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二鹿要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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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你决定放弃铁王座了吗?”老伊蒙迟疑着问。
长城之巅,城门洞东边,有一处守夜人早年修建的一座牛栏似的木头棚子,夜晚值班时用来遮风挡雨的,现今人手不足,已废弃多年。
此时,大黑就趴在破旧的棚子里,而丹妮与伊蒙并肩坐在黑龙柔软坚韧的肉翼上。
就像靠在沙发上一样聊天。
守夜人物资匮乏,晚饭算不上多丰盛,也没有节目表演,吃了块肉排,丹妮就离席上了长城。
伊蒙随之而来。
“为何这么说?我有龙有魔法,有几十把瓦雷利亚钢剑,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我的胜算都最大才对。”丹妮道。
伊蒙担忧道:“我仔细观察过昨晚你与异鬼战斗的过程,瓦雷利亚钢剑对于异鬼,就如同铁剑对于铠甲骑士,有杀伤力,但必须要害攻击,还得先破甲。
龙炎对异鬼有效,却杀伤效率太低,冰甲与冰剑甚至能阻挡龙炎火球,太可怕了。
可光明使者不同,它是亚梭尔亚亥专门为对付异鬼打造的神器。我怀疑史坦尼斯能斩断异鬼的冰剑,无视魔法冰甲的防御,好似瓦雷利亚钢剑对付木头武器一般。
我还有个猜测,只有光明使者才能击杀异鬼王,普通武器无法终结长夜。否则亚梭尔亚亥也没必有费尽心思铸剑了。”
“这......”丹妮沉默下来。
老人这番话绝非无稽之谈,反而非常有道理。
亚梭尔亚亥并非一波流搞定异鬼,他与异鬼战斗了很多年据说长夜持续了一代人。期间有过失败,也有过胜利,但始终无法终结长夜。
八千年前,瓦雷利亚明还没出现,自然也没有瓦雷利亚钢,但除了龙晶,当时还有一种名为“龙钢”的魔法金属。不确定龙钢是什么钢,但它与瓦雷利亚钢功能类似,能斩杀异鬼。
以亚梭尔亚亥救世英雄的身份,不可能连一柄龙钢武器也没有。偏偏他一定要铸剑,为了铸剑还献祭了自己老婆ps。
付出如此大代价锻造出的光明使者一定有一种强大功能,那个能力也一定对夜王有特殊效果。
丹妮只看过权游,在此之前,她都以为凭借手中瓦雷利亚钢武器,夜王也就一盘菜。
七个白骑士、三个吾血之血,小刺客丹妮思,加上她自己充当法师角色,还人人都披瓦雷利亚钢铠,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找到目标后,十一个铁甲武士乘坐巨龙从天而降,围攻夜王一个,然后小刺客“隐身”在一边......
这种团队协作,怎么也比二丫一人偷袭强吧?
可丹妮发现,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二丫压根不可能偷袭到夜王。无面者的潜伏技能再强也对异鬼没用,因为异鬼不是通过光学视线观察世界的。
很直白的例证,很多尸鬼没有眼珠子,它的眼眶依旧亮起一团幽蓝色的微光,它们依旧能找到活人。
异鬼、尸鬼能感知活人气息,活人温度,活人的生命力,有没有眼睛并不重要。
别说隐藏身形了,即便二丫开疾风步,也躲不过哪怕一个普通异鬼的感知。
这就有点坑了。
知道杀死大boss的方法,应该是看过剧情的穿越者的最大金手指,可偏偏这个金手指是假的......
丹妮差点被坑一脸血。
“你觉得史坦尼斯手中的光明使者是真的吗?”
“与书籍上描述的一摸一样,剑身闪着魔幻般的光彩,旁人不可直视,灼热的气息也让人无法靠近。”伊蒙说道。
丹妮摇头道:“不,变幻不定的光芒是真的,但并不灼热。”
“我们都看到了,一剑劈出,火焰把巨人身上的毛发都点燃了。”老学士皱眉道。
“呵呵......”丹妮似想起什么,捂嘴轻笑起来。
“怎么了?”伊蒙莫名其妙。
“老爷子,你可有注意到我与他吃饭姿势的区别?”丹妮忍住笑,反问道。
“没什么区别呀?你们的用餐礼仪都很标准,史坦尼斯自幼生长在王侯之家,懂得王室礼节很正常,而丹妮你就太难得了。
从小在街头流浪,没受过正统贵族教育,如今却比任何人都更具王家风范,天生的王者啊!”老人看着丹妮欣慰感慨。
“你是没见过我刚从红色荒原走出来时的样子。”丹妮翻了个娇俏的白眼,笑嘻嘻道:“在魁尔斯,第一次与巴利斯坦爵士见面时,他那不可置信的表情,直接就惊叫了出来这是哪里来的野人丫头。
于是,为了展示身为坦格利安的王者之气,便把三条龙叫了下来,朝老骑士侍从喷了一口龙炎。
你猜怎么着,他立马觉得我霸气十足,天生王者之姿了。”
“呃......”老伊蒙面色扭曲。
“陛下,你这就有些夸张了,我何时说你是野丫头了?”站在木棚门口充当护卫的白骑士不乐意了。
“你的嘴巴没说,但眼神明明白白表露了出来。”
“哈哈哈......”老伊蒙欢快地笑了起来。
丹妮跟着笑了一会,才又正色道:“我说的不是礼仪。烤羊刚端上餐桌时,褐色的肉汁还在嗤嗤作响,你们会怎么吃它?”
