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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鬼吹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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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食梦

书籍名:《山鬼吹灯灭》    作者:鲜花着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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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歌非常不能理解李垂珠的选择。
  在她看来,那李南寻就是有天大的好处,也只不过是个普通男人而已——甚至还比寻常人更短命,如果是她,她绝不会将自己的一腔真情盲目地投在这样一个连认都不认识自己的男人身上。
  可那是李垂珠自己的决定,就算她再怎么不理解,也没法直接干涉。
  丹歌因此而觉得很郁闷,又有些轻飘飘的无力感。她扯着自己的袖子,连一贯在晏锦屏面前装出来的娴静形象也快维持不住了,愤怒地掏出一根腿骨来,咔嚓咔嚓地抱在怀里啃,把骨头当成李垂珠不开窍的脑子,磨牙。
  “没事。”晏锦屏见她还气呼呼的,安抚她道,“我既然已经答应了李垂珠帮她想办法,就不会真走到那一步的。”
  能有什么办法?李垂珠的前两条尾巴就是她自己悄无声息用掉的,瞒得好,愣是谁也没让发现。要不是失去第三条尾巴时对身体伤害太大,叫晏锦屏一眼看出来了,她还打算一直这么继续瞒下去——那时事情已成定局,晏锦屏几人说什么都没用了。
  打那以后,琳琅阁里的几个人隔三差五地就要轮番教育李垂珠一番,可是此猫个性执着,不管别人说什么都爱答不理地听着,眼睛一闭就装睡,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几个字。近日一看,果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该怎么做还怎么做。
  “他救过我的命。”李垂珠一意孤行,让人问急了就抓垫子,“我愿意的,跟他没关系。”
  “何苦呢?”八宝也不能理解,小兔子说话直,有什么就问什么,“就算你为他续了命,可他到底也是个凡人,是凡人,就总有会死的一天——他又不可能跟你在一起,再等个五十年,等他老了,你怎么办呀!”
  李垂珠没说话,拿尾巴扫了八宝一个跟头。
  尾巴长在她自己身上,她非得拿去做好猫好事,其他人也没有办法。
  可他们也不能眼看着她死。
  除非——除非晏锦屏帮李南寻逆天改命,让他不必像个凡人一样普通地死去,李垂珠自然也就用不着再换命,但那是绝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虽然丹歌十分信任晏锦屏,可她也实在想不到还能怎么做,才能化解如今的局面。
  “她说让我帮她了结这段因果,恐怕垂珠对于现在这种情况也是不甘心的。”晏锦屏道,“无论如何,总得先想办法把她身上那不能见李家人的咒解了再说。”
  也是,毕竟如果有得选,谁又愿意自己的心上人一辈子都看不见自己呢?
  李垂珠愿意默默付出,那是出于爱。要说她真有多么喜欢现在这情况,那完全就是胡扯。
  “我有一位故交长于此道。”晏锦屏见丹歌露出赞同的神色,又道,“她所在的那地方常有食梦貘出没的痕迹,过些日子我本来也打算去拜访她的,正巧赶到一起了,也不算多么麻烦的一件事。”
  晏锦屏重塑心脏需要用到食梦貘的头骨,这事琳琅阁里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在跟人交易时也都会帮东家留意着,只是食梦貘踪迹不定,能力又特殊,有很多遇到它的人至死都不知道它曾经来过,更别提去猎取它的头骨。
  硬要说起来,这是比净火还难得的东西——毕竟净火永远在那儿,就算沿途有千难万险,总归有个确定的目标,只要达到了那个目标就能获得成功,这也是晏锦屏和沈连星商量之后,率先选择去找它的原因。
  却没料到竟也见证了那么一出发生在苍茫雪山里的故事。
  丹歌还是有些不太确定。不过晏锦屏是琳琅阁的老板,也深受精怪们的敬畏。既然他都已经这么说了,她也就不再提出什么质疑,犹犹豫豫地看了两人一眼,抱着那根腿骨慢腾腾地挪出门去。
  ——她还是很不放心,打算这几天就守在阁里看着李垂珠,不让这傻帽再干出什么傻事来。
  丹歌走了,内室又只剩下沉连星跟晏锦屏。
  今日天气很好,云淡,风也轻。虽说昨日刚下过雪,可从窗外透进来的空气却并不寒冷,最多只是给室内添上了些清爽的凉意。
  香炉熄着,烛台上的蜡烛有一部分熄灭了,还有一部分燃着惨兮兮的余火。鲛珠也都嵌在墙壁上,昨日一番兵荒马乱,没人有心情管那个。
  沈连星看了一眼晏锦屏,问道:“你对她说的是实话么?”
