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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的曼珠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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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相思寸灰

书籍名:《跳舞的曼珠沙华》    作者: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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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言:人有二十难:贫穷布施难,豪贵学道难,弃命必死难,得睹佛经难,生值佛世难,忍色忍欲难,见好不求难,被辱不嗔难,有势不临难,触事无心难,广学博究难,除灭我慢难,不轻未学难,心行平等难,不说是非难,会善知识难,见性学道难,随化度人难,睹境不动难,善解方便难。
  ——《四十二章经》
  翩翩家的舞会延续了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且不分白天夜晚,总有阵阵的音乐传来。在她的海滨花园里,年轻的男人和女人们在无数的流言蜚语、上等的香槟酒和清澈的天空下像蚊呐一样飞来飞去。
  自助餐桌上永远装饰着最琳琅满目的冷盘,精心烤制的火腿和五颜六色的色拉、糕点陈列其中,没有一样不是出自五星级酒店行政总厨的亲自监督。柳丁和柠檬都被保证是新鲜榨出,间或还穿插各种时令水果,比如木瓜、西柚、芒果和番石榴。咖啡杯全是真正的英国古瓷,小托盘里配合维多利亚的洛克克样式。
  偶尔,我会在下午的小会客室里见到蓝星。她是个太过年轻的女孩子,神色在热情与矜持间拿不定主意。但因为行事单纯、性格可爱的缘故,总让人在某处觉得格外动心。跳舞跳累了的时候她会躺在欧式沙发上休息,风从两边的落地窗户对流而过,所有的布饰都像海洋那样溢出优美的波纹。而蓝星,就像漂流在无垠大海上的一束丁香。
  我不知道她对我和蓝剑的事知道多少,但每次她看到我,或者翩翩,就露出惋惜又惭愧的神情。躲避易碎物品那般,从我们身边蹑足溜走。
  翩翩是童话里永恒的女主角,她的舞鞋华丽且繁复,我有一次看见她穿着此季最流行的范思哲桃红翠绿绣花高跟鞋。
  这么郑重其事的舞鞋仿佛她自身。她是在诏告天下?还是叫我知难而退?只是她何苦依旧不露声色,还能继续谈笑自若?
  我暗自疲惫:我们全都互不信任,但又装作亲热和谐,事情如何会演变成这般局面?
  然而见蓝剑的渴望最终压倒了一切——那简直是一种毒品,我已上了瘾,并根本戒不掉!
  蓝剑的脸色依旧正大光明,蓝剑的舞步仍然规矩端正。蓝剑和我隔了无数的人和音乐——无形的音乐像绵绵的丝络流苏,却也宛若森森密密的石瓦高墙——我们之间的墙,他在墙内,我不在墙中。
  (墙外行人,墙内佳人笑,多情却被无情恼。)
  但只倏忽一睐,他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仿佛千载之前的玄月,命中注定地落在我身上。
  花园里的梧桐得不到及时修剪,自然而然地浓密,并挤在一起,遮住了整个天空。有时候雨下得不大,站在下面的人几乎感觉不到雨丝,就在这个时期我遇到了戚安期。
  翩翩有个女友从尼泊尔回来——那场舞会的由头就是借了她的名义。但是我直到第一场舞会结束才看见她:也不过刚刚二十,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厌倦与寂寞,好在相貌上的娟丽多少弥补了这一切,却偏偏穿不合时宜的粗布外套,头发掖在帽子里。
  “这是紧那罗,”翩翩向我介绍,“她父亲是前驻印度使节,因此叨光在尼泊尔学了几年宗教。”
  我心下奇怪:真是莫名其妙的名字,不过可能是印度名吧!这些张扬的小留学生,到哪个国家就取哪个国家的名字,反而把自己原来姓氏遮盖起来,真是孩子气的游戏。
  不过若她自己快乐,也随她去——这个叫紧那罗的女子,无论是家境还是学科,和我都隔着两个世界。
  我不做任何置评,客气而隔膜地点点头。
  紧那罗对我也不感兴趣,只和翩翩微笑——她有着美丽的浓眉、郁气的双眼、苍白的皮肤和过分薄的嘴唇,“你大约什么时候订婚?希望我在国内的日子可以赶上你的订婚宴。”
  翩翩有些尴尬,然而忽然苦笑,“订婚?早着呢!”