老伊蒙神色一凝,恍然道:“等它凉下来,还一边吃一边哈气,太烫......史坦尼斯与普通人一样,害怕被高温灼伤。”
“我呢?”丹妮笑道。
“你直接往嘴里塞,没有半点犹豫,好似它本来就是凉的。”老伊蒙喃喃。
巴利斯坦立即说道:“陛下压根不怕烫,事实上,陛下还特别喜欢趁着滚烫的时候吃烤肉,您说那样的肉质更松软,汁水更饱满,像炸裂一般在嘴巴里融化。”
“也就是说,光明使者看着烈焰熊熊,其实温度并不高。”伊蒙皱眉道。
丹妮眸光一闪,说道:“反正有三个异鬼俘虏,明天让他试试剑就明白了。”
“如果真的只有光明使者能对付异鬼王,怎么办?”老伊蒙又担忧起来。
“如果史坦尼斯能终结长夜,那就让他当王呗!都拯救世界了,还不值得一顶王冠?”丹妮随意道。
“丹妮,坦格利安的根在维斯特洛啊!”老伊蒙感伤道。
“我也没说要把坦格利安彻底搬离维斯特洛呀,”丹妮古怪一笑,“成不了国王,我们坦格利安也能当公爵嘛!
我会拿下龙石岛与三河流域部分区域,无论谁登上铁王座,坦格利安都有一大片封地。”
“呃,还能这样?”老伊蒙傻了。
“当然可以,在维斯特洛当公爵比国王更舒服一些。”丹妮笑了笑,又问:“老爷子对布林登河熟悉吗?”
“怎么想起他了?布林登都去世好多年了。”老学士疑惑道。
“他没死,不仅没死,还成了绿先知。”
“什么?!”丹妮的爆料好似炸雷在伊蒙与巴利斯坦脑中响起,两人同时惊呼出声。
“布林登以三眼乌鸦的身份活着,就在塞外某个隐秘之地。”
“这,这怎么可能,他比我还大几十岁......”老伊蒙喃喃道。
“绿先知能与普通人一样的寿命?昨天下午与我交战的人就是他,布林登想控制我的思想,想夺走我的龙,还亲自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丹妮缓缓将她与三眼乌鸦交流的过程讲了一遍。
“布林登还真有成为绿先知的血统,其母族布莱伍德家族,历史非常悠久,在安达尔人入侵前便是河间地的王族。同时也是颈泽以南唯一依旧信仰旧神,敬拜心树的先民家族。”
“难怪他的情报能力那么恐怖,连伊戈也忌惮万分,却从没人查清楚他的情报网。”老伊蒙恍然道。
“既然他也是坦格利安,为何要与陛下您为敌?就因为您不是预言之子?这太荒谬了。”巴利斯坦不解道。
“布林登从脸颊到下巴处,有一道红酒色的胎记,像一只红乌鸦。也因为布莱伍德家族徽为红底黑乌鸦,他才有了血鸦的称号......”
老人透过棚顶破洞,看着天空上银盘似的月亮,把记忆中与布林登有关的往事讲述了一遍。
嗯,一个有点悲情的英雄ps。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唐纳,这是法律,是规则!”
就在丹妮思索布林登的性格时,从西边传来史坦尼斯低低的咒骂声。
接着是铁匠唐纳哀求的声音:“她有龙,我的好殿下,您没希望的。趁着还没彻底撕破脸皮,主动向她投降吧!
支持她登上铁王座,至少能保住拜拉席恩家族祖传的风息堡。
挑起篡夺者之战的人是劳勃,劳勃已经糟了报应,死了。你不是劳勃,与她没有直接的血仇,何必为了那把铁椅子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丹妮与伊蒙面面相觑,怎么也想不到独臂铁匠会劝二鹿投降。
丹妮纠结起来,十分犹豫,让她收二鹿那样的家伙当小弟,也太难为人了。
呃,她自作多情了,人家二鹿意志坚定着呢!
