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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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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书籍名:《生命的法则》    作者:孟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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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复平静:“我们不可能听您说一句话就放弃——虽然您是我们的教官,但我们之间实际上只是商业性质的关系,我不必对您有太多敬意,您也没有指挥我的权力。如果我尊敬你,那肯定是针对您的个人魅力。教官您年龄比我大,相信也比我看得清。事实就在眼前,理亏的是他,我们不会让他喜欢的时候就找几个人渣来找我们的麻烦。我相信教官您也有兄弟,不管是哪一种兄弟,如果您看到他们被人揍得骨头都断了好几根,只能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而且他会变成这个样子根本原因正是您自己,您会心安理得地任那家伙逍遥吗?!”

教官静静听着我的话,待我说完后点点头说道:“你如果这样想,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有最后一句,”他转过身去,“你知道做团长的随身后勤兵和做你们的教官哪个更有前途吗?”迈步离去。

皮鞋与地板砖碰撞的声音由近渐远。

我呆立着,掌心浸出少许冷汗。

我仍是太幼稚了,还带着在家乡农村时的观点来看人,虽然在心中一直认为城市中的人际关系比农村更为复杂,并且认定这观念已深入我心——但事实上它并未完全融入脑袋内。

的确,我完全不清楚做总指挥的随身后勤兵和做我们的教官哪个更有前途,而且还在这情况下一直认定由后者变为前者是种惩罚。

可是实际上呢?

教官的意思非常明白,他的观点是和我截然相反的。那是一种明降暗升的手法,但若不了解部队中的关系,外行人如我根本就难以理解。

吴敬远远比我清楚部队中的各种关系,而且我相信他并没有站在那流氓的一边,否则他不会在事情发生前就来找我,且在事情发生后再次屈尊来就。我的潜意识却再犯了一次错误,认定他与那流氓因为相同的身份而站在一条道上。

我猛地拉开房门,追了出去。

犯了错误并不可怕,犯错而不知修改才是真正的愚蠢。

第一卷  基础进程  第九章  不知之情

午后阳光普照。

我目送走教官离去的身影,转踱出学校后门,沿着外面的大道慢慢散步。四处游荡的目光时而上扬时而下落,却完全未将外物收入眼内。

教官的话反复回荡在脑海内,经久不息。

“刘志风的父亲是东北科环公司的CEO,旗下辖着一家半导体厂和一家硅晶生产厂,在东北乃至西南诸省都占着相当的市场份额。而东北科环本身是经营电子零配的公司,并且做着好几家跨国计算机集团的中国国内代工,由此可见其规模之一斑。刘志风本人是东北人,家里如此富有,却跑到四川来当兵,你不觉得奇怪吗?”

学校矮只米许的栅栏内,一群学生嬉闹着走过来。我在路旁靠着树坐下来,目光投向对面仍在修建的体育城。

我至今仍不明白吴敬为何如此仗义,居然在多次受顶撞后轻易地接受了我刚才的道歉,还向我说出了许多隐藏的事实。

半小时前我追上他时只说了一句:“对不起,刚才我太冲动了……”他挥手止住我未说完的话,淡淡道:“我明白,我也是年轻人,不比你大几岁。我接受你的道歉。”弄得我反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在接着的十五分钟内他带着我围着住宿楼散了一圈的步,告诉了我许多我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亦是最关键的——内情。

脚步声传来,打断我的思绪。侧头看时,身着淡黄色连衣长裙的林芳进入目光内。[奇`书`网`整.理提.供]在她身后学校后门处一群人立着似在等她,正是之前看见那群学生。原来她是其中之一,刚才一眼间却没有被心情不好的我看到。

这顿时令我想到君子,心内生出绞紧的感觉。

她隔着三四米的距离就开始叫我:“同学!”语气虽然很重,音量却并不高。

烦躁的心情无中生有地冲上脑袋,令我差点要定下她打扰我思考的重罪,幸好及时想起她是君子的“二奶”,软化下来,只发出带着问号的“嗯”字以应。

林芳一本正经地说道:“如果你现在向我道歉,我可以原谅你一半。”

我张大口正想问她为什么要道歉,蓦地想起君子——铁定是这家伙为了搏得美人的欢心把我那天假装认错人去探她资料的事实真相全供了出来!不自觉地“狠狠”道:“重色轻友的家伙!”

林芳疑惑道:“什么?”

我轻描淡写地道:“对不起,请原谅我那天那么无礼。不过林小姐似乎应该感谢我才对,不然哪能和像君止彦这么好的人喜结良缘?哈,林小姐主动找我说话,是否要发请帖给小弟呢?定在哪一天了?君止彦那家伙居然都没告诉过我!回去让他尝尝敢瞒着老大的滋味!”