  “哦?”紧那罗有些意外,并随手脱下帽子,那长而黑的直发有如为保洁公司代言的模特,倒是让人吓了一跳,“我以为你这次是认真的。”
  “只有我认真是不够的,”翩翩自嘲地笑,有意无意转向我,“紧那罗你不知道,很多事情,不是一个人就说了算的!”
  她的话似乎合情合理,但是字字都有深意,我别转了身。
  “叶翩翩也有认命的时候?”紧那罗仰头笑了起来,用手拨了拨头发,她手指雪白纤长,耳朵像纤美的贝壳,戴一付小小的金珠,十分细巧秀气,“我以为你是战无不胜的罗摩耶那——长吁短叹太不符合你的气质!”
  “罗摩耶那就不会长吁短叹?难道他不曾为悉多走失而苦痛?”翩翩乜斜了一眼紧那罗,既而感慨起来,“谁会不宿命呢?就连神猴哈努曼也有张皇失措的时候——况且爱情,更是捉摸不定,付出真心的那一方反而会十分卑微、处处隐忍……”
  翩翩没说出的话飘至花间,化作一个个精灵,但随即成了跳舞的鬼魅,张牙利爪地扑向我。
  紧那罗微微一笑,不知道是因为没听懂还是格外懂。她笑的时候放荡不羁,甚至略为邪气,与秀气纤细的脸不相称。一只腕上挂满了银戒指、银手镯、银链子和细细碎碎的玻璃珠子,随着身体的轻微颤动,发出一连串的撞击声。
  我在她们之间,局促不安又进退维谷——戒备与警惕之心都被提到不能再高,像一只猫似的,鬃毛微微扬起。
  正在我左思右想,气氛僵持不下的时候,突听远方有人招呼:“紧那罗——”
  我们一起回头,却只见一位翩翩佳公子自远处分花拂柳而来,她们两个一起惊喜地尖叫:“安期?你怎么来了?”
  “我又不是尼斯湖的怪兽,你们干吗那么惶恐?”他笑得十分逍遥,顿一顿又道,“人人都来得,却独见不得我来。”
  “你不是移民了么?几时回来的?”翩翩亲昵地捶他,不料被他一把攥住,继而轻轻一吻手背,一本正经道,“舍不得你们呢,自然回来了!”又转向紧那罗,“这么久没见,你益发出挑得漂亮了——说吧,有多少男子为你心碎而亡?”
  紧那罗被他逗得笑将起来,冰霜美人的神情立即溶化,却又流露一丝幽怨,“油嘴滑舌的劲头一点没改,我们两个月前才在斯里兰卡见过面——早忘了吧?倒有脸说这么久没见?”
  只见他稍一窘,立即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两个月也足够长,没听古人说;‘窈窕淑女,晤寐求之,求之不得,辗转反侧’。这多亏是两个月,若是再久一点,你们怕是见不到我——因我早已相思成疾。”
  “谁信你?”紧那罗轻蔑地笑出来,但眼神却偷偷地又溜向他,那一双清碧妙目,已泄露少女的无数心事。
  “我对你的心,唯有天知道罢了!”戚安期轻车熟路地套用着怡红公子的路数,讨喜的便宜话俯仰皆是,逗得人即使愁肠百结也能笑将出来——真是天生情圣!
  我这样凝神屏息地观察他,他似有所觉悟,一笑便调转注意力,“紧那罗,好久没见你跳印度舞了,不趁这个机会让我们这些乡下人开开眼界?——前段你游历了不少地方,怕是学问上也精进很多吧?”
  紧那罗依旧一副冷冷的气势,刚才软化的语气重新冻结,“印度舞有什么稀罕?难道你大少爷没见过?我又不是你家养的舞娘?可以随便支使!说到学问,更好笑了。对我来说,生活不是陌生便是不快,只好躲进庙宇里,不过是因为宗教安静,不聒噪罢了,传说中的人与事,只要与你不相干、只要隔了书本,都觉得可爱,比现实中的人可爱太多!所以我就这么打算读下去——好在读一辈子家里也供得起!”