“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史坦尼斯指了指头顶上的赤金的王冠,其边缘刻意弄成火焰的形状。
嗯,两王同桌夜宴时,二鹿打扮得体,衣饰华贵,头戴王冠;丹妮只把铁甲擦洗了一遍,头上盘了一圈粗辫子,没有王冠。
事实上,除了魁尔斯碧玺兄弟会送过她一顶三头龙王冠,丹妮并没为自己锻造过任何王冠。
那个三头龙王冠也一直丢在藏宝库内吃灰,她从没戴过。可当她骑着巨龙出场,没有任何人不认为她是女王。
“黄金戴在头上又冷又沉,很不舒服,但这是我的责任。劳勃是我大哥,在他死亡之后继承他的王位就是我的责任。
不要说乔佛里与托曼,他们压根不是劳勃的种!
还有异鬼,你也看到了。
长夜将至,作为预言中的那个人,我有责任拯救千万百姓,让七国人民免受黑暗侵袭。
这是我的使命!”史坦尼斯咬牙切齿,稍微扭曲的表情中蕴含无穷坚定的意志。
不知与二鹿对面的铁匠是什么表情,反正丹妮脸颊上肌肉在轻轻抽动。
“劳勃的王位是从她父亲手里夺走的,不是你的责任。而且,就算您是预言之子,也与向她臣服不矛盾啊!命都没了,怎么当救世主?”
“不,我不会向任何人臣服!”
“您向劳勃臣服过。”
ps:光明使者、预言、布林登的身世
1.光明使者
黑夜笼罩大地,而一位英雄亚梭尔亚亥,被选中与黑夜战斗。为了向黑夜挑战,亚梭尔需要锻造一把英雄之剑。他不眠不休地劳作了三十天三十夜,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碎了。
他从头开始。
这一次他打了五十天五十夜,这把剑比上一把还要好,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
亚梭尔亚亥抓了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藉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
第三次,因为他终于知道要怎么做了,他怀着一颗沉重的心,花了百日百夜铸剑。铸剑完毕后,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让她敞开胸膛,把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而她的血液、灵魂、力量和勇气全部注入了那把剑。终于打造成了光明使者。
2.亚夏预言
五千年前出现在亚夏古书中预言:当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笼罩世界之时,将有一位战士从火中抽出一把燃烧的剑,而这把剑就是光明使者。抽出剑的人就是亚梭尔亚亥。
3.三眼乌鸦布林登
布林登河,伊耿四世与蜜利莎布莱伍德夫人合法化的私生子。
出身高贵。
庸王分别把坦格利安家族的两柄族剑交给自己两位私生子,戴安娜坦格利安的儿子戴蒙黑火得到族剑“黑火”;布林登得到黑暗姐妹。
不过,布林登更喜欢使用弓箭,他有一副鱼梁木长弓,是一位神射手。
他与异母兄长“寒铁”伊葛河黄金团创始人本来关系就不好因为各自母族的关系,后来两人又爱上了异母妹妹“洋心”西蕊。
西蕊也是个极品,极品美女,极品性格,既然选择了布林登,成为他的情妇,却始终拒绝与他结婚,反而养了一大堆情人,布林登只是其中的“主胎”。她不愿为了一棵布林登,放弃一片森林。
呃,寒铁连备胎的身份都没捞到。
也因此,在黑火叛乱中,布林登坚决站在嫡长子大哥戴伦那一边。
造反的戴蒙黑火与寒铁是好兄弟,好基友,与布林登一直尿不到一个壶里。
在第一次黑火叛乱中,21岁的布林登带领鸦齿卫队攻下哭泣山脊,在三百米外接连射死了戴蒙黑火和他的双胞胎儿子。
从此人们称布林登为弑亲者。
唔,鸦齿卫几乎是冰与火之歌中最强弓箭手部队,只三百人,战功彪炳,忠心无二。随布林登南征北战,随布林登放弃荣誉,一同披上黑衣。
黑火死后,“寒铁”率军疯狂反扑王军,布林登与伊葛的正面决斗,失去一只眼睛,“寒铁”被逼流亡海外。
后来戴伦二世去世,他儿子伊里斯一世继位,布林登成为国王之手。
布林登任内,七国范围内天灾人祸接连发生,外有蠢蠢欲动的“寒铁”与黑火觊觎者,国内又发生春季大瘟疫和多年的旱灾,流寇肆虐全国。趁着七国内乱之际,铁群岛的达衮葛雷乔伊大王还乘机大肆掠夺维斯特洛的西海岸.....
