能参与其中,所以诸葛亮一直都不知道这里头究竟是如何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