  “谁说宗教不聒噪?它们是最聒噪的——几千前来闹出的或桃色或血腥事件还少?谁不知道你大小姐家世显赫,可是巴巴专门拎出来说,未免就显得小气了。”那男子毫不动容,笑得也轻松自在,偏又出口成章。让我想起戏折上的两句词:论雅致似竹露清风,看风姿是明珠玉润。
  翩翩轻轻撞撞我,无奈地低语,“以前紧那罗的父亲曾有意撮合他们,但被这小子四两拨千斤给推掉了,紧那罗觉得没面子,又寻不出什么错处,所以……”
  我心下暗暗想,紧那罗这般的漂亮,又这般的古怪,怕不是每个人都消受得起。
  不由又多看了这男子两眼,他一身淡青色西装,不知什么牌子,说不出的合体熨贴,衬得身材格外颀长闲雅。扣门上别一朵小小的黄玫瑰,娇嫩如金,比配一条手绢或者领带甚至钻扣感觉都别样,更映得他脸色晶莹,眉目清朗。不说话的时候嘴角也有个似有若无的笑,虽略显阴柔,却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看他看得失了神,待翩翩推我,才想起来是要我解围,不得不硬了头皮,“天这么热,我好想喝点冰红茶——”
  翩翩立即机敏地接上来,“好啊,是‘祁门香’还是‘大吉岭’?不然,我这里有锡兰高地的汀布拉,3月份才收下来的上好红茶,是紧那罗当时专程给邮寄过来的,加新鲜的柠檬或者牛奶,喝下去最解暑!不如我打发人去煮——”见两人仍不做声,只得推紧那罗,“下人掌握不好火候,还是我们亲自去吧。”
  明明走了出去,翩翩却突然紧两步返回,突兀地一笑,大有深意地俯在我身边,“湘裙,你果然是十分美,我是越来越赶不上了……”
  我呆呆愣在当地,正待说什么,翩翩却已和紧那罗携手走远。
  那男子一扬眉而笑,露出两颗稚气的虎牙,“我叫戚安期——‘于我心有戚戚焉’的‘戚’,‘又误心期到下弦’的‘期’。”
  我回过神来,一方面感谢他的相助,一方面警惕他的轻薄,于是冷冷地保持距离,“名字是好名字,只是读起来有点拗嘴——”
  但是一抬头看到他的眼睛——他有一双温柔的眼睛,男人的眼睛用温柔两个字来形容似乎是有点奇怪,但他的确是温柔的,很轻易的就让人联想起初春的日光,那风,轻而软,静静的望着你,只那一眼,就让人的心都醉了——无怪让紧那罗那么骄傲的女子也甘心化作绕指柔,于是我自己的声音也温和下来,“我叫晏湘裙,叶翩翩的高中同学。”
  他略略颔首,隽秀闲逸的身姿好似海边的芭蕉,孤独而丰盛,展现着自得其乐的优越,“一早听说过你,我不会错过你这样的美女!”
  他的身上有清新的香水味,他的衣着保守而笑容佻达,他每有轻薄之举却不唐突粗俗,他令人矛盾令人迷惑令人印象深刻。
  我正不知如何反应,突听得花园深处有释它的声音,开始十分轻微,好像清澈的溪流从哪里汩汩钻出。然后逐渐强烈,伴随着细碎的脚铃声,传来阵阵曼妙的天竺歌声。
  戚安期转向我,“那边已经跳起舞来,我们不如看看。”说罢不待我答言,便大方地携起我的手,向着音乐的源头走去。
  我扑哧一声笑出声来,紧那罗嘴那么硬,到底不忍心拂了戚安期的意。
  她早已换过艳丽的民族沙丽,浓密的长发结成厚厚的辫髻,直垂到膝部,末梢挂着一串小小精巧的银铃。光洁的前额点一颗朱砂,左侧鼻翼饰颗小小的钻钉,缓和了过于挺拔的曲线。赤着一双脚,上面蘩蘩络络地系绾着各色镯链,手臂如同灵蛇或者丝带,柔软到令你不相信,以不同的角度拗来拗去;一双眼睛放任顽皮,又无时无处不在勾魂摄魄;颈脖亦推波助澜,扭动出翻飞的花样……直看得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
  然而她的神情却不合时宜的哀伤,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无论高兴和哀伤都很独特,但她到底不是我了解的人,所以隔膜地去看她,反倒觉得影影绰绰不甚分明。
  她是喜欢他的吧!所以她每每语出幽怨。
  可他的话里却全不见真心。只是女孩子又偏偏吃这一套,哪怕明知他说的是假话,也飞蛾扑火地当了真。
  谁说苦思单恋,与色相无关?
