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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0章 师父,不好了,大师兄被妖怪抓走啦!

书籍名:《我成了龙妈》    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成了龙妈》章节:第950章 师父,不好了,大师兄被妖怪抓走啦!,宠文网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我记得夷地天下三分,三帝并列,分别为作为正统的蔚蓝朝卜侅,占据南方的夷都;一千年前就灭亡的黄朝后裔柴荣,占据远东隐海边的卡科萨;建立橙黄朝的太祖波雄,占据北方的商贸镇。”
        海王疑惑道:“夷地一共才三位帝王,如何有三帝联合发檄文讨贼?总不会不该讨伐他自己吧。”
        “你忘了,夷地北方鸠格斯奈平原上还有斑马人呢!”胖妇人道。
        “可夷地立国师、国教,关斑马人什么事?”海王越发奇怪。
        “长夜降临半年多了,斑马人也快没粮食啦,就趁机南下打草谷呗!”斑马人理所当然地说。
        “鸠格斯奈平原到夷都,至少要穿过两千公里土地,完全把夷地打穿了,有必要跑那么远掠夺财货吗?”海王古怪道。
        “你以为斑马人还打算回北边?长夜可能持续一代人,哪怕是龙女王,也直言10年内难以终结长夜。”胖妇人摇头道。
        “引狼入室啊!”海王叹息。
        胖祭司不以为然道:“反正斑马人注定要南下,十万铁骑,要么踏平夷地其它诸侯,要么祸水南引。
        夷都在夷地最南方,还靠近大海,资源最丰富,卜天子的王宫比君临城都还大,你想想,不掠夺他掠夺谁?”
        “这么说,十八大门派,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一百零八座山头,主要是去夷都抢钱抢粮食,清除七神教会只是借口?”海王问。
        “那倒不是,如果没有擅立国教与国师之事,众多诸侯也无法团结到一起。
        那些反王、军阀背后都有超凡门派支持,甚至很多城市直接被神灵的祭司与巫师统治。
        他们不在意长夜死多少百姓,却对夷地出现国教、国师无法忍受一丝一毫。”斑马人解释道。
        “维斯特洛正闹异鬼呢,丹妮莉丝到夷地折腾什么劲?还有夷地天子,都长夜了,还不老实点。”海王不解道。
        “听说在长夜前,丹妮莉丝就与卜氏签订了一份神圣婚约,未来她的一个儿子或孙子迎娶卜氏嫡女,继承夷地卜氏王朝的王位。
        等于说,丹妮莉丝用自己的力量,帮夷地蔚蓝朝续命千年,而坦格利安也融入夷地,成为夷地之王,这对双方都有利。
        既然她自己就是夷地的主人,立七神教会为国教就理所当然了。”
        “原来是这样,不过她也太心急了些,现在儿子都没出世呢!”海王笑道。
        “长夜正是发展信仰的最好时机,特别是对外来教会,破旧立新。
        丹妮莉丝的想法也不算错,先让七神教会成为夷地国教,未来她儿子当皇帝会更加顺理成章。
        只不过她不是夷地人,想不到夷地的情况如此复杂。”老妇人感慨道。
        海王点点头,“您说得对,她把握对了时机,却用错了方法。
        不过她的传经小队为何会吸引诸神的目光?厄索斯西大陆的神灵需要争夺夷地的信仰吗?还是说”
        “因为诸神黄昏,特意针对她?”海王压低声音。
        “诸神黄昏只是一个不太重要的因素,关键在于,吃了圣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啊!”老妇人声音幽幽,苍老的黑眸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贪婪。
        “这话从何说起?”海王奇道。
        “你知道传经小队中都有谁?”
