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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丹妮要当神秘骑士

书籍名:《我成了龙妈》    作者:辣酱热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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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丹妮猜错了,人家旧镇贵族并没“玩物丧志”,绝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在劳勃统治时期,比武大会就两个目的:1.为闲的蛋疼的上层阶级提供获取荣耀的机会;2.为穷苦老百姓提供娱乐节目,让他们暂时忘却现实中的困苦生活。
        说白了,比武大会就是西方中世纪版本的大型真人秀选拔赛。
        乐理论在这儿依然有效。
        丹妮之所以没参加过比武大会便明白这个道理,全因为她本人也学习过比武大会的技巧。
        就像礼仪老师教她各城邦、各民族通用礼仪一样,巴利斯坦也教她长枪比赛的花拳绣腿真正的战场上,屁用没有。
        亲自参加过多场战斗的她,完全有资格说这句话。
        为何这么说呢?
        比武大会中的重头戏,长枪比武:两个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士拿着长又脆的硬木互捅,不能捅马,不能捅脖子、脸面、大腿会扣分,不能挥击只能直来直往你戳我,我戳你,大致上只能攻击胸口板甲最厚的地方。
        两名骑手之间还隔着一道低矮木栅栏,绝不会发生马蹄被绊,马头相撞之类经常会在真正战场发生的惨事儿。
        而且还是回合制,流畅的冲锋,从头跑到尾,中间只有一次捅击的机会。
        如同优雅的淑女在闲庭散步。
        这种技能在战场上一点儿用也没......唔,不对,长枪比武对马术、力量、眼力要求非常高。
        简单来说,能成为比武大会冠军的人也许没有实战能力,但绝对都具有成为强大骑士的天赋。因此,除了娱乐大众,领主还能通过比武大会选拔武士。
        如果想训练杀敌技艺,比武大会半点用没有,可作为一项锻炼身体与骑术的运动,它又非常合格。
        丹妮嘴上一直对长枪冲刺技巧鄙视不已,身体却很诚实地跟着老骑士练习了一段时间。
        二人来到旧镇,就在城墙外靠近蜜酒河的地方见到大片帐篷。
        蓝色、白色、灰色、天青色、红色的......
        破烂的、华丽的,宽大如宫殿的、矮小似大号睡袋的。
        残阳如血,围栏划定的区域内,帐篷好似河边的鹅卵石,密集堆砌在城下。
        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画着各家族徽如果有的话的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在晚霞中反射暗淡红光。
        此时天色已晚,营地正宴席大开,弦歌不辍,一道道烟柱如冬季狂风中白桦林,密集、扭曲着升上昏暗天幕。
        隔得老远,歌手歌声、乐师管弦竖琴声,扭扭曲曲传入远方玫瑰大道。
        走近之后,丹妮还看到一头巨大的海牛被手臂粗树干洞穿身体,下方碳火红亮,上方肥厚脂肪如小溪般“嗤嗤嗤”地滴淌油汁,混合着胡椒、月桂、焦苹果的古怪香味,让路过之人都暗自吞咽唾沫。
        喉咙蠕动,肚皮咕咕作响,丹妮盯着那头焦黄海牛,头也不回地对老骑士道:“我也想参加比武大会。”
        老骑士温声劝道:“并非所有骑手都有资格参加提利尔爵士的宴会,您现在进入营地也别想吃到那些美味佳肴,而且海牛看着肥大,其实肉有些粗,还没牛肉好吃。”
        通过询问路边骑手,丹妮他们也弄清这次比武大会的来龙去脉。
        不出所料,组织者为海塔尔伯爵家族,人称欢笑贝勒的伯爵继承人、琳妮丝的大哥,贝勒海塔尔。
        但营地中央华丽如宫殿的金边纯白营帐外,却挂着高庭提利尔家族的“绿底金玫瑰”旗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
        高庭提利尔家的老二,“勇武的”加兰也来了,他们联合海塔尔家族在旧镇大肆征集自由骑手,以应付越发猖獗的铁民海盗。
        比武大会就像一枚巨大磁石,把高庭、多恩,甚至西境和王领的闲散骑手全部吸引过来。
        从自由骑手中选拔一批猛领,他们没想过,但找三五千精锐骑兵却轻而易举。
        维斯特洛没有佣兵的说法,但类似职业也不少。
        作为骑士明的七国,几乎没有步兵佣兵,或者说,你要连一匹马都没有,雇主压根看不上你,当佣兵也接不到生意。
        按照身份地位,维斯特洛骑士大致上分为四个等级:自由骑手一人一剑,一件破皮甲,一匹驽马的野骑士,雇佣骑士被领主雇佣的自由骑手,有产骑士被领主赐予封地的骑士,贵族骑士有爵位、有封地的实权贵族
        丹妮与巴利斯坦此时的身份便是野骑士,这种人在七国多如牛毛。
        当然,女骑士非常少,绝大多数还很难混出头。
        比如“美人”布蕾妮,“美女”梅里丝,她们两个都从小立志成为伟大的女骑士,结果......