但这对布林登都不是事儿,易形者非同寻常的情报能力使得他可以及时挫败各种叛变活动
七国人民不知他易形者的身份,却也猜测他会巫术。
坊间传言,“血鸦公爵”是一位邪恶的巫师,利用巫术和间谍统治王国。人们说,当时的伊里斯只是挂名的统治者,真正统治国家的是血鸦。
一个关于布林登的谜语说:“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
“一千只,再加上一布林登自己的独眼。”
关于血鸦的歌谣一千零一只眼睛就是从此衍生出来。
在伊耿纪年212,血鸦公爵查清一些贵族密谋拥立戴蒙黑火二世的阴谋,兵不血刃逮捕了戴蒙,平息了第二次黑火叛乱。他留下了戴蒙的性命,那么狭海对岸的“寒铁”便不能加冕戴蒙的弟弟哈耿。
七年后,伊耿纪年219,哈耿黑火自领国王名号,与“寒铁”掀起第三次黑火叛乱。
可惜,布林登开了挂,叛乱很快就被挫败,哈耿一世在弃剑投降后依旧被杀死;“寒铁”本人被俘虏并押送国王跟前接受判决。
血鸦、梅卡王子以及伊利昂王子都进言要求处决,但国王伊里斯一世却容许伊葛河乘船北上、披上黑衣。结果“寒铁”在北上途中被党羽截走,再一次流亡狭海对岸。
没过几年221,伊里斯一世死亡,其幼弟梅卡坦格利安一世继位,血鸦依旧是国王之手,三朝元老。
在233年,梅卡死于平叛战争中黑火余孽,血鸦作为当时的首相,为了避免国家分裂,决定大议会召开来选举梅卡之后的继承人。
呃,血鸦这次并没篡位的想法,实在是,梅卡的长子太混蛋,就是那位喝了野火的“恶魔”伊利昂。
合法继承人自己作死,血鸦与一众朝臣又不愿选伊利昂的儿子害怕他继承父亲的疯血。
此时,老伊蒙登场了。
伊蒙也是梅卡的儿子,第三子。理论上该由老二继承王位,但伊蒙的二哥也是极品。
事实上,作为学士,伊蒙就是在为二哥戴伦服务。可惜,戴伦爱嫖娼,得花柳病挂掉了。
如此,老三伊蒙平白得了王位继承权,可他是学士,学士不能有封地,更不能代王冠。
所以,血鸦才决定召开大议会。
那时,伊尼斯黑火戴蒙黑火的第五子,写信给铁王座,要求作为候选人之一,在大议会上伸张自己的继承权。
血鸦同意他前来大议会伸张权利,同时保证了他的安全。然而在伊尼斯黑火刚刚迈入君临城池时就被金袍子拿下。血鸦下令将伊尼斯黑火斩首以警示所有对黑火家族仍然抱有同情的人。
然后,丹妮的太爷,伊蒙的最爱的弟弟,老四“铁蛋”伊戈,在大议会上被推举为国王。
可伊戈虽有个可爱的外号“铁蛋”egg,实际上却极为精通权谋,心也够狠。
立即以血鸦违背对伊尼斯黑火的承诺逮捕了他。
而血鸦也对自己设下陷阱以逮捕伊尼斯的事实没有否认,但他说他是在牺牲自己的荣誉来换取国家的安宁。
伊耿五世却说:为了不让落下铁王座言而无信的骂名,不得不判处血鸦爷爷你死刑啊!当然,你总算为我们家服务几十年,四朝元老,忠心耿耿,我也不会杀你,披上黑衣守长城去吧。
同时披上黑袍的还有伊蒙,因为大议会原本打算让伊蒙当王的,可伊蒙拒绝了,把王位让给了弟弟。
故而,伊耿五世有个外号,叫“不该成王的王”。
这谁能忍?
老伊蒙既真心爱护弟弟,也够识时务,立马主动要求披上黑袍,去守长城。
如此,对王权有威胁的两人伊蒙与血鸦,结伴北上,成了守夜人。
当时,三百随布林登征战数十载的鸦齿卫已经伤亡过半,仅剩百来号人,他们毫不犹豫,披上黑袍,随旧主血鸦同行。
233年披上黑衣,在239年,血鸦成为了守夜人的司令,252年,见鸦齿卫的老兄弟凋零殆尽,血鸦彻底没了束缚,在一次游骑兵塞外巡逻中失踪......
时光悠悠,又过去近五十年,伊耿五世死亡,他的孙子疯王伊里斯失去王位,篡夺者劳勃称王......
297年,血鸦以三眼乌鸦的身份,开始勾搭史塔克家的布兰。
299年,三眼乌鸦盯上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