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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拯救同伴大作战”

书籍名:《红尘意》    作者:顾言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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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简正处于一片朦胧的混沌之中。
  他五感断绝,耳不能听,眼不能视,浑身上下只剩下了脑子一样器官好用,别说知道自己在哪,就是连外面过去了多久都不知道。
  ——失策啊,张简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本以为自渡寺佛光鼎盛,从哪看都没有半分妖邪气,便放松了警惕,孤身一人入寺。谁知道进来还没转上半圈,就着了人的道,落入了现下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地。
  甚至于,连他自己也没反应过来自己着了什么野路子,他连幕后主使的人影都没见到,反应过来时就已经五感全无,一时间只来得及盘膝而坐,其他的什么也没来得及想。
  但张简倒并不多惊慌,天下术法门派左不过那几支,想要困人,要么是阵法,要么是迷障,一个困身一个困心,再多的新鲜花样也没有了。
  归根结底,他倒也并不着急——那幕后主使总不能困他一辈子,但无论是要借由这混沌之处杀他,还是要取他的气血修为,对方总要露出个端倪踪迹来。
  对方若现身,凭张简的能耐,怎么也能拼个两败俱伤,但若是对方不肯出来,那他在这混沌之中哪怕折腾出个花儿来,也只是白费力气罢了。
  好在张简从小打坐,只要心静,坐个两三天也不在话下。
  龙虎山嫡传弟子的资质自然与旁人不同,哪怕深涉险境,张简心中也并无焦灼之感。他双目微合,盘腿而坐,双手掐了个静心的打坐诀,竟就这么入定了过去。
  他人在险境,心却大得很,明明最初只是想调息静心,可谁知坐着坐着,眼前却忽然没来由地冒出点浓墨重彩的景色。
  盛夏的野林子里枝繁叶茂,蝉鸣声声声不绝,野兔野鸡之流在林子里窜来窜去,一个年纪十一二岁的男孩儿正趴在小溪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眼也不眨地盯着对面石子的一只草虫。
  张简先是一愣,紧接着却反应过来,他这是由心入魂,窥到了上辈子的事。
  修行之人,最初是开天眼,若修行到了,便可渐渐地窥探前生,知晓天机。
  张简天眼开得早,从小便见多了妖鬼之物,也窥得过几丝前世之事。只是那时候他人不大,修行刚刚入门,心智不稳不说,脑筋也简单。乍一窥得前生之事,实在分不清前世今生,糊涂时还将二者混为一谈,每日过得浑浑噩噩,差点走火入魔,进了迷障。
  于是后来他师父便出手封了他这方面的灵智,才叫他安安分分地长到现在。
  ——现在怎么忽然又看见了,张简想,难不成他的修为这时候进益了?
  眼前的少年穿着精致,脖子上挂着个金镶玉的长生锁,腰间垂着一条长长青玉的挂穗。
  那挂穗对他而言显然有些太长了,几乎要拖到他的脚面上,累赘得很。
  一脚踏过玄关,人便能知道许多事。哪怕面前的孩子跟自己长得毫无相像,张简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对方正是上辈子的自己。
  此间情景,张简小时候就见过几次,只是他小时候的记忆短短续续,像是一堆缺角的拼图,直到此时才算是将那些拼图勉强补成一条线。
  他跟随爹妈来附近乡野探亲,人却贪玩,大热天的自己就跑进了林子要抓虫子,至于他腰上那个不伦不类的长挂穗,那是他刚刚从大他几岁的堂哥那打赌赢的。
  只可惜他人不怎么存财,那玉穗子在山野里走了一遭,就不知道被他掉到哪里去了。
  张简如今已经大了,于修行之道也算小有所成,并没像小时候一样沉于虚妄的前世,至今还算理智。
  上辈子的他是个千娇万宠的混世小魔王,家境好,人也单纯,也不知道什么叫财不外露的道理,抓着堂哥在镇子里一掷千金,什么好玩买什么,小荷包里一拉开全是金珠子,没走出半条街便被人盯上了。
  乡野附近的深山里常有土匪,见了这等有钱的公子哥哪能不动心,心狠手辣间,便将两个孩子一起掳了。
  看到这时,张简略微有些皱眉——虽说上辈子的事儿已经过去了,但这么个蠢法,确实让他自己有点不能接受。
  他上辈子没活多少年,剩下的剧情不看也记得住。
  土匪去信给他家中人要赎金,为了防止两个孩子偷跑,还将他俩分开关押。小少爷傻不愣登地等着家中人来救,谁知当天深夜里,土匪寨子火光冲天,混乱间只听得外面狂骂,说是其中一个小崽子从看守的地方逃了,还放了把火烧寨子。
  堂哥逃了也就算了,还放火烧了房子,睡梦中烧死了两三个土匪。剩下的土匪恼羞成怒,一时间也顾不得这肉票多金贵,把小少爷从柴房里拖出来,一刀就宰了。