        唉,被人嘲笑就算了,强大、丑陋如布蕾妮,要不是身具主角光环,早不知被人强健多少遍了。
        梅里丝没有伯爵继承人的身份,出生在普通雇佣骑士家庭,又没碰到自己的“詹姆”詹姆兰尼斯特拯救了布蕾妮,关键是长得远不如布蕾妮安全,在维斯特洛完全混不下去据红发莱拉说,她的领主带领几个骑士,磕飞她的长剑,把她打落马背,然后一边大肆嘲讽,一边轮了她。
        不得已,梅里丝只能远渡重洋,去隔壁的贸易城邦当佣兵,结果她的队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喝醉酒后兽性大发,整个佣兵团,超过半数团员轮了她......
        如同野兽,割掉她的双乳,咬烂她的耳朵,啃掉她的鼻子,最后还在她两边脸颊各留下一道深深的十字疤痕。
        能活下来全靠她过人的意志和不屈精神。
        幸而褴衣亲王收留了她,风吹团的名声、风气也远比其它佣兵团好,梅里丝得遇“明主”,慢慢展露才华,出人头地,还成了风吹团干部审问官。
        嗯,据说梅丽丝能在被拷问的人死前整整折磨他一个月。
        冰与火的世界,对女人太过残酷,贵族女孩被拿去联姻,或者被身份更高的大贵族玩弄她的家人多半乐的如此。
        普通人家的女孩更惨,漂亮的被领主老爷强健,丑的......唉,你再丑还能比“美人”布蕾妮丑?
        连她都多次贞洁不保。
        至于说能力......
        要是高武、高魔还好说,可强大如布蕾妮、梅里丝,也许能一对一肛翻男性武士,运气好点一对二,一对三也能赢,但敌人超过五个时,连亚瑟戴恩都没把握保住性命。
        越过比武营地,排着队等待穿过城门洞的时候,老骑士凑近丹妮小声道:“大人,女人不能参加比武大会。”
        天色暗沉,城门两边已经点燃火台,因为近期要举办比武大会,从各地赶来的野骑士较多,城门等着排队的骑手、马车非常多。
        “这次比武大会主要是为了招募骑手,并没限定参赛选手的身份,戴上面甲谁知道我是男是女?”丹妮笑着反问。
        比武大会的规则大致固定,但根据举办地点的不同,举办人性格不同,某些小细节可能会有所区别。
        比如一位虔诚信仰七神的领主,以七神的名义在家门口举办比武大会,便很有可能规定,只允许涂抹圣油的正规骑士参赛。
        但比武大会在维斯特洛是一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社会活动,几乎类似于亚洲人的春节,多数情况下,只要你有马,谁都能来参加比赛。
        即便规定不允许女人参赛,也没人去一个个检查比赛骑士的小吉吉。
        瞥见附近有人望过来,丹妮神色不变,抿了抿嘴唇,继续说道:“我可知道巴利斯坦无畏的称号如何得来的。
        五十年前的黑港比武大会,才十岁的巴利斯坦也不知在哪“捡”了一套铠甲,以神秘骑士的身份参加比赛,甚至还敢挑战邓肯王子。
        结果被王子打败,还被挑开面甲,引得在场所有人对他大声嘲笑。
        龙芙莱王子却对他很有好感,不仅表达了同情与赞赏之意,末了,还送他一个无畏的巴利斯坦的绰号。”
        老骑士堪称一本活着的历史书,连第一代退婚男都认识。
        “铠甲不是捡的,”老骑士神色怅然地摇摇头,“当时他是曼佛德史爵士的骑士侍从,得知他有参加比武大会的想法,爵士家几个儿子便凑钱为他打造了一套小型铁甲。”
        五十年过去,别说曾经服侍过的大骑士,连儿时的小伙伴也早已不在人世,想来真让人伤感。
        旧镇与瓦兰提斯有点相似,两者皆把河道的入海口包裹进城内,不过蜜酒河不如洛恩河宽,水量也低了很多,河面有很多灰石拱桥。
        河中心也有星星点点的几座小岛,岛上多建有高大房屋,通过石桥与两岸连接,也有相邻较近的岛屿,之间也建立了拱形石桥。
        忽略西式建筑风格,丹妮有种来到扬州秦淮河的错觉,河两岸三四层高的砖石楼房伸出一盏盏彩纸灯笼。
        路人沿河悠闲行走,河面还有一叶叶灯火辉煌的花船,脂粉扑鼻,女人娇笑与琴瑟鸣奏的声音隐约可闻。
        “天呐,基座比旧吉斯大金字塔还庞大,参天塔,果然名不虚传!”
        其实在城外便看到伸展进靛青夜幕的高塔,240米高的建筑,其顶层燃烧熊熊烈焰,为往来低语湾的海船提供最明确的方向标。
        靠近之后才震撼发现,参天塔占据了一整座岛屿,庞大得像一个大城堡,粗略估计,超过一万平米。
        “当然,参天塔可是世界九大奇迹之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