  “紧那罗,这个名字虽然怪,怎么听着那么耳熟?”我转头问向戚安期。
  只见他从容一笑,娓娓道来,“紧那罗是梵文Kinnara的音译,天龙八部之一,似人而非人,额有独角,妙歌音,散香气。男性马头人身,女性则姿容出众——敦煌的飞天就是以此为形象。不过,”他微微顿住,沉吟片刻才说,“又有一解,紧那罗为‘疑神’,因似人非人,似天非天,总令人疑惑不定……”
  正叹息间,音乐却突然换过,夏日欢快的圆舞曲响起,一众衣着华丽的年轻人潮水般涌入舞池,又骤然分开,好似一个美丽的仪式,中间领舞的正是翩翩和蓝剑。翩翩穿着白色的希腊舞衣,衣摆松软而飘荡。头上顶一个粉紫色花环,脚上是同色的镶蕾丝皱纱芭蕾舞鞋。蓝剑浅色燕尾服,英俊的面庞是他最好的装饰。她跟着他旋转,轻盈得好像一片羽毛,白裙子飞扬开来,仿佛夏日盛开的风信子。
  但那是我的蓝剑,我的笑时如夏花吻时如蝴蝶的蓝剑,我陷在他的爱里,朝生暮死。我们的生命是这样短促,我即使用一生一世来爱他,也还是不够——可他为何永远在另一个女人身边,和我咫尺天涯?
  我一个踉跄,下意识地抓住了戚安期的手。
  戚安期善解人意地握住我的掌心,“我们不如到泳池边走走。”
  我点点头,没有反抗,也许是没有听见。
  泳池边种着高大的凤凰木,树影婆娑,红花落在濡湿的青石路上,像一瓣瓣碎掉的心。
  戚安期拉我进阳伞,坐在他身旁,微笑着逗我说话,“我一早看到的是你的背影。穿着很好看的裙子,双手插在口袋里——我小时候也有把手藏在口袋的习惯,人家说这是极度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两只手往口袋里一插,仿佛一了百了,什么问题解决了。我当时就想,这个女孩子哪里来的?为什么以前没见过呢?”
  然而我的心疼痛如被群蚁咬噬,挣扎逃脱自身的疾厄尚且不能,更不能为安期的温柔所分心,只是固执地追寻自己的答案,“你认识翩翩很久了么?你和她是——”
  安期立即一顿,脸上的微笑稍敛即绽,认真思索半刻,方才正色道:“抱歉湘裙,我只是他的堂兄,并不是他的前男友——即使是,我也无意用这种方式帮你……”
  我为自己的失态而羞愧,又因他的话语更加伤痛,禁不住泪落如雨,大颗大颗砸在安期的手背上,像我胸前的水晶珠子,“对、对不起!”低声道歉。
  他沉默了半晌,恢复了先前的优雅,“我对翩翩的认识,也许尚不如你。我见她时,她已十多岁,正是满怀心事的少女时期。但她怪癖甚多:喜穿芭蕾鞋、为人桀骜不驯、不笑的时候表情淡漠,平日里非常难相处,好在她面容尚算得上清秀芬芳,倒也抵得一些性格的缺陷……”说着说着便陷入深思,两只拇指轻轻支着额头。
  我碰碰他,轻轻地“哎”一声。
  他似被我惊醒,抱歉地一笑,顺手轻轻理一下我的头发,像个负责的兄长,“可能我当时并不懂得欣赏,你想想看,一个青春期的大男生怎么会理解一个叛逆期的小女孩?况且我们也不是什么青梅竹马,各自的烦恼又一大堆,不把对方视为怪物已经很好,更枉谈什么交情!但这几年叶翩翩渐渐大起来,又放洋很吃了一点苦,我才觉得她有了些好处,比如说,人变得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也随和了不少,如果要求不大高,倒是一般男人的理想女友……”
  我垂着头,望着自己的鞋尖,半晌不作声,“戚安期,你是否觉得我可耻?与翩翩莫逆多年,却非要破坏她的感情,和她争抢一个恋人,而且,确是翩翩认识他在先……”
  戚安期温柔而宽容举起一支食指,掩住我的嘴,“你为什会这样想,可怜的湘裙?没有人责怪你啊!你的道德观这么强,对人对己都毫无意义。想想看,人类轻易老去或死去,而我们一路挣扎跌撞,却总不见尽头,在这艰难疲惫的过程中,爱情是唯一的救赎,那么谁不想争取一点快乐呢?难道因为快乐的缘故就罪该万死么?这是谁家的法律?”