林芳齐耳的短发下浮起一层红晕,怒道:“你不知道随便开别人的玩笑是很无礼的吗?如果你再这样,我就不和你说话了!到时候有什么后果不要怪我,哼!”

看来君子还没把她追到手,居然有这么大的反应。事实上我确实有点儿过份,本来就跟她完全不熟还如此开玩笑,但若不借此来缓解一下心中烦躁的情绪,很可能会陷入精神的漩涡中被困住。不过她的话倒引起我少许兴趣,笑道:“难道林——我好像应该叫你那个什么学姐之类的是吧?不过莫要妄想,无论是谁看到我们两个都不可能承认貌若天仙的林小姐会比我这老头子年龄大。故此,要我把一个明明比我小得多的小姑娘唤做‘姐’这么肉麻,除非太阳不从东边出来。”这句话却非是纯讨好,因她是八三年出生,确实比我要小一岁。

立在三米外的人儿脸上红晕保持着原状,完全没有要退的迹象,嗔道:“再胡说八道我就真的不和你说话了!”

我敛回笑容,淡淡道:“好,我不说了。林同学你不会只是来听我说几句废话吧?”

林芳露出小吃一惊的动人神态,大概是没料到我的“收放自如”,半晌才低声自语道:“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

我心内一跳,因她这个“你”字指代的显然不是我,故意大声道:“林同学你说什么?可不可以大声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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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她……对我……

但只过片刻我便已将这谬念压下去,因无论从常理还是原理上讲她都绝不可能对一个性格迥异的人产生较强的好感。

事实证明此判断完全正确,因她接下来大声说了一句话:“我说‘方妍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喜欢像你这样莫名其妙的人’!”可能用力过了度,说完后她急喘了几下,阳光下的红晕加深少许。

惊讶的情绪瞬时占据我的身体,令我不由问道:“林小姐不是来开玩笑吧?方妍是什么人?我记忆中并没有这个人。她喜欢我?!”

林芳哼了一声,一脸看不起的神情,标准的鹅蛋脸上两道淡眉微向内收:“所以才说你们莫名其妙,你虽然没见过她,可是她看到过你很多次,而且居然就这样喜欢你了!”

我从惊讶中恢复过来,开始在记忆里展开地毯式搜索,但是始终想不起自己认识一个叫“方妍”的女孩,终于摇头:“我不认识这个人,她是谁?”

林芳指点道:“原来你真的不认识她。那天方妍因为受不了军训昏倒了,被我们送到医疗部,你不会忘了吧?”

我瞪大眼睛:“就……是……她?!”脑子里立时将名字与相貌对应起来。

竟然是她,竟然她……

我用力甩了几下头,仰天“哈哈哈”三声,回复平静地道:“笑话很好笑。再见。”起身向着大道背离林芳的那端走去。身后传来跺脚的声音,清脆的嗓音迫耳直来:“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这四个字应该我对你说才对。我在心里说。

莫名其妙地跑来跟我说有个叫方妍的、我根本不认识的女孩喜欢我——退一步说就算真有其事,也不需要她来代言。

何况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听这种事。

炙热的阳光直射在裸露的皮肤上。有种似烫非烫的感觉,又像是麻木了。

“他在来这儿以前是在沈阳读大学,没多久就和社会上一些混混弄到了一起,后来被怂恿去打群架,结果失手把无辜的路人打成重伤。公安局抓人时他躲了过去,后来被混混招供带了出来,幸好——或者是不幸——他老爸出钱找关系助他逃过,直到定案公安都再没找过他。但他老爸仍然怕他会出事,决定把他送去当兵。既然是避事,当然要送远一点,于是就横跨大半个中国送到了四川,通过关系入伍服兵役。这是两年前的事了,你可以想像一下像他这样的人现在究竟是什么样的情况。”

教官说话的时候非常流畅,就像他和那流氓认识多年一样。

刚听完时有一点头大。我几乎要脱口而出:“那您觉得我应该怎么做呢?”但终究没有出口。堂堂男子汉,怎能轻易就向旁人求助呢?

教官看了我一眼,问:“你现在觉得该怎么做呢?”

非常简单的一句问话,却令我头疼不已。没料到那流氓有如此雄厚的背景,其它不论,只凭其家业的厚实已经不是现在的我能够较量。或者我能在这次事故中给他以颜色,但此后会产生的连锁结果则难以解决。毕竟我来此是为学业而非斗气,还有四年的时间,如果因此带给兄弟们更重的伤害,我绝不能饶恕自己。

仰头望入碧空,我长吁出一口闷气。

决定已下。

下午六点过后,我把吴敬找了出来,单刀直入地问:“刘志风是什么样的人?”