  张简:“……”
  真是——死得太草率了,张简心说。
  然而此次却与上次不同,那小少爷死了,就本应结束了,可谁知张简似乎无意中被上辈子的魂灵牵扯,浮光掠影般地多看了一眼。
  ——从土匪寨子里逃脱的堂哥拼命地奔跑在山中小路上,脚边影影绰绰地跟了个影子。
  被张简遗失的青玉挂坠挂在他的腰间,还被路边的灌木勾了一下。
  张简微微一愣。
  此时此刻,自渡寺二百米外的露天停车场卫生间里,盛钊已经从上到下换了一套行头。
  胡欢和盛钊的“拯救同伴大作战”显然更接地气一点,他俩不知道怎么商量的,叽叽咕咕了一整天之后,集体觉得“想要不被幕后黑手注意,那就必定得大隐隐于市,做个标准游客才行”。
  但是——
  “胡欢。”盛钊沉痛地说:“你这真的大隐隐于市吗,我怎么觉得更扎眼了——我一眼看过去像不像一只成了精的野鸡。”
  盛钊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大T恤,头发抓得乱糟糟的,将脖子上辟邪用的子母链塞进了衣领里面,又在外头挂了个单反相机用来掩饰。
  他这一身都是胡欢给他安排的,牛仔裤上破了两三个洞,裤腰上拴着一条长长的金属裤链,脚下踩着一双画着手绘火星文的帆布鞋,一眼看去说得好听是艺术青年,说得难听点,就像是脑子有点问题。
  “二十一世纪了。”盛钊说:“胡欢,现在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已经不这么穿了。”
  “你不懂,小钊哥。”胡欢说:“最好就是一眼看上去就脑子有问题,这样对方就不会注意你了——毕竟谁知道他们要抓什么样的人啊,万一就要那种看起来聪明伶俐有担当的,你岂不是就吃亏了。”
  盛钊:“……”
  盛钊诡异地被胡欢这一连串彩虹屁哄得飘飘然,甚至还跟着点了点头,说了声“也是”。
  “小钊哥,你千万要自己小心,如果遇到什么事儿别害怕,你身上有大佬的链子和契,多大的妖怪都不敢惹你的。”胡欢像个要送儿子上学的老母亲,拉着盛钊的手絮絮叨叨:“就算找到张简了,你也千万别救他,先自己出来再说,否则别人没救到,你再把自己搭进去了。”
  盛钊:“……”
  狐狸精都这么唠叨吗,盛钊费解地想,还是张简打开了胡欢的什么奇怪开关。
  “好好好我知道了。”盛钊说:“你在外面也想想怎么办,别光顾着在这着急啊。”
  “知道知道。”胡欢说着把一个小型对讲机塞到盛钊裤兜里,紧张道:“这样,就算什么也没找到,你半小时后也出来,咱们再想办法。”
  “半小时能干什么?”盛钊翻了个白眼,说道:“你怎么回事,我就是个游客,你能不能入戏一点。”
  “不行,小钊哥,我还是怕。”胡欢苦着脸,看着像是要哭了:“万一你也出点什么事儿,我会被大佬扒皮做迎宾地毯的。”
  盛钊:“……”
  好家伙,刑应烛这心狠手辣的大蛇妖,看看给孩子吓成什么了。
  “不会不会。”盛钊敷衍道:“我管他,好吧,相信一家之主的威严。”
  “可——”
  胡欢还想再说什么,被盛钊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你再婆婆妈妈天可就要黑了。”盛钊恐吓道:“到时候寺里人少了,我更危险。”
  胡欢被他吓住了,顿时双手捂住嘴,不敢说话了。
  盛钊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说了声走了。
  自渡寺的开门时间不定,晚的话七点多钟,早的话,天不亮也有可能。但晚上关门时间却很规律,一到五点半准时锁门,任你多有钱的企业老板来了,也赶不上晚香。
  盛钊去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多,停车场上的车还是满满当当。他先是售票处买了张游客票,然后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看见里面确实来来往往一堆人,才放下心进门。
  ——他在胡欢面前装得八风不动,实际上还是有点胆虚,进门前下意识摸了摸胸口,确定刑应烛的吊坠还好好地挂在他的脖子上,才咬了咬牙进了门。嶼;汐;獨;家。
  自渡寺前后三间,盛钊一进门,便有个年轻女子迎了上来。
  “您好。”那女子笑着打量了他一圈,神态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票撕掉一角,语气温和地说:“您是来烧香的么?”
  盛钊眨了眨眼,应声道:“是啊。”
  那女人弯着眼睛笑了笑,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那请随我来。”
  盛钊挠了挠头,只觉得奇怪,不知道佛寺里为何是个女人看门。
  可若是胡欢在场,就会一眼认出来,面前的女人不是别人,居然是他和张简预定民宿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