  叶家的孩子歪理都一大堆,偏偏他们的歪理又那么动听、合情合理,让人不知不觉就做了他们的俘虏,但是我仍然嗫嚅,“快乐不应该是自私和非分的,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那便成了犯罪……”
  “犯罪?”他轻蔑地笑起来,“人岂不是因为获罪才来到这个世界上?《圣经》上说:我们都是罪人——罪人哪有不自私不非分的?所以罪人间相互欺骗、伤害以至辜负,我不觉得有任何可耻。磨人的,不过是生活罢了!”
  我仰起头,看见他的脸,因为迎着阳光,他的睫毛尖端被晒作金黄,像一只憩在枝头的蝴蝶,时不时扇动翅膀——那么俊美的面孔、那么动听的理论,像叶翩翩曾向我灌输的那样。
  我拭干了泪,微微一笑,靠在他肩膀上,因为很安心,竟然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醒来的时候戚安期仍在,沉静温柔的目光,仿佛酷夏里一支盛开的莲。时不时,他抚抚我的发梢,像安慰童年时的一个梦境。
  我抓住他的手臂,轻轻摇撼,“我是不是很傻?”
  “你傻?你才不傻!”戚安期的笑容刚打开的加度葡萄酒,有着醇香和复杂的内容,“你和翩翩都是太聪明的女子,逼急了,一个是斯佳丽,一个是卡门,谁敢去招惹?”
  我低下睫毛,像乌云倏忽遮住艳阳,“你在嘲笑我?”
  “我才没有,”戚安期轻轻拉拉我的头发,“湘裙,你真是一只小刺猬,一有风吹草动,先将自己卷成一个刺球,以期不被伤害——聪明人都是这样的吧!但是女孩子聪明未必是好事:太聪明了,便容易事事仰仗聪明,到头来反被聪明所误。”
  “你在警告我?”我扬起头,凝望着他。
  “不,我并不敢,”戚安期的笑容好像面具,遮住了他心中真正所想,“我不曾警告任何一个女子——尤其是聪明的女子,哪听得进别人的劝告呢?自恃聪明的人一生都在走捷径,然而捷径危险泥泞,又往往依傍悬崖。这就好比没有任何经验的人下场与狂牛角力一样,也许用巧劲斗赢几个回合不成问题,但时间一长,稍有闪失,便终会撞得个肚破肠流、死于非命——”
  安期的话是对的,但我们究竟还是无法避免,像看不相干的电视剧本那样,眼睁睁看着自己往这条路上走。可是,到底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是感情还是命运?亦或根本就是人性的弱点?
  四周寂静如许,我听见我的泪一滴滴落在石板上,一声声“叮、叮、叮”,仿佛是些细小的破碎声,疼痛而微弱。
  戚安期心软地替我拭泪,拭着拭着我突然扑进他的怀里,不能自抑地呜咽起来,让我的泪渗进他的心底,把我的悲伤传给他。
  他拥紧我,一下一下拍着我的后背,如保姆安慰受伤的幼童——这般的肌肤相亲,却只觉得明净。
  “聪明人轻率,容易自取灭亡。愚拙的人反而小心翼翼,终换得些安稳——所以聪明未必是好事,古人说‘女人无才便是德’,不是没有道理的。”安期还在低低劝慰。
  难道我没有良知?难道我不曾爱过翩翩,就像爱自己的手足?为了桑子明,我们已互相失去过彼此,难道我还能担负一次背叛她的危机?我们曾在佛前许下重愿,事事都要共享!
  难道佛在同我们开玩笑么?他让我们共享的,偏偏就是最不能共享的!那一定不是悲天悯人的佛,那是执拗善妒的阿修罗——难道被那老僧说中了:我们的守护神,偏偏就是阿修罗?
  见我不做声,戚安期轻叹一口气,“其实我也理解,每个人都不过想维持现状而已,你也是,我也是,翩翩也是——比如北极冰川溶化,未必对大家没有好处,但是人们还是恐惧,一旦现状被改变,我们要多大的心理来调试这一切!”