        海王摇头,“我今天刚听说这件事。”
        “圣马修你知道吗?”老妇人问。
        “嘶,那是七神天使,一位强大的半神啊!谁敢吃他?”海王惊道。
        “吃了圣马修大概只半成几率晋升半神,可他性价比太低太低,并非传言中的圣僧。”老妇人神秘地问:“你可知道神之子?真神的直系亲人”
        白龙马脖铃儿急,驮着七藏和那四个徒弟。
        东土传经不容易,容易干不成大业绩。
        泰莎驮着侏儒五人和一担经书、若干箱子赎罪卷离开龙石岛,跨过狭海。
        降落在潘托斯码头时,巨大的翼龙引起渔民商贩一片惊呼。
        七藏身披锦斓法袍,在众人的围观下,对闻讯赶来的城市守卫道:“骑士大人,我乃西方七神大圣堂的传教士,希望能见一见你们亲王,与他商谈在潘托斯传教的事。”
        那小兵被七藏的华服吸引了目光,又受用于对方的“骑士大人”,便好心提醒道:“教士,我们亲王快死了,你还是别自讨没趣。早点离开潘托斯,这里的亲王都没心思见你。”
        七藏闻言,反而面露喜色,道:“实不相瞒,我懂圣疗术,可以治疗亲王疾病。我的四徒儿还是手术刀牧师,刮骨剃腐也不在话下。”
        “原来是牧师大人。”
        如今七神真牧师在超凡界、在俗世界的地位完全不一样了,那蓝色分叉胡子的守卫马上变得毕恭毕敬,先行了一礼,才摇头道:“亲王殿下没有任何疾病,他要被献祭给大地与海洋之神,以平息神怒。”
        “献祭亲王?”七藏大惊失色。
        大师兄上前一步,道:“七藏师傅,这是潘托斯的传统。瓦雷利亚大灾变后,亲王失去后台,逐渐沦为傀儡,实际统治权都掌握在伊利里欧那样的贸易亲王手里。
        每次城市打了败仗,或者收成不好,就割开亲王脖子献祭不知姓名的‘海洋与大地之神’。”
        “这事我也听说过,但今次还是第一次出国,第一次到潘托斯,真让人难以想象。”七藏喃喃道。
        侏儒问蓝胡子守卫:“不知今次城里又出了什么事?”
        守卫指了指天,“太阳熄灭半年了,大家又冷又饿,快活不下去了。”
        “呵呵,这下你们潘托斯人可以天天看亲王砍头了。”大师兄提利昂幸灾乐祸道。
        “有那么多亲王?”七藏惊讶。
        二师兄笼着袖子跺脚道:“潘托斯四十多家老牌贵族,轮流杀,两个月杀一次,估计能坚持到长夜结束。”
        “这,我们需要亲王在通关文牒上盖章,怎么办?”七藏急道。
        “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大师兄不耐烦道:“不用文牒,直接飞到夷地去,谁还能拦我们?”
        “你不懂,通关文牒只是其一。”七藏后退几步,凑到大徒弟耳边说:“我们的目的是铺设信仰通道,路过一座城,获得一座城市统领的认可,最好还能建一座庙,通过赎罪卷,收买一批信徒。”
        “维斯特洛距离夷地太远,七神的神力传输非常滞涩,损耗太大。到今日为止,圣母还没在夷地显露过神迹,便是这个原因。”这一句,七藏的声音更低,几乎微不可查。
        “之所以先来潘托斯,是因为布拉佛斯早就有一间圣堂,大主教还是贝勒大圣堂安排的呢。”
        大师兄恍然,“换在其它时候还真不容易,但现在是长夜,而我们有赎罪卷。”
        “唉,伊利里欧伏法了,如果早两天来,可以找他帮忙。”侏儒遗憾道。
        二师兄神色黯然,淡淡道:“找他也没用,因为我妹妹的关系,他与王室的关系非常差。而且卖掉家产后,也早算不得贸易亲王。”
        大师兄拍拍二师兄的肩膀,叹道:“他看过孙女之后才引颈就戮,也算死得其所。”
        二师兄摇摇头,不想再谈几十年老友一朝身死的惨事,对焦急的七藏师傅说:“要见亲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悟能,你有什么好主意?”七藏喜道。
        听到自己的新法名,二师兄的胖脸抽动几下,走到蓝胡子侍卫身边,递过去两枚金龙,直接道:“告诉你家主,今天晚上之前让我们见到亲王,三千个金辉币!”
        “咕咚!”侍卫握紧金龙,艰难咽下一口唾沫,双眼似乎都变成了金龙,“传教士大人,您确定,三千个?”
        二师兄二话不说,从腰带抽出一沓金色票子,染成金色的羊皮卷。
        “看清楚了,这是铁金库的不记名存单。”
        “我保证,您今天下午就能见到亲王。”侍卫立即道。
        他说话算话,两个小时后,七藏师徒五人便来到潘托斯王宫。
        “你怎么知道那蓝胡子的家族这么能耐?”已经走在王宫前往祭坛的石板大道上,侏儒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早年潘托斯在布拉佛斯手下吃了败仗,签订一项限制军事力量的协议:潘托斯的战船不超过20艘,城市守卫不超过500人。
        而城里亲王家族就有四十多家,算上贸易亲王与达官贵人,上百个家族。你说说看,一个守卫的名额多珍贵?”