  虽说晏锦屏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他总直觉晏锦屏的话其实并没说完,至少还瞒了丹歌一些事情。
  “自然是。”晏锦屏叹了口气,自己去摸出根香点了,插在香炉里,“我还能骗她不成?我那位朋友是个桃花妖,最擅长的就是给有情人牵线搭桥,还有斩断纠缠不清的桃花线。至于聘咒……就得看我们能不能找着当初给她下咒的那个人了。”
  就连李垂珠自己,也不知道当时下咒的人究竟是谁、现在在什么地方,又谈何寻找?
  所以解咒是真的,长于此道的故交也是真的,只不过这是两件事,叫他放在一起告诉丹歌,就好像是那位故交会解咒似的……其实只不过是在安慰过于忧虑的小姑娘而已。
  不然凶戾的鹤女真急起来,可是也会吃人的。
  “实在不行。”晏锦屏面无表情地道,“我就托我那朋友,让她把李垂珠和李南寻之间的桃花线给干脆剪了利索。”
  “食梦貘呢?”沈连星又道,“那东西踪迹难寻,真会在同一个地方反复出现么?”
  他早在去雪山之前,就跟晏锦屏一起去琅嬛阁,把所有可能会派得上用处的书全给搬回来,也都一一仔细阅读过了。要真论起那些材料的长相习性之类,他说不定比晏锦屏知道得还明白。
  食梦貘是种个头很小的妖兽,本身没什么战斗力,单从外表上看来,只是像只毛茸茸的小动物。
  然而这种妖兽却极其擅长制造幻境,它们以梦为食,对于它们而言,蕴含情感越激烈的梦就越美味。可食梦貘总要进食,优质的梦境却不常有,因此为了大量生产梦境,它们的猎食方法是挑选几个互相之间情感有纠缠的人,然后为他们制造一个巨大的幻境。
  幻境会挑选这些人心中最强烈的那种欲望,将它们推演、放大,让整个幻境变成一折荒诞不羁的戏。
  到了那时,整个幻境就会源源不断地为食梦貘产出情绪和梦,一直到幻境中的人精力衰竭而死,它才会去寻找下一组猎物。
  人若陷入了幻境,要如何才能确定自己是在幻境之中?
  更何况食梦貘生性狡猾,它们自己也知道自己做的不是什么好勾当,被抓到了容易遭报复,十分注意隐藏行踪,干一票就换个地方,怎么竟然还有个地方能多次地发现它们出没的痕迹么?
  “她那地方……特殊。”晏锦屏道,“情绪产出比别处要多上不少,食梦貘以那东西为食,自然总喜欢在那儿赖着不走。被它们吸干的人死状奇怪,次数一多,自然容易引起注意。”
  “特殊?”沈连星很好奇,“怎么个特殊法?”
  晏锦屏思考了一下,简洁明了地解释道:“就是青楼。”
  沈连星:“……哦。”
  不愧是晏老板,属实是交友甚众,见多识广。
  “对了。”晏锦屏又想起个事,顺带着补充道,“还有‘春秋’,也使用了一点食梦貘身上的材料——不过具体是毛发还是骨头我就不知道了,材料稀少,因而产量不佳,一共只做了三粒,还剩下最后一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用上。”
  他从袖子里掏出装着‘春秋’的那个小木盒打开,那一缕净火也躺在里头,半点没烧过界,相当安生。
  “相禾。”晏锦屏又道,“劳驾,这东西帮我存起来,我与连星过两日还要出门,带在身上不方便——记着,除了我之外,谁来也不给。”
  相禾听见他的呼唤,慢吞吞地从箱子里伸出一条长胳膊,从晏锦屏手里将木盒接过去了,又想了想,保证道:“东家放心,东西到我手里了,就算是您亲自来要,我也得拿显形镜先照您一回,确定了是本人才给。”
  晏锦屏早就习惯了他这种说话方式,闻言笑道:“行,这样我就放心了。”
  相禾顿了顿,破天荒地没立刻缩回箱子里。又道:“东家和沈公子又要出门么?我刚听见了,您要去找食梦貘。那东西凶险,二位路上务必小心。”
  沈连星第一次听见相禾话里带上自己,顿觉稀奇,因而多看了相禾几眼。没成想就是这几眼把相禾给吓得够呛,‘噌’一声又钻回了箱子里,动作幅度之大,就连箱子两边的鲛绡都被掀起的风带动,来回地飘了几下。
  沈连星:……
  他摸了摸眼皮,现在倒有点儿相信自己真是面目可憎了。
  晏锦屏在他旁边轻笑了一声,到底还是替相禾说了句话:“他一直就是那性格,不是故意针对你。”
  “我知道。”毕竟也在琳琅阁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沈连星对相禾还是比较了解的。不过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温和善良的好人,现在被人怕成这样多少还是有点郁闷,便转移话题道,“我昨天晚上送你那礼物,你打开看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