  戚安期替我拂去额前一缕汗湿的幼发,递一杯香槟酒过来,“我第一眼看到你,就为你的美丽所震惊:玲珑绰约的五官,略略忧伤的大眼睛,眼神似水如烟,难以言说难以捉摸……我在想,是什么让她满怀忧伤呢——原来不过是个男人,一个如此平常的男人。”
  “你不了解,他并不是一个平常的男人——”我忍不住争辩,像面对谭晋玄那样坚决。
  “我当然不了解,可是你又了解多少?”戚安期带着戏弄的眼神,“恋爱中的男人都被美化成王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借爱之名——那他接近翩翩是为什么?翩翩刁钻古怪、难以讨好,虽容貌与你有相似之处,但高下还是一目了然,唯一强过你的,不过是比较懂得投胎!蓝剑跟她在一起,纠缠不清,不见得是为了爱吧?——他果然是个不平常的男人!”
  他顿一下,眼睛轻蔑地一闪,仿佛暮色初合,天边第一颗星,“女子便都是这般盲目,无条件的容忍,无原则的包涵,不信他会变心,怜惜他的失察,忘记他所有不好——不,是不舍得承认他不好!”
  最后一句话的尾音拖得很长,我觉得被侮辱,于是决定不作声,大口大口地咽下香槟。
  做女人便是这样,若爱,便是一世界的男人追捧你;若不爱,便是一世界的男人排揎你——戚安期到底不是谭晋玄,他才没有必要忍受我的乖虐脾气。
  我的确是罪人,是贪心不足的罪人,我责怪自己,也折磨他人,有如推翻了一系列的多米诺骨牌,不可抗拒亦防不胜防,一失手便一败涂地,从此万劫不复。
  但是我整天都空着肚子,此时这样凶狠地喝酒,胃里突然绞痛起来。我俯下身,一头一脸都是汗。
  “你怎么了?”戚安期紧张起来,一连串地催问,“你怎么了?你怎么了?湘裙,你到底怎么了?”看我痛苦的模样,他急忙掏出手帕,一边为我抹汗水一边焦虑而不失温柔地安慰我,“你别急,湘裙,别急,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这件事以后,我反而和戚安期成了莫逆,他经常拿开玩笑,“为了你,我错过了上好的锡兰高地红茶!”
  “我补给你!”我惭愧道,“我没有那样精致的东西来招待,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
  “我才不稀罕去外头吃,油多酱多味精多,吃久了舌头都木了——真有心请客,你自己做给我!”他故意挑剔——他的确是有资格挑剔的人。
  我笑起来,“那就在舍下吧,如你不嫌简陋的话!”
  款客的菜要头天准备,我早早地买了海鳗、黄螺、青蟹、牡蛎、竹蛏、鸭脯和鸡片。洗的洗、切的切、泡的泡、腌的腌,想想又怕不够丰盛,单单蒸了葛粉包和核桃酪做甜点,用保鲜膜封在冰箱里,到时候隔水蒸过便可上桌。
  约的是下午六点,戚安期四点一过就找了上来,我蓬头垢面地去开门,以为楼下收水费的阿婆,边转门钮边说:“这两天回来得晚——”
  戚安期正悠闲地倚门而立,笑着接去我的话茬,“这两天回来得晚,都跑去了哪里?”
  “安期?”我既笑且惊,急忙向屋里让,“怎么来这么早?看我这副样子——”
  “自是主雅客来勤!”戚安期微笑,顺手把一束安静娇嫩的郁金香交到我手里,“可有瓶子灌点水来?这花开得时间长。”
  在厨房呆得太久,被油烟浸染,真等饭端上来,我反而没了吃的胃口。倒是戚安期,像饿了两三顿的孩子,一大桌足够五六个人的菜他吃得不亦乐乎。
  他直赞白蜜黄螺够味道,又说佛跳墙与众不同,感叹太极芋泥和红焖海鳗完全不腻口,但是指摘糟片鸭以及醉蚌肉太过清淡,怕是腌制的时间短促,没有完全入味的缘故。
  我在他头上轻轻打一下,“那么多废话干吗?有的吃已经很好!”