        潘托斯本就是海滨城市,王宫内的寺庙也临海而建,特别是祭祀神灵的祭坛,修在悬崖上,一半悬空在海面,20米直径,大理石为基座,铺垫半米厚的蓝色砂砾。
        祭坛共分三层,中间五米直径,为主祭坛,出地面2米。
        一位华服中年男子跪在中心处,眼神黯淡,满脸绝望,应该就是潘托斯亲王。
        边上还有四名膀大腰圆的壮汉,未穿衣服,皮肤用染料描绘海洋与大地的图案。
        在一名蓝色与黑色袍服的驼背老祭司的奇异祭歌声中,四名壮汉岔开腿,围绕亲王,跳一种蛮荒的舞蹈。
        主祭坛外面还有两圈,分两层,内层两三百人,俱服饰庄重,礼服多为黑色、紫色,胸口印有族徽,不少人拥有明显瓦雷利亚特征。外圈不到百人,五颜六色,异常花哨的华贵礼服,人种都各不相同。
        “今天这没戏了,等下一位亲王上台吧!我要上厕所,瓦里斯,陪我去。”一见这场景,提利昂就摇头走开了。
        可不到十分钟,胖太监就慌不迭跑回来,一边跑,一边叫:“师傅,不好了,大师兄被妖怪抓走啦!”

关于讨人厌的侏儒
        最近读者反应,提利昂一心向着兰尼斯特,却老想着占丹妮的便宜。
        而且,他也算背过誓,不仅没受到惩罚,反而走上人生的巅峰,有成为半神的机会。
        这里解释一下。
        首先,提利昂对兰尼斯特的认可即是人设,也属于人之常情。
        他作为兰尼斯特被教养长大,一辈子以兰尼斯特为荣,除了瑟曦与泰温对他苛刻些,兰尼斯特港与凯岩城的无数兰尼斯特对他都很不错,特别是他的吉娜姑姑与吉利安叔叔。
        凯冯对他也不错。
        可以说,侏儒有一个不美满却很幸福的家庭环境。
        所以,他对兰尼斯特、对凯岩城的爱,有感情基础。
        而他与丹妮,首先,两人性向都不怎么合,反而是琼恩与侏儒,两人比较合得来。
        其次,侏儒知道自己身份时,已经快三十岁了,不可能立即养熟。就像伊蒙老爷子说的,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后,提利昂依旧是个兰尼斯特。
        如果侏儒知道自己有更高贵的身份后,立即放弃兰尼斯特,把凯岩城抛在脑后,不是更冷血无情?
        2,关于侏儒的报应。
        这也与我的思维方式与写作水平有关。
        我个人觉得,对不怕死的人来说,死亡从来不是惩罚;对大多数人来说,死亡也不是最可怕的惩罚。
        因为死亡是瞬间的,它不痛。对很多活得艰难的人来说,甚至是一种终结痛苦的解脱。
        所以,在这本书中,我很少用死亡来作为惩罚手段。
        比如,瑟曦,她在死亡前,几乎失去了一切,她最在乎的尊严、容貌、权力,都离开了她,然后才解脱的。
        提利昂也一样。
        很多读者觉得他没受到惩罚,很可能与我的表达有关。
        这样吧,有兴趣的,可以回看,第603章。
        ——提利昂的目标一直都很明确:他犯了罪,罪无可赦,但他要在接下来的风波中保全凯岩城。——603章原文
        那段剧情正是侏儒带着伊耿跑路,在那段剧情中,也有很多读者发出与现在一样的抱怨:侏儒太讨厌,作者你是不是把他当成主角了?
        如果翻开那几章的章评,可能还可以看到我的回复:侏儒早晚要遭报应的,今天他努力的一切都将成为笑话与泡影。
        我当时就差直接对读者说:他最在意凯岩城,我偏偏要让凯岩城兰尼斯特死绝。
        所以,凯岩城惨剧的主角不是二丫,也不是弗雷与兰尼斯特,而是提利昂!
        更直白点说,这段剧情早就设计好了,专为侏儒准备的大礼包。
        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剧情呢?