  他握住我那只打来的手,轻声笑道,“湘裙,你知道自己是个多美好的女子?和你在一起总是惊喜不断,可惜那个有眼无珠的人……”
  我忙忙打断他,“快些吃吧,菜都凉了——”
  他似笑非笑地瞄我一眼。
  唐朝最著名的传奇故事当属蒋防的《霍小玉传》:霍小玉的父亲原是唐玄宗的霍王爷,但母亲只是其侍妾,霍王爷死后,母女流落人间,霍小玉不得不当了歌舞伎。然而此时名重一时的状元李益在京城等待官职,两人就此邂逅并借由此发展出一段于社会阶层与道德观念所不容的恋情。分别时也曾许下重誓、泪湿鲛帕,但李益回乡后还是娶了管宦人家出身的卢氏为妻,把小玉忘记得干干净净。
  至此,这个故事也该结尾,像无数个苦情戏的女主角一样,用灰心甚至死亡来默默对抗,比如秦香莲、步非烟或者杜十娘——对着如此薄幸又怯懦的男人,她们能说什么呢?但是霍小玉的方式更加决绝,她请黄衫客将李益挟持到将死的她的面前,并发下毒誓:我死以后,定要变为厉鬼,让你的余生用不得安宁!
  那个李益,就是那个写下“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的陇西才子。
  我一早知道自己的命运,但是我无力抗争,好像那特洛伊那个可怜的公主卡姗德拉:她说预言的一切都是真的,但是永远没人相信她。所有人就生生看着她睁着一双巨大的眼睛,里面装满着惶恐和不安,时时等到着悲剧。她算到自己嫁给阿喀琉斯后会被他的妻子杀死,她却不逃避。
  我也一样!
  (安期,你不明白,有的时候,我们所做的一切逃避命运的努力,只是为了向我们注定的命运更靠近而已。)
  晚餐过后,戚安期提议散步,我嘱他略等,自去洗了头、通了发、换了长衣长裤,沉吟片刻,又选了流苏围巾和明蓝彩石耳环来搭配。
  天还没有黑透,有很薄的阳光,照得影子也清浅,如含冤的鬼魅,飘忽而不甚清晰,恍惚间甚至不辨怎样的时分。
  戚安期的呼机蓦然响起,他到街角的电话亭回电话,我立在原地等他,突然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家打烊的影楼门口。
  这影楼是何时开的?怎的我进进出出从未发觉?它门面很小,装修也寒碜,所以在玻璃橱窗里加倍地贴了大红大绿无数新人的照片来弥补底气。那婚纱倒还看得过眼,反正哪里的都差不多,无论材质多廉价,都力要塑造出如云似霓、锦衣龙凤的效果。但背景就可笑多了,巴黎街头、故宫天坛和加州枫叶,各个都透着虚假粗糙,然在这草台班子的朴陋里,可以看见新娘眼中的斑斑碎金,她们靠向新郎的姿态无一不是全心全意、满怀信赖之情——这样的情形,使我心碎。
  戚安期的电话不知讲了多久,待他回来,月牙儿都上来了,我的泪水和头发都尚未干透,像晴天里捂着一件郁闷的湿雨衣。他转过头,用口哨吹起一支轻快的曲子,假装没看到我的一切。
  我低下头,水银泻在我身上,黑发烁了森森的光,脉络分明,像一切被洞悉的世情。草丛中有虫声繁密,如戚安期的伴奏乐队,或者另一场急雨。
  他淡泊俊秀却飘逸潇洒,让人几疑他是刚至凡间的谪仙。
  和戚安期交往没有心理负担,他十分懂得进退,我们之间磊落坦荡,不比谭晋玄,须时时刻意回避微妙的尴尬。
  不等蓝剑的日子,我约了戚安期去逛街,购物、就餐、嘻笑无讳。实验室泡得太苦,便和安期看新上映的爱情片,走过闹市僻巷,芙蓉花粉红的丝蕊飘零我一身。银幕上缠绵悱恻、爱恨纠葛,我轻轻扯扯安期的袖子,在他耳侧絮絮细语,“这次的学术讲座教授选我做助理!”“是么?那真好!”戚安期嘴角微扬,拍拍我的面颊,一副鼓励有加的样子。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年华,总让人错觉良多:一下子觉得生命太长,长到没有尽头,简直凡事都不必指望;一下子又觉得日子仓促,稍纵即逝,于是更不必指望了……
  安戚真是个绝佳的玩伴,他告诉我最贵的男装衬衣其实不是阿曼尼登喜路HUGOBOSS这些成品,它的名字叫做“夏尔凡”,位于巴黎凡登广场28号,一口气占据了巴黎最尊贵大厦中的好几层,屋顶挑得极高而店面极空阔,可以任意挥舞银头手杖而不至打了人。这里每一件衬衣都是量身定做,而且要亲自定布料、颜色、领端和袖口,甚至是否要加护手扣这样的细节也会同你反复磋商。这样的一件衬衣,大约要花去一个半月,然而时间尚在其次,一般一件的定价是1900法郎。这昂贵的店面历经战乱冲击、经济萧条和时尚变迁,却依然以151岁的高龄屹立不倒,连威尔斯王子也选他为自己的御用裁缝。
  安期告诉我,最不可思议的帽店是在伦敦,名字叫作赫伯·约翰逊,自1970年以来,就专卖上流人士的帽子。然而其中最奢侈的,价值1000美金的,不是丝质高顶大礼帽,不是粗花呢防弹狩猎帽,更不是带流苏的天鹅绒吸烟帽,而是巴拿马草帽——但巴拿马草帽并非来自巴拿马,是厄瓜多尔丘陵地带的居民用托奎拉草茎手工编制成的。它有许多迷死人的特质,最令人叫绝的则是它的柔韧性——如果你愿意,可以把它对折成一个小圆锥,小到从戒指里穿过也毫不费力;但是当你重新抖开它,它就立即完美如初,连一丝的摺痕也不留下。
  安期告诉我,世界上最豪华的三大食品是藏红花干粉、黑松露和鱼子酱。而真正的鱼子酱不是鳕鱼不是鲑鱼不是大马哈鱼,那是里海、黑海和法国吉隆德河的雌鲟鱼。鱼子酱的加工则更为精细,需要十多道工序,却必须在5分钟内完成。取鱼卵不能杀死鲟鱼,而是把它敲昏了;品质最好的鱼卵,用盐要最少,不超过鱼卵的5%。这样的鱼子酱,最终只会被送到纽约的彼特罗逊或者伦敦的佛特南姆。
  安期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一家餐馆叫作“老友路易”,位于巴黎一条毫无特色的狭长小街,店内破旧磨损且拥挤嘈杂,但是大小政客、宫廷要爵和娱乐明星都视它为至爱宝地,纵然这里也充斥着下流社会的成员和刚偷情完的男女。它的招牌菜可不是一道两道,且都压着时令,每次去心里都憧憬着不同的可能性:是油浸老鸭?蒜茸扇贝?烤雉鸡还是葡萄烧鹌鹑?它最为人称道的肥鹅肝,曾征服了不少资深的老饕,甚至令他们吃到兴头处,竟然喜极而泣。
  偶尔会陪安期去看海——那美丽的海,是小人鱼的故乡,里面有水晶的宫殿、鸟儿般的飞鱼和火红的太阳花,夹着星子坠落和海豚舞蹈的声音。
  趁安期不在意的时候,我会偷偷掏出那个会下雪的玻璃球,贴在颊边许久,再轻轻一摇——那浪漫的雪,存在于北方的中国,是蓝剑的出生地:那里山野一片清幽,那里冰挂粉琢玉砌,那里有风的呼啸与熔熔炉火,那里有快乐的小松鼠,躲在温暖的树洞里,做一个有关来年的梦……
  海边有一家越南人开的咖啡馆,很有情调,我和安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消磨一整个濡湿的夜晚。那咖啡馆十分自来旧——或者就从来没有崭新过,总是淡黄淡黄的停在雨里、雾气里和淡淡的海腥里,像是备受摧残的面容。水彩绿的吊窗放一小盆不知名的白花,琉璃一样影影的透明。
  那店主也是自来老——或者就从来不曾年轻过,背部有轻微的佝偻,衣服也沾染风霜。三杯酒下肚,我开始信口胡诌,说这店主也许老得见识过二战——那时胡志明市还叫作西贡,有“亚洲小巴黎”之称,湄公河畔住着有钱的法国人和中国人,他们挥霍无度,度过自己最后的黄金岁月,年轻貌美的杜拉丝与她的中国情人就在这样一间咖啡馆里对坐,喝一杯西贡咖啡:他惊艳她的身影在床上横陈,他许诺将爱她一直到死,他说对她的记忆会终生不朽——他现在只要一点点时间。但是无声岁月流走,他终于抛开她、忘掉她、把她还给白人和她的兄弟们。因为离开了他的身份、他的金钱和骄傲,他什么也不算!
  安期揉揉我的头发,对我安慰地笑笑。我打一个喷嚏,他急忙脱下外套给我披上,而我依旧手不离盏,就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刚好赶上开日出,看那天色一点点变幻:从藕紫到暗紫,到淡金色,到银杏黄,到深海蓝,到薄蓝,到最后,太阳就如一只硕大的金球般飞跃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