        首先,无论在《冰与火》与《权游》中,侏儒智商也许崩过,但他对家族、对兰尼斯特爱的这个人设,从来没崩。
        对他的最大惩罚,就是失去家族。
        ——你问我为何要惩罚他?我在这本书的简介中,就明确说了,要让侏儒倒霉。
        其次,如果看过原著的读者,就会发现一件事:七大王国,兰尼斯特最难灭族。
        第一,他们家城堡从来没被人攻破过,凯岩城就是一座山——除非尸鬼内爆,这个剧情我开书时就想好了;第二,兰尼斯特人太多了,兰尼斯特港随便抓个黄头发的都姓兰尼斯特,这不是戏言。
        要灭族兰尼斯特,只能靠大屠杀,而大屠杀,异鬼最专业。
        最后,有最合理的桥段。
        二丫一定会杀弗雷全家,二丫说的,耶稣来了也改变不了。
        弗雷与兰尼斯特有一根难以割舍的纽带:吉娜姑妈是老瓦德的儿媳妇,兰尼斯特与弗雷有非常近的联姻。
        而且,奔流城就是吉娜老公的封地。
        但问题是,奔流城并非一座坚城。
        为什么呢?
        因为在伊耿登陆前,奔流城徒利只是河间一家普通贵族。
        在黑心赫伦时期,你敢修建最坚固的城池?
        所以,异鬼南下,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驻守奔流城。
        所以,吉娜姑妈在长夜中,一定会带家人回凯岩城。
        如此,一条线就串联起来:老瓦德提前知道珊莎与伊耿王要灭自己全族,他挡不住,便带领嫡系子孙躲到奔流城;等长夜降临,奔流城不堪大用,弗雷再随吉娜去凯岩城;二丫跟去凯岩城,异鬼能隔着城墙召唤尸鬼。
        顺理成章的,兰尼斯特被灭了全族。
        以上,是我设计情节时的思路,早就设定好了。故而,在第603章时,我会回复读者:侏儒一定会遭报应,作者说的,耶稣来了也没用!
        偏偏从600章到900章,跨度太大,读者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并非安心等待作者的安排,而是时间太久,忘了。(说不得很多人那时候就开始弃坑)
        这就很尴尬了。
        当我兑现承诺,惩罚侏儒时,大家没感觉了
        偏偏我有感觉。
        这就造成一件很尴尬的事,我一直认为侏儒很苦逼,读者却认为他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有人说他变帅了,还高了。
        可他能变帅、能长高,付出了什么代价?
        他在丹妮的实验室当了一个多星期的小白鼠,嗓子都喊哑了。他还去杰妮身边享受龙虫洗礼,苦熬一个多月,精神崩溃不说,还差点被羊蛋夺舍。
        换成我,我宁愿长得普通点,也不去遭那个罪。
        他能修炼,这点倒是与丹妮有关,但丹妮什么也没付出,所有坦格利安都得到血脉晋升的福利。
        侏儒得到瓦钢铠与翼龙?
        这些对丹妮来说,算什么?她麾下一个小兵,也这种配置。
        举个例子,国民王老公为某网红买了一辆兰博基尼,某个上班族一个月三千工资,一百块留下来买泡面度日,2900打赏给网红,你们说,谁对女网红的付出更多?
        作为侏儒的亲妹妹,国民丹老婆甚至显得有些薄凉,因为她骗了侏儒500条命——别以为这是空口白话,这个因果早晚要了结。
        最后,侏儒成为半神,占了天大便宜?
        丹妮对侏儒说了,想得到多少,就先付出多少。
        连马修都能得到圣母恩惠成为半神,侏儒如果立功,成为半神有何不可?
        而且,侏儒要成为半神,他付出的代价简直
        侏儒将会惨不忍睹。
        最近一章大家都看了,传经人小队中,马修是唐僧,侏儒是悟空,奈何妖精要吃的却是悟空啊!
        他是天下“第一流量小神”的唯一至亲!
        不是神之子是什么?
        侏儒磁铁,侏儒盾牌,正式上线!
        最终某一天,侏儒可以昂首挺胸对读者们说:我今天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血与泪换来的,我问心无愧!
        最后,本书快完结了,传经人小队并非另开支线,而是通过传经人小队,来收尾。
        七藏和尚在保护小魔猴的过程中,一招招圣母神掌打出去,把妖精都打死了,不就完结了吗?
        “诸神长夜”,就是本书最后一段剧情,但你们以为诸神黄昏就是丹妮手持大砍刀,呵呵哈嘿,与正义联盟的一众妖精打得热火朝天、酣畅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